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A标段

项目编号YQX202202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4 05:17: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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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云南省气象台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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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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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YQX2022021 二、合同名称: 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A标段 三、项目编号: ZD20220057 四、项目名称: 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气象台 地 址: 昆明市西昌路77号 联系方式:0871-64189224 供应商(乙方):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7层1单元801号242 联系方式:186113844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30000 合同金额: 102.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6-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12-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2年山洪项目A标段合同.pdf 2022年山洪项目A标段合同.pdf 2022年山洪项目A标段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A标段: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建设)合同合同编号:YQX2022021项目名称: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A标段: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建设)委托人(甲方):云南省气象台受托人(乙方):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委托方(采购人公章):云南省气象台地昆明市西昌路77号邮编:65003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忠技术负责人:蔡云电话:0871-64189224开户行:云南省昆明市中国建设银行城南支行营业室账号:53001615536051001942受托方(投标人公章)::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纯路170号楼7层1单元801号242邮编:00022刘女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霍志民电话:1861138445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花家地支行账号:11050138840000000208甲方云南省气象台所需《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A标段: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建设),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软件平台”,除另有指明外,指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2、“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硬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3、“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4、“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安装、调试、开发、测试、维护、培训、咨询等服务。6、“试运行”指软硬件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正常运行的能力,但尚待验收的过程。签署初验报告后第二天起系统进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内,本合同软硬件系统应持续满足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7、“软件更新”指根据乙方和甲方的故障报告和质量保证期内的要求对应用软件所做的程序修改和更正。8、“版本升级”:指乙方对其开发并授权甲方使用的程序所做的重大改进。该重大改进是在保留原程序的设计用途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功能和性能来扩大、更改和加强乙方开发并授权甲方使用的程序。乙方确认升级后的版本为新的版本:也包括所采购的硬件设备上运行的软件系统版本的免费升级9、“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10、“日”或“天”系指日历日11、“月”系指日历月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云南省气象信息中心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纸质气象资料数字化建设”(A标段:档案数据资源提取利用和安全监管标识建设)。建设内容:(一)地面月报表文件级元数据库及知识图谱建设针对地面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文件,基于气象档案主题词表库,通过图像处理、文字识别、特征标引、元数据抽取等工作,提取基本元数据及特征元数据,完成20万页地面月报表档案元数据库建设工作。基于地面气象记录档案知识图谱模型,通过知识加工、标引,建立地面气象档案知识图谱库,并与已经形成的国省气象记录档案知识图谱库进行融合及补全,同时对数字化图像进行水印加密及数据关联,相关文件元数据库、特征元数据库、知识图谱库全部发布到气象档案业务系统搜索引擎中,实现统一存储、管理及搜索。(二)雷达灾害个例元数据库及知识图谱建设完成云南所有雷达站自建站至2022年天气雷达灾害个例元数据库建设。针对雷达灾害个例电子档案,通过整理、打包、提元等方式,建立标准化目录以及分级分类索引,同时实现雷达个例文件标准化转储,雷达灾害个例案卷元数据库、雷达灾害个例文件元数据库、雷达灾害个例全文数据库(灾情描述等)及知识图谱库,相应结果同时发布到气象记录档案搜索引擎中,与国省气象记录档案知识图谱库实现融合及补齐,实现国省统一存储、管理及检索,同时能够结合长期保存设备进行近线、离线管理(三)文书档案扫描图像及元数据接入档案业务系统文书档案扫描图像及元数据接入档案业务系统,实现基于档案业务系统的文书档案的线上查询与利用。将整理好的文书档案元数据批量倒入档案业务系统,挂接文书档案扫描图像实现对非涉密文书档案案卷级及文件级的线上查询与利用。(四)气象档案数据利用安全监管标识建设基于前期档案数据标识建设成果,结合本省气象数据开放补充目录以及本省气象数据服务安全监管需求,研发省级气象数据服务安全监管功能:根据总体建设要求,维续开展气象历史档案数据利用信息的录入,完善本地标识资源库建设:研发本省气象数据标识统计模块功能,实现档案数据及使用信息的统计分析处理,满足服务安全监管需要。三、进度安排和完成期限2022年7-10月,完成20万页地面月报表档案元数据库建设工作:2022年11-12月,完成雷达灾害个例元数据库及知识图谱建设;2023年1-2月,完成文书档案扫描图像及元数据接入档案业务系统2023年3-4月,完成档案数据利用安全监管标识建设2023年5-6月,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上述进度安排,如可能出现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进行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设备和人员进场工作。本合同内容的完成期限为2023年6月(如遇特殊情况可另附详细说明,经甲方认可后生效)。四、项目团队配备1.乙方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一名,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不少于3人以上固定施工人员驻场进行项目建设,以确保工程进度。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更换项目经理。五、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25000.00元(大写:壹佰零贰万伍任元整)(含税)。上述合同总价为项目交付成果的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以下费用。1.1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内完整的项目交付成果、技术文件的建设费用1.2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1.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与其他软件的接口配合工作的全部费用:1.4乙方依据法律法规需缴付的与合同内容相关的税费1.5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服务费用1.6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场地、教材、课程费;1.7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除上述固定费用外,乙方承诺不会向甲方提出除本合同确定的费用外的任何要求或补偿。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税务规定且正式、足额、合法的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涉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开具并出具相应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款项支付至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账户后即视为费用支付成功。2.支付方式2.1合同签订完毕,乙方完成以下操作,合同才正式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5%计算)(即人民币(¥51,250.00元)(大写:伍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2.2合同价款支付(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收到合同款30日内向甲方开具项目约定金银行保函,按合同总价50%(即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512,500.00)计算,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况,甲方可无条件承兑。