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SJJ16620241120065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10:53:5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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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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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YSJJ166202411200658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 开始报价时间:2024-11-20 10:34:35 报价截至时间:2024-11-25 10:00:00 采购数量 (吨):150 发布人:李娜 发布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收货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运输方式:铁路 保证金(元): 运输起点:丹东港 运输终点:同兴站 执行起止时间:2025-01-01 00:00:00至2025-12-31 23:59:59 运输能力: 装载要求: 标段信息附件 竞价公告 备注 运输服务竞价采购公告第1章竞价须知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项目2方式平台竞价3采购范围入选单位负责协助办理采购单位在丹东港内、外贸海运煤船舶的卸船、提货业务,负责煤炭的港口管理和组织火车运输到采购单位厂内煤场,负责垫付所产生的全部铁路运费(包括地方铁路服务费),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文件内容和合同模板。4规模运输总量150万吨、 苫盖数量48万吨(以实际发生为准)5报价单位资质要求见报价单位资格6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7联系人李娜 /0415-2582085/ na-li7@chd.com.cn(一)定义1.项目: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3.报价单位:参加报价的法人或组织4.入选单位:指经过评比并最终被授予入选的单位5.供方:指负责提供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的法人或组织6.需方:指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其最终与入选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二)单位资格1.已纳入华电集团电煤竞价平台合格并经辽宁公司审批通过的供应商。2.报价单位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3.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进行谈判。4.报价单位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2)报价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已列入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各火电单位黑名单的企业无关联关系。6.与采购单位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报价。7.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三)报价原则1.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能力填报,杜绝恶意虚报价格。2.为确保报价单位的报价能够真实反映自身意愿,本次报价统一采用线上方式报价,不接受邮箱、口头等其他形式报价。3.在规定时间内所有标段需通过华电集团电煤竞价平台进行报价,在竞价截止日期后将无法参与报价。4.采购单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可设置拦标价,竞价系统自动决标,价格低的供应商获得入选资格。5.报价单位应按竞价采购平台所列要求及时进行报价,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报价时按照“元/吨”报价,以0.01元/吨为最小单位。5.1标段1: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序号项目单价(元/吨)数量(万吨)备注1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150备注:按照项目单价报价(含税6%,不含垫付的铁路运费)。5.2标段2:苫盖服务费序号项目单价(元/吨)数量(万吨)备注1苫盖服务费48备注:按照项目单价报价(含税6%)。6.报价未达到预期,采购方有权对本次竞价结果予以废除。(四)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原则(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和苫盖服务费相加),如最低价相同,业绩多者优先。竞价结束后,根据决策结果,采购单位向入选单位发送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确认函(附件1: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确认函模板)(五)报价风险1.自然退出自然退出的煤炭运输管理服务供应商重新发生业务时需重新办理准入手续,触发自然退出的条件如下:(1)因停止经营而失去煤炭运输管理服务能力。(2)准入后12个月未参与公司系统内煤炭运输管理服务。(3)相关资质材料超出有效期2个月以上未及时更新。2.阶段退出阶段退出的煤炭运输管理服务供应商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公司发生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业务,惩戒期结束后不需要重新办理准入手续,可继续参与业务,触发阶段退出的条件如下:(1)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接到书面采购通知后未签订煤炭运输管理服务合同1次。(2)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签订煤炭运输管理服务合同后未履行运输责任1次。(3)关联供应商(相同法人、相同受益人、相同控制人、相同联系人等)参与同一竞价报价1次。(4)单一供应商在同一竞价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IP报价1次。3.永久退出永久退出的煤炭运输管理服务供应商须列入黑名单管理,不予重新办理准入手续,触发永久退出的条件如下:(1)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接到书面采购通知后未签订煤炭运输管理服务合同累计2次。