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竞争性磋商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1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0 09:44: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西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13.55万元
代理单位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街巷硬化工程
联系方式
  • 陈新龙:13935091492
  • 高齐阳:13233621116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104 二、项目名称: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72号9幢1单元25层2501号 报价金额:2135500(元) 89.1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 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 本次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为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个月 陈向楠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号:214202220237504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佩,安晋生(第1包采购人代表),孟宪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9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宁化镇化北屯村 联系方式:13935091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路泽苑18号3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1323362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齐阳 电 话:13233621116 附件信息: 最终版9.23日蒯屯关道路硬化--磋商文件.pdf468.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4M 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104------------------------------------------------采购人: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路泽苑18号3号楼301室联系电话:13233621116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合同草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相关附件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1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140549.00元最高限价:2140549.00元项目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为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计划工期:3个月。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质量验评标准、以及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2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提交3.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忻州市忻府区七一路日月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6、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供应商可自行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宁化镇化北屯村联系人:陈新龙联系电话:139350914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路泽苑18号3号楼301室联系方式:13233621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小平电话:132336211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4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104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140549.00元最高限价:2140549.00元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9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第八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第八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第八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第八章)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见第八章)7.特殊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8.其他声明书(格式见第八章)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八章);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章);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1.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八章);2.开标一览表、报价函附录(格式见第八章)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八章)4.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八章)5.供应商企业简况;6.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7.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施工组织设计10.工程服务承诺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相关附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九章13项目其他要求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是否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14现场考察否是答疑会否是15电子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章:2.因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不规范等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如代理已发布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为模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会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及递交:1.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使用供应商的企业CA进行加密;2.加密版响应文件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上传递交;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予以拒收。4.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16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可抗力因素《如网络拥堵、断电等原因导致无法上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评标时以电子标书为准,因此在制作电子标书的时候,需要反复核对单位名称、响应报价等相关信息、电子开标流程;备注: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报价将被否决。2)保函原件须在开标前24小时前递交至采购人。3)成交后,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对其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进行补充,成交人需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人补充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于报价时递交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17电子开标流程开标解密及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解密共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2.供应商必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企业CA解密,使用其他CA会导致解密失败。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话95763。18响应文件报价方式报价次数:二轮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19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2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整;递交账户: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南路支行帐号:14050110855400000376开户行行号:10516100553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2、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由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或其上级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交易担保出具。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网页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所有保函内容不得对磋商文件保函格式内容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否则视为无效保函。3.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20磋商保证金4.其他要求:备注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人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21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2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需要踏勘。23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计算)24计划工期3个月25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名单在开标前密封保密管理。26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可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投标要求27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28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29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协商计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30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如涉及)进口产品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项)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认证机构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列明的目录单位。(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供应商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详情参见财库〔2005〕366号文件《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非★项)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正版软件要求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涉及网络安全产品的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2)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官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对应产品信息截图,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最新一批《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所投报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列入的38类产品,应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小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或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的折扣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评审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供应商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代理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残疾人福利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绿色产品采购涉及绿色产品采购的要求(1)工程内容中含有投报产品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在评审时,同一合同包内的绿色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60%及以上的,享受投报产品4%的价格折扣。(2)工程内容中含有投报产品属于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绿色产品明细表》。(3)绿色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其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特定采购包,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同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注: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7“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8“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合同草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电子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通知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提交响应文件。9.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递交账户: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南路支行帐号:14050110855400000376开户行行号:105161005536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11.3供应商应在“二轮报价”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1.4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4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完成递交(上传),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开启仪式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议,供应商应线上准时参加,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7.2供应商响应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17.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17.4开标记录表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期限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说明原因。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0.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0.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内进行,磋商供应商应随时做好报价准备,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成交服务费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协商计取。类型成交金额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九、保密和披露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且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入“项目质疑管理”在线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受质疑答复结果。35.投诉3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起投诉。35.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5.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一、违约处罚35.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响应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准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第九章相关附件”要求进行编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特殊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8其他声明书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1磋商保证金及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准1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一览表、响应函附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商务条款响应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②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6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3)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通知,大力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供应商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评审标准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1.2本项目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标准2.