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441322456673297240607117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2:17: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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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台中标金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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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24566732972406071171 项目业主: 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 服务机构: 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台(博罗县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博罗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 合同名称: 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24566732972406071171 合同总金额: ¥3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具体为:雷电灾害危险因素的识别和防范工作是识别其中较大危险因素的位置及特性、可能导致事故后果以及确认其风险控制措施和管控状态的过程。本项目由甲方在博罗县区域选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5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委托乙方开展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列出雷灾因素及风险辨识清单,明确风险等级,提出整改或加强防范的意见建议,编制《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报告》,并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指导。2、甲方在博罗县区域选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5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按比例70%抽样,全年需隐患排查约42家,总包干费用约为30万元,服务费用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保险费、设备折旧费、税费与合同费。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20日。 合同附件 技术服务合同.pdf 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 2024-11-05 博气-2024-019-QT惠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编码:4413224566732972406071171项目名称: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1/6甲方: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电话:0752-6221754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博惠路182号乙方: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台(博罗县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博罗县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电话:07526222550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14室经广东省博罗县气象局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直购模式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委托内容(一)工作内容气象防雷安全现状评价和隐患排查是辨识和分析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及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敏感气象条件(含雷电灾害)的情况,并确定不同气象条件的敏感阈值。对照分析目前采用的气象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气象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提高气象本质安全程度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本项目由甲方选取在博罗县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56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按比例30%抽样,全年需隐患排查约17家,委托供应商开展气象防雷安全现状评价和隐患排查。包括:1.排查气象灾害防御防御重点单位17家,出具《气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排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7家,出具《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报告》;3.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完善气象防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0元)。(三)工作要求乙方开展气象防雷安全现状评价和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工作需遵循以下原则:2/61.目的性原则:辨识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风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且将风险辨识工作最大程度的结合到日常工作中。2.充分性原则:不仅仅针对气象防雷设施,还应对气象防雷措施、有气象防雷风险隐患的系统及操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辨识,确保查找的危险因素全面准确。3.准确性原则:辩识要准确反映风险点的情况,考虑到已采取的防雷安全措施和有效性,最大程度的实现现场危险因素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4.系统性原则:气象灾害事故涉及的因素具有关联性,分析风险点危险因素时,不是单独的分析预测,应以整体化的系统思维进行分析。5.动态控制原则:风险是随时间、地点产生变化,因此风险的控制也应该是动态的。现场的雷电灾害危险因素因工作时间、地点、任务、性质等条件的不同而不同,供应商应对危险因素进行经常性跟踪,动态更新。6.实操性原则:《气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报告》主要是面向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使用,重点关注实操。7.乙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全部考核任务,并提交年度服务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甲方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年度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评估及年度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排查企业名录移交给乙方。甲方有权自行或组织专家组对乙方的服务操作和成果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抽查结论不合格的,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甲方有权自行或组织专家组复核受排查单位关于排查结果的申诉,经复核为有效申诉的,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在受到书面警告次数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后果由乙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保证全部防雷技术服务人员、设备到位,并指定专人负责2/6协调对接。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的排查企业名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工作计划书面报给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应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披露或泄露有关信息。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出具《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报告》,并对所出具的结论负责。乙方在雷灾因素辨识防范和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风险或安全隐患,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乙方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已完成项目情况、工作量汇总和意见建议。乙方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业务咨询服务,接到甲方紧急服务需求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保证质量和可靠性,凡由于使用不良产品造成甲方或受排查单位的财物损失、设备损坏或数据的一切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惠州市辖区内持续保有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办公(服务)场所用于本项目派出人员常驻服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发票及相关佐证材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合同价款的50%;2)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发票及相关佐证材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合同价款剩下的50%;3)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中标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七、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一)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成果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成果出卖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二)甲方需就技术成果文件进行著作权备案或申请专利的,乙方应予协3/6助。(三)如乙方有特殊要求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八、保密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经营管理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项目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5/6十三、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中选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合同内容)甲方(盖章):博罗乙方(盖章)Cuu代表:活代表业签定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签定日期:2024年95日签定日期:2024年月日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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