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411-CZJC-C2024-001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7:38: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常州市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预算金额1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枢纽工程运行管护
联系方式
  • 吕先生:0519-85127673
  • 陆莹:0519-85185550

正文内容

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4-02 14:0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CZJC-C2024-0013 项目名称: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万元 采购需求: 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包括闸站运行、维护、抢修、巡检、值守以及现场环境、生活设施、绿化养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人员培训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通用资格要求 1.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声明函》 2.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及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双面)。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1 00:00 - 2024-03-28 23:59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2 14:00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4-0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正版软件、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绿色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5.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69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8516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8室 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0519-8518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莹 电话:0519-85185550 附件: 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11-CZJC-C2024-0013采购人:常州市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2第四章采购需求3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11-CZJC-C2024-00132.项目名称: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00万元5.采购需求: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包括闸站运行、维护、抢修、巡检、值守以及现场环境、生活设施、绿化养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人员培训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6.服务期: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正版软件、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绿色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5.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联系人:吕先生联系方式:0519-851276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联系方式:0519-851855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莹电话:0519-851855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本项目共2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1轮),具体详见第三章第2.6条的具体要求。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2质疑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5183350;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内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500万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服务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年成交金额*服务费率*服务年限计算,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并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26履约保证金■免收□/元,由采购人自行收取27纸质投标文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代理机构提供正本1套、副本1套纸质响应文件,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绿色采购政策4.6.1.绿色包装: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6.2.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6.3.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6.4.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6.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9.7.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系统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苏采云”系统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系统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本项目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2.评审内容的保密19.2.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9.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9.2.3.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履约保证金26.1.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7.纸质响应文件27.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代理机构提供正本1套、副本1套纸质响应文件,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7.2.纸质响应文件需与政府采购系统的响应文件一致,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27.3.