(2)项目通过终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其所开具的银行预付款保函;(3)项目交付运行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质保金,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收据。如有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剩余部分返回乙方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396033131E地址、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7层1单元801号242,100101账号:11050138840000000208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2)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验收。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乙方提交的项目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1.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项目开发的进展情况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1.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5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1.6对于项目建设指标达不到投标承诺及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中相应的金额1.7根据约定的工程实施计划进度,甲方负责实施环境的准备,在乙方进入实施现场前,确保实施环境的就绪,以保证项目实施的按期顺利完成。1.8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乙方修改已完成设计开发的交付成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2.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与资料。2.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数量、质量、标准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等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需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本项目交付成果的标准、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等的需要。2.4若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在将来进行扩容,乙方确保其在扩容项目中交付的成果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兼容。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免费维护。如乙方白行对该合同下的软件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需免费为甲方进行优化升级。2.6乙方应派遗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到现场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保修、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台同价格内。2.7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乙方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或设备参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或设备参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2.8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项目交付成果的问题,并免费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在最终验收后的2年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新的和/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2.9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疯,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10除本合同及附件中有关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软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的约定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合同及附件中未列明的,但被认为是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对项目的技术性能及参数保证必需的任何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等。2.1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项目交付成果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项目交付成果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2.12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13乙方应向甲方鉴定保密协议,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还是电子的),以及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均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者透漏。2.1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乙方在服务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甲方,若属电子文档的,应从乙方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项目变更1、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整体项目建设,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本合同有关争议的解决条款的规定解决争议。九、交付、领受与测试1、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本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内容进行测试,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2、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硬件设备、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提交项目交付成果。乙方不得将项目交付成果转让给任何第三方4、甲方在领受上述的交付内容后,应及时对软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十、试运行1、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软硬件系统建设,正式投入试运行。2、对于建设内容所涉及的工程内容以及硬件设备等,在试运行期间,系统由甲方使用、保管,乙方应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保证立即对影响到营运功能的软件缺陷派人进行修改。3、乙方需保证工程内容、硬件等的任何问题或故障能在24小时内(节、假日除外)免费修复。4、所有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软件系统或平台以及数据库变化,乙方应在试运行结束后写入相应的技术文档中。十一、交付验收1、建设内容交付后,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标准和规定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全面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按合同标准和规定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全面测试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对建设内容进行交付。2、项目验收前,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3、如属于非甲方的原因致使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问题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直至建设内容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十二、质量保证期1.本项目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项目通过验收之口起2年。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免费免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系统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供免费补丁。3.售后系统运行维护内容:系统运行维护包括系统应用管理(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等)、智能硬件设备、数据安全管理、存储备份管理、技术支持、元数据质量等。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或项目的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及时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5.项目交付成果或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一般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以确定故障情况,并就如何排除故障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6.