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TC25080F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14:06: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预算金额78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中运氢动力运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4.92万元
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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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10-53897225
  • 林彧杰:010-62108249

正文内容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5080F9(招标文件编号:TC25080F9) 二、项目名称: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运氢动力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8室 中标(成交)金额:64.9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运氢动力运输有限公司 班车服务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峥、孙玉玲、葛霞、凌昊莹、白晓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服务类项目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73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得分:95.2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         联系方式:010-5389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林彧杰,010-62108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彧杰 电 话:  010-6210824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1:28 评审专家名单 李峥、孙玉玲、葛霞、凌昊莹、白晓宏 总中标金额 ¥64.9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彧杰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108249 采购单位 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5389722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彧杰,010-62108249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包车服务V2.docx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C25080F9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第五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下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2.招标内容:2.1采购内容:市内包车,线路三条。线路1:朝阳大悦城——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往返,24座及以上。线路2:奥运村——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往返,48座及以上。线路3:西苑——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往返,48座及以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2.3服务期:自2025年10月1日开始1年。2.4项目规模:78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为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后附“特别告知”。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不含平台下载费),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5.2递交地点: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五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投标人须派专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所列内容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邮编:100081电话:010-62108249传真:010-62108149电子信箱:linyujie@cntcitc.cn联系人:林彧杰特别告知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纸质采购文件。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2)已在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平台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下拉菜单中的“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搜索,找到意愿参与的项目后,点击“立即投标”。勾选项目(标包)并填写相应信息后,点击“立即购标”。(3)潜在投标人选择支付方式(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选中相应的费用信息并完善发票信息后,点击“提交支付”进行费用支付;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4)潜在投标人支付完成后,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下拉菜单中的“我参与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5)如有操作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中招联合平台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010-86397110、010-62108037(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为准)。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2.投标委托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得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疫情期间,可以电话咨询沟通。5.2前款所指疑问是指:因招标文件有不明确、歧义、前后不一致、描述错误的条款或者投标人不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等情况而提出的问题。5.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4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6.对招标文件的异议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接受。6.2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收到答复内容后,应在收到答复内容的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答复。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8.2投标书部分应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招标需求偏离表(附件三);(4)投标工作方案和投标应答情况(附件四);(5)合同条款响应文件(附件五);(6)投标保证金,仅需一份(电汇底单复印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果有);8.3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一));※(2)投标人情况表(附件六(二));※(3)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三个月以内的复印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六(三));※(4)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六(四));※(5)投标人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六(五));(6)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附件六(六));注:※号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未装订而散装或装订不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2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投标报价10.1本项目最高限价78万元,所有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0.2投标报价要有竞争性,不合理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11.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注意事项:在线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11.3未按11.1和第11.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4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知退还。关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规定如下:(1)计息周期的计算方法,计息起始时间为开标日期,计息截止时间以通知退还保证金日期为准。(2)计息标准和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1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4条之规定签订合同。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该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3.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13.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D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及递交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印章。14.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14.4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中除本须知第8.3条中规定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内容均需用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14.