(2)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签订煤炭运输管理服务合同后未履行运输管理责任累计2次。(3)关联供应商(相同法人、相同受益人、相同控制人、相同联系人等)参与同一竞价报价累计2次。(4)单一供应商在同一竞价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IP报价累计2次。(5)资质材料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准入资格。(6)出现拉拢腐化有关工作人员,干扰验收工作等问题。(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相关人员。(8)发生偷煤、换煤等恶劣行为。(9)欺行霸市、串通其他煤炭运输管理服务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10)发生其他违法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各火电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六)履约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根据决策结果,采购单位将发送《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确认函》进行确认,并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如下:1.煤炭运输管理服务总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缴纳5万元。2.煤炭运输管理服务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缴纳10万元。3.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执行期为有效期,合同执行期满后全额退还,触发阶段退出及永久退出的条件后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须在收到《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逾期视为违约,按报价风险的要求处理。履约保证金请按如下账户汇款:收款单位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707010309221050261用途请注明:履约保证金第二章竞价文件内容(一)工作范围2023-2024年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项目本次采购新增1.负责采购单位内、外贸海运煤自卸煤堆存丹东港至运输到厂前的煤炭监管工作,并监控煤炭的作业情况,每日报告煤炭保存情况。2.负责煤炭发生自燃时的灭火工作并承担灭火产生的费用。3.运输途中不得发生偷煤、换煤等现象,运输损耗(丹东港水尺数量与到厂检斤数量的差额)控制在1.2%以内。4.对采购单位每船海运煤存储和运输过程进行质量监管,全船煤炭到厂验收热值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不应超过200大卡。5.加强车辆调度,保证采购单位煤炭运输需求,防止在冬季等特殊时期因车辆组织不力影响采购单位生产耗煤。6.协调铁路及丹东港,以最快速度将到港煤炭运输至采购单位煤场,原则上运输时限要求在每船煤炭完成通关后的30天内(货量约为6万吨)。7.按采购单位要求的运输量组织开展运输,原则上运输量不低于5000吨/天。8.垫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收取的运输服务费及物流辅助服务费6.6-7.1元/吨(根据车皮型号确定单价)、垫付地方铁路服务费1.95元/吨。9.负责采购单位采购全部到港交货的内外贸海运煤自丹东港倒运至厂内煤场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在港的监管工作和配合采购单位协调滞期(速遣)、报关、报检等事宜。10.负责代办港口卸船、提货手续。11.负责协调铁路请车并组织运输车辆将采购单位采购的煤炭自丹东港煤场保质保量地运输到采购单位煤场。1.采购单位负责购买苫布,服务单位应妥善保管和仔细使用苫布,尽量延长苫布使用周期。若发生苫布丢失或人为损坏等情况,采购单位应照价赔偿。2.遇大雪或大雨等恶劣天气,服务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对港口存煤进行苫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3.冬季极寒天气时,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对铁路车皮喷洒防冻液,避免冻煤影响接卸效率。(二)工作、人员及运输要求1.工作要求(1)负责海运煤自丹东港火车运输至电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港煤炭的监管及配合请批车等事宜。(2)负责代需方办理港口提货手续。(3)负责运输到厂前在港煤炭的监管工作,并监控货物的作业情况,每日报告货物保存情况。(4)负责协调铁路请车并组织运输车辆将需方采购海运煤炭(包含内贸煤和外贸煤,具体煤种以合同签订为准)自丹东港煤场保质保量地运输到需方厂内。(5)负责煤炭发生自燃时的灭火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着火点,并承担灭火产生的费用。(6)负责安排人员每天对港口存煤进行巡察,煤垛较上一天是否完整,记录港口库存量的变化。(7)负责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对港口存煤进行苫盖。(8)负责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对铁路车皮喷洒防冻液,避免冻煤影响接卸效率。2.车辆要求(1)供方请车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超载、严重亏吨运输。(2)严格按照需方运输服务要求,加强煤炭装车的监督工作。(3)加强车辆车厢杂物清扫工作,车底杂物清除干净验收后方可装车,严禁将矸石或杂物装入车辆中。(4)做好车辆装载加固工作,加强对门板、销子等的检查,保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撒漏等情况的出现。3.人员要求(1)现场配备项目经理1名。(2)根据实际情况应配备港口巡察及监管人员1-2名,负责车辆装车、煤炭监管等工作,及时反馈请批车和在港煤炭监管情况,保证信息准确可靠。(3)配备安全员,可兼职,负责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4.运输要求(1)负责海运煤自丹东港至运输到厂前的煤炭监管工作。(2)运输途中不得发生偷煤、换煤等现象,运输损耗(丹东港水尺数量与到厂检斤数量的差额)控制在1.2%以内。对煤炭存储和运输过程进行质量监管,煤炭到厂验收热值与丹东港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不应超过200大卡。(3)加强与铁路沟通,保证需方煤炭运输需求,防止在冬季等特殊时期因请车组织不力影响需方生产用煤。(4)协调海关及丹东港,以最快速度将到港煤炭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5)按需方要求的运输量组织开展运输。