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MGZFCG-HT-2022-35659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青山区成宇科技发展营销服务部中标金额768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碎纸机
联系方式
  • :18104718116
  • 周鹏:13384841171

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2-356595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2-001250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通道北路56号) 联系方式:18104718116 供应商(乙方):青山区成宇科技发展营销服务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2218 联系方式:133848411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碎纸机 3(台) ¥256.00 ¥768.00 - 合同金额: 768.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pdf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2年12月21日 合同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2-356595甲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乙方:青山区成宇科技发展营销服务部合同金额(元):768.00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捌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一、合同标的合同标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数量数量单价(元)单价(元)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备注碎纸机得力/deli,得力(deli)9931N桌面碎纸机电动智能办公小型迷你4级保密纸张粉碎机,,数量:3;得力(deli)9931N桌面碎纸机电动智能办公小型迷你4级保密纸张粉碎机粉碎方式:条状连续粉碎时间:10-30分钟碎纸宽度(mm):120碎纸张数:6-10张碎纸速度:0.24m/min碎纸效果:5.9x45mm纸箱容量:100升到200升保密等级:4级保密可碎介质:0颜色分类:白色质保期限:1年产地:上海3¥256.00¥768.00合计¥768.00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768.00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768.00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768.00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768.00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二、交货时间、地点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通道北路56号)。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服务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并不需要延长质保服务期。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4.是否包安装:否四、验收标准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第1页-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朝鲁门联系电话:18104718116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通道北路56号)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1日乙方(公章):青山区成宇科技发展营销服务部乙方代表:段恒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银行账号:15050171668000000305乙方联系人:周鹏联系电话:13384841171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2218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1日-第2页--第3页-

附件下载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碎纸机采购合同.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