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巷道、绿化日常维护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JLZH20227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7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绿化维护养护巷道
联系方式
  • 刘慧:15143480808
  • 未知:0431-80543099

正文内容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巷道、绿化日常维护养护项目 【信息时间:2022-07-29 来源:】【关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巷道、绿化日常维护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ZH-2022-0702;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巷道、绿化日常维护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万元/年;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6.采购需求:负责完成红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巷道、绿化日常维护养护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进行签订(同等条件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巷道、绿化日常维护养护工作满意,可续签一年合同); 8.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上述网站截图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响应文件中)。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8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 (8)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五、开启 时  间:2022年8月1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 系 人:刘慧 联系方式:15143480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    话:0431-80543099 监督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