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NZC2025-G3-990997-JGJD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5 16:18: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金额5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
联系方式
  • 周光宇:0771-2890030
  • 周珺:0771-281986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G3-990997-JGJD      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内区域)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外区域,含快速环路)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5300000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三标项名称:良庆区和邕宁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四标项名称:兴宁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五标项名称:西乡塘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六标项名称:江南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4、5、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UP+uMonnQXNerHOwfbBltA==3.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7.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分标。评标委员会将按1→2→3→4→5→6分标的顺序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项目联系人:周光宇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9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                   项目联系人:周珺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19862  附件信息: 定稿-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采购文件.doc879.2K 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pdf39.3M 南宁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G3-990997-JGJD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市本级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2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68一、总则68二、招标文件7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1四、开标74五、资格审查75六、评标75七、中标和合同77八、验收82九、其他事项8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84第一节评标方法84第二节评标程序84第三节评分标准87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92第五节评标报告9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9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0第一节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111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12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122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132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139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45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147第一节质疑函(格式)148第二节投诉书(格式)150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NZC2025-G3-990997-JGJD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其中1分标:5500000.00元;2分标:5300000.00元;3分标:5000000.00元;4分标:4800000.00元;5分标:4800000.00元;6分标:46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采购需求:01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01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内区域)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详见采购需求02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01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外区域,含快速环路)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详见采购需求03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01良庆区和邕宁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详见采购需求04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01兴宁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详见采购需求05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01西乡塘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详见采购需求06分标: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01江南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和开标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1)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9月26日09时30分00秒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UP+uMonnQXNerHOwfbBltA==3.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7.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分标。评标委员会将按1→2→3→4→5→6分标的顺序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项目联系人:周光宇联系电话:0771-28900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联系电话:0771-28198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珺电话:0771-2819862附件: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录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9月5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6.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或承诺书,请在《商务条款偏离表》或《投标服务技术需求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或承诺书放置的页码。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其服务或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01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0元);02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万元整(¥5300000.00元);03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04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05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06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元)。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1分标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1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内区域)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三)设施维护出勤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单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勤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1、日常维护接单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派单指令须3分钟内接单并及时处置。2、日常维护出勤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单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派单人员。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勤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单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4、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单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数字城管交通设施类案件必须在工单的有效处置期限内完成。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单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六)停车泊位管理巡查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2、道路停车位巡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停车位的收费性质、数量、位置的实际情况与实际在管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停车位情形;(2)停车位相关配套的标牌、标线、公示牌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是否与在管信息相符,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整洁、完好、有效,标牌、公示牌所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妨害非机动车通行路权、阻碍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的情况;(4)有停车位新增、撤销、调整的,通过手机 APP或小程序上传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平台。(七)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中标单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彩色打印机等工具、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录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录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八)维护质量要求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履约周期内出现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九)其他要求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5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二、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注:最终以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以及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2)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0%~100%,中标单位以实际中标下浮系数完成各标段招标金额工作量。(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第三方审计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2、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定的一个结算周期内的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的总和(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2)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连续三个月的单项维护结算表,根据“〔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计算支付零星维护工程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付款以中标人先行开具合法发票为前提。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有误,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并送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1、不进行演示2、不要求提供样品3、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2分标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1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外区域,含快速环路)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三)设施维护出勤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单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勤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1、日常维护接单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派单指令须3分钟内接单并及时处置。2、日常维护出勤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单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派单人员。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勤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单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4、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单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数字城管交通设施类案件必须在工单的有效处置期限内完成。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单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六)停车泊位管理巡查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2、道路停车位巡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停车位的收费性质、数量、位置的实际情况与实际在管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停车位情形;(2)停车位相关配套的标牌、标线、公示牌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是否与在管信息相符,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整洁、完好、有效,标牌、公示牌所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妨害非机动车通行路权、阻碍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的情况;(4)有停车位新增、撤销、调整的,通过手机 APP或小程序上传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平台。(七)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中标单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彩色打印机等工具、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录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录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八)维护质量要求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履约周期内出现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九)其他要求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53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二、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注:最终以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以及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2)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0%~100%,中标单位以实际中标下浮系数完成各标段招标金额工作量。(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第三方审计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2、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定的一个结算周期内的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的总和(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2)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连续三个月的单项维护结算表,根据“〔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计算支付零星维护工程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付款以中标人先行开具合法发票为前提。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有误,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并送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1、不进行演示2、不要求提供样品3、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3分标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1良庆区和邕宁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三)设施维护出勤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单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勤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1、日常维护接单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派单指令须3分钟内接单并及时处置。2、日常维护出勤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单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派单人员。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勤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单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4、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单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数字城管交通设施类案件必须在工单的有效处置期限内完成。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单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六)停车泊位管理巡查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2、道路停车位巡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停车位的收费性质、数量、位置的实际情况与实际在管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停车位情形;(2)停车位相关配套的标牌、标线、公示牌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是否与在管信息相符,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整洁、完好、有效,标牌、公示牌所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妨害非机动车通行路权、阻碍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的情况;(4)有停车位新增、撤销、调整的,通过手机 APP或小程序上传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平台。(七)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中标单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彩色打印机等工具、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录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录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八)维护质量要求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履约周期内出现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九)其他要求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50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二、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注:最终以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以及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2)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0%~100%,中标单位以实际中标下浮系数完成各标段招标金额工作量。(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第三方审计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2、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定的一个结算周期内的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的总和(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2)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连续三个月的单项维护结算表,根据“〔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计算支付零星维护工程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付款以中标人先行开具合法发票为前提。