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人民法院关于黔西县黔金路黔金苑小区B幢3单元6层3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1-19 11:50: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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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黔西市人民法院预算金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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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人民法院关于第二次拍卖黔西县 黔金路黔金苑小区B幢3单元6层3号住宅的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4日10时至2026年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黔西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黔西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黔西县黔金路黔金苑小区B幢3单元6层3号住宅,建筑面积157.84㎡,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单元号:522423004011GB00018F00010016,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19)黔西县不动产权第0003942号。 起拍价:180 000元,保证金:20 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20日10时至2026年1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 咨询联系方式:李法官:18085775747 注意事项: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仅办理预告登记;该房屋至今尚欠的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负担;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代理拍卖,也无任何中介费用,买受人找中介购买行为与本院无关。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2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部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黔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4300605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57-46140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8577574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黔西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