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CZD2025-CS-3496-001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1-30 21:14: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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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85,000.00元 90.83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西安迈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8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琦(采购人代表)、石莹、杨拴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按5000.00元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富平高新区频山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3826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静怡、雷鹏 电话:029-8849791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ZD2025-CS-3496-001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四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ZD2025-CS-3496-001项目名称: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20,000.0032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四部方式:线下获取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10时00分00秒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二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9日10时00分00秒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二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4《**********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1.7《******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富平高新区频山大道1号联系方式:0913-82650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联系方式:029-884979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静怡、雷鹏电话:029-884979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ZD2025-CS-3496-00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2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1采购人:富阎产业合作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富平高新区频山大道1号电话:0913-8265029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联系人:梁静怡、雷鹏电话:029-884979162.3邀请供应商的方式:■(1)发布磋商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3.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3.2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时。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3.6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3.7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款号内容说明12.1服务响应报价为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实施费、自行测试费、培训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供应商应缴纳的所有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安装费、集成费等全部费用。(1)报价货币:人民币;(2)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15.1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6.1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以U盘方式递交,需包括响应文件word文档和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文档,其中PDF文档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或加盖有效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密封后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7.2密封袋(箱)上须标注:(l)采购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4)在******(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7.3■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样品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样品需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样品名称等内容。(2)其他要求:*******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第二会议室。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密封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21.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条款号内容说明23.2.2支持本国产品:□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不适用28.1□本项目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29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准(按标段)收取(按标准下浮(上浮)%),☑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按500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账号:78560188000095264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029-85263975(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磋商小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组织。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3.2.1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2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对本项目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3.2.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2.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若发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磋商小组,作无效文件进行处理。3.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3.5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前附表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6如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6.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3.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3.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3.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6.7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须知前附表。3.7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登记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工程或货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包括如下六章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响应文件语言8.1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计量单位9.1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1.响应文件格式11.1对于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列出的内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填写。12.3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相一致,也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若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不一致,则供应商的报价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为准。12.4供应商的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5供应商每次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6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2.2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3.报价货币12.3磋商响应函、响应报价一览表、响应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4.磋商保证金14.1本项目须在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1)电汇;(2)银行转账;(3)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4.3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交纳的,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附件1格式和内容开具保函,并将保函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随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1条的规定随附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予以拒绝。14.