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企业版用车服务协议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8:29: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0万元
代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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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滴滴企业版 用车服务协议 单位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 合同名称:滴滴企业版 用车服务协议 合同金额(元):1100000 签订日期:2023-12-25 09:58:21 23年续签终版合同-1225.pdf 滴滴企业版用车服务协议(月结)甲方: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北环大道1024号银湖办公楼邮箱:xkscqt@mail.amr.sz.gov.cn乙方: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28号B&C座第一条服务及期限1.1服务形式1.1.1甲方可通过滴滴企业版平台在发单页面选择“企业支付”或“个人垫付”(如开通)使用乙方出行服务产品,滴企业版平台向甲方提供出行服务(含高速通行、路桥通行、停车等候等),并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出行费用,包括车费、高速费、路桥费、停车费,具体以订单列示为准。乙方出行服务产品计价方式以乙方官方渠道实时公布的收费明细为准(查询路径:滴出行APP-法律条款与平台规则-计价规则),甲方可随时通过乙方官方渠道查询收费明细的最新版本;1.1.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结算、统一对账及实时管理用车信息等企业后台管理服务。甲方使用乙方的前述企业服务,除需向乙方支付出行费用外,乙方将根据本协议附件【产品方案及价格】约定额外向甲方收取平台使用费,甲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方案。甲方选择的企业服务产生的费用,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支付方式外,乙方将按单收费,同甲方的出行服务费用一并收取,如甲方同时开通个人垫付产品,则使用个人垫付支付方式结算的每笔订单也将按照甲方的选择收取平台使用费,并由员工先行垫付,垫付的费用由企业自行返还员工;1/161.1.3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由正文和附件共同构成,正文及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附件包含:(A)附件一:结算条款。关于费用的结算内容,双方以附件一的结算条款为准。(B)附件二:甲方关联主体。甲方同意,甲方关联主体可加入本协议,并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约束,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如甲方关联主体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关联主体名录详见附件二。(C)附件三:企业内部系统快速集成。(D)产品方案及价格。甲方额外选择的产品方案及对应价格,以附件【产品方案及价格】的约定为准。1.2服务期限(协议有效期):自【2024-01-01】起至【2024-12-31】止。协议有效期届满一个月以前(按30天算),如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皆有权在结清相关款项,且提前一个月(按30天算)书面通知其他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第二条保证与承诺2.1甲方保证并承诺:2.1.1其为依照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拥有完整、有效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2.1.2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的授权;2.1.3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2.1.4其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将依据本协议约定及滴企业版产品功能说明等合理正当地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2.2乙方保证并承诺:2.2.1其为依照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公司,拥有完整、有效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2.2.2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的授权;2.2.3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2.2.4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其关联方能够稳定地提供各项服务并保持其服务水2/16平;如因乙方或其关联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2.5甲方以及甲方乘车人员因使用乙方服务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终止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但违约方应就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1一方停业、清算(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为善意破产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除外)或解散;3.2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接管,或正面临任何破产程序;3.3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且在另一方指出违约后30日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其有能力采取补救措施的);3.4一方违约,并且该等违约无法补救;3.5因法律或者政策变化导致一方履约能力降低,并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的;3.6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开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行为的;3.7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四条保密4.1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接收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4.2尽管前款规定,接收方可向其职员、顾问及供应商透露保密信息,前提是该种透露应为接收方履行本协议之义务所必需,且上述职员、顾问及供应商同意承担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相同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4.3为本协议之目的,“保密信息”是指与披露方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是披露方应合理认定为机密的任何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报价及优惠政策以及与披露方业务有关的、接收方以任何方式占有或了解的各种信息及材料,但不包括下列内容:4.3.1接收方在从披露方接受之前就已经拥有的信息和材料;3/164.3.2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和材料;4.3.3非因接收方违反保密义务,当前或之后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和材料;4.3.4未接触披露方机密信息的接收方开发人员独自开发的信息和材料;4.3.5经披露方书面授权公开或书面指定为不再保密或不再专有的任何信息或材料。