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14:57: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预算金额10万元
中标单位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4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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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苗晓鹏:029-87695195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招标文件编号:SXSW-ZFCG-202402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7层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8.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安全网关 SNCA SAG_G_SNCA_2021 V1.0 2 4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扣、李小虎、王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评审报价为714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联系方式:苗晓鹏 029-876951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老师 电 话:  029-876951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网关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扣、李小虎、王瑿 总成交金额 ¥8.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9-8769519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苗晓鹏 029-87695195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pdf 附件2 终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谈判文件.docx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五、谈判与评审六、成交和合同七、询问和质疑八、其他第三章评审方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四、其他事项第一章谈判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无采购需求:拟采购综合安全网关2台。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与软件必须在合同签定后的10个自然日内全部到货,各硬件的上架调试和软件的安装配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39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801办公室方式: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持公司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应携带U盘,以便拷贝谈判文件电子版。售价:无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39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302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39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302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39号联系方式:029-87695195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苗老师电话:8769519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10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 工程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39号 联系电话:87695195 联系方式: / 5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7符合要求供应商家数是否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否 □是8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项或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无效响应;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非负责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9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11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采购包2: 12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在本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选择参数最优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单个采购包按以上条款计算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规定家数的,则该采购包的采购活动结束。1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4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____________1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801室_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公司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应携带U盘,以便拷贝采购文件电子版。16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召开谈判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召开谈判前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午 (北京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要求: 17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二、报价一览表:1.★谈判报价表(线上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18响应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响应文件格式1);2.★谈判响应函(参考响应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此函);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8. 。18响应文件组成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4. 。18响应文件组成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响应无效。2. 19谈判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日。20提交响应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文件需提供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用U盘拷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 上 午9:30 (北京时间)地点: 陕西省税务局3楼会议室(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联系电话: 029-87695195 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 9 月12 日上 午9:30(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税务局3楼会议室(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22谈判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金额:采购包1:人民币 元。(2)提交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23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谈判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4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满足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6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7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采购包1: 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27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采购包1: 无 。注: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需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27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采购包1: / 。29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30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1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以一次性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联系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3)联系电话: 029-87695195 (4)通讯地址: 碑林区二环南路西段39号 (5)电子邮箱: / 32需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需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1)正本壹份、副本 贰份。(2)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 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33质保期项目终验合格后5年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工程)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工程)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工程)。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工程),即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2.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工程)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谈判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4.谈判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采购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3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线上采购项目还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编制7.1响应文件的编制7.1.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7.1.2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7.2响应文件的语言7.2.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采购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用)8.响应文件的组成8.1响应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谈判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总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总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0.响应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响应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响应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响应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响应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响应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响应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供应商在“谈判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响应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供应商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3.5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谈判、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四、响应文件递交12.响应文件递交12.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响应文件上传功能。供应商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谈判响应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谈判与评审14.