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6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缴纳服务费。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磋商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软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封面不建议硬装。16.3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6.5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6.6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相关响应文件的盖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16.7响应文件应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和“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在三个密封袋(箱)中,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和“电子文件”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7.2密封袋(箱)上标识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7.3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需提交样品。成交单位样品不予退还,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做为验收依据。样品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供应商须由其合法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送达采购人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18.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第18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0.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0.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五、评审与磋商21.磋商小组21.1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磋商小组职责(1)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2)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义务(1)遵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1.4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修改进行签字确认,有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磋商程序23.1磋商会议(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各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3.2响应文件评审23.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或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2)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或免费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获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委托代理人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2.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磋商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4)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5)首次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中对合同草案条款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7)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8)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9)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11)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2)如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3)如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支持本国产品。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子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3.3磋商23.3.1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3.4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磋商,其响应将被拒绝:(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2)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23.4最后报价23.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最后报价明细表、最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等内容。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时,应对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4.评审办法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章。六、确定成交单位、授予合同25.确定成交单位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5.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25.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6.采购合同26.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采购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6.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3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采购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三日内,持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27.询问与质疑2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7.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联系人: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523501427.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交纳至采购人。28.3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格式见附件2)等非现金形式缴纳。28.4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28.5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28.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28.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9.成交服务费29.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标准或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成交服务费已包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不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项。30.采购人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力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其他情况31.1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31.2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符合磋商要求供应商不足3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32.1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2.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了解详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业务流程简图如下:项目中标信息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通知供应商签约采购合同锁定采购合同信息采购合同验证额度生效贷款合同签约放款贷款合同签约放款项目专户扣款项目专户扣款采购合同解锁贷款结清信息贷款结清采购合同解锁贷款结清信息贷款结清未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采购系统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采购系统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供应商选择合同申请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通知供应商变更合同采购合同信息额度生效已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贷款银行信息:一、陕西建行(E政通)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白玉皓13201603166西安莲湖路支行西安市莲湖路35号刘冲17702902131西安曲江支行西安市雁塔南路2216号樊理君18691568151西安高新区支行西安市高新路42号卞斯超15191075651西安经开区支行西安市未央路125号惠媛17792256100西安南大街支行西安市南大街15号乔鉴18089136919西安和平路支行西安市和平路101号陈歆18691816821西安兴庆路支行西安市兴庆路61号李妍13892880386西安新城支行西安市南新街29号朱子君18629286269西安长安区支行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2号王淑芸13572289603咸阳分行咸阳市西兰路4号邰洋13299079906宝鸡分行宝鸡市红旗路36号李倩18629019817铜川分行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与长虹路十字张小波18691932636榆林分行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张君君15991929275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陈进佃15609110557汉中分行汉中市石灰巷21号王晨旭15319375850安康分行安康市育才路102号张少帅13165762680商洛分行商洛市名人街广电大楼下郭杨17809267188二、北京银行(政府订单贷)西安分行营业部刘晓伟总经理助理029-6182876318066630518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梁凡行长助理029-6182853