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镇2025-2028年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

项目编号NAQ25C0014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9 11:17:5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重庆市新四通环卫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0.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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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道路冲洗绿化管护道路绿化垃圾清运管理化粪池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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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颖:1398376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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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NAQ25C00148 二、合同名称: 鸡冠石镇2025-2028年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 三、项目编号: NAQ25C00148 四、项目名称: 鸡冠石镇2025-2028年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高堰沟 联系方式: 13983763323 供应商(乙方): 重庆市新四通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17号4幢2-7 联系方式: 137094299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清扫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 1.00 项 主要标的单价: ¥2508877.4900 合同金额: ¥2508877.4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9 10:23:3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9 10:23:3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新四通)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最终版(1).pdf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NAQ25C00148)甲方(需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乙方(供方):重庆市新四通环卫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对项目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环境卫生服务交由乙方实施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环卫作业服务区域及要求一、环卫作业服务区域:(一)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一览表,实际作业范围以甲方指定的范围为准。序号作业内容路段名称面积(㎡)1道路清扫保洁弹广公路鸡冠石段698792望溪路43092.673高观公路168004高白公路80005纳南公路135006“522”周边道路拓展段8859.057道路冲洗弹广公路鸡冠石段698798高观公路168009高白公路800010纳南公路1350011“522”周边道路拓展段8859.0512望溪路43092.6713绿化管护万人广场及鸡冠石镇全区域道路绿化3500014边护坡管护弹广公路鸡冠石段4000015垃圾清运(吨)2920吨16管理公厕3个17管理化粪池6个18管理劳动者港湾5个19道路清扫保洁石龙村(含慧江路、豆土塆路、沙龙路、民泰路、大屋基工业园区路、老泥湾路、慈母山隧道旁豆土湾支公路1、豆土湾支公路2至和平幼儿园)60655.4220道路冲洗石龙村(含慧江路、豆土塆路、沙龙路、民泰路、大屋基工业园区路、老泥湾路、慈母山隧道旁豆土湾支公路1、豆土湾支公路2至和平幼儿园)60655.4221院坝石龙村大屋基工业园区67622石龙村涂山电器附近(石龙山庄旁)508.0923豆土湾盘龙考场外原洗车坝子1239.3624垃圾清运(吨)1580吨(二)根据工作实际,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二、机具、人员配备:(一)机具设备:1.乙方配备的用于本项目机具设备数量不低于乙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基本配备设备和加分设备数量,并接受甲方统筹调配。序号设备名称质量要求最低配置1洗扫一体车或洗扫车总质量不低于7吨1台2清洗车或洒水车总质量不低于10吨2台3压缩式垃圾车或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不低于6吨2台4巡查车不限制车辆类型1辆5洗扫一体车或洗扫车总质量10000kg及以上1台6洒水车或清洗车总质量15000kg及以上1台7压缩式垃圾车或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6000kg及以上1台2.根据工作实际,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二)人员:1.乙方配备的用于本项目人员数量不低于乙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基本配备要求。区域配置岗位配置人数(人)备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员专职安全员一线工人清扫保洁工(含垃圾清运工)29冲洗工3绿化管护工6公厕管理员及劳动者港湾维护3驾驶员6合计502.根据工作实际,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第二章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考核一、环卫服务内容1.车行道、人行道的清扫作业,清扫保洁垃圾的前端清运,散居楼栋的垃圾清运,隧道壁、护栏、道路标示标牌、垃圾收容器等市政环卫附属设施清洗,果皮箱等垃圾收容器的日常维护维修,人行天桥、人行通道、外立面的清洗,作业范围内“牛皮癣”的清除和卫生死角的清理,边护坡、绿带、树圈等可视范围内的零星垃圾、暴露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渣土砖石、废旧家具等各类垃圾清除、次级河流消落带垃圾清理和水域清漂、劳动者港湾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含按时开放供劳动者休憩、港湾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管护、港湾内部及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劳动者港湾日常开放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边护坡、临时应急保障(如重要活动、重要任务、市区交办的紧急任务、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环境的问题等应急处置)、因城市扩建道路所新增区域等清扫保洁服务。3.洒水、冲洗、降尘作业。4.根据甲方需求新增的环卫作业服务内容。5.根据工作实际,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二、环卫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一)环卫作业质量严格按照《重庆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整顿清扫保洁行为的通知》(渝城管局〔2019〕83号)执行。(二)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及南岸区城市管理局双重监管。(三)甲方和南岸区城市管理局按照《重庆市南岸区环卫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双重考核,乙方无条件接受考核,并承担因考核带来的相应责任和风险。第三章合同期限一、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甲方可按照中标金额与乙方续签合同。当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续签合同。