响应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及身份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格式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详见附件响应函)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采购需求》中有★号条款要求的,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采购需求》中没有★号条款要求的,则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13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本项目采用贰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评定成交的依据。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最终报价表的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8.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9.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成交的供应商可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5分)1价格分1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磋商小组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主观分(45分)2枢纽运行维护方案8维护方案详细、准确、服务方式科学高效、多样化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得8分、维护方案详细、准确、服务方式科学高效的得5分、维护方案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管理制度、规程8提供管理制度、规程等内容科学完善、合理全面、可实施性强、实施便捷的得8分,提供内容科学完善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人员组织、调度、考核制度8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合理,调度有序,考核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得8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一般,调度及考核管理方案一般的,得5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简单,考核管理方案简单的,得2分;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无此项内容,则不得分;5应急处理措施和维护预案8项目应急措施及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得8分,项目应急措施及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方案一般的,得5分;项目应急控制措施及各类应急预案、方案简单的,得2分;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无此项内容,则不得分;提供方案及相关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6安全作业、措施8提供内容科学完善、合理全面、可实施性强、实施便捷的得8分,提供内容科学完善、合理全面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特殊季节或天气防范措施5提供的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全面合理的得5分,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客观分(40分)8综合实力61、自管或管护工程获得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国家级标准化工程)有一个得3分,获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省精细化管理工程)有一个得1.5分,其它不得分;最高3分。(同一工程按最高级别计分)2、投标单位获得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运行管理单位)有一个得3分,获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运行管理单位)有一个得2分,获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运行管理单位)有一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9项目业绩12投标单位近5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型及以上泵、闸站/枢纽工程(必须包含单座泵站装机总流量不小于12m³/s)的工程专业化管护业绩每有1个得4分,最高得12分。提供工程专业化管护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及反映管理内容的证明材料。10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8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5年及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验,且有专业化管护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5分;3(含)-5年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验,且有专业化管护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3分;1(含)-3年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验,且有专业化管护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1分;1年及以下不得分。(1)提供人员证书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专业化管护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及能反映管理内容及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业绩为中型及以上泵、闸站/枢纽工程(必须包含单座泵站装机总流量不小于12m³/s),与项目业绩可重复得分。(4)如提供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退休人员不予认可。11技术负责人(配备1人)6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2、具有3年及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验,有管护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3分;3年以下不得分。(1)提供人员证书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专业化管护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及能反映管理内容及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业绩为中型及以上泵、闸站/枢纽工程(必须包含单座泵站装机总流量不小于12m³/s),与项目业绩可重复得分。(4)如提供合同中未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退休人员不予认可。12作业人员81、主要工种齐全,持有闸门运行工、起重工、泵站运行工、高压电工特殊上岗证的,每人得1分,满分4分。(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一人仅计一项)2、上述配备人员另外具有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证书的,有1人得2分,满分4分。提供人员证书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2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不予认可。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简介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包括节制闸和双向泵站各一座。节制闸单孔净宽10米,设计排水流量40.5立方米每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12立方米每秒,装机4台套,总装机容量740千瓦。要求管护单位对枢纽(详见项目清单)内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抢修、巡检、值守以及现场环境、绿化管理、保安、安全生产、消防等本地化服务。服务期: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管理人应依据《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T75》、《江苏省泵站技术管理办法》、《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等规范的要求执行。