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1:51:0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成都联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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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颜老师:028-86279277
  • 陈女士:028-67873777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 二、项目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联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1幢附楼1层 1,899,000.00元 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百分比):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的第1包): 服务类(成都联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餐饮服务 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 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各单位与中标单位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颜露(采购人代表)、张宏、杨竹、苟建伟、倪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①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②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 (2)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1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7435[2024]02477;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本采购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中标金额为下浮率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798号 联系方式:颜老师 028-8627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何帅,王珑环 电话:028-67873777转1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服务要求应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3.4.1服务要求”进行响应;3.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4.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项目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包:1(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的第1包)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响应报报价类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位价价型围限1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100.00%%百分比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其他资料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本项目情况填写(自拟格式)......2.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可参考下表进行填写。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3.若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可参考下表进行填写。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我单位违约,因调查我单位的侵权和违约行为及追究其责任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公证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律师费、执行费,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由我单位承担。十二、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十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十六、本项目中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最新要求为准。我单位承诺满足所有最新要求。十七、我单位承诺,本项目若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我公司均满足相关要求,我单位若中标(成交),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3.4商务要求”及“3.5其他要求”内容,进行响应。3.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模板)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缴纳金额:合同总价的5%。2.交付时间: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3.交付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4.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5.开户银行:采购人指定;6.账号:采购人指定;7.退还时间:在投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履约验收后,经投标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单位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9.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投标人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严格完全根据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其他承诺及服务进行履约。第十条违约责任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4.除另有约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承诺的,每出现一项/次,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5.投标人使用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工作人员,或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或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6.投标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7.其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8.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8.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8.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2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XXXX年XX月XX日日期:XXXX年XX月XX日版本号:240719004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7月22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委托,拟对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1.2.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新城国际广场目前就餐单位4家,分别是住建局下属4家单位:成都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成都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成都市轨道建设工程保障中心(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餐单位)。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第2页-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供应商信用融资(蓉采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文件。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798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028-86279277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邮编:610000-第3页-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1-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899,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1.缴纳金额:合同总价的5%。2.交付时间: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3.交付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4.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5.开户银行:采购人指定;6.账号:采购人指定;7.退还时间:在投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履约验收后,经投标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单位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9.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投标人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①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②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2)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否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和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7页-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第8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9页-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第10页-1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100.00百分比1.