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有误,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并送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1、不进行演示2、不要求提供样品3、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4分标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1兴宁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三)设施维护出勤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单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勤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1、日常维护接单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派单指令须3分钟内接单并及时处置。2、日常维护出勤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单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派单人员。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勤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单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4、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单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数字城管交通设施类案件必须在工单的有效处置期限内完成。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单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六)停车泊位管理巡查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2、道路停车位巡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停车位的收费性质、数量、位置的实际情况与实际在管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停车位情形;(2)停车位相关配套的标牌、标线、公示牌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是否与在管信息相符,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整洁、完好、有效,标牌、公示牌所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妨害非机动车通行路权、阻碍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的情况;(4)有停车位新增、撤销、调整的,通过手机 APP或小程序上传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平台。(七)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中标单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彩色打印机等工具、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录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录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八)维护质量要求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履约周期内出现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九)其他要求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48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二、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注:最终以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以及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2)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0%~100%,中标单位以实际中标下浮系数完成各标段招标金额工作量。(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第三方审计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2、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定的一个结算周期内的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的总和(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2)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连续三个月的单项维护结算表,根据“〔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计算支付零星维护工程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付款以中标人先行开具合法发票为前提。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有误,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并送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1、不进行演示2、不要求提供样品3、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5分标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1西乡塘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三)设施维护出勤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单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勤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1、日常维护接单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派单指令须3分钟内接单并及时处置。2、日常维护出勤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单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派单人员。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勤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单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4、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单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数字城管交通设施类案件必须在工单的有效处置期限内完成。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单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六)停车泊位管理巡查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2、道路停车位巡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停车位的收费性质、数量、位置的实际情况与实际在管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停车位情形;(2)停车位相关配套的标牌、标线、公示牌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是否与在管信息相符,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整洁、完好、有效,标牌、公示牌所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妨害非机动车通行路权、阻碍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的情况;(4)有停车位新增、撤销、调整的,通过手机 APP或小程序上传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平台。(七)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中标单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彩色打印机等工具、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录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录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八)维护质量要求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履约周期内出现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九)其他要求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48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二、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注:最终以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以及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2)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0%~100%,中标单位以实际中标下浮系数完成各标段招标金额工作量。(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第三方审计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2、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定的一个结算周期内的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的总和(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2)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连续三个月的单项维护结算表,根据“〔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计算支付零星维护工程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付款以中标人先行开具合法发票为前提。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有误,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并送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1、不进行演示2、不要求提供样品3、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6分标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1江南区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1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三)设施维护出勤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单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勤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1、日常维护接单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派单指令须3分钟内接单并及时处置。2、日常维护出勤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单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派单人员。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勤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单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4、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单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数字城管交通设施类案件必须在工单的有效处置期限内完成。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单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六)停车泊位管理巡查工作要求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巡查。2、道路停车位巡查的重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停车位的收费性质、数量、位置的实际情况与实际在管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停车位情形;(2)停车位相关配套的标牌、标线、公示牌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是否与在管信息相符,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整洁、完好、有效,标牌、公示牌所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通通行、严重妨害非机动车通行路权、阻碍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等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的情况;(4)有停车位新增、撤销、调整的,通过手机 APP或小程序上传交警支队停车管理平台。(七)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中标单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彩色打印机等工具、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录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录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八)维护质量要求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履约周期内出现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九)其他要求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46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二、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注:最终以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以及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下浮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2)有效下浮系数范围为:0%~100%,中标单位以实际中标下浮系数完成各标段招标金额工作量。(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第三方审计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2、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定的一个结算周期内的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的总和(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2)签订合同后,在中标人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连续三个月的单项维护结算表,根据“〔各单项维护工作的工程数量×南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计算支付零星维护工程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其中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养老保险费不参与下浮)。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连续三个月的结算款。(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付款以中标人先行开具合法发票为前提。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有误,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并送达,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6)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算审核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其他1、不进行演示2、不要求提供样品3、不组织现场踏勘附件1:《2025-2026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附件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件4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项目廉政告知书致所有潜在中标人及供应商:我支队拟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投标),为加强政府采购及工程领域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政府采购项目中腐败现象,确保采购及项目建设质效,现对采购及建设项目廉政要求及事项告知如下:1、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及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和项目建设,严禁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向我支队相关人员打听标底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活动。2、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及供应商严禁以回扣、劳务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向我支队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现金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为我支队相关人员安排、组织宴请、旅游、出国(境)、娱乐、健身等活动,或为上述活动支付费用。严禁为我支队相关单位及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支付摊派费用或借用有关车辆等。3、若贵公司有幸中标,请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相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与供货质量,确保按既定工(供)期履行。4、若贵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我支队反映。5、为确保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请慎重研究我支队相关规定。若自愿遵守有关承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则需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廉政承诺书。并承诺在政府采购项目终验阶段,向支队递交廉政履行情况。若拒绝作出廉政承诺,将取消竞标资格或认定为项目终验材料不全。举报电话:0771-2890050举报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特此告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月日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2联合体投标要求无。7.1是否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分包转包/分包内容: / 。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5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提供截标之日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适用)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情况介绍;6、投标人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有)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投标服务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实施方案;(如有)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4、投入建设用的实施车辆配置及使用等情况;(如有)5、生产用的大型机械、实施工具和产品检测设备配置及使用计划等方面情况;(如有)6、售后服务方案;(如有)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1)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R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署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部门;联系电话:0771-2819862,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2)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部门;联系电话:0771-2890030,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08 时30分到12时00分,15 时00分到18 时00 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联系电话:0771-218909140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中标金额为计费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 的收费标准按服务类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41.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本项目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后果。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含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1.1.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1.1.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短信、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1.2.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文件提交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编排格式进行,不按要求提交齐全的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造成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的风险。▲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未按规定的文件格式编制的、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及时向供应商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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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稿-2025年交通安全和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采购文件.doc下载
  • 2024-2025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