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2023年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WQCG2023-290)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津采同〔2023〕314520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2:30: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4.68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排水户水质监测
联系方式
  • :022-29341258
  • :0316-2682000

正文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2023年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WQCG2023-290)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3〕314520号 二、合同名称 :2023年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WQCG2023-290 四、项目名称 :2023年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 联 系 方 式 :022-29341258 供应商(乙方):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道3号北楼(二层西侧) 联 系 方 式 :0316-2682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4.68(万元) 合同金额: 94.6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50655701040003809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0D4BLE9G 企业办公电话:0316-2682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90合同.pdf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2024年01月31日 合同编号:_QY202301018-01环保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年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项目委托方(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服务方:(乙方)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0环保检测技术服务合同被服务方(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服务提供方(乙方):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服务内容,合同条款如下:服务内容一1、乙方向甲方提供:①武清区排水户水质监测服务;②检测报告;2、服务期限:2023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17日。3、技术服务内容: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承包本次技术服务,提供检测报告,并对样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具体检测内容见合同附件。项目检测项目(甲方选做)检测频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日常必做项目(7项)pH值、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甲方指定水体项目(4项)氨氮、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甲方指定医院项目(9项)日常必做项目增加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甲方指定餐饮项目(8项)日常必做项目增加生化需氧量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甲方指定司994、技术服务要求:乙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样并进行实验室检测,保证服务质量。二、服务费用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946800元整(大写:玖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2.实际支付金额在不超过94.68万元的前提下,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服务价格表附后)三、甲乙双方职责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在商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项目必要的相关资料等。(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解决相关问题。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2)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对在采样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等设备安全负责。(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样时间。在满足正常检测工作条件的情况下,按要求及时提供检测成果:应急检测项目采样结束后24小时内提供检测数据(特殊项除外);一般检测项目3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数据,5个工作日内提交带红章的PDF版报告,纸质检测报告每半年提交一次(检测项目超标的排水户应及时提供)。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甲方代表为_平国权_乙方代表李振洋签订的取水确认单进行结算,取水确认单见附件)每半年结算一次检测费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区财政同意后拨付。五、样品保存期限除甲方特别申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外,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主要内容及排水户相关信息。七、违约责任1.各方应当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以下问题,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1)乙方未按合作项目要求,在未与甲方协商的前提下,出现擅自减少检测次数、遗漏检测项目、提前或错后检测时间、减少或改变采样地点、不能及时提供检测数据等情况,乙方承担此样品重新检测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误工费用,并根据乙方出现问题次数在最后一次检测费用中进行扣除(每出现一次扣除总检测费用的1%)。(2)乙方须按约定具备应急检测用具,未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取水检测,乙方须自行承担延误检测的所产生的费用并在最后一次检测费用中进行扣除。(3)乙方应保证其监测报告的真实性,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影响到水质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检测费,有权另行选择新的合作单位,由此带来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为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人力不可预见不可抗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角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补充协议。特殊情况要变动应经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如遇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九、其他合同签订之日后,双方遵守,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此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商执贰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账户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账户名称: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065570104000380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道3号电话:022-29341258电话:0316-2682000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