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0:13: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预算金额3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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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老师:0574-87237639
  • 孟凤英:0574-8834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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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 其他林业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 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项目区域进行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并对范围(古道两边各10米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从而减少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37639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0楼A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凤英、黄佳睿、郑纯璐、何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0695 质疑联系人:梅棉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429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doc483.5K (定稿)招标文件-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doc 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采 购 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0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20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项目区域进行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并对范围(古道两边各10米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从而减少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3.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落实的政策:《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3)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作为投标人之间串通响应处理。(4)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保过程中的一切费用。(6)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7)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项目联系人: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4-87237639项目质疑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0楼A9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凤英、黄佳睿、郑纯璐、何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0695质疑联系人:梅棉棉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4293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服务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包含项目作业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除了作业设计可以分包,其他不允许分包;项目作业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2025年海曙区林下可燃物清理作业设计总面积为800亩,位于海曙区章水镇,涵盖海曙区5条古道和3条山路,其中古道包括分水岭古道、茅洋山古道、大雷岗古道、矗起岩古道、寻芝岭古道,山路包括箭峰村道、杖锡村道、燕麻村道,按地理位置分布划分为8个作业区域,结合村级行政界线共细分为17个作业小班,通过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的技术措施,清理林下灌木、草本及有害藤本,清除枯倒木减少林下可燃物,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效益。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林下可燃物清理概况本次林下可燃物清理涉及1个乡镇、14个村,涵盖海曙区5条古道和3条山路,其中古道包括分水岭古道、茅洋山古道、大雷岗古道矗起岩古道、寻芝岭古道,山路包括箭峰村道、杖锡村道、燕麻村道按地理位置分布划分为8个作业区域,结合村级行政界线共细分为17个作业小班,合计800亩。通过对林分现状调查发现,该区域存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古道区域的人类活动频繁,林下可燃物较多),因此对该区域进行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并对范围(古道两边各10米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从而减少森林火灾风险隐患。2、林下可燃物清理措施及技术标准2.1割灌除草除藤割除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发育的杂灌。割灌除藤时,应保护有生长潜力幼苗幼树,特别要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和珍稀濒危树种,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对密度较大林分砍去部分5厘米以下植株和萌条。对藤本危害严重的林分割除后尽量清理树冠藤蔓。全面割灌除草,减少林下可燃物;对于削坡面、岩层裸露,地势较陡难以通行的区域,除灌丛严重影响更新幼树生长,及藤本危害外,清理满足施工人员通行即可,以免水土流失。2.2卫生伐本次林下可燃物清理区域存在少量枯倒木,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林内死亡的林木同时清理,并按照林业管理部门要求处理。2.3作业剩余物处理作业剩余物全部清理运出,减少森林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其中各类病虫害垂死木、枯死木、病腐木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枝干和枝拖运下山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防止病虫害蔓延及火灾的发生。2.4其他相关作业技术标准本次林下可燃物清理涉及的危害藤本(广东蛇葡萄、葛藤等)应清理干净,断根处高出地面不超过3cm。3、项目经营管理3.1组织管理(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清理单位应加强对林下可燃物清理施工作业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同时建立清理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加强指导,严格检查。作业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明确作业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跟班作业,生产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与检查,督促生产人员按作业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现不按设计作业,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3)严格遵章执行。有采伐的小班应及时上报,在审核同意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施工。3.2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合同制度。与施工作业主体(施工作业队)要签订清理作业合同,明确清理任务(面积)、地点、方式、范围、时间、质量要求、验收程序、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制约责任等事项。施工作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改动和转包。(2)质量跟踪制度。自外业调查起,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督查人员,对清理调查设计、生产作业的各阶段、各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及时反馈、解决施工进程中的各种问题。(3)技术管理制度。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对于不按调查设计作业和弄虚作假造成资源破坏的,要停止作业,对于打着林下可燃物清理的幌子,进行以取材为目的的森林采伐活动和借机乱砍滥伐森林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4)奖惩制度。林下可燃物清理单位要把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级对一级,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对资金使用不当、未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未达标和延误工期的单位,应对其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资金使用得当,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单位,通报表扬,嘉奖有功人员。3.3档案管理实施单位要对林下可燃物清理原始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立卷与归档管理。林下可燃物清理档案资料包括:组织管理、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图表和相关电子资料。▲4、其他要求4.1供应商投标时需承诺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格式详见附件);4.2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为团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00万及以上);三、技术规范及标准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号);2、《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5、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Y/T1646-2005);7、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1)193号);8、《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5号);9、《浙江省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技术规程(试行)》;10、《海曙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11、《宁波市海曙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12、宁波市海曙区2023年度林草资源图数据;13、其他与设计有关资料。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则按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的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四、商务要求1、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成交后三十日内签订服务合同;2、验收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3、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此条规定);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视为无效投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项目联系人: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4-87237639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0楼A9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凤英、黄佳睿、郑纯璐、何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0695 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运输、机械设备、劳保用品、搬运上下山、交通、质保期内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注: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标准,根据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汇入账户:户 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帐 号:33020401600009114475.支付流程:中标人按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送至nbgczb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5付款方式及保证金:1.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四、商务要求。2.投标保证金:无。3.履约保证金:无。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8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1)投标供应商还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加密和解密需同一CA锁)。