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项)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机构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列明的目录单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标准3.1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3.2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详情参见财库〔2005〕366号文件《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4.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评审标准4.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非★项)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4.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涉及正版软件的评审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需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6.涉及网络安全产品的评审标准6.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6.2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官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对应产品信息截图,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6.3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最新一批《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6.4所投报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列入的38类产品,应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7.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小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7.2中小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特殊情况的不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如果项目允许),评审优惠幅度为5%,特殊情况的应低于4%。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7.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或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7.5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本次招标确定的优惠幅度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7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同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8.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中小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9.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9.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评审标准10.1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投标货物中小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10.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4监狱企业又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11.1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2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12.涉及绿色产品采购的评审标准(1)工程内容中含有投报产品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在评审时,同一合同包内的绿色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60%及以上的,享受投报产品4%的价格折扣。(2)工程内容中含有投报产品属于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绿色产品明细表》。(3)绿色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特定采购包,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同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第一部分价格部分(3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分值1.磋商报价过低的情况(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个)若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有有效供应商磋商报价算数平均值的85%,磋商小组会判定磋商报价属报价过低情况,其价格评审得分统一按15分计算。2.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30分有效磋商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过低的除外)得30分。3.其他报价计算公式:其他供应商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分第二部分商务部分(2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类似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注:近3年类似业绩,(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中标通知书。15分2.供应商资信证明(5分)供应商无不良记录得2分;供应商近三年有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的得1分,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得0.5分(不累计积分),没有不得分。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得1分;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得1分,市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得0.5分(不累计积分),没有不得分。5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50分)(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独立评审,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1.针对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5分)施工总体方案;(1)关键部位施工方案;(2)机械进出场方案;(3)雨季施工方案;(4)降排水方案;(5)夜间施工方案;(6)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7)安全文明施工方案;(8)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9)环境保护及环境检测方案;(10)新技术应用方案。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内容全面;③措施可靠;④安排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1.5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2.针对本项目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0分)(1)质量保障措施;(2)安全、文明保障措施;(3)环保保障措施;(4)消防保障措施;(5)降噪保障措施。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内容全面;③措施可靠;④安排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10分3.计划安排,包括但不限于:(6分)(1)拟投入劳动力计划安排;(2)拟投入机械设备计划安排;(3)工期进度计划安排。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内容全面;③措施可靠;④安排合理;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4、项目班子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6分)(1)项目组织管理模式(2)人员岗位职责(3)项目班子配备情况。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内容全面;③安排合理;④责任划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5、质保承诺,包括但不限于:(8分)供应商提供的质保承诺应说明(1)工程质量标准承诺(2)质量保修期响应承诺(3)质量保修内容及范围(4)售后承诺以及其它供应商认为应当承诺的内容。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内容全面;③措施可靠;④安排合理;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86、应急处理方案及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5分)(1)应急处理方案;(2)应急处理措施;(3)应急处理承诺(4)应急处理人员安排。(5)应急保障及后期处置。基本要求:①思路清晰;②内容全面;③措施可靠;④安排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1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5汇总得分1、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2、按照评审得分有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略顺序推荐。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承办单位: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道路全长3.243km,其中主街道长1.434km,巷道长1.187km,入户路长0.622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二、商务要求1.工程地点:宁武县宁化镇蒯屯关村;2.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质量验评标准、以及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验收。4.计划工期:3个月。三.技术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能够严格履行施工程序,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作业,狠抓本工程的工作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施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其他要求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保证场地、道路整洁。五、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另附)第六章图纸(如有另附)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2.图纸(无)第七章合同草案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编号:(项目名称)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序号施工内容计量单位数量1234…………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支付方式:6、组成合同的文件4040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报价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报价或工程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保期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质保期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如发生意外要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乙方施工中不得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建筑设施或设备管线、网络、电路等进行破坏性施工,造成损失应立即予以修复,不得影响住户正常使用。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质保期期限:本合同质保期金暂定为元,工程质保期为,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到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平方米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期重新计算。质保期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1、合同生效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1.2合同订立地点:11.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附件二廉政合同格式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廉政承诺:一、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以及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指定物资设备生产厂和供应商;不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高消费娱乐;不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未经招投标不使用甲方指定的分包队伍和物资设备材料。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从事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营性活动。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承诺者,保证向甲方领导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保证向乙方单位领导或乙方上级单位举报。六、本廉政承诺书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立即生效。七、本承诺由项目法人单位执法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对违诺行为,由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直接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本承诺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第二条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三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第四条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五条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各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及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第六条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第七条乙方应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第八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第十条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第十一条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第十二条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十三条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第十六条监理公司及甲方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第十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则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第十八条/。甲方:(名称并盖单位公章)乙方:(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前,可对本责任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附件四:保障农民工权益书格式保障农民工权益书(发包人名称):我方将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进行投标。我方将作出如下承诺:严格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违反承诺,我方愿意你方扣留相应金额的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其相关农民工保障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第九章相关附件对应格式”要求进行编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武县宁化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蒯屯关村街巷硬化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山西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3452.83万元,资产总额为2259.1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无(标的名称),属于无(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无(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无人,营业收入为无万元,资产总额为无万元,属于无(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侠日期:2025年10月08日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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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终版9.23日蒯屯关道路硬化--磋商文件.pdf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