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9 13:58: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金额199.97万元
中标单位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9.52万元
代理单位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综合物业管理费集中办公点综合物业服务
联系方式
  • 魏玉洁:25657312
  • 朱佳颖:25015152

正文内容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 采购项目名称: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09744938747J 公告标题: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 二、项目名称: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 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虹口区临平北路89弄20号 86.83 1995168.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怡瑾,魏玉洁,朱向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类似业绩均提供业主方优秀评价,人员配置和设备相对完善,技术方案对本项目的定位及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并有相关对策,服务措施到位。根据《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五条,采购文件评审办法,推荐得分最高单位为中标(成交)单位。   按照“沪财发【2020】13号”文,请本项目未中标供应商查看投标文件预留的邮箱相关信息,联系方式为本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         联系方式:021-25657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205室         联系方式:2501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颖  电         话:25015152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464.2K 成交推荐理由-玉田综合物业管理费.doc12.5K 采购文件附件: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pdf664.2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2-29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9人,营业收入为5926.03万元,资产总额为95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请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或者填写错误,在审查认定时对投标单位不利,均有可能导致投标废标风险。第59页共198页竞争性磋商项目成交推荐理由项目名称: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zx2025-015)项目编号: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成交单位: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995168.00元评审总得分:86.83中小企业:是(是/否)福利性单位:否(是/否)贫困县物业公司:否(是/否)注:1、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4、推荐理由:上海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类似业绩均提供业主方优秀评价,人员配置和设备相对完善,技术方案对本项目的定位及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并有相关对策,服务措施到位。根据《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五条,采购文件评审办法,推荐得分最高单位为中标(成交)单位。项目编号: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磋商响应报价(五)磋商保证金(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一、项目编号: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二、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11999700.002026年度玉田路222号集中办公点综合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预算为199.97万元,1999700.001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11999700.00建议服务人数不少于22人。1999700.00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预算资金属于小微企业预留资金,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和大型企业投标为无效投标。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级2自定义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企业信用报告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级3自定义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级4自定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不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材料及外部查询有效内容核对判定。项目级5自定义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6自定义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7自定义未满足带根据响应人项目级7自定义“*”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8自定义以赠送方式响应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9自定义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10自定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11自定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12自定义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包112自定义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25-12-11至2025-12-18(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磋商供应商应于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受理以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缴入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磋商保证金需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磋商响应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开具收据。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方应于2025-12-2210:30:0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虹口区三河路328号2号楼205室候场(开标无须到现场,磋商时间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可不再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12-2210:30:00时整在上海市虹口区三河路328号2号楼205室候场(开标无须到现场,磋商时间更另行通知)开启,开标不用到现场,磋商时间按通知要求,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22〕46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6磋商响应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磋商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7不项目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8答疑与澄清:磋商响应方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9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10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1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13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zfcg.sh.gov.cn/)14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5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16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资信及商务要求表。