(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12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需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投标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4)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负责人简介(格式见附件);(7)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见附件);(8)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格式自拟);(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细则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四、评标过程(一)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五)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分皆相同,则由投标人随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六)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一)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二)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参加投标的除外)。(四)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六)参与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评分标准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商务技术文件75分项目了解5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了解和分析等进行评审。对本项目情况了解分析透彻、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5分;对本项目情况了解分析较透彻、分析内容较全面、较清晰、基本到位的得4分;对本项目情况了解分析内容不够全面,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离的得3分;对本项目情况不够了解,提供内容与项目符合度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求响应9对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9分,标注“▲”项每条负偏离一条扣1分,其他条款每条负偏离扣0.5分,需求响应得分为0分或者扣至负分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服务方案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操作性强的得8分;服务方案较完整、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服务方案不够完整、细节上略有欠缺,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服务方案内容粗糙片面、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评审。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详细,解决措施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解决措施针对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全面,解决措施针对性一般,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离的得3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简单,解决措施缺乏针对性,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进度计划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对应节点措施的把握情况进行评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对应节点措施清楚、详细,考虑周全,切实可行的得6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对应节点措施比较清晰,考虑较充分,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对应节点措施不够清晰,考虑不够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对应节点措施不清晰,考虑不充分,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3根据投标人应对突发性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如台风天气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详细、全面、清晰、操作性强的的得3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较详细、较全面、较清晰、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不够详细全面、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详细全面、流程清晰、保障措施到位的得5分;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较详细全面、流程较清晰、保障措施较到位的得4分;质量保障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全面、流程不够清晰、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的得3分;质量保障方案内容简单粗糙、流程不清晰、保障措施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健全,可行性强、详细细致,严谨合理的得4分;管理制度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较为严谨合理的得3分;管理制度不够齐全,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可行性、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根据投标人的服务便捷性进行评审。能提供便捷的服务、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提供的服务较为便捷、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提供的服务便捷性一般、不能很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提供的服务不够便捷,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文明作业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评审。安全生产措施内容齐全、可行性强、人员安全保障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安全生产措施内容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人员安全保障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安全生产措施内容不够齐全、可行性一般、人员安全保障不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安全生产措施简单粗糙、缺乏可行性、人员安全保障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作业措施进行评审。文明作业措施内容齐全、可行性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文明作业措施内容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文明作业措施内容不够齐全、可行性一般、不能很好的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文明作业措施简单粗糙、缺乏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团队人员3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林业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5.5根据本项目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方案和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情况进行评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充分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得5.5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比较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基本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及人员资质与本项目匹配度不高,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缺乏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资质证书扫描件、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业绩2.5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得1.25分,最高得2.5分。(注: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价格25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25%×100。七、定标(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合同授予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十、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确定的版本为准)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甲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商(项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开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通知书。第二条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3.服务内容: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款:(大写)。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此条规定);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有关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要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费用;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团队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完成本合同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5.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合同义务;6.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当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为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部门、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1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违反,甲方应双倍返还同等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仍应就其违约行为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外包装格式(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信封密封时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五)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六)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盖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对照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如实填写。3、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若中标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予以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对应页码12345678910111213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人签字: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投标需提供)致: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授权代表开标日前近100天(任意一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7.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月- 年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8.类似项目业绩表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9.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需求”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日期:10.