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说明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15:44: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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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说明 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说明.pdf 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说明一、重要提示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CP155号文件批准,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2、本次发行采用主承销商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指定账户收款的方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簿记管理人负责簿记建档工作。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2025年7月8日9:00至18:0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本《申购说明》。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4亿元,期限210天。每家承销商基本承销额为/(如有)。5、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申购区间为【1.5%-2.0%】。填写申购利率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报价单位为0.01%。6、承销商提交的簿记申购金额为实际需求金额。7、在本《申购说明》中,工作日是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工作日。8、本次簿记建档直接接收承销商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请通过承销商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9、本次簿记建档截止后将停止接收承销商的《申购要约》,敬请留意。10、受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不排除经主承销商、发行人协商一致,于簿记正式启动前推迟发行的可能性。11、为尽量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本次簿记建档开始后,簿记申购区间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条款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2、计划发行规模:3.4亿元3、期限:210天4、利率/利率区间:【1.5%-2.0%】5、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6、发行日期:2025年7月8日7、分销日期:2025年7月9日8、缴款日期:2025年7月9日9、上市日期:2025年7月10日10、兑付日期:2026年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不另计息);11、付息日期:2026年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不另计息);1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团销售佣金费率不低于【0.01%】。13、登记托管形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统一托管。14、付息及兑付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及到期兑付事宜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利息支付及本金兑付工作。15、上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申购说明》为准。三、申购区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区间确定为【1.5%-2.0%】。四、申购时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2025年7月8日9:00至18:00。承销商须在上述规定的申购期间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五、申购程序1、承销商按本《申购说明》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申购要约》,并在本《申购说明》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2、各承销商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本说明前述规定的申购区间内自行确定申购价位,每家承销商可报出不超过100个意愿申购价位及相应的申购金额。每个价位所对应的申购金额即为该成员在该价位愿意投资的需求,所有价位的申购金额及最低承销额之和为该承销商愿意投资的总需求。3、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每个承销商申购总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必须是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4、每家承销商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一份《申购要约》。六、确定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根据收到的《申购要约》进行簿记建档,统计有效申购要约的数量。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发行方与主承销方协商确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并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刊登的《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中予以公布。七、债务融资工具定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定价原则及方式如下:方式一: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2、认购不足的定价簿记建档中,如出现全部有效申购额小于发行额的情况,可分如下情形处理:(一)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足额申购或超募。(二)主承销机构可与发行人协商取消发行。(三)按相关规则/约定,由主承销机构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余额包销,原则上应取利率区间上限为最终发行利率。(四)对于以代销方式承销的,原则上应取有效申购单的最高利率为最终发行利率。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债务融资工具配售与缴款1、定义:(1)有效申购要约: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以下/发行价格以上(含)仍有申购数量的符合簿记管理人格式要求的,于规定截止时间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其申购价位位于本《申购说明》所确定的申购区间内,且其他内容亦符合本《申购说明》要求的《申购要约》。(2)有效申购金额:每一有效申购要约中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以下/发行价格以上(含)的申购数量总和。(3)有效申购总金额:所有有效申购要约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金额总和。2、配售原则: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照如下原则及方式进行配售:方式一:(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等于簿记建档总额,全部合规申购获得全额配售;(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则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发行利率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3)配售调整情况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团队议定,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并做好相关记录;a.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如有)b.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缴款办法:簿记管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8日将《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通知各承销商获配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承销商应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要求,于缴款日(2025年7月9日)15:00前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九、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1、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1707室邮编210006联系人徐思源、朱子豪电话025-58583580、025-58587322传真025-585882912、簿记管理人指定缴款账户:户名江苏银行资金系统往来账号99010159060000001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支付系统号313301099999各承销商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以下无正文)镇江如化旅源业集(本页无正文,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说明》之盖章页)发仃人镇江蘸V有限责任、‘=‘二洲尸年月日1本而无正文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贡任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说明》之盖草贝)簿记管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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