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桐综执许字PYG202400085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1-06 17:42:3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桐综执许字PYG202400085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永越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于2024年10月16日提出的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0月16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申请。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