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15:16: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日照蓝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档案管理相关设备档案盒打印机抖纸机整理装订销毁一体机
联系方式
  • :4628308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 、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二、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联系方式:4628308 供应商(乙方):日照蓝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货物、服务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1 档案管理相关设备 1 项 64148.00 四、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五、合同公告日期 202 5 年 12 月 24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设备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24日 设备购销合同书甲方(需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乙方(供方):日照监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高新区聊城路166号1号楼4楼东侧法定代表人:张国豹职务:总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083950174D联系人:崔维龙联系电话:1333633273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购销合同,双方应真诚合作、共同信守、严格执行本合同1/4一、产品名称、其它明细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品牌型号1归档章打印机1路方GDZ-N102档案盒打印机1路方FBP-S10P3抖纸机1裕佳YJ-800A4整理装订销毁一体机1裕佳YJ-SK809合计: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壹佰肆拾捌元整(含税价)小写:64148元(含税价)二、付款方式1.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日照蓝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帐号:37001718808050164169三、生产备货要求1.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5号前交付验收。2.交货地点:详见甲方送货通知。3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甲方安排专人签收,该签收人可转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四、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1.乙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2.乙方承诺对甲方采购的设备提供为期2年的保修期,即: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除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外,该产品所发生的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及维修。2年保修期后,如果需要乙方到现场维护,则材料和差旅2/4费由甲方承担、3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质量问题解决方案,乙方负责维修,保证货物正常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环以及设备正常损耗除外)4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该产品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没有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工作,乙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本合同设备及系统的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整体设备维修能力。6.如因供货方发货前未调试好、装错配件或漏发零部件等原因造成现场不能一次调试成功,后期产生的差旅费及人工费由供货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迟1日,应当按应付未付金额的3%/日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在甲方未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款项前,乙方保留协议所涉标的物的所有权。甲方延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货物,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运输费、鉴定费、货物折损费等。2.乙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3%/日支付甲方违约金,(根据情况,合同总额或未付货物金额)。3如果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不提供相应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货款按合同全部付清后,乙方应按合同履行售后服务。4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或拒绝接货,乙方有权将货物拉回,解除合同,已收货款(含定金)甲方自愿同意乙方不再返还。六、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延期或无法履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七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可协商后续合同的履行事宜。七、其它1.双方对合同的技术和商务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本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的展行期限的限制。314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米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双方确认为以后可能存在纠纷受理法院的送达地址。6本合正本壹式或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J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照蓝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推维龙授权代表(签二萨授权代表(学印茹7日期:2025年月日日期:2025年月日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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