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专 业学 历职 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进入公司从事项目年限工作简历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合同时间管理业绩投标人(盖章):日期:11.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分工12345679910投标人(盖章):日期:12.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内容的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日期:1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致:(采购人)如我公司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中标单位,根据项目要求,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做出如下郑重承诺:1、我公司保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法》规定雇用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将按月足额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如有本项目实施人员未领到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我公司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3、本项目的款项专款专用,保证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人员工资全部结清并发放到位,按照要求和规范做好劳动用工台账的建档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备查。如因未及时支付导致劳资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一切后果。4、无论我司是否收到本项目约定款项,我司均保证不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必要时我司将先行垫付以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5、如果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或发生集体讨薪等事件的,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宁波市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14.投标函投标函致: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方对招标项目愿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承担招标文件规定内容。(2)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3)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我们承诺,与为招标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3、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日期:1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投标人(盖章):日期:16.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报 价(元)备 注123456789合计合计(大写): 元整备注: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盖章):日期: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采 购 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0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20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项目区域进行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并对范围(古道两边各10米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从而减少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3.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落实的政策:《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3)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作为投标人之间串通响应处理。(4)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保过程中的一切费用。(6)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7)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项目联系人: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4-87237639项目质疑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0楼A9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凤英、黄佳睿、郑纯璐、何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0695质疑联系人:梅棉棉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4293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服务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包含项目作业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除了作业设计可以分包,其他不允许分包;项目作业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2025年海曙区林下可燃物清理作业设计总面积为800亩,位于海曙区章水镇,涵盖海曙区5条古道和3条山路,其中古道包括分水岭古道、茅洋山古道、大雷岗古道、矗起岩古道、寻芝岭古道,山路包括箭峰村道、杖锡村道、燕麻村道,按地理位置分布划分为8个作业区域,结合村级行政界线共细分为17个作业小班,通过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的技术措施,清理林下灌木、草本及有害藤本,清除枯倒木减少林下可燃物,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效益。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林下可燃物清理概况本次林下可燃物清理涉及1个乡镇、14个村,涵盖海曙区5条古道和3条山路,其中古道包括分水岭古道、茅洋山古道、大雷岗古道矗起岩古道、寻芝岭古道,山路包括箭峰村道、杖锡村道、燕麻村道按地理位置分布划分为8个作业区域,结合村级行政界线共细分为17个作业小班,合计800亩。通过对林分现状调查发现,该区域存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古道区域的人类活动频繁,林下可燃物较多),因此对该区域进行割灌除草除藤和卫生伐,并对范围(古道两边各10米范围)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从而减少森林火灾风险隐患。2、林下可燃物清理措施及技术标准2.1割灌除草除藤割除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发育的杂灌。割灌除藤时,应保护有生长潜力幼苗幼树,特别要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和珍稀濒危树种,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对密度较大林分砍去部分5厘米以下植株和萌条。对藤本危害严重的林分割除后尽量清理树冠藤蔓。全面割灌除草,减少林下可燃物;对于削坡面、岩层裸露,地势较陡难以通行的区域,除灌丛严重影响更新幼树生长,及藤本危害外,清理满足施工人员通行即可,以免水土流失。2.2卫生伐本次林下可燃物清理区域存在少量枯倒木,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林内死亡的林木同时清理,并按照林业管理部门要求处理。2.3作业剩余物处理作业剩余物全部清理运出,减少森林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其中各类病虫害垂死木、枯死木、病腐木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枝干和枝拖运下山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防止病虫害蔓延及火灾的发生。2.4其他相关作业技术标准本次林下可燃物清理涉及的危害藤本(广东蛇葡萄、葛藤等)应清理干净,断根处高出地面不超过3cm。3、项目经营管理3.1组织管理(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清理单位应加强对林下可燃物清理施工作业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同时建立清理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加强指导,严格检查。作业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明确作业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跟班作业,生产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与检查,督促生产人员按作业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现不按设计作业,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3)严格遵章执行。有采伐的小班应及时上报,在审核同意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施工。3.2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合同制度。与施工作业主体(施工作业队)要签订清理作业合同,明确清理任务(面积)、地点、方式、范围、时间、质量要求、验收程序、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制约责任等事项。施工作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改动和转包。(2)质量跟踪制度。自外业调查起,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督查人员,对清理调查设计、生产作业的各阶段、各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及时反馈、解决施工进程中的各种问题。(3)技术管理制度。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对于不按调查设计作业和弄虚作假造成资源破坏的,要停止作业,对于打着林下可燃物清理的幌子,进行以取材为目的的森林采伐活动和借机乱砍滥伐森林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4)奖惩制度。林下可燃物清理单位要把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级对一级,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对资金使用不当、未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未达标和延误工期的单位,应对其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资金使用得当,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单位,通报表扬,嘉奖有功人员。3.3档案管理实施单位要对林下可燃物清理原始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立卷与归档管理。林下可燃物清理档案资料包括:组织管理、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图表和相关电子资料。▲4、其他要求4.1供应商投标时需承诺针对项目实施人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格式详见附件);4.2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为团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00万及以上);三、技术规范及标准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号);2、《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5、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Y/T1646-2005);7、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1)193号);8、《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5号);9、《浙江省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技术规程(试行)》;10、《海曙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11、《宁波市海曙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12、宁波市海曙区2023年度林草资源图数据;13、其他与设计有关资料。