谈判小组14.1谈判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14.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5.初步审查15.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和谈判情况认定;(6)响应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16.澄清16.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6.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16.3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6.1条规定执行。(2)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②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谈判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6.4除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6.5供应商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7.谈判17.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7.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谈判小组在谈判现场决定谈判及报价轮次。17.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7.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18.最后报价18.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2谈判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推荐可以为2家)18.3最后一轮的报价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9.最后报价评审19.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19.2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条。19.3评审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20.提出成交供应商20.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2家)20.2最终评审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谈判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1.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六、成交和合同22.成交2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2.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22.5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线上采购项目可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签订合同。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章第22.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履约保证金24.1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询问和质疑25.询问25.1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26.1潜在供应商、供应商(统称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6.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6.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6.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7.保密2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7.2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8.1知识产权28.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8.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8.2.1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8.2.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8.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成交供应商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8.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审方法1.评审方法:具体详见第二章五、谈判与评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中标供应商名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报价表;(3)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若招、投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描述,以有利于甲方为适用条件。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项…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签订地:采购人指定地点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编号:2甲方名称:2甲方地址:2甲方联系人:    电话:3乙方名称:3乙方地址:3乙方联系人:    电话: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4合同金额:5服务时间、地点:6服务履行期:7验收方式及标准:8付款方式: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付款申请、合同验收书、等额发票支付项目97%款项,剩余3%于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软、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9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10□违约金约定:□损失赔偿约定:11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3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1.5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全面优质服务,本合同有关货物条款的约定同样适用于服务。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货物及服务3.1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4项“货物及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在限期内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如果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不符,或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3.4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免费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5除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外,伴随货物及服务的费用已全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1)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5乙方获取甲方的信息不得用于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未经甲方同意,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扣除履约保证金。6.包装6.1本合同涉及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6.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6.4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装运7.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乙方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7.3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如甲方不到场检验,乙方需承担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7.4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7.5在现场交货方式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6若由于甲方场地狭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和书面通知安排制造、卸货和交货,否则引起的厂内外库存费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当根据自身工程进度,在恰当的时间通知乙方组织制造、交货和安装。8.项目管理8.1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整编归档内容、整理标准质量、移交时间等档案管理要求,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8.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工作,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9.履约验收9.1甲方实施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9.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10.履约保证金10.1履约保证金要求见合同前附表。10.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0.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10.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11.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11.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11.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特殊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12.违约责任1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贵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2.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11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2.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12.5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6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国家税务总局做出认定并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12.7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12.7.1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如乙方未建立上述风险控制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12.7.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乙方有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2.7.2.1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12.7.2.2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所聘税务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2.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自国家税务总局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12.9乙方被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自认定之日起一定年限内,甲方有权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10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3.不可抗力及其他13.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3.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4.争端的解决14.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仲裁应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4.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4.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4.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解除合同15.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己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5.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5.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5.