四、项目要求1.技术要求一、管理标准(一)工程管理软件建设1、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2、根据技术规范和行业管理的要求,编制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3、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应依据《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T75-2014》、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所管工程的特点,分别制定《泵闸运行规程》、《泵闸安全操作规程》、《泵闸规章制度》,并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4、建立健全工程各类应急预案上报发包人。5、编制应急抢险预案,成立工程应急抢修队伍并报发包人。6、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告、报表,提供相关信息。7、定期对看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与安全培训,并建立相关学习台账。(二)工程的运行管理1、闸站工程运行应严格服从发包人调度,不得随意启动机组、启闭闸门。2、接到发包人运行指令后,及时完成。发包人在整个管理期内随时有权通知开、停机,开、关闸。3、运行、维修、养护应严格操作票、工作票、运行值班、交接班、巡视、轮换、检查制度,并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健全各类台帐记录。4、运行的人员素质及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5、全年必须有人员24小时值班,适时观测水位与水环境,及时向发包人通报有关信息。6、管理人需将各类“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等相关图表在适当位置张贴上墙。7、调度指令、工程运行、主机泵、电气设备、辅机等运行资料记录齐全,分期整理并存档。8、运行中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按事故紧急处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立即作相应处理,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9、为确保工程运行正常可靠,须有专人巡视。(三)工程的设备管理1、严格遵守水利工程的各类管理规范及泵站、水闸设备管理规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设备管理的周期、质量要求。管理人应按规定定期对工程设备进行评级。2、负责泵站机组、水闸闸门、启闭机及相关机电控制设备的日常操作、检查、维护、保养和设备校验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维修项目由管理人根据工程检查情况制订维修方案和计划,上报发包人。3、按照要求,对所管设备每年进行汛前、汛后、经常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4、所有机电设备按规定编号、标色;开关、阀门等有开关方向标志的都必须标明。5、所有机电设备应建档挂卡,记录设备维修及现状情况,并明确责任人。建筑物、设备养护完好,设备表面无油污、积尘及破损现象。6、按规定对电气设备、仪表、安全器具等进行各项试验、校验、油化验等。试(校)验记录齐全,手续齐备,资料及时整理、分析、存档。(四)水文测报管理1、应建立汛期、运行期水情、工情报告制度,确保水情、工情及时上报,为科学调度提供基础数据。2、运行期和非运行期、汛期和非汛期,管理人须按不同的要求做好水情测报统计等相关工作。(五)建、构筑物的管理1、负责相关建(构)筑物的除尘、保洁等。2、负责构、建筑物的检查和观测工作。(六)其他附属设施的管理1、对管理范围内的配电系统、监控设施、清污机等其他设备进行日常操作、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及安全运行。2、运行所必须的相关物资、备品备件的采购、更换与补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计入相应投标报价中。(七)安全管理1、按规定建立安全防火、安全保卫、安全教育与考核、事故处理、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2、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网络。3、定期组织管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应专门培训。4、安全器械、用具应专人管理、按点放置、定期保养。5、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限制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6、发生事故后,管理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八)环境管理1、管理人应确保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2、管理人应确保进水口垃圾和清污机垃圾打捞和处置。3、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九)档案管理1、管理人按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2、明确熟悉、掌握档案管理知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档案。3、档案管理分别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排列有序、文件齐全。(十)标识标牌根据《水闸泵站标志标牌规范》(DB32T3839-2020)有关要求及江苏省泵站工程精细化管理评价标准,完善精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各类标识标牌,详见评价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按照采购方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导视类标志标牌、公告类标志标牌、制度类标志标牌、名称编号类标志标牌、安全类标志标牌、特殊标志标牌、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安全警戒线等内容;2、设置导视类标志标牌、公告类标志标牌、制度类标志标牌等采用铝合金外框配透明材质面板,根据枢纽实际管理要求及时更新维护;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枢纽上级检查、业务培训、主题宣传等活动的点位介绍、横幅、告示牌等宣传工作。(十一)承接查验中标单位进场前需对设备进行现状交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调试,确保了解枢纽现状及相关信息,做好承接查验工作。(十二)信息化管理二、定期上报的信息(以下信息均须配合采购人上传至信息化系统)(一)管理季报每季度,向发包人提交当季度《管理季报》,主要内容:1、管理事务概述:包括工程位置、工程主要特征及合同履行情况简介。2、工程维修养护情况。3、工程运行情况及工程运行资料,需要提请发包人注意的事项。4、管理人情况:包括劳动力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5、工程声像资料。(二)年度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综述2、履行合同情况3、工程运行、维养管理4、工程存在问题5、建议和意见(三)不定期的管理工作报告1、关于降低运行费用、提高工程效益的建议。2、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总结。3、工程维修、设备大修总结(四)日常管理文件1、工程管理日志、运行值班记录。2、运行管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3、发包人通知、指令等。4、运行管理记录、设备操作记录。5、工程观测监测资料(含水文测报资料)6、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汛期、非汛期频次)7、设备等级评定资料8、其他管理业务往来文件。9、管理人的请示、报告。2.机电设备养护服务质量标准一、基本要求:1、常州市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闸门、启闭机和机电设备养护管理依据:(1)《水闸技术管理规程》(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3)《水工金属机构防腐蚀规范》(4)《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5)《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6)《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3、根据本项目的情况与要求,乙方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闸门、启闭机和机电设备养护管理项目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和工作计划,配置合理的组织结构和优秀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并严格执行。