4.4本协议中关于保密条款的约定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知信息或一方以书面形式免除对方的保密义务之日止。第五条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5.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授权其指定员工作为管理员,统一对甲方开通的服务进行管控和设定,该授权员工的行为即代表甲方的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5.2甲方承诺其为本协议之目的对员工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已经就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向乙方提供并由乙方使用、处理,已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单独授权。5.3乙方承诺,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应就甲方员工个人信息的收集、共享、处理等单独获取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并应当在甲方员工同意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收到的个人信息。乙方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新取得相关个人的明示单独同意。5.4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经甲方或甲方用户同意,乙方会在乙方及其关联主体内共享甲方及甲方员工的相关信息。如乙方关联主体违反本协议约定,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5.5为方便甲方用户之目的,经甲方用户同意,乙方可在滴企业版平台向甲方用户推荐以个人支付为结算方式的出行、商旅等领域的服务(因私服务),而无需另行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为免歧义,甲方用户前述因私服务行为系甲方用户与乙方之间独立的法律行为,与甲方无关。5.6为免歧义,当执行上述条款涉及甲方员工的个人信息时,甲乙双方应当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滴企业版“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查询路径:滴企业版APP-我的-服务协议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规定。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责任限制4/166.1任何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不向另一方承担任何间接或者惩罚性的赔偿;6.3就本协议的履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单一或多个索赔,一方的最高责任将限于不超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的费用的总额。第七条不可抗力7.1任何一方因其无法预见或虽能预见但无法避免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封锁、罢工、爆发流行病、运营商服务中断、政府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等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7.2一方在知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第八条关系8.1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会在各方之间建立合资、合伙或代理关系。同样,除非本协议明确授权,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进行抵押贷款、做出任何声明或授权签约;8.2一方的任何职员均不得仅依本协议或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被视为对方的雇员。第九条弃权9.1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规定时的容忍、迟延或放纵不应限制或影响该方的权利,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对权利的放弃不得视为对之后其他违约权利的放弃;9.2一方依照本协议所获得或保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均不排除该方所拥有的其他权利、权力或救济的适用,并可同时适用上述各项权利、权力或救济。第十条转让与分包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无正当理由时不得拒绝或拖延),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一条商业行为准则11.1乙方保证未向甲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或代表提供或赠予任何礼品,而且5/16将来也不会提供或赠予此类物品,以便为了从甲方获取任何业务,或为了在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订单(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条件或执行方面影响上述人员;11.2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将严格遵守中国现行反商业贿赂法律以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在内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中有关反腐败的规定,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向任何政府官员、国有企业雇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提供任何贿赂;11.3如甲方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商业行为准则违规行为的,举报邮箱为:jubao@didiia.com。第十二条完整协议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另行通过其他书面形式确定的协议或文件构成各方就协议标的所达成的全部约定及谅解。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说明,本协议将取代并废除各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声明、陈述、谅解、谈判及讨论。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区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均应由中国法律的管辖及解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送达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文件(包括因本协议发生的诉讼/仲裁所涉文件),均应以面呈、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协议所列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外一方,若因怠于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视为送达。