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18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19新出台文件及要求:按照《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如与本次采购过程中的内容有冲突,按照新文件执行)超出采购文件要求次数的质疑将不再受理。20为方便告知投标单位后续政府采购相关事宜,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填写邮箱信息。虹口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邮箱:hkqzfcgzx@163.com。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部分)。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质疑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供应商须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八)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九)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1、资信及商务文件A、资信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B、商务文件:(1)磋商响应方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2)磋商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报价明细一览表;(7)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9)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设备配置清单;(4)技术响应表;(5)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8)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11)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报价明细一览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磋商方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响应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1、磋商响应方本项目无须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2、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上银行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开收据。4、未成交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时需提供供应商开给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正式收据。5、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6、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7、磋商响应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A、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本章一、总则:(九)情况的除外】;(2)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磋商响应方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2、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七)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全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2、磋商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3、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4、标项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5、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6、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7、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8、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解密(http://www.zfcg.sh.gov.cn/上进行)。(三)组织磋商程序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项与各磋商响应方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如有需要)。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六、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采购文件未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方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三、评审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分0~10报价得分=价格分值×(有效最低投标价/有效投标报价)整体方案定位及措施0~121、对本项目服务定位的分析准确,对本项目预期目标设定合理(0-3分)。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深度,应对或改进措施的情况(0-3分)。3、管理运行有特色和创新做法(0-3分)。4、针对服务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0-3分)。公共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方案0~61、围绕水电维修基本要素以及保障正常运行管理措施打分(0-3分)。2、围绕水电维修排查巡检方案以及服务考评标准打分(0-3分)。安保服务方案0~61、根据安保计划,对人、车辆、监控的管理制度与水平打分(0-3分)。2、根据安保计划,对人、车辆、监控的登记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打分(0-3分)。保洁服务方案0~61、围绕楼外各场地,根据其日常保洁服务标准,窗、机房、地面等部位保洁方案、频次,考评检查等(0-3分);2、围绕楼内各场地,根保洁服务方案0~6据其日常保洁服务标准,窗、机房、地面、卫生间等部位保洁方案、频次,考评检查(0-3分)。其他分项服务的实施安排0~121、公共关系管理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合理性及适应性(0-3分);2、前期介入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合理性及适应性(0-3分)3、档案管理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合理性及适应性(0-3分)。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中的设施设备情况(0-3分)。应急处理方案0~6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及时、有效0-3分。2、重大活动的配合方案科学、合理0-3分。节能、环保、健康管理0~91、在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危废管理等方面设想的合理性,管理举措的可行性(0-3分)。