118681945597西安曲江文创支行蒋超室经理029-6566736615891737329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孟庆龙行长助理029-6182827213991990373西安长缨路支行范凯副行长029-6871776013991315609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陈明行长助理029-8572430118149209660泾渭工业园支行杨奕室经理029-6821377315934802021北客站科技支行周洁副行长029-6182812918629518636解放路支行,王莉行长助理029-6182818515802966196延安分行,奥宝森室经理0911-807603815592925222三、工商银行(政采贷)榆林分行张岭客户经理0912-618382715353386777宝鸡分行郭进客户经理0917-323828218991749262安康分行郑婕客户经理0915-323627515667856663铜川分行彭东东客户经理0919-215187817392898832延安分行党莹经理助理0911-238082615291142933汉中分行杨薇薇部门副经理0916-260677318591607453渭南分行张欢客户经理0913209506615229730006咸阳分行袁霖客户经理029-3325937018591006506商洛分行张铮经理助理0914-231090818691410305商洛分行余勇博客户经理0914-231090818092802280西安分行巩越客户经理029-8760941918629450680四、中信银行(政采e贷)西安分行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1号曹晓聪13759957407咸阳分行秦皇中路绿苑大厦杭群13992016859宝鸡分行宝鸡市高新大道50号财富大厦B座王尧13636762976渭南分行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信达广场世纪明珠大厦杨阳18191815559榆林分行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48号中信银行刘洪巍13636885556汉中分行汉中市汉台区西二环路与劳动西路东南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区)3B号楼陈真18509165068五、中国光大银行(阳光政采贷)宝鸡分行杨欢0917-345105518329677163榆林分行尚云鹏0912-354801918690473126延安分行汪昊田0911-801183113509115500咸阳分行侯佳3210002115229500088营销一部李敏8723631113772031109营销二部朱翰辰8723620117791788078营业部张翔琮8723630618829235568电子城支行张曼玉8824707118009298787明德门支行王晨8535077013991249430东大街支行刘林8743891415029673754经济开发区支行陆家俊8652517618629303397凤城九路支行宋宜8915502218966911622兴庆路支行司洋8329003318629251819长乐西路支行张超8256620815877390201友谊路支行贠程敏8842206718792795210边家村支行王鹏8525167315309223048北关支行菅新培8624820318092169361南郊支行程拓8526523413772491661西关正街马瑜8954810913772337373丈八东路支行杨筱凡8102691015129044185雁塔路支行闫梓闶8222250118691561524唐延路支行尉二宝8832947813991930150枫林绿洲支行杨嘉8730212013609199490南关正街支行郭敏8523072218066610983南二环支行刘超8836286118192080396曲江支行田鹏8120589013991937977太白路支行马振林6891288015353736656明光路支行刘二渭8162350613201793405凤城二路支行张洋8668026713720423343昆明路支行张洁8459250613991821278丈八北路支行郭浩8187519215667087662新城支行余振东8725168018066617238六、浦发银行(政采e贷)西安分行吴晨雨客户经理029-6360380315991724645西安分行陈福全客户经理029-6360344117782511994西安分行韩瑾客户经理029-6360344318202909790西安分行李瑞雪客户经理029-6360344518220862398榆林分行陈晓晓公司业务部0912-221606815691269965榆林分行郭小东公司业务部0912-221600815291820586宝鸡分行张一岚公司业务部0917-866291918690008816宝鸡分行朱强公司业务部0917-866292613909176381渭南分行王晓峰公司业务部0913-335708013992363166咸阳分行薛晗公司业务部029-3208378815109226216七、兴业银行(政采贷)西安分行朱靖总监029-8748299813363979983八、中国民生银行(政采贷)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61815275/18821669199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61815280/18591953690九、浙商银行(政采贷)西安分行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259号曹金辉18710993980十、招商银行(政采贷)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联系人:任瑾;85438988十一、长安银行(小微贷)长安银行西安曲江新区支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3号联系人:陈瑶13629266833十二、网商银行(合同贷)十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政采贷)渭南市政府采购贷款银行信息:序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建设银行郭煜庆田宇13892535580177970598902浦发银行孙哲龙蒙波13892383911152490353203中信银行杨洋耿浩18191815559131933883284兴业银行权奥星157060902395工商银行张剑张欢18191356300152297300066长安银行李华133353319587邮储银行张萱1302843155518091365182延安市政府采购贷款银行信息:序号银行地址联系人电话1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徐欣蕾158916869512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师范路姬悦183911565803北京银行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奥宝森155929252224邮储银行延安分行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刘凯186911142225光大银行延安分行宝塔区卷烟厂东信时代一、二层汪昊田135091155006交通银行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95号王瑶133891195187延安农商行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永兴路农商银行大厦段田瑞187001660128甘泉农商行甘泉县中心街019号白晶晶151298729409延长联社延长县七里村镇街道城区中街白永卿1810911963510延川联社延川县大禹街道北关信用合作联社张沛兴1512975692011子长农商行子长市长兴街王莉1399215301012安塞农商行延安市安塞区富民街22号王平1599156902713志丹联社延安市志丹县保安街134号信合大厦李倩1879240817114吴起农合行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北苑东路26号李娜玲1559110332115洛川农商行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中心街史云云15291172848序号银行地址联系人电话16富县农合行富县富城镇正街8号逯其玲1809112606517黄陵联社黄陵县桥山大厦曹涛1377225516418宜川联社宜川县党湾街65号毛永良1500911862819黄龙联社黄龙县石堡镇广场大街40号郑国强15991595662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分值:15分;技术部分分值:75分;报价部分分值:10分。2.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2.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3报价评分标准:见附表三。(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再进行价格扣除。①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③如允许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其分包的,且合同额占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工程为1%)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供应商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优先采购,价格扣除百分比计算公式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占响应总价的百分比×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①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②以在有效期之内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依据,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扣除。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响应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谈判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不予扣除。④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⑤同一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扣除。(3)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声明函》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符合澄清补正情形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补正,澄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3)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并按本款(1)(2)(3)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4)供应商报价(按本款(1)(2)(3)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分值。2.3.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核心产品超过一种产品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一种产品为相同品牌,即认定为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3.5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以下原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3.评审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3磋商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3.2磋商3.2.1按“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评审3.3.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3.