(6)供方在正常运煤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减请车数,特殊情况下与需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7)供方必须按时完成需方所下达的运输任务指标。在需方需求增加或厂内库存量大的情况下,有义务按需方安排增、减请车数量。(8)在运输过程中发的一切事故(如安全事故等)均由供方负责联系解决、承担,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承担(根据货物的实际价格)。(9)供方应在需方规定的期限内,将煤炭安全运到指定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需方指定的目的地时,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此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全部赔偿。(三)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1.安全目标(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人生伤亡事故,杜绝行车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2.保证措施(1)所有作业人员在上岗前,供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存档。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2)制定紧急处理程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火灾、洪水及其他可能威胁人员及财产安全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将人员及财产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3)遵守需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四)环保目标及保证措施1.环保目标不发生环保事件,一旦发生环保事件积极协调,确保不影响需方利益,不造成需方经济损失。2.保证措施(1)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2)装、卸完毕要及时将作业区域清理干净。第三章廉洁要求为加强廉政建设,切实防范和杜绝煤炭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实现阳光采购,供应商在竞价平台准入时未签订廉洁承诺协议书的客户,签合同时需签订廉洁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监督。附件2:廉洁从业书模板第四章合同模板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编号:承运方(乙方):甲方根据机组需要采购内外贸海运煤,委托乙方在丹东港开展监管、提货等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货物名称、数量、方式1.货物名称:煤炭。2.数量:2025年运输总量约150万吨,苫盖数量约48万吨(以实际发生为准)。3.方式:铁路运输,由乙方负责请车。4.距离:丹东港至甲方煤场。二、双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卸船和提货手续,并将港口煤炭全部安全运输至甲方煤场,由乙方先行垫付所产生的全部铁路运费(包括地方铁路服务费)。2.乙方负责运输到厂前在港煤炭的监管工作,并监控煤炭的作业情况,定期报告煤炭保存情况,负责煤炭发生自燃时的灭火工作并承担灭火产生的费用。3.遇大雪或大雨等恶劣天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对港口存煤进行苫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单次苫盖数量应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4.甲方负责购买苫布,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仔细使用苫布,尽量延长苫布使用周期,若发生苫布丢失或人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照价赔偿。5.冬季极寒天气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对铁路车皮喷洒防冻液,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6.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则和作业空间特点建立安全体系,并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作业。7.乙方应配合甲方协调到港煤炭尽快具备倒运条件、协调铁路请批车等事宜,以甲方的经济利益第一为原则。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数量不应超过1.2%,损耗数量以丹东港水尺报告与甲方厂内轨道衡检斤数量的差额为准。若损耗数量超过1.2%,甲方则按超出1.2%部分比例十倍考核该船服务费,考核金额在服务费结算中扣除,计算方法为:考核金额=海运煤运输服务费单价×单船水尺数量×(损耗数量占该航次水尺数量的百分比-1.2%)×10。9.乙方应对煤炭存储和运输过程进行质量监管,煤炭到厂验收热值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不应超过200大卡。若煤炭质量损耗超过200大卡,甲方则按超出200大卡部分十倍考核该船服务费,考核金额在服务费结算中扣除,计算方法:考核金额=(报告热值-验收热值-200大卡)/报告热值×单船水尺数量×服务费单价×10。10.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倒运量组织开展运输。三、结算及付款1.结算价格(含税):(1)乙方收取的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单价元/吨,增值税率6%,结算数量以甲方厂内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2)乙方垫付的国铁运输服务费及物流辅助服务费6.6-7.1元/吨(根据车皮型号确定单价)以实际发生为准。(3)乙方垫付的地方铁路服务费1.95元/吨,如发生变动,以实际发生为准。(4)单次苫盖服务(一揭一盖)单价元/吨,含6%增值税率。结算数量以单次苫盖数量确认单为准。2.结算及付款:按船结算,在每船煤炭全部转运到厂后进行结算,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为单价×结算数量,国有和地方铁路运杂费以铁路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为准,单次苫盖服务费为单价×单次苫盖确认单数量。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和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后,两个月内付款。3.合同总额:预估海运煤运输管理服务费总额万元,预估垫付铁路运杂费万元。