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峄州水泥分公司-----脱硫石膏(6月)运输车辆为新能源或国六

项目编号21001063828121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2 10:41: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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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2025-06-02 10:29:06 截止时间 2025-06-05 10:59:59 期望收货期 2025-06-06 — 2025-07-31 交货期要求 自下单后1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价格有效期 2025-06-02 — 2025-07-31 询价单编号 210010638281216 收货地区 山东 枣庄 枣庄市峄城区 峄城区-吴林街道田楼村峄州水泥厂 商机详细信息 采购类型: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询价类型:现货/标准品 采购清单 行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品牌 型号 采购量 是否送样 对供应商附言 1 脱硫石膏 物料描述:按照产量10.8万吨配比6%计算 8000吨 不送样 脱硫石膏.docx 采购要求 报价要求:需要报含税价、发票需要包含运费、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询价单部分物料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可改数量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票(一般纳税人开具) 交易方式:账期支付(在结算对账后90天内付款) 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补充说明描述: 采购人电话:陈先生 17863264555 技术咨询电话:徐主任13869426436 商务咨询电话: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供销处电话:陈先生0632-8636066 2.8、脱硫石膏物料名称脱硫石膏序号项目技术要求扣罚标准1附着水≤18.0%脱硫石膏附着水≤18.0%,每超1.0%扣该批次计量的1.0%。附着水>22.0%的退货。 发现水分波动较大时,可逐车分别进行取样,单独进行检验,每超1.0%扣1吨,>22.0%的退货。 2SO3≥35.0%批次检验脱硫石膏SO3≥35.0%,每下浮1.0%,价格下浮1.0元/吨;SO3<33.0%退货拒收;拒收货物如已经打堆或使用按作废处理。3Cl-≤0.30%批次检验Cl-≤0.30%,Cl-含量每增加0.01%价格下浮2.0元/吨,Cl-≥0.32%退货拒收。逐车取样检验时氯离子每上浮0.01%,现场扣1吨/车,≥0.32%退货拒收。拒收货物如已经打堆或使用按作废处理。4表观质量结块、颜色、气味脱硫石膏为粉状物料,不得有结大块现象或其他石块等异物,如结块较大影响使用或无法处理的异物、石块等由卖方车辆原价拉出厂处理或拒收。脱硫石膏外观如有红色、黑色的退货,含异味的退货,料湿、黏影响生产使用的退货。超出标准范围拒收的货物,拒收货物如已经打堆或使用按作废处理。5其它要求应符合GB/T21371-2019《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国家标准。原则上脱硫石膏中夜班不收货,确需收货时原料车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卸货但是不打堆,化验室随时取样检测水分,氯离子第二天逐车检验,如果不符合要求则按照上述规定执行。6检验频次≤1000吨为一个检验批次。发现质量波动较大时,可逐车分别进行取样,单独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反馈物资供应部联系客户调整,并按照标准进行扣罚。备注:初次参加的投标方需在中标后提供样品,样品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供货,中标方后续所供应物料各指标应和样品基本一致。化验人员和供货商(供货商不在现场应委托司机代表)共同取样、签字。待供货量满足规定的批次检验数量时,供应商应及时通过物资供应部联系化验室共同对样品进行编码、混样处理,供货商应签字确认,供货商未到现场签字确认的,公司将视为默认签字。检验结果将由化验室在编码、混样处理检验后两日内反馈物资供应部,由物资供应部通知供方,如对检验结果有疑义,可以通过物资供应部按照公司规定提出仲裁检验。供货方应在招标前及时详细了解《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含峄州水泥分公司)进厂原燃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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