2.、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0-3分)。3、员工职业健康的管理思路和实施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0-3分)。管理机构及运作0~61、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科学、合理(0-3分)。2、用于支撑物业服务开展的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备程度(0-3分)。服务质量措施0~61、提供合理服务质量指标,具有自身服务自查自纠的能力(0-3分)。2、提供的考核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0-3分)。项目经理(客观部分)0~3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任一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分。项目经理(主观部分)0~3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与采购需求匹配(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个人含经验履历表,否则不得分)(0-3分)。项目管理专业人员配置0~61.项目一般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程度,需提供人员详细名单、学历、年龄和从业情况(0-2分)。2.一般服务岗位人员(保安、保洁、维修工等)的数量和素质的优劣(0-2分)。3.物业服务人员来源的合法性,人员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对人员流动情况的承诺(0-2分)。类似业绩及用户反馈0~6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的,(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类似项目承揽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同一地点限1份,每份得1分,最多得3分(类似业绩是指与办公有关的物业项目业绩,由评标委员类似业绩及用户反馈0~6会认定)。2、与上述相对应业绩业主方评价优秀(或满意或好)的,有1个得1分,最高3分。业主方评价需盖采购单位公章。附加承诺0~31.承诺本项目驻场工作人员,不安排其他兼任工作(1分)。2.承诺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1分)。3.为保障项目应对突发或重大活动情况,可按采购人要求可临时增派服务人员(1分)。第四章项目需求序号事项内容1采购单位(加盖公章)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项目名称玉田综合物业管理费3采购预算金额1999700元(国库资金:1999700元)4项目属性货物口服务√5采购意向是否已公开2025年11月6日于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示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6号和财库﹝2020﹞46号文,用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物业管理7特定资格要求无8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否口9是否招一用三是口否√10合同履行期限1年11质保或免费维护期无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口否√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口否√14是否现场踏勘是口否√15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口否√16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17验收方式(履约验收后将材料交由政采中心电子归档保存)1.验收方式:(1)自行组织√(2)委托第三方口(验收主体)2.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口否√3.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口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口否√5.是否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口否√6.是否参加抽查检测:是口否√7.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口否√8.履约验收时间:(1)具体验收日期:2026年12月31日(2)验收天数(自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几日内组织验收):9.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验收口18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授权范围虹口区采购中心19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口20按财政部22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11条等要求,采购单位是否已完成需求调查工作,若完成调查,需有记录和存档是√否口21按财政部22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29条等要求,采购单位已建立审查工作机制,已经完成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并有记录和存档是√1.虹口区玉田路机关办公大楼概况:虹口区玉田路222号机关办公大楼位于玉田路密云路路口,主楼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采购单位: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魏玉洁联系方式:25657312项目预算:199.97万元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2.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量1、秩序维护服务、防火、防盗、防汛、防台等工作;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等;3、保洁工作(公共区域打扫、下雨天铺设防滑地毯和注意安全警示牌等);4、水电木等维护维修等5、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等管理;6、定期进行办公楼消毒工作、若遇突发事件及时配合校方进行消毒工作。7、完成环境管理、维修管理等常规工作。8、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9、业主外委托项目的监管实施;3.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一、服务人员要求(一)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建议本地户籍,身体健康,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经理中级以上证书以及具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丰富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2.受业主方委托,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义务,抓好日常的各项管理工作。3.每天巡查各区域工作状况,检查员工仪表仪容,秩序维护在岗情况是否符合业主方和公司的要求,各区域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符合业主方和公司的要求。4.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及时将公司制定的制度传达到员工。5.设施设备故障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或维保单位维修。6.对外包单位上门服务,协助业主方核实相关手续。7.带头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8.保持与业主方的有效沟通,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二)秩序维护1.保安建议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办公楼保安从业经历的优先。2.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按时到岗,在岗服从经理指挥,严守公司和业主的秘密。3.负责责任区域安全工作,监控室不断人,合理指挥机动车辆进出。4.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合理控制进出人员流量。5.做好报刊、书信、快递、货物的收发工作。6.制止发小广告、上门传销、衣冠不整、带宠物以及携带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品等人员进入。7.