4、制定和完善日常管理突发事件的各种应急方案,责任人明确,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正确处置。5、制定和完善工作人员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方面的规范,促使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整洁,用语文明,纪律严明。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用人管理规定,设施养护管理人员应聘、录用、辞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7、中标方工作人员应严格符合甲方要求,如该工作人员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采购方有权辞退,并责成中标方在三天内把相应人员补充到位。中标方无权占用采购方额定的人员数。8、中标方工作人员应按采购方要求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的有关台账记录,并按月及时交采购方保存。二、服务内容及标准(一)闸门1、闸门外观应整洁,梁格内无积水、无淤泥杂物,闸门吊耳、门槽等部位的杂物应及时清理,附着的水生物、泥砂和漂浮物等杂物应定期清除。2、运转部位的加油设施应保持完好、畅通,并定期加油。3、***防腐蚀可采用涂装涂料和喷涂金属等措施。实施前,应认真进行表面预处理。表面预处理后金属表面清洁度和粗糙度应符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95)的规定。4、***采用涂料作防腐蚀涂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涂料品种应根据***所处环境条件、保护周期等情况选用;(2)面、〈中〉、底层应配套,性能良好;(3)涂层干膜厚度:淡水环境宜不小于200μm。5、***采用喷涂金属作防腐涂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喷涂材料:淡水环境宜用锌;(2)喷涂层厚度:应根据工程所处水环境及设计保护周期确定,一般淡水环境为120~150μm;(3)金属涂层表面应涂装适宜涂料封闭.封闭涂层的干膜厚度:淡水环境不应小于60μm。6、喷涂金属和涂料的材质及加工工艺要求,应符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95)和其它有关材质规定的要求。涂装涂料和金属喷涂的施工工艺、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的要求,均应按照《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95)有关规定执行。7、***使用过程中,应对表面涂膜(包括金属涂层表面封闭涂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局部锈斑、针状锈迹时,应及时补涂涂料.当涂层普遍出现剥落、鼓泡、龟裂、明显粉化等老化现象时,应全部重作新的防腐涂层或封闭涂层。8、闸门止水的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闸门止水装置应密封可靠,闭门状态时无翻滚、冒流现象;当门后无水时,应无明显的散射现象,橡皮止水每米长度的漏水量应不大于0.15L/S;(2)当止水橡皮出现磨损、变形或止水橡皮自然老化、失去弹性且漏水量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更换后的止水装置应达到原设计的止水要求;(3)止水压板锈蚀严重时,应予更换,压板螺栓、螺母应齐全。9、***门叶及其梁系结构等发生局部变形、扭曲、下垂时,应核算其强度和稳定性,并及时报告甲方,必要时须矫形、补强或更换。10、钢门体的局部构件锈损,应采用喷砂除锈处理,再喷涂金属防腐涂层。11、闸门的连接紧固件如有松动、缺失时,应分别予以紧固、更换、补全;焊缝脱落、开裂锈损,应及时补焊。12、闸门行走支承装置的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报告甲方,更换的零部件规格和安装质量应符合原设计要求:(1)轴和轴套出现裂纹、压陷、变形、磨损严重;(2)滚轮出现裂纹、断纹、磨损严重或锈死不转;(3)主轨道变形、断裂、磨损严重。13、吊座与门体应联结牢固,销轴的活动部位应定期清洗加油。吊耳、吊座、绳套出现变形、裂纹或锈损严重时应报告甲方。14、闸门的预埋件应有暴露部位非滑动面的保护措施,保持与基体联结牢固、表面平整、定期冲洗。主轨的工作面应光滑平整并在同一垂直平面,其垂直平面度误差应符合图纸规定。15、闸门锁定装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动作灵活,两侧锁定必须受力均匀。(二)启闭机1、启闭机防护罩、机体表面应保持清洁,除转动部位的工作面外,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防护罩应固定到位,防止齿轮等碰壳。2、启闭机机架不得有明显变形、锈蚀、损伤或裂纹,底脚连接应牢固可靠。3、启闭机的联接件应保持紧闭,不得有松动现象。联轴节连接的两轴同轴度应符合规定。弹性联轴节内弹性圈如出现老化、破损现象,应予更换。4、启闭机传动轴等转动部位应涂红色油漆,油杯应涂黄色标志。5、机械传动装置的转动部位应及时加注润滑油,并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启闭机转速或按照说明书要求选用合适的润滑油脂;(2)减速箱内油位应保持在上、下限之间,油质须合格;(3)油杯、油道内油量要充足,并经常在闸门启闭运行时旋转油杯,使轴承得以润滑。6、注油设施(如油孔、油道、油槽、油杯等)应保持完好,油路应畅通,无阻塞现象。油封应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一般应根据工程启闭频率定期检查保养,清洗注油设施,并更换油封,换注新油。7、滑动轴承的轴瓦、轴颈,出现划痕或拉毛时应修刮平滑。轴与轴瓦配合间隙超过规定时(正常为0.2-0.3mm),应更换轴瓦。滚动轴承的滚子及其配件,出现损伤、变形或磨损严重时,应报告甲方。8、制动装置应经常维护,适时调整,确保动作灵活、制动可靠。进行维修时,应符合下列耍求:(1)制动轮、闸瓦表面不得有油污、油漆、水分等;(2)闸瓦退距和电磁铁行程调整后,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94)的有关规定;(3)制动轮出现裂纹、砂眼等缺陷,必须进行整修或更换;(4)主弹簧变形,失去弹性时,应予更换;9、卷扬式启闭机卷筒及轴应定位准确、转动灵活,卷筒表面、幅板、轮缘、轮毂等不得有裂纹或明显损伤。开式齿轮应保持清洁,表面润滑良好,无损坏及锈蚀。10、钢丝绳应定期清洗保养,并涂抹防水油脂。维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年两次(1)钢丝绳达到《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报告甲方;(2)钢丝绳与闸门连接端断丝超标时,其断丝范围不超过预绕圈长度的二分之一时,允许调头使用;(3)更换钢丝绳时,缠绕在卷筒上的预绕圈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规定时,应大于4圈,其中2圈为固定用,另外2圈为安全圈;(4)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应牢固,压板、螺栓应齐全,压板、夹头的数量及距离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不咬边、不偏档、不爬绳;(6)闸门钢丝绳应保持两吊点在同一水平,防止闸门倾斜;(7)更换的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出厂质保资料。11、在闭门状态钢丝绳不得过松。滑轮组应转动灵活,滑轮内钢丝绳不得出现脱槽、卡槽现象。(三)水泵1、水泵外观整洁,无渗水渗油现象,机体表面无锈蚀。2、水泵设备和辅助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缺陷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对运行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4、对易磨易损部件进行清洗检查、维护修理、更换调试等应适时进行。5、不应有造成损坏或堵塞水泵的杂物进入泵内。6、水泵的汽蚀和振动应在允许范围内,泵体连接可靠无渗漏。7、轴承、填料函运行正常,无渗油渗水现象,符合设计要求。8、水泵各连接件紧固件连接可靠,无松动。9、减速装置运行平稳,标识清晰,动作可靠。10、水泵调节机构标识清晰,润滑良好,动作可靠。11、水泵的各种监测仪表应处于正常状态。12、油、水系统中的管道和阀件应按规定涂刷明显的颜色标志。13、油压管路上的阀门应关闭严密,油、水管道接头应密封良好,油系统中管路应保持畅通和良好的密封,无漏油、渗油现象,并定期涂漆防锈。14、润滑和冷却用的油质、油位、水压均应符合要求,压力油和润滑油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油温、油压、油量等应满足使用要求。