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启丰楼·先锋书店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1: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82.15万元
代理单位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联系方式
  • 林工:0596-2928466
  • 小陈:0596-2186645

正文内容

华安县启丰楼·先锋书店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华安县启丰楼·先锋书店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华安县启丰楼·先锋书店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华安县新圩镇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6-2928466 3.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2186645/18559060613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6年 3月30 日上午9时00分 6.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8.第一中标候选人: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壹仟伍佰捌拾玖元肆角壹分(¥4821589.41元) 项目负责人:张标华   等级:一级     注册证号:闽1352022202303700 9.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及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文物、建设等)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1.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 20 份,经审查符合要求 12份,不符合要求 8份。 12.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福建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福建硕华建设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福建省荣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14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福建中光建设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14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 福建鑫晟泽建设有限公司 贵公司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9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 福建缘超建筑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 福建翔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 福建坤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伟杰、李根庆、黄小燕、杨勇杰、郎景三 14.公示期限: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 4月 17日 15.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16.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监管部门: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电话:0596-7361798、0596-7362231、0596-7362103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4月7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华安县启丰楼·先锋书店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1.项目名称:华安县启丰楼·先锋书店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2.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地址:漳州华安县新圩镇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96-29284663.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6-2186645/18559060613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开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6.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7.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厦力惠,和股份有限公司8.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壹仟伍佰捌拾玖元肆角壹分(¥4821589.41元)项目负责人:张标华等级:一级注册证号:闽13520222023037009.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及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文物、建设等)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11.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20份,经审查符合要求12份,不符合要求8份。12.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林膳、序号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1福建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福建硕华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福建省荣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14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福建中光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14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福建鑫晟泽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9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福建缘超建筑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7福建翔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8福建坤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4.1.5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伟杰、李根庆、黄小燕、杨勇杰、郎景三14.公示期限: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0日15.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16.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监管部门: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电话:0596-7361798、0596-7362231、0596-7362103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31日千x7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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