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4.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15.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但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6.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字样。16.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为准。16.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7.2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7.3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18.评标18.1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8.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8.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响应及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资料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内容。18.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19.投标的澄清19.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19.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20.综合评分20.1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全体评委对有效投标人所得分值平均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平均分相同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具体评分因素及分值如下:类别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商 务 部 分25分财务审计状况9依据2023年和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财务经营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得9~7分;较好,得6~4分;一般,3~1分;财务状况差或未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审计结论为保留意见的,0分。(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即可)企业业绩102022年9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执行中的同等规模包车服务项目案例,每一个得2分,最高10分。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线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相同单位不同年份签订的项目计为一个案例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6提供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种认证证书文件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上述认证逾期或未按要求进行年度监审并贴标识(或附证明材料)的,该认证不得分。技 术 部 分57分服务需求响应12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的全部要求,得12分,每一项不满足减2分,最低0分。项目管理服务方案15根据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和要求,给出详细的系统整体服务方案,需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服务质量标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没有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运行实施细则,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没有不得分;(3)相关服务承诺,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没有不得分;(4)车辆保养服务方案,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没有不得分;(5)车辆维修服务方案,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没有不得分。 应急预案9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意外应急措施方案:意外应急方案,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得9~7分;意外应急方案比较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6~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满足性差的,得3~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服务团队9提供服务团队方案,包括备选人员:服务团队方案人员配备齐全,方案合理可行,经验丰富得9~7分;服务团队方案人员配备较齐全,方案较合理得6~4分;服务团队方案缺少细化内容,或缺少备选人员得3~1分;未提供不得分。车辆状况12供应商拟投入运行车辆的技术性能、车辆状况、车辆号牌等综合情况说明,提供图片等相关证明文件。车辆状况综合情况说明完整良好,优于文件要求,证明文件清晰得12~9分;车辆状况综合情况说明基本全面,满足要求,有证明文件得8~5分;车辆状况综合情况说明一般,缺少细化内容,证明文件较少或未提供,得4~1分;说明内容较差无法体现是否满足文件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报价部分18分18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8合计100备注:1、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第2位四舍五入。20.2中标候选人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报价合理;(3)综合实力较强、业绩优良、信誉高;(4)有良好的服务承诺;(5)综合评分排序在前。20.3对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的条款。20.4评标委员会将提出书面评标结论,推荐综合评分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1.评标过程保密21.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到确定中标入围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最终审查及确定中标22.最终审查及确定中标候选人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情况。22.2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的情况,确定中标候选人。22.3最终审查是对中标候选人作进一步的评审和考察。22.4最终审查的方式:(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22.5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3.确定中标及中标通知23.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的名单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23.2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结果通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2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4.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变更内容和服务的权力:在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的内容和服务进行少量变更。2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G招标代理服务费25.招标代理服务费25.1中招公司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服务类项目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5.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25.3中标人如未按25.1和第25.2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三部分招标需求1.服务需求一览表服务名称用户名称*服务期限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壹年2.服务需求2.1总体要求2.1.1中标供应商应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确保对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及服务。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2.1.2中标供应商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遇到司机因故不能上岗,应提前安排替补司机。行车途中不吸烟、不饮酒、不吃东西、不接打电话、不开问题车辆、严格按照交通指示行车,言语文明,行为规范,仪表整洁,服务周到。2.1.3中标供应商司机要确保行车安全和优质服务,并根据天气变化及乘客要求随时开动冷暖设备,保证适宜的车内温度。2.1.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班车及司机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行驶至各站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班车及司机迟到超过15分钟(含),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交通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员工打车或其他交通方式的全部费用,自然灾害等因素除外。2.1.5如遇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救援车及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同时调派备用车辆执行班车任务,保证班车正常运行。如备用车半小时内无法到达现场,乘车人员可直接改乘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1.6运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天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至少两次,保证车厢整洁干净。每月清洗座套一次。并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2.1.7中标供应商每半年应对客户进行回访及征求服务意见,并及时反馈招标人。2.1.8采购人为保障有序乘车,有权在班车上加装刷卡器,中标商应给与无偿配合。