二、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环卫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调整、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二)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三)按照《重庆市南岸区环卫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或相关政策要求应当解除合同的。(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导致合同解除的其他事项。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服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按照《重庆市南岸区环卫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对乙方进行考核。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服务质量不达标、考核不合格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限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改进。甲方有权延付、扣减环卫服务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解决。乙方拒绝整改或未按时整改,甲方有权找寻第三人进行整改,相关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和未付款项中扣除整改费用,如履约保证金和未付款项均不足以覆盖整改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未按时整改的次数累计超过【5】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付款项亦不再支付,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二、甲方因征地拆迁、接收新建道路或道路改造等政策原因增加或减少作业面积,乙方无条件配合。新增或减少的面积按照作业单价和实际作业面积按实结算,在月度费用中支付。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更换。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二、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配备管理和安全人员、机具设备、办公用房等。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项目配置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环卫工人的,按照《重庆市南岸区环卫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三、乙方须接收甲方之前确定的原环卫作业单位招聘的为本辖区服务的一线环卫工人,并重新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不低于半年),除环卫工人主动辞职或违反用工合同相关规定外,合同期内不得解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若拖欠环卫工人工资两个月及以上,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作业经费扣减用于保障环卫工人工资。四、乙方须于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环卫工人名单,同时提供乙方为作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为无法参保人员购买不低于工伤赔付标准的意外保险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五、乙方支付给本项目环卫工人的人员薪酬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最新规定,以及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总工会共同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若重庆市相关部门以正式文件对环卫工人薪酬待遇等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参照此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因乙方未按以上标准支付或恶意克扣一线环卫工人薪酬,造成群访、司法诉讼等重大影响的,乙方应主动协调,并承担全部责任。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及员工的损失,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环卫服务费的10%。因此给甲方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的,乙方应当消除影响。六、乙方自行负责本项目作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和安全保障,以及乙方投入到服务区域内环卫设施设备等财产的安全和违章违规处理。因前述事宜发生纠纷,乙方负责主动协调,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给甲方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乙方应当消除影响。七、根据甲方需求新增的环卫作业服务内容,甲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乙方无条件接受,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八、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市、区专项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要求。第七章环卫服务费用一、总金额:中标金额2508877.49元(大写:贰佰伍拾万零捌仟捌佰柒拾柒元肆角玖分)二、计算公式1.月度环卫服务费用=月度环卫合同作业经费-月度应扣作业经费。2.月度环卫合同作业经费=环卫合同作业经费(合同总金额)/12。3.月度应扣作业经费=月度实际扣分*100元。4.月度实际扣分按照《重庆市南岸区环卫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三、支付(一)甲方按照计算公式计算乙方月度环卫服务费用,并向乙方支付。(二)甲方在当月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报上月扣分及扣款情况,并明确应当支付给乙方的环卫服务费用;乙方根据甲方通报的情况,开具等额正式有效的含税增值税发票,甲方在乙方开具发票后于当月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度的环卫服务费用。若甲方未收到乙方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三)甲乙双方确认,基于各种原因,甲方付款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若甲方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利息、违约金等各项违约责任。第八章履约保证金一、缴纳乙方在2025年7月25日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4%的履约担保函,人民币100355.1元(大写:壹拾万零叁佰伍拾伍元壹角)。二、扣除按照合同条款,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的,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三、退还乙方第一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续签合同。甲方在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扣除违约罚金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内扣除违约罚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自动纳入第二年合同期履约保证金。且在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补缴第一年因违约产生的罚金部分,将保证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一年剩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三年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四、补足如发生甲方可以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乙方应当补足履约保证金数额,否则甲方有权以差额保证金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每日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第九章其他要求一、服务要求1、合同期满,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代扣除相关费用。