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5.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5.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2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5.1.6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5.1.7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5.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5.1.9乙方拒不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损坏的货物的;15.1.10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5.1.11乙方提供的货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5.1.12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5.1.13乙方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5.1.14乙方不配合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等工作,不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的;15.1.15乙方违反协议12.7.1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15.1.16乙方违反协议12.7.2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15.1.1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15.1.18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5.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6.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修改或变更17.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7.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7.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18.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应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8.3乙方不得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19.合同语言1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9.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0.适用法律20.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0.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21.税费21.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2.合同生效22.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供应商承担风险。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日期: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谈判)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供应商住址)的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为本项目的合法谈判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谈判、澄清、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供应商如由授权代表参与谈判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供应商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谈判代表参与谈判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参加谈判)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供应商如由被授权人参与谈判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格式2谈判响应函致________(采购人):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谈判邀请,______(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参加项目谈判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澄清函),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6.接受采购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8.愿意提供任何与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对本次采购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1.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的全部要求。13.与采购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4.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格式3谈判报价表1.报价一览表(总报价表)(货物类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价格小计123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供货期限质保期…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2.1分项报价表(货物类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计备注123⋮备品备件(包括专用工具等)耗材货物费合计包装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安装费包装运输费运输费调试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小计包装运输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包装运输费小计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代理费…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小计小计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采购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3.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5供应商具备资格证明文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2财务状况报告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1-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1-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我单位被单位控股。1-3、单位负责人: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格式8成功案例一览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调整)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案例。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9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承诺函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已知悉并严格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规定全部内容,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日期:格式9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序号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响应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实施方案(示例略)技术方案(示例略)格式11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人员级别工作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认证情况项目管理人员(一)项目负责人12……(二)技术负责人12……二、XX人员12……三、XX人员12……特别说明:供应商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格式12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人员级别从事XXX工作年限从事XXXX年限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等人员应提供复印件。格式13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示例略)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项目编号:SXSW-ZFCG-2024028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8月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背景为推进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建设工作,国务院于2019年印发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于2020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等保制度和关基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网安〔2020〕1960号),要求网络运营者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密码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第三级以上网络应正确、有效采用密码技术进行保护,并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密码产品和服务,第三级以上网络运营者应在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阶段,按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中同步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密码安全防护要求。国务院于2023年公布修订通过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要求促进商用密码应用,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及安全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税总信息办便函〔2023〕99号),要求对定为等级保护第三级的网络和信息系统,要按照密码应用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每年开展一次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对密评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切实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使用符合国家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的商用密码产品和服务,合规、正确、有效应用商用密码技术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保护。根据以前年度7个等保三级系统密码应用及安全性评估结果,计划购买综合安全网关2台,通过对物理环境、关键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保护、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保护、通信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和机密性保护等方面进行进行初步的密码应用安全整改,确保系统密码应用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要求,有效提升测评得分,保障各系统的安全性、合法性、合规性。2、项目内容根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及以前年度系统密评结果,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层面开展密评整改工作。拟采购综合安全网关2台解决网络和通信安全层面的身份鉴别(高风险项)、通信数据完整性(中风险项)和通信过程中重要数据的机密性(高风险项)的问题,从而通过对物理环境、关键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保护、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保护、通信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和机密性保护等方面进行初步的密码应用安全整改,确保系统密码应用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要求,有效提升测评得分,保障各系统的安全性、合法性、合规性。二、投标/响应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服务提供商技术能力要求(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依据业务技术需求,需响应以下服务方案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验收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方案等。三、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主要包括产品指标和服务具体内容。1.