2.1.9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有权调整沿途停靠站,并按投标单价进行计价。2.1.10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增加或减少班车线路,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周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调整后的线路、班次、数量、时间执行,并按照协商价格计价。2.2车辆要求2.2.1A类空调大巴3辆。2.2.2A类车,3年内或100000公里内,京B牌照,具有车辆保养、检修记录,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车内乘客险每座赔付金额为40万元。车辆应配备灭火器、逃生锤等消防设施。是否新能源车均可。2.2.3出租方应提供一级技术条件、资质完备,且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运车辆;2.2.4年审合格;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已含不计免赔条款;车内设施完整,运行状况良好(包括:空调、座椅等);2.2.5与《响应文件》的承诺一致;2.2.6承诺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接收器。2.2驾驶员要求2.2.1身体健康,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驶A1规定以上车型8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接送过程服务规范,文明行车,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在服务年限内,所委派的驾驶人如有违规违法、不安全及不文明行为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人。2.3线路要求2.3.1线路1:朝阳大悦城——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往返,24座及以上。线路2:奥运村——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往返,48座及以上。线路3:西苑——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往返,48座及以上。2.3.2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采购人的投诉,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和整改2.3.3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增加或减少班车线路,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周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调整后的线路、班次、数量、时间执行,并按照协商价格计价。2.3.4班车接送时间以我院上下班时间为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确定。车辆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车站,如有突发事件,应提前至少2小时通知采购人,并在半小时内解决问题。2.4其他要求2.4.1租赁服务年限内,所投入该项目的租赁车辆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燃油费、保养及维修费等)。*2.4.2租赁期限1年,执行合同自2025年10月1日开始。如遇政策调整,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2.4.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车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模板)包车服务采购合同甲方: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乙方: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包车服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鉴于:甲方通过招标确定乙方作为“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包车服务项目”的中标人,相应地,下列文件也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中标通知书2)服务内容要求3)服务承诺4)班车核载人数、线路及发车时间第一条乙方工作(服务内容及要求)1、根据甲方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要求、标准及数量为甲方提供车辆及驾驶员,乙方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车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并投保了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三者险,驾驶员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类别: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且与约定车型相符。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2、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协商,协助甲方制定服务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3、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发车时间,并按照规定行驶路线停靠。4、乙方负责班车司机业务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建立班车司机的激励机制并接受甲方监督。5、乙方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甲方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乙方对车辆安全性能开展定期检查。6、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车辆运行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参照执行。7、保持为甲方服务的班车驾驶员的相对稳定,如因服务质量或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更换班车驾驶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驾驶员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资质,以保证甲方正常工作。8、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车辆的具体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服务车辆数量配备班车及驾驶员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调整服务车辆需求数量,调整班车数量时,双方根据车型按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班车数量的增减并不导致车辆单价的变更。9、乙方作为驾驶员及其他履约人员(如有)的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对驾驶员及其他人员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驾驶员及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驾驶员及其他人员的管理、考勤、考查、辞退以及工资发放、人员档案、福利事务管理等。乙方承诺为驾驶员及其他人员依法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病或因工死亡的待遇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10、双方之间属于平等主体的运输服务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安排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班车驾驶员)之间既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务派遣关系,甲方不因本合同而对乙方人员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乙方安排为甲方服务的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责任,乙方承诺不会因该等劳动纠纷和争议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因乙方的行为给乙方人员造成损害导致甲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11、乙方班车驾驶员上岗前,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人员名单、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上岗合格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乙方的上岗驾驶员的条件应符合附件3乙方承诺。1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应履行服务义务,承担妥善管理驾驶员的责任。如因乙方及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等情况,乙方应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车辆出现被盗、刮蹭、损毁等情况,乙方负责处理,乙方确认甲方不需承担任何直接、间接的赔偿责任,对于需要甲方配合处理的事项,甲方应予配合、协助。13、乙方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不应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任何一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需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如有第三方对甲方提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要求、请求、索赔、诉讼或仲裁,乙方均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处置上述事宜所发生的费用。14、乙方应考虑到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及安全服务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自行决定并为乙方驾驶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或投保相关保险,自行安排驾驶员的休息休假。乙方自行承担因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15、乙方上岗驾驶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行业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甲方人员的乘车安全;乙方车辆及驾驶员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扣分及罚款。16、车辆运行前,乙方应将车辆道路运输证、年检记录、商业险保单、保养记录提交甲方确认。17、发生车辆限行、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约定的车辆不能提供服务,或指定的司机不能正常出勤情形时,乙方应提前安排好替代车、代班司机,替代车不能低于约定的车辆配置及核载人数,且替代车和代班司机均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资质,如由因替代车和代班司机需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甲方工作甲方全面负责乙方班车服务的运营管理工作。