15、油质应定期检查,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予更换。16、电动机定子和转子回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17、电动机的运行电压、电流应在额定范围内。18、拍门、拦污设施、清污机等应定期检修和保养,19、拍门的止水缓冲橡皮应定期更换;20、拍门附近的淤积杂物应及时清除。21、拍门铰轴、铰座配合良好,转动灵活,无严重锈蚀,拍门关闭后无明显渗漏。22、清污机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23、确保捞草机构及垃圾输送装置正常运行24、拦污栅前的污物应及时清除,拦污装置应无污锈蚀破损。25、技术供水的水量、水压等满足运行要求。26、示流装置良好,供水管路畅通。27、集水井和排水廊道无堵塞或淤积。28、主机组冷却、润滑和填料函水封用水的技术供水和泵房内渗漏水、废水的排除,应符合要求。29、供、排水泵工作可靠,对备用供、排水泵应定期切换运行。30、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限位开关、刹车和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完好。(四)现场操作柜1、现场操作柜应定期清洁,保持箱内整洁;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有明接地,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值,如超过规定,应增设补充接地极。2、各种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干净、触点良好、接头牢固,如发现接触不良,应及时维修,如老化、动作失灵,应予更换;热继电器整定值应符合规定。3、主令控制器及限位开关装置应经常检查、保养和校核,确保限位准确可靠,触点无烧毛现象;上下限位装置应分别与闸门最高、最低位置一致。4、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容量确定,熔丝熔断后应检查原因,查看线路、设备应正常,不得改用大规格熔丝,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5、各种仪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等)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保证指示正确灵敏,如发现失灵,应及时检修或更换。(五)设备接地检测1、检查电动机、变压器等各类设备的接地是否可靠,有无焊缝脱落等现象。2、在接地线引进建筑物的入口处应设标志,明敷的接地线表面应涂15~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的条纹。3、做好接地的检测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Ω,否则应增设补充接地极。(六)档案管理1、应收集归档的资料(1)凡工程检查、维护、保养资料都应及时收集归档。(2)设备随机资料、检修资料、试验资料,应收集归档。2、认真执行甲方单位的归档制度,做到一月一归档。3、必须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未经甲方单位许可不得摘抄、复制、翻印、抽取档案,不得将档案随意转借他人。4、所有档案资料应有乙方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如有变动时,应按规定做好移交手续,并在清单上签字。3.绿化养护管理要求一、养护人员要求:平时有相对固定的养护工常年在各管护区域从事日常养护管理,必要(重大季节性修剪、活动或节假日加强管护)时增加专业设备和人员进行整体养护。二、花木养护要求1、整个养护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的修剪、整枝、施肥、除草、浇水、治虫、添土平整等日常管理,要求景观效果好。(1)灌木:花卉类开花茂盛,叶片观赏类色泽鲜艳,养料充足,无病虫害,常年保持修剪整齐。(2)乔木:树形优美,整枝到位,叶片色泽鲜艳,无病虫害。(3)草坪:常年保持绿色、无杂草、无病虫害,根据草坪生长情况,随时修剪,保持整齐、平整。每次剪去的量不超过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修剪时间应选在早晨或傍晚,避免剪湿草,所有修剪剩余物随剪随清,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2、需添置的苗木花草需与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协商,由中标人协助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购买,费用由中标方从不可竞争费中支付。3、由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采购添置的零星花草树木其栽种及以后的一切维护与管理由中标者负责。4、每年重大季节性施肥(含春肥、秋肥、腊肥)不少于3次。4.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病虫害。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无杂草,设施完好。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无杂草,无病虫害。地被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常年保持绿色,修剪及时,无杂草,无病虫害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杂草,无病虫害。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病虫害发生。绿化带卫生保洁:绿地整洁,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作业废弃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作业废弃物由承包单位负责及时清运,严禁长期集中堆放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对现场缺少绿化部分就行及时补种。5.环境保洁1、硬化路面(含隔水墩),每日保洁一次做到道路畅通,即道路清扫无死角,路缝无杂草,路面无杂物,垃圾无漏收,无边角泥,雨后无积水,使道路废弃物控制在最低指标,坚持不间断巡回保洁制度,始终使道路保持清洁如新。2、清扫时应采取平扫,垃圾按规定全部放入垃圾箱,严禁在辖区内或垃圾桶内焚烧树叶等各类垃圾。3、确保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烟蒂、枯叶、树枝等污物,应做到发现后随时清捡入箱。4、确保辖区内所有垃圾箱无箱外垃圾。5、每日做好辖区内所有建筑物外墙的保洁工作,及时对建筑物外墙(含窗台)等处的灰尘、蜘蛛网、雨渍(水渍)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清除或擦拭,并做好不间断巡回保洁工作。6、每日对设备外壳进行擦拭一次,擦拭时使用干抹布,严禁带水作业。7、对电器柜进行擦拭保洁时,严禁带水作业。8、职工宿舍楼每日清扫一次,保持无灰尘和污迹。9、对辖区内所有标识标牌每日一次擦拭,做到无灰尘、污渍。10、对办公楼内地面每日拖洗一次,同时对办公楼内所有门、窗内外(含门锁、窗轨)、空调外壳及内墙进行擦拭,做到门、内墙无灰尘、污渍,空调、窗户无灰尘、手渍、水渍,达到窗明几净,并做好循环保洁工作。11、在做养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小心作业,避免损坏采购方各类设备,影响工程运行。四、项目其他要求(一)管养泵站情况汇总区管排涝泵站现状规模序号区域水利设施现状序号区域泵站序号区域名称数量(座)泵型台数流量(m³/s)总功率(kw)1新北区老桃花港江边枢纽1立式轴流泵412740(二)人员配置序号区域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人数序号区域泵站工程项目负责及管理类岗位运行类岗位辅助类岗位序号区域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主机组及负责运行人员电气设备运行人员辅助类岗位1新北区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响应单位自行考虑人员配置(三)服务内容1、中标方需具有24小时固定本地值守人员及值守电话,中标方自备巡视检修车辆(不少于一辆,含小型载货汽车或特种车辆)、及打印设备。2、抢险、突发情况接到采购方电话10分钟内给予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服务人员不低于3人,必要时需在1小时内增加到6人以上)。3、泵站出现故障暂时无法快速修复的情况下,中标方能在6小时内提供满足临时排涝或换水工况要求的水泵设备(包括控制柜、管配件、电缆)并安装出水。4、中标方负责泵站24小时值守以及设备运行、检查养护和维修。5、中标方提供针对上述泵站、闸站机电设备保养、检修、巡视所需的工具、车辆及人员。驻场人员应长期固定,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符合条件的现有人员。6、中标方必须做到每周不低于1次的巡检,对不经常使用的卷扬式启闭机,应每月启闭二次,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并做详细记录。