通过面呈方式发出的文件,如对方不能或不愿签收文件,送达方将文件留置于对方在本协议所列地址即视为送达;通过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寄送至对方在本协议所列地址的文件,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或在文件寄送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对方在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的,以成功发出该通知文件时间为准。本协议中双方通讯地址,同时作为双方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可用于接收诉讼/仲裁文书;法院/仲裁机构按照该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任何一方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6/16方式向另一方进行通知。如未按前述方式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第十五条文本及效力15.1本协议正文及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经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起始之日(“生效日”)起生效。15.2如本协议通过滴滴出行电子签约平台(下称:签约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签署,并经第三方存证机构存证,本协议自第三方存证机构记录的双方均在签约平台中点击签约后,自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起始之日(“生效日”)起生效。双方均认可经第三方存证机构存证的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15.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在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已实际开始使用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同意自甲方实际使用乙方服务之日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过渡期”),过渡期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15.4本协议正本一式【4】(大写:【肆】)份,其中乙方持有壹(1)份,其余份数由甲方持有,版本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乙方(盖章):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心日期:,日期:(以下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正文同等效力)附件一结算条款第一条结算与付款7/161.1本协议项下的结算内容包含甲方的出行费用和平台使用费。1.2结算方式:出行费用和平台使用费按日历月结算。乙方授予甲方一定的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范围内甲方每月可先使用服务后支付费用;超出信用额度时,甲方向企业版账户中充值或向乙方申请提高信用额度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乙方出行服务。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每月使用服务状况及回款情况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此外,乙方将对该信用额度实行年度审核(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履行届满一年的次日为审核日),双方应互相配合完成,甲方届时未提交审核材料,或者甲方未通过年度审核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整为预存模式,甲方拒绝调整或收到乙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调整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结清剩余款项。1.3对账周期:甲乙双方应在每月账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月费用的对账工作,月度服务完成后甲方即可从滴企业版管理后台下载上月费用明细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点击确认账单即可。如有异议甲方应在每月账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联系,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费用明细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达成一致,甲方登录滴企业版管理后台(下称“ES后台”)点击确认账单。如甲方在每月账单出具后第【5】个工作日24时前(遇法定假日顺延)没有对费用明细向乙方提出书面(或邮件)异议,则视为甲方对费用明细确认无误,双方对账完成,系统将于次日零点自动显示为账单已确认,甲方进入可开票状态。1.4开票周期:账单确认后,甲方即可在ES后台申请发票(如:增值税发票),甲方最晚应于账单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申请。发票种类可按需自主选择,电子发票最快5分钟开具,直接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纸质发票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出,甲方可在后台查询到发票物流信息。1.5回款周期:甲方应在发票面上显示的开具日后的【15】日内依服务明细向乙方系统后台展示(ES后台-财务-资金账户)支付费用。1.6未按期支付:甲方延迟支付到期费用的,应按每日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款,且乙方有权暂时中止支持甲方用车人员企业版账户;1.7当甲方账户超出信用额度时,乙方有权暂时中止支持甲方用车人员使用甲方8/16企业版账户发出的出行服务需求。若甲方开通使用“个人垫付”支付方式的订单,则不适用本条;1.8若本协议服务期限到期双方不再续约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时,若甲方前期汇款金额超过账单金额,对于该部分金额甲方有权无使用期限,用完为止。若甲方需要对该金额进行退款,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退款资料后,双方相互配合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退款事宜。1.9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对税率和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本协议税率和开具发票规定按相应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与国家政策颁布时间保持一致。本条款与本协议中关于税率调整和发票规定的其他条款约定冲突的,以本条款为主。第二条个人垫付支付形式若甲方使用企业统一支付的同时使用个人垫付支付的形式,则适用于本条。2.1甲方同意授权其所有企业版账户中的个人(指“甲方员工”)在单次用车中代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员工垫付的费用视为是由甲方支付的,甲方根据甲方员工已垫付的用车费用,向乙方提出发票开具申请。发票种类可按需自主选择,电子发票最快5分钟开具,直接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纸质发票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出,甲方可在后台查询到发票物流信息。2.2甲方员工向乙方支付的订单费用包括出行费和本协议约定的平台使用费。甲方承诺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将上述内容告知其员工,并已获得甲方员工的同意。2.3甲方员工的用车行为视为因公行为。如甲方账户的员工以未经员工个人同意收取费用为由向乙方客诉,与乙方无关,甲方应当与员工协商处理。