本采购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统一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且为评审依据。结算方式详见付款方式2.投标人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劳务、利润、保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付款方式中第4项情况除外),任何有选择或可调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文件处理★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第16页-4不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其他资料报价表商务要求应答表投标(响应)函服务要求应答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生效产生约束力。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第32页-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33页-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1)服务理念;(2)定位目标;(3)人员配备;(4)机构设置及框图;(5)组织实施;(6)服务内容;(7)指标完成措施;(8)近距离就餐方案;上述8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16.00主观其他资料-第34页--第34页--第34页--第34页--第34页-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1)员工日常工作制度;(2)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3)菜品异物处理及规范;(4)突发事件处理制度;(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卫生清洁管理制度;(7)设备维护管理制度;(8)原材料采买制度;上述8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24.00主观其他资料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1)食品卫生安全;(2)操作运行;(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4)现场管理;(5)不确定因素突发(如疫情、自然灾害等);上述5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10.00主观其他资料-第35页--第35页--第35页--第35页--第35页-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资格(技能)证书的得6分;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资格(技能)证书的得5分;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技能)证书得4分;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资格(技能)证书得3分;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资格(技能)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不具备相关证书的不得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每有一名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资格(技能)证书的得4分;每有一名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资格(技能)证书得3分;每有一名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资格(技能)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不具备相关证书的不得分。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具有有效的中式面点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资格(技能)证书的得4分;具有有效的中式面点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资格(技能)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的中式面点师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资格(技能)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具备相关证书的不得分。注:①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18.00客观其他资料-第36页--第36页--第36页--第36页--第36页-详细评审业绩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9分。注: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号)业绩不重复计分)9.00客观其他资料综合实力1.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1分;购买保额≥500万元≤8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购买保额为>8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2.采购人步行时间在5min(含)内到投标人用餐场所得10分;步行时间在5min(不含)~10min(含)内到投标人用餐场所得7.5分;步行时间在10min(不含)~15min(含)内到投标人用餐场所得5分;步行时间在15min(不含)~20min(含)内到投标人用餐场所得2.5分;步行时间在20min(不含)以上时间到达投标人用餐场地不得分。(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13.00客观其他资料价格分报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①投标报价=“1-统一下浮率”②如:统一下浮率20%、30%、40%,(1-40%)为“投标报价最低”1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第37页-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第38页-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详见附件: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第40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文本.docx-第41页-版本号:240719004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7月2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委托,拟对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831.2.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新城国际广场目前就餐单位4家,分别是住建局下属4家单位:成都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成都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成都市轨道建设工程保障中心(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餐单位)。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供应商信用融资(蓉采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文件。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798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028-86279277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899,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1.缴纳金额:合同总价的5%。2.交付时间: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3.交付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4.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5.开户银行:采购人指定;6.账号:采购人指定;7.退还时间:在投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履约验收后,经投标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单位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9.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投标人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①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②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 (2)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否 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和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要求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投标人负责配合。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六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028-862792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798号邮编:610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线下采购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目。新城国际广场目前就餐单位4家,分别是住建局下属4家单位:成都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成都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成都市轨道建设工程保障中心(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餐单位)。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99,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99,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餐饮服务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3.00(项)1,899,000.00餐饮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项%100.00百分比1.本采购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统一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且为评审依据。结算方式详见付款方式2.