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新闻宣传服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48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2:31: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预算金额2万元
中标单位淮安日报社(淮安报业传媒集团)中标金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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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8052383611
  • :1580523690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4482 二、合同名称:淮安分院新闻宣传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482 四、项目名称:淮安分院新闻宣传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方式:18052383611 供应商(乙方): 淮安日报社(淮安报业传媒集团) 联系方式: 158052369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淮安分院新闻宣传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482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0 项目地点: 清江浦区柯山路81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姓名: 淮安分院 联系电话: 18052383611 固定电话: 0517-83666568 2.合同金额: 2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8 11:09 宣传合作协议.pdf 江苏省检院淮安分院宣传合作协议5051第0)甲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乙方:淮安日报社(淮安报业传媒集团)为进一步发挥乙方党报媒体优势,全面做强做优甲方宣传,持续提升甲方工作影响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合作内容1、围绕甲方全年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动态刊发一批展示甲方2026年工作亮点的消息报道20条,总计不超过6000字。2、相关稿件在掌上淮安客户端同步刊发。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新闻管理、广告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把好宣传的政治、政策及文字关。2、根据工作安排,甲方安排专人对接,负责采访、拍摄等组织工作。3、乙方安排骨干融媒体记者队伍,负责采编、排版、发布等工作。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四、费用及付款方式1、宣传服务费: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服务期满半年后结算余款。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单位名称:淮安日报社(淮安报业传媒集团)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10280188000018333五、其它(一)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未经本院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二)货物、服务的购买或租赁权利瑕疵条款:合同相对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设备或服务不存在所有权、抵押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三)争议解决条款:如选择仲裁解决争议,条款内容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裁决,仲裁产生的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由违约方承担。如选择法院诉讼解决,条款内容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所在地人民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由违约方承担。(四)廉洁条款:合同签订前、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廉洁原则,不得向本院工作人员行贿、变相行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本院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品、礼金、攵种有价证卷及其他支付凭证,不以任何理由为本院工作人员报钢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一日发生上述事由,本院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五)保宓条款,双方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因履行合同期间狱待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宓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禾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双万均不得将合同中的内容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六)送达条款:合同尾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送达文书的效力及于本合同纠纷所引发的仲裁、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合同相对方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等情形,应在三日内重新确认填写最后送达地址并以书面方式予以通知本院,否则原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继续有效,合同相对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胡独授权代表:授权代表: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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