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4供应商得分=A+B+C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论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1)或提供(2)(1)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②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③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④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⑤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资信证明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②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论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供应商采用汇算清缴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最近一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3)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4)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5格式作出相关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6格式作出相关承诺。7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代理机构于开启响应文件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格式做出说明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论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8格式做出声明。供应商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0已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1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如为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13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及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不通过原因说明注: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符合的标记为“√”,不符合的标记为“×”;2.审查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3.对审查结论为“不通过”的,要说明原因。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首次磋商报价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预防不正当竞争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情况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且金额、形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响应内容响应内容不存在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情形,响应内容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不存在采购档次降低或影响采购性能、功能的情形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9其它不存在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条款的情形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不通过原因说明注:1、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审查意见,符合的标记为“√”,不符合的标记为“×”;审查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对审查结论为“不通过”的,要说明原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如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5、如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附表三评审标准评标要素分值评标标准价格1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并按本章2.3.3(1)(2)(3)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进行价格扣除。)(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技术评审项目理解(12分)12项目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的理解;②对国家相关领域政策、标准的掌握;③项目关键点的分析和控制策略。评审标准:上述每项方案内容无缺陷得4分,满分为12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只提供评分标准题目,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得分(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内容描述过于简单、条理不清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整体服务方案(35分)35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总体设想及目标;②总体实施方案;③外业调查及收集方案;④设施设备配备;⑤成果编制方案;⑥资料收集及批复方案;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协调管理措施。评审标准:上述每项方案内容无缺陷得5分,满分为35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只提供评分标准题目,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得分(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内容描述过于简单、条理不清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进度控制方案(8分)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成果交付进度控制方案;②服务期进度控制方案;评审标准:上述每项方案内容无缺陷得4分,满分为8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只提供评分标准题目,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得分(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内容描述过于简单、条理不清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控制方案(12分)12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进度保证措施③安全保证措施评审标准:上述每项方案内容无缺陷得4分,满分为12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只提供评分标准题目,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得分(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内容描述过于简单、条理不清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管理制度(8分)8一、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档案管理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工作制度④保密制度二、评审标准①完整性:方案须详细全面,表述清晰完整;②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③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④合理性:方案是否符合逻辑且经得起推敲,各项内容之间不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三、赋分标准(满分5分)①档案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②人员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③工作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④保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得0分;商务评审业绩(8分)81、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编写节地评价报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用地预审服务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①项目日期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②本大项最高得8分。③评审依据:以加盖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至少需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关键页、签章页。注: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业绩不计入本项评分。人员配备(5分)2项目负责人(限评1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同一人员提供不同专业职称的,不累计加分。同一人员在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提供多个级别职称的,以最高级别职称计)。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中级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履约能力2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得2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满分100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前款所称采购人)住所:乙方:(前款所称成交供应商)住所:一、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等):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数量单位备注1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甲方指定地点1项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2、合同总价包括:服务响应报价为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实施费、自行测试费、培训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供应商应缴纳的所有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安装费、集成费等全部费用。3、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三、合同结算1、付款比例:完成节地专章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拿到相关有审批权限部门的批复意见后,支付合同额的40%;完成用地预审组卷,取的有权限审批部门批复的预选意见书,支付剩余60%合同金额。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单位:由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采购人。