投标人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劳务、利润、保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付款方式中第4项情况除外),任何有选择或可调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文件处理★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新城国际广场办公区职工餐饮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若有最新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5.肉类不得检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品质目录;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二)基本服务要求1.投标人负责提供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采购所需食材,负责食堂管理、制定菜单、食品清洗及加工、烹饪、餐具清洗、消毒等服务。2.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食材费和运行管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运行管理服务费为餐饮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用厨房及餐场地提供、设施设备提供、维修维保、用品用具(指锅、碗、瓢、盆、筷等低值易耗品)提供、含餐卡刷卡、餐厅和厨房设备设施清洗、垃圾分类费、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工作服费用及清洗、外地员工租房费用、食堂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管理费、餐饮保险、税金和其它费用等餐饮费用为每人每天三餐费用为51元(其中单位补贴47元/人/天,个人支付4元/人/天)。具体包含人工、食材费用39元/人/天,房租、物管等运营成本12元/人/天。食材费为仅用于购买制作早、午、晚餐所需的各项原材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蔬菜、水果、禽类、调味品等。3.预计就餐人数约158人,就餐安排:国家法定工作日。4.就餐时间(1)早餐:07:30至08:55;(2)午餐:11:40至12:50。(3)晚餐:17:30至18:30。5.单价最高限价:序号服务内容财政资金部分(单价最高限价)(元/人/天)职工自筹(元/人/天)备注1早餐711.财政资金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可竞争部分,本项目采用统一结算率进行报价,并且为最终的结算依据。职工自筹为不可竞争部分,由职工就餐时按此费用按次数自行结算。2.单位“(元/人/天)”中的“天”均指“工作日”。2午餐2023晚餐814房租物管等运营成本120小计:47元46.会议餐:提供接待宴会餐服务,人数不定。宴会餐由采购人根据公务接待相关标准,据实支付。7.除正常工作日工作餐以外,采购人可能涉及的临时工作餐和加班餐需投标人提供用餐服务。(注:①临时工作餐指临时委派到单位办公,需要用餐的无法办理月度就餐卡的人员。②加班餐指工作日正常用餐时间之外和双休日、节假日,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适量值班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工作人员的盒饭用餐服务。)由中标单位自行制作餐票,餐票时限不超过合同期限,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此两部分用餐服务结算标准按“{财政资金部分(单价最高限价)(元/人/天)}×(1-中标下浮率)×实际数量”进行据实结算。8.采购人将联合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食材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渠道等的监督;(2)监督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对完成各项工作进行考查、检查;(3)投标人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资金账目、服务态度及消防安全等工作。(4)采购人其他部门对投标人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向成都市住建局机关办公室提供评估意见。(三)制餐要求食物口味要咸淡适中,荤素搭配要合理,做到味道可口,营养丰富。食堂每周提供菜谱,原则上每周的菜谱不完全重复。下周的菜谱需于本周三之前报采购人审核,确定无修改后,再依照采购人返还的菜单制餐。每天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安排,每逢中国传统节日还应制作具有节日特色的饮食。午餐主菜由投标人工作人员实行按次配给,避免浪费。1.早餐早餐制餐要求:(1)主食品:每日必须种类(鸡蛋、包子、馒头、花卷、清汤面、红汤面);每日选供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蛋糕、面包、米线、水粉、煎蛋、油条、煎饺、红糖、锅盔、虾片、红糖糍粑、汤圆、酸辣粉、冰粉、麻圆、凉面等小吃,投标人从以上种类中每日选择不少于两种供应);(2)副食品:两种时令蔬菜,其余餐食两种(包含但不限于花生米、泡菜、凉拌小菜、榨菜等等,每天更换,两天不重复);(3)粥类:两种粥类(每天更换,原则上两天不重复)、鲜榨豆浆或奶制品;2.午餐:午餐制餐要求:(1)主食品:米饭、粗粮饭、小吃一种(不限于抄手、水饺、面条、水粉、米线等,一周内不重复);(2)副食品:三种荤菜,蒸、炖、煮、卤等类型菜肴每天必须有一种,且原则上每月不重复;(3)三种素菜:烹饪方式不限,但素菜品种必须为时令蔬菜;(4)汤类:每天供应一种汤品,两周内不重复;(5)水果:每天更换一种时令水果,每周内不重复。3.晚餐:晚餐制餐要求:(1)主食品:米饭、粗粮饭,一种粥类;(2)副食品:二种荤菜,主荤菜一种,副荤菜一种,且原则上每月不重复;二种素菜:烹饪方式不限,但素菜品种必须为时令蔬菜;(3)汤类:每天供应一种汤品,两周内不重复。(四)就餐场所要求1.投标人承诺提供能同时容纳约158人就餐的室内就餐场地。应同时具备就餐的座椅板凳、餐具等必需品,且要保证用餐场地及餐具的干净整洁卫生,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国家卫生管理规定。(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就餐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由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人承诺不符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就餐场地无法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且有权将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五)配套服务要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人员最低配备:(1)项目经理1名:35岁以上,有大型餐饮或机关食堂工作10年以上的经验。(2)厨师长1名:35岁以上,15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3)炉头师傅1名:10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4)小吃师傅1名:5年以上相关餐饮工作经验。(5)墩子师傅1名:5年以上相关餐饮工作经验。(6)面点师1名:5年以上相关餐饮工作经验。(7)厨工及服务员若干:年龄不超过50岁(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服务人数,但务必保证人员满足需求)。(8)专职财务: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2.人员要求: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所有食堂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在职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投标人位公章供采购人存档。(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承诺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必须为全职,不得兼职,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健康证明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4.投标人承诺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投标人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5.食品原材料验收管理原则上采购人对食材采购的来源进行查看,并查看食材仓库:5.1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原材料禁收标准。(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5.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及验收登记。严禁验收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并对货物票据及检疫报告留底。5.3食堂工作人员对验收到货物品做到单据、物品、账目相符,不准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5.4食堂工作人员对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针对上述第8项整项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六)实施要求1.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投标人中标后须预留10%及以上的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2.各单位年度支付最高限价(1)成都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务中心(成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年度支付最高限价65万元/年,用餐人数约56人;(2)成都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年度支付最高限价66.4万元/年,用餐人数约56人。(3)成都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年度支付最高限价58.5万元/年,用餐人数约46人。2(一)管理要求1.现场管理要求:专人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例如人员排队秩序,菜品及时补充等。2.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例如食堂日常环境卫生维护,餐盘由职工自行拿到厨余垃圾收集处,由专人收取,处理厨余垃圾;安排人员对就餐桌椅、桌上垃圾的清理、地面清洁等。3.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4.食品卫生管理4.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安排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4.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4.3投标人每2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4.4食堂仓库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4.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即不采购,不收,不保存,不加工。4.6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子,勤洗工作服。4.7投标人配备的食堂全部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检,每日做好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工作。4.8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作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5.