项目交付成果或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重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在6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尽快提供解决方案,立即派遗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使项目恢复正常。7.乙方热线电话服务(此服务终身提供):技术支持工程师直接同甲方对话,帮助解决甲方提出的疑难问题;②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优先解决甲方认为是关键而紧急的任务;③对甲方提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电话热线提供7X24的服务能力。8.如因乙方履行上述责任,而使项目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质量保证期按乙方排除故障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9.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项目交付成果的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推广,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10.乙方项目联系人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擅自变更联系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十三、乙方保证1.保证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2.保证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软硬件或其授了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项目涉及的软硬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硬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3.保证其开发的软件、部署的硬件符合国家有关软硬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硬件标准规范。4保证在所交付的软硬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硬件。5乙方所部属的业务系统和业务平台能够与甲方现有的业务系统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相调用,共享使用。6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硬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硬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十四、维护和培训1.软硬件的维护和支持:乙方同意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2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软件及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2.乙方在软硬件系统开发设计、编码、测试、部署后,要对甲方相关技术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现场讲解、操作、演示以及免费培训,让甲方技术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熟练掌握数据库、系统和信息平台的功能和操作方法,对甲方技术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提出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需求,要通过后续系统优化和完善来实现,保证在项目验收合格前,甲方技术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数据库、系统和平台正常操作使用。3.在质保期内如国家规范、法规发生变动,乙方对软件进行免费更新、维护及升级10十五、知识产权1、本合同建设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单位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的,乙方不仅应直接参与纠纷的解决,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3、甲方拥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权利以及软件源代码和各种技术文档资料所有权。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十六、违约与索赔1、违约1.1双方任何一方若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1.2因违约产生的费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相关仲裁部门仲裁或进行法律诉讼。1.3甲方违约,应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损失和相关规定确定。1.4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完全赔偿责任。乙方在执行此项合同时,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委托人起诉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所有费用。1.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有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等情况的,乙方应对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法予以补偿。2、索赔2.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索赔。112.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特别是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甲方历史气象资料的破损、遗失或外泄,乙方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七、不可抗力1、合同签订后,如发生不可抗力,受阻方无法履约,则履约期限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如不可抗力导致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以终止合同,受阻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受阻方未尽合同职责及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顺延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除外。2、当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后,受阻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权威部门的证明供其认可。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90天,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到达时即生效。十八、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之义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十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甲方如与乙方就乙方提供的最终成果达不成共识,经过乙方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最终完成成果之日起计10日内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送达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二十、通知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以快递方式送达被通知方,如因地址不详或拒签而退回的,视为已通知。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的,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2、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二十一、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12经协商后不能解决,则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律诉讼。2、发生争议后,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合同终止(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中止合同:(2)调解要求中止合同,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中止合同;(4)法院要求中止合同3、附加协议条款: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二十二、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承诺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涉及内容按上述文件执行,文件中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但本合同中注明以招、投标文件为准的内容除外。3、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的住所地4、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蔡云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金磊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响应的责任。5、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签字页】委托方(采购人公章):云南省气象台地址:昆明市西昌路7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签订日期:2022.6.23受托方(投标人公章):北京翼惟科技有限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7层1单元801号24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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