泵站每月启闭一次,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并做详细记录。7、中标方提供低压及电气设备、控制系统、照明设备的维护。8、中标方负责站内的绿化养护、室内外环境保洁服务。9、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业务培训、检查考核等服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四)费用支付1、社会化管护费用(1)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的闭口承包方式。(2)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含10万元不可竞争费:用于维修、标识标牌、非管护原因造成的苗木花草的添置等),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劳务、培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除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之外,管理人必须自行配置为保证管理所需要的各类工具、设施设备,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4)关于设备、设施的损坏,全部由管理服务方负责(不可抗力除外)。(5)在工程养护中发生的油脂、油料等材料、易耗品以及其余社会化管护必须的备品件等相应费用,单件超过1000元的由采购人支付,单次、单件价格1000元(含)以内配件材料,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6)维护保养过程中,更换1000元以上的配件材料,需在7日内完成费用审批流转单,并附更换修理影像资料交采购方审核,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通过后凭票据按实、按季度结算;(7)采购人承担;全过程、维护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由采购人承担。2、支付办法(1)发包人组织的管理考核作为社会化管护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2)支付方式:社会化管护费用的支付为合同期内每一个季度支付合同价(除不可竞争费10万元)的20%和上季度实际维修养护费、非管护原因造成的苗木花草费、标识标牌,申请支付日期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日前。每次实际支付额按合同应支付额结合日常考核扣减额按比例计算核准,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剩余费用,年度考核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完成。第四季度(10、11、12月)考核及申请支付日期于12月中旬前。预计2023年4月3日中标单位进场(具体时间由采购方确定)五、考核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区水管中心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江苏省泵站技术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泵站运行管理。(三)考核内容泵站社会化管护管理考核主要包括:组织管理,闸门、启闭机,水泵,电气柜,辅机系统,绿化、保洁,工程运行,档案管理;评分实行百分制(附件:《常州市新北区区管排涝泵站工程运行管护考核评分标准》)。(四)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良;考核结果85分-89分(含85分),为良好;考核结果80分-84(含8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五)考核安排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发包方实施。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报。季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季度末进行,年度考核安排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六)考核扣款标准1、考核扣款标准(1)季度考核为优良的,每扣1分扣500元;(2)季度考核为良好的,扣5万元;(3)季度考核为合格的,扣8万元;(4)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取消社会化管护管理资格。(5)季度考核:开泵记录台账要与水管中心调度指令相一致,如不一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2、全年考核中,有两次考核为“合格”的,除扣除运行管理罚款外,将终止合同,取消运行管理资格。常州市新北区区管排涝泵站工程运行管护考核评分标准类别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备注组织管理(10分)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泵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组织岗位培训,组织安全、操作等培训并做好学习台账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按规定编制机电设备养护计划、设备操作规程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按规定日常巡视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日常管理突发事件的各种应急方案不完善的或责任人不明确,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工作人员设置合理,看护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违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的,工作人员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人员配置少于测算人数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为确保工程运行正常可靠,所有闸站有人值守,并有专人巡视接到发包方电话30分钟内给予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10分)在泵闸站水泵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供应临时排水泵设备看护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外观不整洁,梁格内有积水、杂物,闸门吊耳、门槽等部位有杂物,但清除不及时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闸门运转部位加油设施不畅的或加油不及时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闸门出现锈蚀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闸门止水装置应密封可靠,闭门状态时无翻滚、冒流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止水压板无锈蚀,压板螺栓、螺母应齐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门叶及其梁系结构等发生局部变形应及时矫正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闸门连接固件有松动、缺失的或焊缝脱落、开裂、锈损,紧固、更换、补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焊缝脱落、开裂锈损,应及时补焊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闸门行走支承零部件损坏,但未及时进行更换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吊座与门体应联结牢固,销轴的活动部位应定期清洗加油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闸门锁定装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动作灵活,两侧锁定必须受力均匀。