菜肴质量管理5.1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5.2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5.3口感好,对每道菜认真烹制,做到咸淡适宜,色味具备,饭菜温热可口。5.4变换菜品,菜肴、花色、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投标人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最大限度使用时令蔬菜及水果,尽量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5.5保证营养,使用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科学、营养。5.6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制度,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5.7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10℃到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5.8严禁使用二次加热菜品。6.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6.1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须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6.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6.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6.4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保存工作。(二)实施要求1.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理念、厨房及用餐场地位置、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及框图、组织实施、服务内容、各项指标的完成措施、近距离就餐方案。2.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日常工作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菜品异物处理及规范、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清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原材料采买制度。3.综合实力:(1)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2)采购人步行到投标人用餐场所时间。4.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5.团队人员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证书;(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具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证书;(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具有有效的中式面点师证书。6.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运行、员工人身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不确定因素突发(如疫情、自然灾害等)。3.4.服务要求3.4.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2.采购人定期核对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3.投标人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投标人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上述(七)解决争议的方法执行。6.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各单位与中标单位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投标人负责配合。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支付约定1、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2、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3、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4、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5、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6、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7、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8、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9、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10、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11、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12、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详见合同其他条款)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 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 4.除另有约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承诺的,每出现一项/次,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 5.投标人使用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工作人员,或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或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投标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其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8.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8.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5.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项目文件说明【1.支付约定(实质性要求):(1)结算方式①按月支付,根据每月办卡数量计算,办卡人数由投标人统计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开票支付。财政资金部分根据各就餐单位实际办卡数支付。结算公式为:(1-中标下浮率)×该月实际统计办卡人数×财政资金部分(单价最高限价)总额47元×当月工作日。(如:中标下浮率为10%,该月实际统计办卡人数为170人,当月工作日共计22个,则当月结算金额为:(1-10%)×170人×47元×22个工作日=158202元)②据实结算,采购人可能涉及的临时工作餐和加班餐需投标人提供用餐服务结算公式为:{财政资金部分(单价最高限价)(元/人/天)}×(1-中标下浮率)×实际数量。(如:中标下浮率为10%,采购人领取50张餐票,则该部分结算金额为:47元×(1-10%)×50张)=2115元)(2)本项目除采购人结算的财政资金部分外,早餐部分由职工自筹支付1元/人/天,午餐部分由职工自筹支付2元/人/天,晚餐部分由职工自筹支付1元/人/天,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部分,按实际就餐次数由职工就餐时自行支付给投标人。临时工作餐和加班餐员工无自筹部分。(3)付款方式:财政资金部分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发票和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投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政府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4)当物价上涨且政府对相关食品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时,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供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文件,并提交价格调剂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投标人服务期限内,财政预算下达后,按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将补偿费用支付给投标人,具体的补偿支付方案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补偿支付方案应形成补充合同,作为政府采购合同附件(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因系统固化原因,3.4.2商务要求中的支付约定不适用于本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无需响应。支付约定以本条为准,供应商对本条进行响应即可。)】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他资料 投标(响应)函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材料。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材料;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进行审查。】其他资料 投标(响应)函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资料 投标(响应)函4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响应)函5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他资料 投标(响应)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同时参加本项目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中无与其他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情况。】其他资料 投标(响应)函7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投标(响应)函8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说明: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投标(响应)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投标(响应)函10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说明: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资料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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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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