(1)无正当理由擅自停止清扫保洁服务;(2)无正当理由拖欠清扫保洁工人工资;(3)出现伤亡事故不按法院裁定或判决的结果按时支付相关费用;(4)其它重大违约、违规、违法行为。2、遵守国家相关用工法律、法规、法令,不得随意克扣清扫作业工人的合法收入,保证基本福利待遇,按政策缴纳保险,为作业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3、按照市区相关作业规定培训作业人员,每年为作业人员配备至少两套作业服装、必备工具、劳保用品等,工人服装要保持干净(至少八成新),反光标志完好无损,工人统一佩戴工作吊牌,工作吊牌包含工人照片、姓名、工号、班组、清扫保洁公司名称。4、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考虑并录用甲方辖区的下岗、失业人员。5、接受甲方和上级环境卫生部门巡查、检查和指导,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6、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移交的固定资产及各项环卫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及时汇报甲方,并照价赔偿。7、在乙方承包期间(含甲方临时用工期间),如聘用的工人发生任何事故、伤亡及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8、若遇甲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或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或重大活动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优先安排人员、车辆、机具,确保完成迎检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9、组建专业应急队伍,乙方应组织一批专业管道疏通、保洁冲洗、化粪池维修等市政环卫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服从甲方安排。超出合同范围的清扫保洁、冲洗、维修维护等,甲方与乙方协商价格支付。二、合同签订要求1、在合同中明确对企业清扫保洁作业效果的检查考核办法。2、乙方应直接聘请环卫作业工人,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甲方将配合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乙方一线清扫保洁工人工资情况进行检查,未达到要求的,将乙方纳入不诚信记录。如乙方连续不支付保洁工人工资及缴纳社保金,依据有关部门处理结果,甲方将从保证金内代扣工资和社保金,并从次月解除合同。4、甲方将与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乙方配备机扫车辆(洗扫一体车辆)等其它机具设备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未达到要求的,将乙方纳入不诚信记录。5、如新增保洁面积,以区市政局核定面积为准,及时拨付增加的保洁经费,乙方相应增加保洁人员和清扫清运车辆。第十章违约责任一、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事项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方,若发现有前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已经支付的,应当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三、乙方违约所应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选择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和未支付的款项中扣减,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四、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甲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预期利益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第十一章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本项目环卫服务招投标,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二、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招标文件约定相冲突的,以招标文件为准。三、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义务、解决合同争议时用于接收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的唯一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甲方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收件人:娄颖,联系电话:13983763323乙方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17号4幢2-7,收件人:杨世界,联系电话:15310679800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上述地址送达相关文件的,即视为已签收;送达文书被拒收或者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的,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按前述约定方式变更的,上述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3.甲乙双方确认:在因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形下,上述约定的各方通讯地址,同时作为各方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用于接收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法院/仲裁机构按该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或无人签收,不影响送达的效力。4.若通讯地址为空白,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注册地为通讯地址;若为自然人的,则以户籍所在地作为通讯地址”。避免因相关通知、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而导致纠纷迟迟无法解决的情形发生。四、本合同正文若出现手写内容,手写内容未经双方盖章确认,手写内容无效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环卫作业区域构成明细:以乙方进场后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移交清单为准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以乙方进场后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移交清单为准3.《重庆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试行)》4.《重庆市南岸区环卫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考核管理实施细则》5.《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整顿清扫保洁行为的通知》6.《关于印发重庆市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的通知》7.《廉政责任书》8.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体协议(若有)甲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乙方:重庆市新四通环卫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17号4幢2-7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310679800授权代表:传真:/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茶园新城支行账号:3100027109024810255(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授权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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