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02标业绩公示

项目编号NO.2021-14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1: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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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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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02标业绩公示 Report 中标业绩 项目名称   2021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02标 总造价(万元)   376071197.00 建设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获奖情况 申报单位   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 2021高标准-天目山街道2标_00.jpg 附件: 验收证明_00.jpg 附件: 中标通知书.jpg 附件: 2021高标准-天目山街道2标_01.jpg 附件: 2021高标准-天目山街道2标_02.jpg 合同编号:2021年高标准一天目山街道2标财政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印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验收时间:2022年月\日工程名称2021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建设单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监理单位江苏泽睿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泽睿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泽睿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泽睿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面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3376.07万元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竣工日期年月日验收意见一、已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二、该工程分为一体化泵站1座;渠道22条,约5.506公里;道路13条,约3.610公里,渠系建筑物等各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一、已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二、该工程分为一体化泵站1座;渠道22条,约5.506公里;道路13条,约3.610公里,渠系建筑物等各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一、已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二、该工程分为一体化泵站1座;渠道22条,约5.506公里;道路13条,约3.610公里,渠系建筑物等各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一、已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二、该工程分为一体化泵站1座;渠道22条,约5.506公里;道路13条,约3.610公里,渠系建筑物等各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一、已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二、该工程分为一体化泵站1座;渠道22条,约5.506公里;道路13条,约3.610公里,渠系建筑物等各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政公章)373月日负责人:(签字)政公章)373月日负责人:(签字)政公章)373月日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L负责人:共(签字)温m国(公章)年月日L负责人:共(签字)温m国(公章)年月日L负责人:共(签字)温m国(公章)年月日负责人道议有(签字凌HC七二1096(公章)年月日负责人道议有(签字凌HC七二1096(公章)年月日NO.2021-144中标通知书编号:E4301000001001312002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2021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高标准农田的道办事处建设项目施工02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你你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签订合同。你方中标条件如下:项目区涉及朱云村,新建泵站1座,渠道6896m,排水涵、倒.中标范围和内容:虹吸涵洞34座,田间道路3590及田间其他配套设施2.中标价:376.071197(万元)中标工期:18034.中标质量标准:合格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凌爱武理有管目TT京京目雅招标人(章)招标代理(章)车备案机关(章)2021年7月6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江苏祥通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印发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2021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2021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工程。2.工程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泰农建【2021】7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泵站1座、渠道6.9千米、涵洞34座、田间道路3.59千米,等其他配套设施(详见中标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中标工程规划图和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陆万零柒佰壹拾壹元玖角柒分(¥3760711.97元),最终结算按中介审计机构确定的审定价结算(施工所需土源由甲方提供):其中:3(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零壹佰肆拾贰元叁角陆分(¥70142.36元)包含在合同总价内;(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一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玖仟伍佰叁拾伍元叁角(¥109535.3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凌爱武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1日签订。1年月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5份,承包人执5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传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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