制止在管辖区内人员的不文明行为。8.做好访客登记工作。9.按时做好安全巡逻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上级和业主,必要时可以按照应急预案报警。10.积极协助业主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11.积极参加公司、项目管理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会议。12.会使用灭火消防器材,能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三)环境管理1.保洁建议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办公楼保洁从业经历的优先。2.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按时到岗,在岗服从经理指挥,严守公司和业主的秘密。3.负责责任区域清洁工作,确保大厅、广场、指定办公室、会议室、电梯厅、电梯轿厢、楼道干净整洁。4.立柱、墙角、屋檐无蜘蛛网。5.洗手间干净整洁无异味。6.窨井盖无垃圾堵塞。7.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2∕3。8.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袋装进垃圾房。9.大厅玻璃、楼道玻璃门保持干净明亮。10.根据业主会议要求摆放桌椅、上茶水等。11.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12.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13.积极参加公司、项目管理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会议,确保管辖区域窗明地净。(四)设施设备维护1.工程维修:男性,建议年龄50周岁及以下,维修专业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的优先,具有电工高低压证书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空调制冷证书。2.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按时到岗,在岗服从经理指挥,严守公司和业主的秘密。3.负责办公大楼的水电设施的维修。4.负责与外包单位的联系和沟通。5.电梯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按时保养、年检。6.消防设施设备跟进监督,确保设备正常工作。7.水泵房设备跟进监督,确保正常工作。二、项目人员建议配置要求:工种岗位名称建议最低岗位配置人数工作时间备注项目经理管理18小时做五休二,应急随时待命保安保安1224小时(24小时)365天全年无休保洁保洁68小时做五休二,应急随时待命维修维修38小时做五休二,应急随时待命合计22三、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一)秩序维护服务提供秩序维护服务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在其规定的权限内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负责管辖区域南北楼正门、通道、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的秩序维护。2.办公楼(区域)来人来访人员通报、登记、证件检查等。3.定期对管辖区域进行防范性巡视。4.配合业主方做好管辖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5.坚决制止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6.负责管辖区域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7.实施三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8.定期巡视、试验、维修、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二)车辆管理服务1.制定停车使用条例,停车管理规定。2.进入辖区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车棚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3.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4.若发现车辆门、窗没关好,速找车主提醒注意。(三)环境管理服务1.每天定期打扫公共部位,做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2.南北楼(区域)内垃圾实行袋装化,在各楼层公共部位设立公共垃圾箱,在露天公共部位设立杂物箱,由清洁工清运、处理(包括联系环卫部门运出处理)。3.区域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从而达到更高层次的环保效果。4.及时清扫大区域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等,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等。5.对公共设施、垃圾筒等定期清洁,车库、地面道路定期高压冲洗。6.将楼层的垃圾清运、处理,对楼内公共设施进行擦抹环境管理。7.对人员出人频繁之地,进行不间断的走动环境管理。8.清扫、拖洗属于公共区域室内外的地面。9.擦净、抹净各楼层内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室等内的桌、椅台面、文件柜等家具。10.清洗及环境管理各楼层的洗手间、更换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抹净各类洁具等工作。11.定时收集各楼层内之生活垃圾,并更换垃圾袋,定期清洁垃圾筒等,保持洁净。12.定期、定点、定计划使用专业消毒、杀虫害等药剂进行环保消杀工作。13.按时清运、处理垃圾、定时高压冲洗内外墙壁及地面、定期进行灭虫、消毒。14.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区域)环境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环境管理,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具体区域标准要求如下: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露天车库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保洁服务作业标准:区域保洁作业范围保洁项目内容保洁频率公共区域广场、外围周边广场地面、花坛、台阶、扶手、垃圾桶、每日二次踏垫清洗每周一次地面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车库地面日常清扫,垃圾桶收灰清洁每日一次地面冲洗、管道、灯饰擦灰、每月一次窨井、下水道疏通每季一次电梯电梯轿厢内清洁每日一次踏垫清洗每周一次每层楼面电梯不锈钢门清洁保养每周一次玻璃一楼大堂南北大门、2M以下玻璃幕墙清刮、2楼、3楼、4楼、5楼、6楼走道窗玻璃、男女卫生间镜子玻璃按作业量周期顺序轮流南北楼大堂地面、男女卫生间、茶水间循环保洁接待室、接待厅每日一次1-6楼层楼公共区域楼层走道、南楼4只男女卫生间、4只茶水间,北楼6只男女卫生间、6只茶水间。每日二次南北楼消防楼梯、南北窗台、墙面、出风口、灯饰、垃圾桶每日一次保密纸、废旧报纸整理、打包每月一次北楼5楼6楼平台地面清扫、垃圾捡拾每日一次1--6楼管道间、设备机房地面清扫每周一次(四)设施设备维护服务1、设施设备巡检维护1.1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做好与第三方维保人员的接待工作。1.2设备维护人员应至少具备一张相关资格证书(如:电工证、电梯管理员证)1.3负责本项目日常设施设备的修理维护工作。2、工程维修2.1物业管理方对大楼本体、工程及设备如水电、专业设备,低压配电设备,电化设备等管理要求。2.2对相关水电、专业设备、低压配电设备等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2.3对有关电力等设备应由专业电工进行养护,防尘清洁,日常值班,并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填写日志。2.4对有关电化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维护应由具备相关专业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负责,同时具备对相关设备一般故障的诊断及应急时的故障排除能力。各电子、电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界面包括:检查各类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告知业主方设备故障情况,提供日常运行服务。2.5消防安全的检查(灭火器等)。同时担负水电的日常维护,保养职责,并承诺及时响应时间。2.6对大楼内有关灯具故障的及时发现,及时更换。本项应由物业管理方制定统一的服务响应标准,即物业管理方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发现灯具故障,并及时报告,并由物业及时指派专业电工进行修理或更换。2.7配电间日常工作时间应有专人巡视,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2.8专业服务人员要求提供岗位资格证。