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承接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17:04: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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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承接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3-19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6-00620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法办理登记,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能够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二、申报条件   1.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机构,可以在夏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相应养老服务工作的机构。   2.参与机构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掌握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操作使用,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3.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参与机构为企业性质的要具备开具体正式发票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与机构不得同时承担被服务对象的能力评估相关工作,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5.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三、申报资料   1.《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申请表》(附件1);   2.《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6.服务人员健康证及无罪记录证明   7.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8.若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涉及国家或行业从业许可要求,需提供相关从业许可证书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9.本机构完整的服务收费标准清单;   10.本机构无失信记录证明。   注:递交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电子版为PDF格式,材料不予退回。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2026年3月27日18:00前向夏县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核:民政局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3.遴选备案: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机构纳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2.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民政局将定期对入库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若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临时涨价、突击涨价等行为,立即移出服务机构库并列入黑名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夏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8532273(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申请表.doc   附件2: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   夏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养老机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其它 机构性质□企业 □民办非企业 □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业务范围服务内容□机构养老服务可提供服务:□长期服务 □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提供服务: □助餐 □助浴 □助洁 □助行 □助急 □助医 □康复护理 □日间托养 □其他服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单位承诺:(请在空白处书写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申请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机构名称工作人员基本信息(不够可加行)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背景和从业领域从业年限职称、职务或职业资格本单位承诺:(请在空白处书写“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提升养老服务体验,作出如下承诺:1.活动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活动前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2.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3.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所区民政局停发消费券。4.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相关部门检查。6.本机构及与本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特此承诺。机构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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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申请表.doc下载
  • 夏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doc下载
  •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