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1411812024CCS0005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0:20: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84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食品抽样检测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
联系方式
  • :0358-7898409
  • :13869647888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1111111112024203 二、合同名称: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12024CCS00052 四、项目名称: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孝义市府前街425号 联系方式:0358-7898409 供应商(乙方):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 联系方式:13869647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 数量:1.00 单价(元):3283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480批次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合同订立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3283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合同(11N1111111112024203).pdf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1111111112024203甲方(购买主体):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孝义市府前街425号乙方(承接主体):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包1(二)项目内容:孝义市辖区范围内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480批次,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孝义市辖区范围内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二)合同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三)服务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四)服务数量:孝义市辖区范围内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480批次。(五)服务标准:抽样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抽检工作。(六)提供服务的地点:孝义市辖区范围。(七)提供服务的形式:抽样检测。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叁佰捌拾元整(¥32838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院校支行账号:802030001421011870行号:313458003006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按规定批次完成抽检,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480批次,(最终以实际抽检批次为准)。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样品到达单位后20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项目总体成本控制在328380元以内。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规定批次的抽检工作,及时出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二)结果应用:甲方根据出具的检验报告,针对合格样品继续保持监管。针对不合格样品,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立案调查并处罚。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无(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旭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延伟联系方式:0358-7898409,联系方式:13869647888签约日期:2024年5月30日,签约日期:2024年5月30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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