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启闭机防护罩固定不到位、机体表面不整洁的,防腐蚀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启闭机机架不得有明显变形、锈蚀、损伤或裂纹,底脚连接应牢固可靠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启闭机的联接件应保持紧闭,不得有松动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弹性联轴节内弹性圈如出现老化、破损现象,应予更换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注油设施(如油孔、油道、油槽、油杯等)应保持完好,油路应畅通,无阻塞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油封应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滑动轴承的轴瓦、轴颈,出现划痕或拉毛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制动装置应经常维护,适时调整,确保动作灵活、制动可靠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卷扬式启闭机卷筒及轴应定位准确、转动灵活,卷筒表面、幅板、轮缘、轮毂等不得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有裂纹或明显损伤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开式齿轮应保持清洁,表面润滑良好,无损坏及锈蚀。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钢丝绳应定期清洗保养,并涂抹防水油脂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不咬边、不偏档、不爬绳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应牢固,压板、螺栓应齐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机械传动装置的转动部位未及时加注润滑油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制动装置不灵活、可靠的或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钢丝绳未定期清洗保养或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闭门状态钢丝绳过松,滑轮转动不灵活,滑轮内钢丝绳出现脱槽、卡槽现象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油路不畅或密封不可靠,出现阻塞、漏油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闸门、启闭机(25分)启闭设备损伤、变形或磨损严重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水泵外观整洁,无渗水渗油现象,机体表面无锈蚀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水泵设备和辅助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对运行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不应有造成损坏或堵塞水泵的杂物进入泵内水泵运行平稳,轴承间隙调整合理,无渗油漏油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转动部位无异响或卡阻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水泵的汽蚀和振动应在允许范围内,泵体连接可靠无渗漏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轴承、填料函运行正常,无渗油渗水现象,符合设计要求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水泵各连接件紧固件连接可靠,无松动接线盒内清洁,接线螺栓无松动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润滑和冷却用的油质、油位、水压均应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电动机定子和转子回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电动机的运行电压、电流应在额定范围内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拍门、拦污设施、清污机等应定期检修和保养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拍门铰轴、铰座配合良好,转动灵活,无严重锈蚀,拍门关闭后无明显渗漏。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清污机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确保捞草机构及垃圾输送装置正常运行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拦污栅前的污物应及时清除,拦污装置应无污锈蚀破损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水泵(15分)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限位开关、刹车和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完好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现场操作柜应定期清洁,保持箱内整洁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有明接地,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值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各种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干净、触点良好、接头牢固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现场控制柜运行正常,仪表及电气元器件无损坏,连接紧固可靠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主令控制器及限位开关装置应经常检查、保养和校核,确保限位准确可靠,触点无烧毛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电线电缆布放整齐,无破损,安全可靠,线缆有过热或破损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电气柜(10分)各种仪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等)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保证指示正确灵敏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捞草机,垃圾输送机外表整洁,运行平稳、可靠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栏污及拦河设施无锈蚀变形损坏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现场检修启重设备外表整洁,使用可靠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室内外照明系统,监控系统运行良好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主设备配套发电机组、供排水系统运行良好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做好每月一次试运行,做好试运行台账登记工作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检查水循环管路是否畅通,管路有无锈蚀、渗漏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检查风冷系统的风叶风罩是否完好,运转有无异常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电动机、变压器等各类设备的接地是否可靠,有无焊缝脱落等现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辅机系统(8分)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有相对固定的养护工常年从事养护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地被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常年保持绿色,修剪及时,无杂草,无病虫害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灌木、树木按树种要求修剪,无虫害药害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树木及时补种,因管护原因树木出现死亡的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草坪植被及时修剪补种,夏季及时抗旱,冬季易冻害的树木涂白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绿地内垃圾、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清理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