产品指标:序号指标种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是否需要证明材料综合安全网关1一般指标产品认证产品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是2一般指标产品和技术规范产品遵循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GM/T 0023-2014《IPSec VPN 网关产品规范》、GM/T 0025-2014《SSL VPN 网关产品规范》、GM/T 0022-2014《IPsec VPN技术规范》、GM/T 0024-2014《SSL VPN技术规范》是3必备指标硬件参数标准机架式;千兆以太网接口≥6个,SFP千兆光口≥2个;冗余电源≥2个;最大功率160W;USB接口≥3个,其中1个指定标识为key的专用接口;支持双活部署模式,会话恢复时间低于2秒;支持主备部署模式,会话恢复时间低于2秒;支持2组自动旁路(BYPASS)是4必备指标性能指标SSL吞吐≥800Mbps;SSL最大连接数≥20000;SSL新建连接数≥3000;连接建立时间≤1s是5必备指标算法种类具有商用密码SM1/SM2/SM3/SM4算法、3DES、AES对称算法、SHA-256散列算法、1024位和2048位RSA、ECC等非对称算法、对称算法支持ECB、CBC多种算法模式是6必备指标密码算法套件密码算法套件支持ECC-SM1-SM3、ECC-SM4-SM3、ECDHE-SM1-SM3、ECDHE-SM4-SM3、RSA-SM1-SM3、RSA-SM4-SM3等多种密码算法套件是7必备指标密码协议支持IPSec、SSL/TLS协议是8必备指标内置数字证书管理中心支持数字证书的签发和验证;支持生成CRL文件;支持同时导入多个第三方CA的根证书;支持证书的吊销和下载等功能;支持X.509数字证书体系;支持DER/PEM/PKCS12等多种证书编码。是9必备指标智能密码钥匙管理支持身份认证登录的UKEY管理功能是10必备指标日志审计具有完善的系统日志审计功能,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审查是11一般指标系统状态提供图形化界面查看设备的运行状态、连接状态、实时流量、转发包数目是2.服务具体内容:本次项目将在质保期内按7x24方式(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提供用以解决问题的在线和电话支持,及必要的现场服务。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内容:维护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软件、硬件,保障其稳定运行。故障排除,在规定的时限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行,进行故障定位、配件更换、数据恢复等全部工作;提供必要的操作系统升级和硬件微码升级,并提供完善的补丁分析及升级服务方案,按照用户需求提供上门现场人工服务进行升级;提供系统资源的性能评估和优化调整;提供计算存储资源内外部环境变更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应用系统上线、变更等必要的现场值守服务;提供各项目单位系统实施、变更所需的现场值守服务;服务期内提供与本包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发生宕机时,负责进行及时的系统恢复。对设备的重新安装、配置修改或功能的重新设定,硬件的微码、固件等的升级,设备资源的重新规划、配置、划分,结构调优,操作系统及管理软件等相关软件的重新安装、版本升级、配置修改及功能的重新设定;建设期内,根据各用户单位需求,提供对功能性服务的咨询、规划、具体实施以及必要的培训。服务实施时预先评估、制定服务计划,并根据服务的内容和性质提供相应的培训;如因新增应用或原有应用系统升级的需要,需要操作系统提供相应的支撑软件环境的,免费提供相应的支撑软件包;提交系统的维护技术,交付全部设备维护密码(授权),用户有权自行修改配置,自行维护设备。定期对用户各级单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走访,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收集和整理软件的运行情况记录,提交系统运行情况和性能分析报告,并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计划,帮助用户更好地使用该系统。针对业务量的发展情况,对系统制定改进计划;遇到生产系统出现问题,在查明原因给出分析报告的同时,制定解决方案和计划,以达到用户对系统容量和性能的要求。根据用户业务的需要对设备及软件进行重新安装、配置及均衡策略的重新规划和设定。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性能分析。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限与故障等级:根据用户系统故障的紧急程度,将故障和优先级定义为紧急、严重、一般和轻微4个等级,从而提供不同的响应速度(以用户报告故障时间为基准)。具体定义如下:故障级别故障类型响应时间抵达现场时间(从接到报告后开始)解决时间(从接到报告后开始)服务责任人紧急系统瘫痪,系统不能运转的1小时24小时2小时内为专职技术服务工程师,超过2小时升级为技术服务总监严重系统部分出现故障,系统仍能运转1小时48小时4小时内为专职技术服务工程师,超过4小时升级为技术服务总监一般初步诊断为系统问题,只造成系统性能下降2小时824小时12小时内为专职技术服务工程师,超过12小时升级为技术服务总监轻微文档记载错误或其他轻微故障24小时-48小时24小时内为专职技术服务工程师,超过24小时升级为技术服务总监四、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实施的内容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项目各硬件和软件正常运行。项目实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用户培训、硬件上架安装、网络配置调试等设备部署前置资源进行集成,并完成验收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1.1设备到货标书中所列设备及软件必须按招标要求天数内全部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2产品集成要求:中标人负责线缆铺设和中标设备的逐点逐机安装实施,提供满足机房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线缆、电源及相关软件等所有材料,并负责安装调试和施工服务,保证所有硬件设备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和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标书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2.项目实施时间及计划、要求2.1设备与软件必须合同签定后的10个自然日内全部到货,到货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指定地点。2.2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启动、需求分析、部署安装、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等环节。在需求分析阶段需提供具体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和拓扑图等资料。各硬件的上架调试和软件的安装配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达到正常使用的要求。2.3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五、项目验收要求1.到货验收在合同硬件产品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后,中标商与用户共同开箱验货,依标书要求对全部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包装及资料、文件进行验收。当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符等问题时,由中标商负责解决;同时按标书技术部分要求对其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查,并作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标书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指标中规定的性能。中标商保证所提供设备必须是原厂全新产品。2.初步验收完成全部硬件安装、网络配置调试及测试工作后,中标商提供验收测试计划,按用户要求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测试,对硬件技术指标和网络联通总体性能进行初步验收。系统验收后,签署系统初验文件。3.最终验收完成初验后,中标商配合用户进行设备和网络的测试调优,组织对硬件技术指标和网络联通总体性能进行全面验收。系统验收后,签署系统终验文件。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1.技术后援支持投标供应商必须向招标方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用户设备提供5年原厂免费技术支持,并提供5年原厂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在应答时应详细阐述免费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2.设备质保及系统维护服务(售后服务)2.1设备质保(1)设备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设备原厂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与软件进行维修维护,不收取额外费用。(3)质保期内,设备原厂提供设备固件与软件的免费升级。(4)质保期内,设备原厂技术人员,在甲方进行网络架构调整更换部分设备时,须全程提供现场技术支持。(5)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对招标方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6)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投标供应商应保证48小时内解决问题。(7)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硬件故障,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得到无故障设备。(8)投标供应商须认真理解上述质保要求,详细列出质保方案。(9)设备返厂2次仍不能修复的,免费更换新设备,质保期自新设备调试完成后重新计算。设备返厂期间免费提供备机。2.2系统维护服务保证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项目单位说明并承诺下列系统维护服务内容:(1)5年内免费维修、维护及维修、维护的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2)5年内免费系统故障处理。诊断、解决系统故障,对其错误及缺陷进行排错。接到用户请求后,0.5小时内给出实质性响应,需要现场维护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3)技术咨询。解答用户使用中的常见问题。(4)5年后收费维修、维护及维修、维护的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2.3备品与备件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方5年的备件和消耗品的需求。这些备件及消耗品内容包括:满足投标需求的备件和消耗品;投标供应商依据IT业界的标准、惯例以及以往的经验,增加用户未曾指定的备件或消耗品。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提供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其他要求1.保密要求中标人及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参与人员由中标人担保;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2.知识转移要求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相关管理规程和要求,将项目执行过程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和工作文档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并按照要求转移给招标人。具体要求如下:1)中标人须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授权文件、巡检文档、维护文档、安装使用文档等知识通过文档等形式转移给招标人,并将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各类工作文档按照要求进行移交归档。2)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移交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中标人须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分层次、分阶段进行项目文档提交。3)项目结束时,中标人须按照项目要求及时向招标人移交项目所有相关文档。3.知识产权要求1)招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功能优化部分的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招标人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2)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资格要求(1)签订承诺书。中标人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开展背景审查。中标人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1)工作能力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2)教育培训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3)违约惩戒措施中标人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中标人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5.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详细地列支本项目涉及的费用。涉及项目实施及服务所需的费用,未在投标文件中指明的,投标人必须考虑周全并承担相关费用。2)投标人应提供合理的技术力量配置,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若不能按评委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委会可按无效投标处理。3)如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则招标人将按照违反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相关制度进行处理。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密评整改项目(安全网关部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综合安全网关(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3人,营业收入为4989.73万元,资产总额为15123.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12日8900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12页共1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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