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2022ACCWZ00219-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2 06:29: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70万元
中标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90万元
代理单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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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 合同编号: 2022ACCWZ00219-001 合同名称: 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2022ACCWZ00219 项目名称: 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21MA2NFA7A77 中标人(乙方):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000786533748U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490.000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履约保函.pdf 履约保函.pdf 长丰县(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合同(1).pdf 长丰县(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合同(1).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履约保函编号:2022年合信保字第321-7号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益人名称):鉴于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益人”)与安徽省建签工程质量监检测站有限公司(下简称申请人)2022AC6WZ00219(项目编号)的长主(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检测合同)(以下简称“检测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三、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玖万任元整(¥98000.00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但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4层。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公章)开立人: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4层邮政编码:230001电话:0551-62618226传真:开立时间:2022年10月21日合同编号: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2ACCWZ00219委托单位(甲方):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单位(乙方):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10月21日签订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委托单位(甲方):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单位(乙方):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项目位于长丰县杨庙镇食品产业园,地块东临马郢大道,西接枣林路,南向十景路,北靠荷园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7.18亩,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0558.6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配套商务及人才公寓楼、产品研发及办公楼、冷链仓储中心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建设内容包括26栋多层厂房,2栋高层配套楼,地下室以及冷库。26栋厂房皆为地上三层。B-01#、B-02#厂房建筑面积5244平方米,B-03#、B-04#厂房建筑面积10103平方米,B-04#、B-08#、B-09#、B-12#厂房建筑面积7505平方米,B-06#、B-10#厂房建筑面积6587平方米,B-07#厂房建筑面积6206平方米,B-11#厂房建筑面积6016平方米,C-01~C-06#、C-08#厂房建筑面积8195平方米。C-07#厂房建筑面积7005平方米。D-01#厂房3072平方米,D-01#厂房建筑面积3072平方米,D-02#、D-03#、D-04#厂房建筑面积4581平方米,D-05#厂房建筑面积1872平方米,D-06#厂房建筑面积2496平方米。冷库建筑面积7277平方米。2栋高层配套楼,地下一层,地上9层,其中生活配套综合楼建筑面积11620平方米,办公配套综合楼建筑面积12769平方米。1#配电房建筑面积190平方米,2#配电房建筑面积380平方米,3#配电房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9022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125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位于办公配套综合楼下方。还包括各个厂房的辅助设施、厂区道路等附属工程。检测范围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内容范围内需要检测的项目,如道路、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护栏、智能交通、照明、电力排管、路灯照明、绿化、外墙及保温、桩基、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见证取样、主体结构、给排水、建筑幕墙、室内环境及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消防、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管道CCTV、园区道排、附属景观、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太阳能光伏及国家法律规定需要检测的其他事项等全过程跟踪检测服务,同时满足工程验收要求,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等。检测内容主要包括:(1)见证取样检测:混凝土、砂浆(含预拌砂浆)、防水材料、钢筋原材、钢筋焊接件及钢筋机械连接件、砂、石、水泥、外加剂、混凝土配合比验证、砖、砌块、涂料、腻子、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瓷砖、石材、石膏板、型材、胶等。(2)地基基础检测:抗浮锚杆抗拔承载力、地基承载力等。(3)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等。(4)钢结构检测:超声波无损检测、钢结构原材料力学性能、涂装质量、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等检测。(5)建筑节能检测:墙体保温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外保温工程样板、外保温系统工程实体、楼地面保温材料、外门窗及玻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设备系统节能性能、太阳能光伏系统等。(6)建筑幕墙检测:幕墙四性及幕墙原材料等。(7)室内环境及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检测:甲醛、苯、氨、氡、TVOC、甲苯、二甲苯,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甲醛含量等。(8)基坑监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9)园区道排检测:园区道路压实度、沥青混合料、路面强度厚度等。(10)人防检测。(11)消防检测。(12)防雷检测。(13)管道CCTV检测。(14)国家法律规定需要检测的其他事项。检测要求: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第三方检测数量及频率必须要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增加检测频率。三、服务要求1.检测服务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141号令)”、“关于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合建质安〔2017〕76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规定。2.检测单位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业主审批,检测方案中需包含检测方法,检测大纲,检测频率、抽样批次编号、检测子项目与总项目金额、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各工作阶段的负责人与职责等,并将各检测项目以定额报表上报至招标人,检测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人需按审批后方案认真检测。