甲方员工不支付费用,乙方因此产生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9/16附件二甲方关联主体名录为免歧义,甲方关联主体包括下列主体及各方或其关联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的其他主体。10/16附件三企业内部系统快速集成(甲方开通该功能时适用)1.1甲方应当通过本协议首部指定的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明确需要快速集成的系统(“甲方平台”),经双方确认技术可以实现的前提下,甲乙双方通过API方式、H5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其它方式,在甲方平台开通乙方服务的接口,以实现甲方员工或用户通过甲方平台调用乙方服务的目的。1.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自身服务平台/客户端/软件的稳定性,且双方合作仅为向用户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之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接口用于其他目的。且对于乙方向其开放的接口,甲方承诺只接到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平台,不会将该接口售卖、借用、开放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甲方平台以外的其他平台。如甲方违反前述承诺的,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关闭接口,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乙方承诺API自然月接口服务可用性>=99.9%;即,每个月不可用时间不超过43.2分钟(30*24*60*(1-0.999));如低于5分钟的服务不可用,不计入不可用时间;因甲方自身原因、第三方原因(如运营商网络中断)等,不计入不可用时间。1.4如甲方平台出现无法打开或遭到大量用户投诉等严重用户体验问题,甲方应尽最大商业努力在72小时以内恢复或解决,超时仍未恢复或解决的,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乙方有权中止接口服务,待甲方平台恢复后再行提供接口服务。如前述问题持续七(7)日仍未恢复或解决,乙方有权终止接口服务。1.5如乙方平台出现无法打开或遭到大量用户投诉等严重用户体验问题,乙方应尽最大商业努力在72小时以内恢复或解决,超时仍未恢复或解决的,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甲方有权中止使用接口服务,待乙方平台恢复后再行对接。如前述问题持续七(7)日仍未恢复或解决,甲方有权终止使用乙方接口服务。1.6鉴于移动网络服务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甲方平台或乙方接口的正常运营,遇到此情况时,双方应积极响应、充分沟通、共同努力尽快恢复甲方平台或乙方接口的运营,双方对短时间内出现此类情况表示理解,并不予追究对方责任。1.7甲方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中描述的接入流程、使用规范等操作指引和说明,开发、对接和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若因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11/16开发、对接和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1.8若甲方平台具有信息发布的功能,甲方应保证其发布的有关内容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政策,不违反公序良俗,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甲方违反前述约定,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甲方平台属于开放平台、电商平台等具有不特定第三方使用者的平台,则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及声誉,并尽最大努力避免平台用户通过恶意点击、刷单等欺诈手段获取收益;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如一方发现该等行为,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相互配合立即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完整数据、禁用第三方账号、关闭乙方服务入口。12/16附件产品方案及价格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您选择的产品方案展示如下(含税):产品项目产品内容产品项目明细产品价格及规则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有效期备注出行费用网约车订单所产生的行程费用(详见官网)出行费用网约车价格是由不同类别的费用项目构成的,每个费用项目通过设置分时分区的费用参数,并根据行驶里程和行驶时长来计算订单价格(依照滴滴出行官网展示定价规则计价)无无无平台使用费滴企业版平台的使用费用,随订单收取。“高级版”功能最全面、性价比最高,不限用户数,新服务功能优先体验。内含“事故无忧”出行保障,免API及H5接口费用。较专业版额外享受事故无忧-基础款(原价1元/单)、定制化皮肤、高级用车分析报告、API和H5系统免费对接。在此基础上,较基础版额外享受尊享客服(VIP客服)、违规用车智能化监测(敏感订单升级版)、分子公司用车管控功能高级版2.0元/单无无无注:1.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本附件产品方案进行调整的,乙方将以甲方于乙方管理后台最新确认版本为准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2.费用项目补充条款说明:2.1企业账户激活之日指企业账号导入员工后成功完成一笔企业用车订单支付之日;个人账户激活之日指员工完成一笔个人垫付订单之日。2.2用车订单包括企业支付订单和个垫订单;2.3仅限非因私用车,即必须为因公出行场景(包含个垫订单);2.4仅限快车、专车,其他车型和服务不适用。3.集团-分支机构用车管理管控(甲方开通该功能时适用):3.1甲方应当通过本协议首部指定的邮箱(乙方以此作为唯一认定标准,且对甲方有约束力)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明确作为集团账号的主体,同时,甲方同意并授权该主体的后台账号管理员负责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集团账号的管控;甲方15/16拟变更指定邮箱、关联公司、甲方或关联公司的管理员等的,甲方应当及时通过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乙方发送相关变更请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电子邮件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同意变更。乙方同意变更的,变更后的信息自乙方邮件确认之日(或乙方另行指定的其它日期)生效;乙方拒绝变更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明确需要甲方补充完成的事项,甲方完成前述事项后,乙方应当予以变更。为免歧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附件二“关联主体”清单范围内变更关联公司名录,若甲方拟变更的关联公司名录超出关联主体清单,甲方需先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形式对本协议附件二“关联主体”进行变更。3.2甲方授权乙方通过短信的方式将开通集团账号管控功能的事宜通知甲方关联公司对应的账号管理员。甲方承诺并保证,本条款中涉及的对甲方关联公司账号的管控已经明确告知关联公司并已取得其明确的同意,如因使用集团管控账号导致甲方与关联公司产生纠纷,由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自行协商解决,乙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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