设备整洁无灰尘,厂房、宿舍整洁,无杂物堆放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闸站院区路面整洁,无杂物堆放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硬化路面每日保洁一次,道路清扫无死角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严禁在辖区内或垃圾桶内焚烧树叶等各类垃圾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确保辖区内所有垃圾箱无箱外垃圾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每日对设备外壳进行擦拭一次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绿化、保洁(10分)对办公楼内地面每日拖洗一次,做到门、内墙无灰尘、污渍达到窗明几净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服从管理部门调度指令,实施补水和排水;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启闸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接到发包人运行指令后,泵站应在半小时内开机投入运行,停机运行应在5分钟内完成;节制闸应在15分钟内完成下闸,开闸应在15分钟内完成。发包人在整个管理期内随时有权通知开、停机,开、关闸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防汛、重大节假日期间须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人员配备不少于测算表人数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根据泵闸不同的岗位职责,对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别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培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设备出现故障或需保养维修停运需及时上报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必须有人员24小时值班,观测水位、水质,及时向发包人通报有关防汛信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运行中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按事故紧急处理制度的要求执行,视情况作相应处理,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遇天气突变情况,应及时报告水情信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定时、定点的对水位、流量、降雨量等情况进行观测和记录;遇突变情况,应及时报告水情信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防汛期间加强人员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密切注意水情变化情况,准确及时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防汛期间加强人员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部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巡视检查人员应对巡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字;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主管部门,不得瞒报。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工程运行(20分)遇紧急情况,备用设备、抢修人员应及时到场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一次扣除10分;其余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2分)运行、维修、养护应严格操作票、工作票、运行值班、交接班、巡视检查制度,并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健全各类台帐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2分)调度指令、工程运行、主机泵、电气设备、辅机等运行资料记录齐全,分期整理并存档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2分)建立完整的水文、运行、巡视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2分)台账资料专人管理,有固定存放地点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2分)工程检查、维护、保养资料都应及时收集归档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2分)做到一月一归档的,档案资料及时送达发包方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合计得分考评人:管理企业项目经理(签字)日期: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20年月日根据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年月日进行的JSZC-320411-CZJC-C2024-0013竞争性磋商,甲、乙二方就乙方成交的老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运行管护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1.合同内容2.服务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响应文件;(3)乙方提交的其他资料及承诺;(4)JSZC-320411-CZJC-C2024-0013竞争性磋商文件;(5)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表;(6)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项目经理指派为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项目的运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五、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合同价格:2、费用结算:六、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JSZC-320411-CZJC-C2024-0013采购文件的要求。七、本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经代理机构鉴证盖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方提交二份备存。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动取消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九、其它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帐号:招标代理机构(鉴证方):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常州市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上格式仅供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2营业执照(实质性格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及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双面)。2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含10万不可竞争费)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总价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9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0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1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采购人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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