四、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1、履行期限:2、地点:3、方式:五、技术服务1、对技术服务的要求:2、技术资料:3、技术培训:3-1、培训内容:3-2、培训地点:3-3、培训时间:3-4、培训人数:3-5、培训费用:受训人员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耗材(包括水电费等)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售后服务4-1、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在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承担相应费用。4-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两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六、验收1、验收: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2、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3、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出具质保期运行质量报告,若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相应规定协商处理。4、验收依据:4-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七、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履约延误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执行合同,将按违约终止合同。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八、合同组成1、成交通知书2、合同文件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4、竞争性磋商文件5、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份,备案份。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4、生效时间:年月日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地址:,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服务验收入库报告单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地点供货单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电话供货单位:(盖章)签字:年月日使用单位验收意见:(盖章)签字:年月日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请列明品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二、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三、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项目背景富阎市政大桥项目是推动富阎区域协同发展、完善区域交通路网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预审工作的强制性要求,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完成节地专章编制、用地预审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当前,为顺利推进富阎市政大桥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保障项目合法合规落地实施,国土规划局作为项目相关审批牵头单位,需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借助其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完成项目节地专章及用地预审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工作,为项目后续立项及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五、项目目标1.完成富阎市政大桥项目节地专章及用地预审报告,确保节地专章内容真实、规范、完整,符合节地评价相关标准和要求。2.完成项目用地预审全流程组卷上报工作,包括现场踏勘、地类认定、权属认定,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国土空间规划图、三区三线图等相关图件和文本的编制绘制,确保组卷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符合审批规范。3.推动项目用地预审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最终批复文件,保障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推进。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核心内容为富阎市政大桥项目节地专章及用地预审报告编制相关的全部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节地专章编制:依据相关规范和项目实际情况,完成节地专章的撰写,内容涵盖项目概况、用地必要性分析、节地可行性分析、节地措施及效果等核心章节。2.节地专章评审:组织或配合完成节地专章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对专章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评审通过。3.用地预审组卷上报:负责用地预审全流程的组卷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现场踏勘、地类认定、权属认定等基础工作;编制绘制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国土空间规划图、三区三线图等相关图件,撰写用地预审报告等文本资料;按审批流程将组卷资料上报至相关审批部门,并负责后续的沟通协调工作。4.审批跟进与批复获取:全程跟进用地预审审批进度,及时响应审批部门提出的补充资料、修改完善等要求,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最终批复文件,并交付采购方。七、服务要求1.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需拥有类似基础设施项目节地专章编制、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及组卷上报的丰富经验,熟悉土地预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审批流程。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定要求,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评审、通过专家论证、取得审查意见以及后续服务工作。3.沟通协调要求: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指定专人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与采购方、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对采购方及审批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响应并落实。4.资料管理要求: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项目资料、原始数据、图件文本、审批文件等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服务结束后,需将全部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采购方,不得擅自留存或泄露。八、质量要求1.合规性要求:所有编制的文本资料(节地专章、用地预审报告等)和绘制的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国土空间规划图、三区三线图等)需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审批部门的具体要求,确保无违法违规内容。2.真实性与准确性要求:文本资料和图件中的数据、信息需真实可靠,来源于合法有效的调查、勘测及相关资料;地类认定、权属认定需准确无误,图件绘制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比例尺、图例等要素完整准确,无错漏、偏差等问题。3.完整性要求:节地专章、用地预审报告等文本资料需涵盖全部规定章节和内容,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组卷资料需齐全完整,包含审批所需的全部图件、文本、证明材料等,无缺失、遗漏等情况。4.可评审性与可审批性要求:编制的节地专章需通过相关部门或专家的评审,用地预审组卷资料需顺利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核,最终成功获取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若因供应商编制质量问题导致评审未通过、审批受阻或需要重新编制的,供应商需无偿负责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九、成果要求1.纸质成果:(1)节地专章:经评审通过的节地专章文本,装订规范、整洁,加盖供应商公章。(2)用地预审报告及组卷资料:包含用地预审报告、现场踏勘报告、地类认定证明、权属证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图、国土空间规划图、三区三线图等全部组卷资料的纸质版,按审批部门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3)用地预审最终批复文件:审批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电子成果:(1)所有纸质成果对应的电子文档,文本资料采用Word或PDF格式,图件采用CAD格式及JPG/PNG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2)电子成果需存储在U盘或移动硬盘中,确保文件完整、可打开、无损坏;同时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方指定邮箱。3.成果交付:供应商需在取得用地预审最终批复文件后,将上述全部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一次性交付给采购方;交付时需提供成果交付清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最后)响应分项报价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供,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项目编号:SCZD2025-CS-3496-001项目名称: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1项¥28500000¥28500000合计金额(元)供应商(盖公章):西安迈克信息技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具源日期:2026年01月29日(备注:单独提供,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最后报价结束后现场收取)第七部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证明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陕酉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西安迈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659.40万元,资产总额为485.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1,属于1;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上;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安迈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1月23日a.豆业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尤上平度的机成业个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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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阎市政大桥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发标版-已盖章.pdf下载
  • (最后)响应分项报价表.pdf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