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东站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泰熙安置房段)工程地质勘察审查]公开选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17:53: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老旧小区改造破产业务服务勘察审查
联系方式
  • 朱老师:13224076641

正文内容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东站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泰熙安置房段)工程地质勘察审查 采购人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否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服务内容 对原钻孔以及本次补勘地质勘察报告进行审查。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勘察一类。2、业绩要求:需提供至少一个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工期暂定5天。 服务金额 ¥9900.0元至¥15000.0元 金额说明 勘察审查费用按15元/米作为最高限价,预计总费用约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作为上限价。按照最高限价六六折作为最低限价,预计总费用约9900元(大写玖仟玖佰元)。最终合同金额按中标报价单价乘以实际进尺((包含原地勘钻孔以及本次补勘钻孔进尺)计算。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规避机构 915001080703164226,91120101401203300M 规避原因 本项目地质勘察单位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外业见证单位为重庆能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选取时间 2025-07-01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3224076641(朱老师)) 采购需求书下载 泰熙安置房配套道路勘察审查采购说明.pdf13 地质勘察审查合同.pdf 2025-06-27 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东站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泰熙安置房段)工程地质勘察审查采购的说明一、项目介绍重庆东站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泰熙安置房段)工程实施道路起点接河街大道,终点顺接现状通汇路,道路全长约493.398m,设计车速为20km/h;路幅宽度为16m,双向两车道。工程估算建安费为:1900万元,总投资为5400万元。现急需确定重庆东站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泰熙安置房段)工程地质勘察审查单位,对原钻孔以及本次补勘地质勘察报告进行审查,以推动下阶段工作。二、采购人项目业主: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主体: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资质要求1、勘察一类。(本项目地质勘察单位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外业见证单位为重庆能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2、业绩要求:需提供至少一个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四、采购内容地勘勘察审查单位。五、服务时限工期暂定5天。六、服务费本次地勘作业预计进尺约1000米(包含原地勘钻孔以及本次补勘钻孔),勘察审查费用按15元/米作为最高限价,预计总费用约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作为上限价。按照最高限价六六折作为最低限价,预计总费用约9900元(大写玖仟玖佰元)。最终合同金额按中标报价单价乘以实际进尺((包含原地勘钻孔以及本次补勘钻孔进尺)计算。七、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且投标资料不能体现报价,若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本次投标: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服务方案4)、业绩合同5)、其他资料八、选取方式择优+竞价。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6永27日地质勘察审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项目业主:勘察审查单位(乙方):签订地址:签订日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勘察审查单位(乙方):地质勘察审查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文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人大公告第33号)等。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等。1.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3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86号)等。第二条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子项目名称:2.3工程规模:2.4审查范围:勘察报告所包含的相关内容第三条审查内容乙方应按照住建部和重庆市有关施工图审查管理文件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1送审材料是否齐备;3.2是否满足国家和本市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3.3是否满足勘察合同和设计使用需要;3.4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5勘察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6勘察文件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7勘察范围、勘察阶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须审查的内容。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勘察文件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一、勘察报告1勘察文字报告2岩、土、水试验测试成果(含物探、原位测试、抽水试验等)3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钻孔柱状图(含井槽探展示图)4工程场地内或其影响区边坡、基坑、填方勘察资料5光盘二、附件1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2勘察纲要3测量成果、数据表4勘察外业见证报告及岩芯照片5勘察外业原始记录6勘察单位资质(包括市外勘察单位入渝备案登记证)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勘察合同(含边坡、基坑、填方勘察合同7以及钻探劳务合同)和勘察任务委托书8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9勘察费结算书及勘察项目自律备案单第五条审查工期及提交的审查成果5.1审查工期在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要求的资料后,乙方应在,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审查工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材料的,顺延审查工期。5.2乙方提交的审查成果如下:5.2.1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份;5.2.2按规定在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及扉页、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5.2.3其他甲方要求乙方配合提供的材料。第六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6.1本合同服务费用,按包干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含税);税率,%。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本协议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税率按照最新政策执行。6.2在乙方打印、提交审查合格书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审查费。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甲方应确保报送乙方的审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及时提供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甲方不得要求审查机构违反或降低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收到审核合格的支付资料后(含发票)应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7.2乙方责任7.2.1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审查职责。7.2.2乙方应当在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及类别范围内进行施工图审查。7.2.3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勘察文件及经济技术资料。7.2.4乙方未按合同时间出具相应审查报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7.2.5乙方有义务对勘察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及设备,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第八条通知与送达8.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送达地址。一方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确认送达地址如下: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确认送达地址如下: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8.2本条第一款约定的送达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照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8.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保证提供送达地址信息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第九条违约责任9.1在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审查费,若超期延误支付,按逾期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总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支付给乙方。9.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审查合格书,按逾期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金额2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9.3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与工程直接损失部分相等的赔偿金,并免收工程损失部分的审查费。甲方为主张权利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它事项10.1乙方提交合格书后,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10.1.1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需要乙方进行重新审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10.1.2因工程规模、功能变化等设计方案变化需重新进行勘察,甲方将重新勘察的勘察文件及批准部门同意修改、调整的批文送乙方重新审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审查合同。10.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提供审查合格书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审查费后,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即终止。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合同代表(签字):签合同代表(签字):办公地址:办公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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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熙安置房配套道路勘察审查采购说明.pdf下载
  • 13地质勘察审查合同.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