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缮工程造价咨询(决算编制)

项目编号FSGOA-GH(2024)027业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4:33: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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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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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缮工程造价咨询(决算编制) 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缮工程造价咨询(决算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缮工程造价咨询(决算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05764531252404170472 项目业主: 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服务机构: 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缮工程造价咨询(决算编制) 合同编号: 4406005764531252404170472 合同总金额: ¥7,896.57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9日 服务内容: 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审核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缮工程决算,并出具正式成果文件。如业主单位要求中介机构到工程现场复核,中选中介机构要按业主单位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合同附件 军分区决算合同.pdf 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05-09 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合同书乐市物项目名称:佛山军分区营房修鳝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合同编号:FSGOA-GH(2024)027业甲方: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4月28日甲方: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4月28日签订日期:1甲方(委托人):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咨询人: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人通过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用直接选取方式选定咨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和项目概况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就以下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项目名称: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绣工程1.2、委托事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佛山军分区营房修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提供委托人要求有关成果文件。1.3、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第二条委托期限2.1、委托人与咨询人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后,委托人交付给咨询人完整有效的编制资料,咨询人于约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3.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3.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相关的咨询人员,经双方协商后进行更换。3.4、负责与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的协调,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3.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应及时负责传达及资料传送。3.6、本合同签订后向咨询人提供建设相关资料。3.7、委派欧阳逸为业务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3.8、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四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4.1、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4.2、优质、高效地提供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合理的咨询意见,公平、公正、客观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3、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4、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问题,并进行核对或查问。24.5、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咨询人可提出书面报告。4.6、在规定的时间,将所作的咨询报告一式四份,并签字盖章后送交委托人。4.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8、委派周卢璐为咨询服务人员,负责与委托人联系。4.9、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第五条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5.1、建标造函[2007]8号国家收费规定为依据,取值如下:A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内,取值为0.2%;B、建设项目总投资500-5000万元,取值为0.18%;C、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10000万元,取值为0.15%;D、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0-50000万元,取值为0.13%。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费金额7,896.57元(大写:柒仟捌佰玖拾陆元伍角柒分)5.2、付款时间:委托人在咨询人出具正式的结算编制成果文件后向咨询人付清相应酬金。咨询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5.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六条委托人与咨询人的责任6.1、委托人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向咨询人送交有关资料或中途变更、增加资料或延迟支付费用,咨询人可按委托人的耽误时间顺延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委托人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6.2、咨询人责任期即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6.3、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不包括政府文件允许的误差)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最高赔偿总额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不包括税金)为限。6.4、咨询人因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不承担责任。6.5、如属委托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除不退还已收预付咨询服务费外,咨询人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全部咨询服务费;咨询人咨询工作尚未过半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咨询服务费的50%。6.6、如属咨询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人赔偿损失。36.7、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咨询人赔偿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订立合同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它8.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咨询服务费支付完毕、编制资料返还完毕后自然失效。8.2数据核对期: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15天,如委托人对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存在疑问,应在数据核对期内向咨询人提出书面核对要求及核对依据,逾期视作完全接受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并放弃向咨询人提出核对数据的权利。数据核对错误为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正,数据核对错误非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委托人应支付咨询人返工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8.3、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壹份。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旗授权代表:代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金光大街22号7楼301铺联系人:联系人:叶潮莲电话:0757-83332920电话:020-83634175手机:开户银行: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称:44001491201050477861银行帐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旗授权代表:代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金光大街22号7楼301铺联系人:叶潮莲联系人:电话:0757-83332920电话:020-83634175手机:开户银行: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称:44001491201050477861银行帐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签订日期:2024年4月28日,签订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计费)序号12咨询项目名称工程把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基数建设项目总投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2.5%2.5%500-5000万元2.2%2.2%5000-10000万元2%2%10000-050000万元1.8%1.8%1.3%≥50000万元1.5%1.5%1.2%备注不含清单编制356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1)基本收费查(2)效益收费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核减额+核增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鉴证标的额3%3.5%4%12%。10%1.8%。3%3.5%8%6%1.5%2.5%3%5-8%8%%2%2.5%6%5%1.5%2%5%4%核减加核增金额超过5%时方计取效益收费竣工决算编制建筑项目总投资2%1.8%1.5%1.3%。1.2%7说明:1,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2.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元吨,别计收费;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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