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则按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除上述规范以外的遵循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的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四、商务要求1、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成交后三十日内签订服务合同;2、验收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3、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此条规定);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视为无效投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项目编号:2025NBHSWT36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项目联系人: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4-87237639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0楼A9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凤英、黄佳睿、郑纯璐、何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0695 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运输、机械设备、劳保用品、搬运上下山、交通、质保期内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注: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标准,根据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汇入账户:户 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帐 号:33020401600009114475.支付流程:中标人按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送至nbgczb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5付款方式及保证金:1.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四、商务要求。2.投标保证金:无。3.履约保证金:无。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8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1)投标供应商还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加密和解密需同一CA锁)。(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12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需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投标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4)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负责人简介(格式见附件);(7)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见附件);(8)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格式自拟);(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细则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四、评标过程(一)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五)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分皆相同,则由投标人随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六)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一)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二)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参加投标的除外)。(四)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六)参与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评分标准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商务技术文件75分项目了解5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了解和分析等进行评审。对本项目情况了解分析透彻、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5分;对本项目情况了解分析较透彻、分析内容较全面、较清晰、基本到位的得4分;对本项目情况了解分析内容不够全面,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离的得3分;对本项目情况不够了解,提供内容与项目符合度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求响应9对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9分,标注“▲”项每条负偏离一条扣1分,其他条款每条负偏离扣0.5分,需求响应得分为0分或者扣至负分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服务方案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操作性强的得8分;服务方案较完整、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服务方案不够完整、细节上略有欠缺,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服务方案内容粗糙片面、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评审。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详细,解决措施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解决措施针对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全面,解决措施针对性一般,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离的得3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简单,解决措施缺乏针对性,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进度计划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对应节点措施的把握情况进行评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对应节点措施清楚、详细,考虑周全,切实可行的得6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对应节点措施比较清晰,考虑较充分,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对应节点措施不够清晰,考虑不够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对应节点措施不清晰,考虑不充分,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3根据投标人应对突发性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如台风天气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详细、全面、清晰、操作性强的的得3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较详细、较全面、较清晰、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不够详细全面、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详细全面、流程清晰、保障措施到位的得5分;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较详细全面、流程较清晰、保障措施较到位的得4分;质量保障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全面、流程不够清晰、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的得3分;质量保障方案内容简单粗糙、流程不清晰、保障措施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健全,可行性强、详细细致,严谨合理的得4分;管理制度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较为严谨合理的得3分;管理制度不够齐全,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可行性、合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根据投标人的服务便捷性进行评审。能提供便捷的服务、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提供的服务较为便捷、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提供的服务便捷性一般、不能很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提供的服务不够便捷,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文明作业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评审。安全生产措施内容齐全、可行性强、人员安全保障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安全生产措施内容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人员安全保障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安全生产措施内容不够齐全、可行性一般、人员安全保障不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安全生产措施简单粗糙、缺乏可行性、人员安全保障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作业措施进行评审。文明作业措施内容齐全、可行性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文明作业措施内容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文明作业措施内容不够齐全、可行性一般、不能很好的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文明作业措施简单粗糙、缺乏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团队人员3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林业类初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5.5根据本项目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方案和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情况进行评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充分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得5.5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比较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基本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及人员资质与本项目匹配度不高,人员类似项目从业经验缺乏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资质证书扫描件、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业绩2.5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得1.25分,最高得2.5分。(注: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价格25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25%×100。七、定标(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合同授予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十、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确定的版本为准)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甲方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商(项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开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通知书。第二条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林区可燃物清理项目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3.服务内容: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款:(大写)。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此条规定);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有关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要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费用;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团队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完成本合同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5.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合同义务;6.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当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为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部门、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1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违反,甲方应双倍返还同等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仍应就其违约行为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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