2.9协助业主方做好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设备的保养、年检、上报等工作2.10工程设备管理目标维修人员作业标准:序号项目目标值标准1房屋建筑和装饰完好率99%◆钢构件油漆完好,无锈蚀。◆外墙饰面完好、清洁,屋面无积水。◆屋架、柱、梁、楼板无裂缝变形。◆墙体、台阶、雨蓬无裂缝、不开裂、不松动、不剥落。◆屋顶隔热层完好无损;避雷带无间断。◆铝合金开启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不漏风;木门牢固、平整、美观,接缝严密。◆大理石和铺设地砖的地坪平整、牢固、安全、无倒泛水。橡塑、木质地面,拼逢严密,不闪动,无腐朽现象。2动力供电系统正常率99%◆灯具、开关、插座和照明配电箱安装牢固。◆计划外停电每年不多于1次。◆开关有效,接地可靠。◆照明线路绝缘符合规程要求,接线头不外露。◆电力输送电缆温度不高于规定值。3空调系统合格率99%◆空调系统风口的换季清洗每年度不少于2次。◆空调系统运转正常。4照明系统正常率99.5%◆公共区域照明灯具损坏时间不长于1小时,所有灯具故障控制在总灯具数0.5%以内。5供水、给水系统合格率100%◆各水过滤器、净水设备运行正常。◆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消毒装置有效。◆供水管网的完好。◆水箱设施加锁完好。◆相关饮用水质样本定期送捡。6排水系统完好率98%◆各排水管道畅通,无渗漏,堵塞。◆排水泵运行与控制正常有效。◆各排水横管无倒返水,排水畅通。◆窨井等排水设施完好。7消防报警系统完好率100%◆报警探测器可靠、正常。警铃、警笛等装置、声响正常;闪光器频率、亮度符合要求。◆系统联动无失控的现象。8图像监视系统完好率99%◆监控图像清晰稳定。◆云台摄像机动作灵活。◆控制键盘按键功能可靠,操纵灵活。◆录像功能正常。以上设备设施保养费用均不计入投标报价,但需列入乙方管理职责四、对投标单位要求4.1整体方案定位及措施:4.1.1对本项目服务定位的分析准确,对本项目预期目标设定合理。4.1.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深刻分析,应对或改进措施科学合理。4.1.3管理运行有特色和创新做法。4.1.4针对服务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4.2公共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方案4.2.1围绕水电维修基本要素以及保障正常运行管理措施科学合理。4.2.2围绕水电维修排查巡检方案以及服务考评标准科学合理。4.3安保服务方案:4.3.1安保计划中对人、车辆、监控的管理制度科学完善,管理水平有序。4.3.2安保计划中对人、车辆、监控的登记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科学、有序。4.4保洁服务方案:4.4.1围绕楼外各场地,根据其日常保洁服务标准,窗、机房、地面等部位保洁方案科学、专业,应包括频次、考评检查等。4.4.2围绕楼内各场地,根据其日常保洁服务标准,窗、机房、地面、卫生间等部位保洁方案科学、专业,应包括频次、考评检查等。4.5其他分项服务的实施安排:4.5.1公共关系管理的实施计划和安排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及适应性。4.5.2前期介入的实施计划和安排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及适应性。4.5.3档案管理的实施计划和安排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及适应性。4.5.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中的设施设备齐备完整。4.6应急方案处理:4.6.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及时、有效。4.6.2重大活动的配合方案科学、合理。4.7节能、环保、健康管理:4.7.1在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危废管理等方面设想合理,管理举措可行。4.7.2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合理、可行。4.7.3员工职业健康的管理思路和实施措施合理、可行。4.8管理机构及运作:4.8.1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科学、合理。4.8.2用于支撑物业服务开展的管理制度合理、完备。4.9服务质量措施:4.9.1提供合理服务质量指标,具有自身服务自查自纠的能力。4.9.2提供的考核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4.10项目经理:4.10.1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任一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4.10.2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与采购需求匹配(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个人含经验履历表。项目经理建议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应工作业绩。4.11项目管理专业人员配置:4.11.1项目一般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与本项目需求匹配,需提供人员详细名单、学历、年龄和从业情况。4.11.2一般服务岗位人员(保安、保洁、维修工等)的数量和素质满足采购需求。4.11.3物业服务人员来源合法,人员管理机制合理,有对人员流动情况的承诺。4.12类似业绩:4.12.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的,(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类似项目承揽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同一地点限1份,(类似业绩是指与办公有关的物业项目业绩,由评标委员会认定)。4.12.2有与上述相对应业绩业主方优秀(或满意或好)的评价,业主方评价需盖采购单位公章。4.13附加承诺:4.13.1承诺本项目驻场工作人员,不安排其他兼任工作。4.13.2承诺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4.13.3为保障项目应对突发或重大活动情况,可按采购人要求临时增派服务人员。五、本项目其他要求:5.1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单位邮箱,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相关资料中也应有单位邮箱。5.2本项目评审要素的所有内容是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要对照其内容进行投标相应响应。5.3本项目预算资金属于小微企业预留资金,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和大型企业不得投标。5.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用于中小企业申明函),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具体格式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各行业划型标准:(十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2.3服务期限:按照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项目编号: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标项)资信及商务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资信及商务文件目录A、资信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B、商务文件:(1)磋商响应方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2)磋商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报价明细一览表;(7)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9)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0)财务状况,税收及社保缴纳声明函。(11)前三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不诚信行为的声明附件2:声明书致: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磋商响应方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磋商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玉田路综合物业管理费)(编号为310109000251125155905-09294664)的磋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5、磋商响应书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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