四、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第二条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考核乙方,单次考核金额不低于履约保证金的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时,考核金额在结算款中扣除。2.由于乙方监管不到位,如发生煤炭被调换、损失等问题,乙方应按煤炭采购价格(到厂价)全额赔偿。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付运输费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4.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战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改变)及形势变更的影响,双方共同协商解决。5.若因雨雪天气或堆存时间超过免堆期限等原因造成到厂热值降低超过200大卡时,乙方应提供相关书面说明,经甲方确认后,不进行该船考核。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2.行业标准发生变化。3.如乙方提供服务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等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六、履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在丹东港靠泊的船舶所承载煤炭的运输工作完成为止。七、其他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甲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E区42号楼202室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707010309221050261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667289092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0415-2582085电话:传真:0415-2582083传真: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确认函XX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经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由贵司承担煤炭运输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标段:XXX。2.数量:X万吨。3.价格:煤炭运输管理服务单价X元/吨,增值税率6%。4.合同有效期: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请贵司在接到本函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并回传,视为本要约生效,《煤炭运输管理服务采购确认函》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请贵司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XX万元,逾期视为违约,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煤炭运输管理服务业务。请贵司合理安排人员及请车,确保满足合同要求,若因贵司原因造成无法履行运输管理服务时,我司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请按如下账户汇款:收款单位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707010309221050261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XXX公司(盖公章/合同章)(盖公章/合同章)2024年XX月XX日附件2:廉洁从业书甲方:乙方:为保障甲方与乙方在业务来往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廉洁、诚信的原则,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作为竞价文件及煤炭采购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二)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第三条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二)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上述人员负担的费用,报销票据;(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当乙方提供第三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第四条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财物;(二)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监督检查部门及时举报。甲方监督检查部门应保护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按乙方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实行1至3年或永久期限的市场禁入。乙方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第六条甲、乙双方的监督检查部门对本廉洁诚信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有关投诉和举报。甲、乙双方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处理投诉和举报过程中发现存在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对方监督检查部门予以协助。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法定代表(委托)人:法定代表(委托)人: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附件3:中国华电CHD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单次苫盖确认单船名货场 整船数量万吨苫盖数量 万吨苫盖情况描述(文字+图片):例:X年X月X日,接电厂XXX通知,天气预报明后天会有雨雪天气,要求对X船头/尾部苫盖1/2或全船苫盖,我公司于X月X日组织人员进行苫盖。苫盖图片如下(不少于2张,可附后):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确认: 年 月 日服务单位确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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