甲方将指定一名班车管理员负责乙方班车的具体运营管理工作。乙方派出的班车应服从甲方班车管理员的领导,配合甲方司机管理员做好班车服务相关工作。第三条服务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班车线路。线路1:朝阳大悦城——亦庄荣华南路11号,往返,24座及以上。线路2:奥运村——亦庄开荣华南路11号,往返,48座及以上。线路3:西苑——亦庄开荣华南路11号,往返,48座及以上。2、服务时间:甲方班车运行时间、起止站点及途经站点的调整,执行甲方随时提出的工作安排。线路1发车时间:上午7:30,下午17:05线路2发车时间:上午7:05,下午17:05线路3发车时间:上午7:05,下午17:053、联系方式: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直接找双方联系人签收,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第四条合同期限合同期为1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合同付费标准1、根据公开招标评审最终结果,甲方包车年服务费是元,乙方依据国家规定,自行缴纳应交税款。2、本合同履行期间,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费、司机费、油费、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高速费、保险费,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双方一致同意:存在非工作日用车情况的,甲方需另行支付。3、鉴于班车服务的特殊性,早晚班车开始及结束时间属于乙方驾驶员正常工作时间,不应理解为加班时间(延时工作),如需支付加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是元。甲方按照季度支付服务费,每季度费用是元,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费用,支付费用前,乙方为甲方开具正规发票。2、乙方班车考勤由甲方负责,依据上一周期乙方服务车辆的种类、数量,服务费标准、考勤情况支付乙方下一周期的服务费。乙方依据国家规定自行缴纳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税费。3、对于工作天数未满一个月的乙方车辆,甲方将按照乙方每种车型的实际工作天数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费、司机费、油费、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高速费、保险费、及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1、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2、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纠正,如果收到通知的一方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内不能纠正或者不能恰当纠正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乙方人员提供服务的实际天数及服务费标准与乙方进行结算。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3、违约责任:(1)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准时发班车或与约定的要求不符、人员脱岗或不能准时到岗提供服务、车内卫生差受到甲方人员投诉等)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乙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视做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再次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3)乙方班车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服务的,迟到15分钟以内的,乙方应按当次班车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到半小时以内的,乙方应按当次班车服务费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到超过半小时的,按乙方未派车辆提供服务处理。(4)乙方未派车辆或车辆未按指定的起始地点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当次班车服务费的1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司机酒驾、毒驾、带病上岗、驾驶证被扣、从业资格证过期、或存在不适宜驾驶班车的其他情形的,或车辆未年检、安全状况、核载人数不够、道路运输证过期、空调不正常、或存在不适宜提供约定的运营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当次服务,并按乙方未派车辆到达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处理。(6)乙方因违约被甲方通知纠正或整改累计达6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其应累计应承担的违约金达到月平均服务费的10%的,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时,乙方还按未履行的期间的约定服务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有未履行期间的预付服务费应退还甲方。(7)上述违约条款可单独适用,也可同时适用。第八条不可抗力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客观情况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发生事故一方应在事件发生48小时内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及时将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3、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被排除后,发生事故一方应尽快告知对方。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1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双方在相应顺延的10天,仍未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各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第九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因一方依法解除而终止。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对合同终止均有过错,则依据过错大小分担损失、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亦庄开发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解决的争议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但甲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来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6、双方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手机(可短信),邮箱,通信地址及邮编;乙方联系人,手机(可短信),邮箱;通信地址及邮编。双方及司法机关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件及信息,可以按上述约定的方式送达,被送达一方拒收、代收、无人接收、退回的,均视为送达。一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书面变更通知送达(含视为送达)对方之前,原联系方式仍为有效。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五部分附件附件一投标函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报价见“开标一览表”;4、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5、保证忠实地执行合同内容,并承担合同的责任义务;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情况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服务期投标保证金投标声明一年有/无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注:1、格式自拟,合计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附件三需求偏离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承诺备注说明:投标人能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需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无偏差者在投标文件对应承诺栏内填写“全部响应,无偏差”,无需逐条应答。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四投标工作方案和投标应答情况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和评分办法自行编写。附件五合同条款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出响应和承诺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六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我单位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二)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单位名:(公章)填表日期: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职务开户银行授权代表职务银行账号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 位 概 况职工总数人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企业财务状况 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2022年2023年2024年上表所列内容请各投标人按要求详细填写,表格位置不够,可另附纸说明(三)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三个月以内的复印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供应商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承诺函致:招标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我单位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6)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六)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至少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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