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生产二批(生产技改)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7:43: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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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生产二批 (生产技改)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生产二批 (生产技改)物资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详见公告附表;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1(35KV主变压器)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32标段(35KV主变压器)”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2(三相智能电能表)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129标段(三相智能电能表)”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3(电缆分支箱)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16标段(电缆分支箱)”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4(1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23标段(10KV及以下电流互感器)”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5(避雷器) (1)供应商必须同时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28标段(35kV-220kV避雷器)、29标段(10kV及以下避雷器)”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6(高压熔断器)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52标段(熔断器、跌落开关)”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7(电缆附件)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启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92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附件)”的合格供应商(提供2023年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8(调度交换机)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提供所投产品(调度交换机)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包件9(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提供所投产品(动环采集器模块)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包件10(备自投装置)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包件11(火灾报警系统)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提供所投产品(火灾报警主机)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起至2024年03月30日17:00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在线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3.客服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400-9913-966(周一~周五8:30-20:30)联系咨询。 4.获取方式: (1)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 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交资料,通过“文件下载”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5.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公告中的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7)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8)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9)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6.说明: (1)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解密方式 1.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4)电子交易场所服务费 每包件/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取;框架、费率等没有实际中标金额的每家中标人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上不封顶。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5)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477-8598759 异议受理电话:15044738222 异议受理邮箱:gw15149493091@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恒盛广场D座1708室 联 系 人:徐娜、彭佳鑫、武晓春、齐鑫 联系电话:18547858255、13347121525 邮 箱:fjahfzgs@163.com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