检测单位只对业主负责,严禁听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否则,予以重罚直至终止合同。3.服务人须协助招标人检查、管理施工单位质量管控体系、自检实验室等,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4.服务人人员要服从招标人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招标人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任务,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5.检测单位须每周向业主单位汇报检测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便使试验检测工作更好服务于工程施工。6.抽检项目均应在在验收前完成检测,数量以实际发生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为准,检测报告及时率≥96%、检测报告更改率≤1%。以上内容含外观检测、资料检查;7.服务人必须参与日常工程质量巡查,发现疑似质量问题时主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招标人,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8.检测单位必须规范现场取样,确保试验数据的客观、公正、科学,并能准确反映检测项目的质量情况。检测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要求,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9.检测单位必须派员随时随地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检测单位需做好冬季、雨季检测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资料,有预见性地调整各项工作的检测顺序,按先后顺序,合理调配,对于受季节气候影响大的项目,提前进入实施,并做好预防工作使工程检测能有序和不间断的进行。10.检测单位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数量及频率除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的规定取定,还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检测项目。11.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正式书面形式报送业主及监理;12.服务人在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若检测不合格,须进行多次复检,直至检测合格为止,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13.抽检项目均应在验收前完成检测,数量以实际发生并经相关单位审核确认为准,以上工作内容含外观检测、资料检查14.检测人员进场前需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检测过程中参照执行相关的现行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凡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15.处罚:质保期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5万元以上10万元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余款,追究其相应责任,并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质保期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上),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其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检测组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及正确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将每次处罚5000元,性质恶劣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检测费用。合同暂定总价:肆佰玖拾万元整(¥4900000.00),中标费率为:41.20%本项目在相关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和实际发生量,某项目基准价为100万元,投标费率为70%,则投标人结算价格为70万元。),收费标准的选用顺序为:1.《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2.《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3.若本项目检测内容在皖价服[2013]137号文和[2013]29号文上没有涉及到的,以《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为补充基准。4.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其他检测项目,以国家现行相关收费标准为计价准则为基准,按照中标费率同比例折扣计费。5.上述均没有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通过招标人、服务人、监理单位和审计部门四方询价,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后确定检测单价价,并按照中标费率同比例折扣。6.本项目最终结算价=∑(工程质量检测基准单价×招标人最终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中标费率)。合同实施期间,中标费率不予调整。7.最终结算价不超过490.00万元,超过部分招标人不予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付款方式:检测费按照实际发生检测项目、项目单价、检测批次数量等据实结算,每季度按完成数量对应检测费的70%支付检测工程进度款,审计结束后支付到审计价的100%。五、人员配备及设施要求岗位姓名要求人员配额项目负责人姚运昌高级工程师1试验检测师李帅工程师、检测人员岗位证书1检测员王才进、赵葬检测人员岗位证书2资料员罗松/1合计合计合计5注:1.中标单位需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项专项人员,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六、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2013[29号)、《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服函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13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21日;合同订立地点:合肥市长丰县本合同双方约定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八、合同份数合同一武拾你;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木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公章):检测单位:委托单位:检测单位:(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中标通知书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你单位于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2ACCWZ0021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为41.20%。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建设周期约36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姚运昌重要提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10月18日中标通知书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你单位于长丰(杨庙)食品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建设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2ACCWZ0021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为41.20%。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建设周期约36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姚运昌重要提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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