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

项目编号WXJY20251000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13:47: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23.8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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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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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女士:0510-8660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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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 [0]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JY202510009 项目名称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 标段编号 WXJY202510009-X01 标段名称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5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 江阴行审备[202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阴市      工程规模:毗陵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止于现状通渡路。毗陵路新建道路(二期):道路全长0.447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西止于普惠路。含一座桥梁。文富路新建道路:道路全长1.4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毗陵路以南宽30m,以北宽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起点位于现状青山路,向南延伸与西苑路、璜塘路、毗陵路、支路5平交,终点至现状芙蓉大道辅道。含一座桥梁。璜塘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9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延伸与支路2平交,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1:道路全长0.23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支路2,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2:新建璜塘路支路2,总长599米,宽24米,总面积14818平方米。其中璜塘路支路2北段长187米,宽24米,面积4610平方米;璜塘路支路2南段长412米,宽24米,面积10208平方米,含一座桥梁。道路均含各类管线、智慧路灯等。       计划监理期限: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23.83 万元     招标范围: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 至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 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 13:00 时至2025年11月05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 13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环城西路142号、江阴市河北街145号  地址: 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189号405  邮编: 214400  邮编: 214400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0510-88016119  电话: 0510-866085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9877275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 江阴行审备[202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阴市      工程规模:毗陵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止于现状通渡路。毗陵路新建道路(二期):道路全长0.447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西止于普惠路。含一座桥梁。文富路新建道路:道路全长1.4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毗陵路以南宽30m,以北宽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起点位于现状青山路,向南延伸与西苑路、璜塘路、毗陵路、支路5平交,终点至现状芙蓉大道辅道。含一座桥梁。璜塘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9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延伸与支路2平交,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1:道路全长0.23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支路2,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2:新建璜塘路支路2,总长599米,宽24米,总面积14818平方米。其中璜塘路支路2北段长187米,宽24米,面积4610平方米;璜塘路支路2南段长412米,宽24米,面积10208平方米,含一座桥梁。道路均含各类管线、智慧路灯等。       计划监理期限: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23.83 万元     招标范围: 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 至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 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 13:00 时至2025年11月05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 13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环城西路142号、江阴市河北街145号  地址: 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189号405  邮编: 214400  邮编: 214400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0510-88016119  电话: 0510-866085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9877275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评定分离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编号:WXJY202510009-X01)招标文件招标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江阴行审备[202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江阴市工程规模:毗陵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止于现状通渡路。毗陵路新建道路(二期):道路全长0.447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西止于普惠路。含一座桥梁。文富路新建道路:道路全长1.4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毗陵路以南宽30m,以北宽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起点位于现状青山路,向南延伸与西苑路、璜塘路、毗陵路、支路5平交,终点至现状芙蓉大道辅道。含一座桥梁。璜塘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9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延伸与支路2平交,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1:道路全长0.23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支路2,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2:新建璜塘路支路2,总长599米,宽24米,总面积14818平方米。其中璜塘路支路2北段长187米,宽24米,面积4610平方米;璜塘路支路2南段长412米,宽24米,面积10208平方米,含一座桥梁。道路均含各类管线、智慧路灯等。计划监理期限:365日历天。合同估算价:323.83万元。招标范围: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标段划分: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2)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13时00至2025年11月5日23时59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招标人:公司、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环城西路142号、江阴市河北街145号地址: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189号405室邮编:邮编:214400联系人: 叶先生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510-88016119电话:0510-8660856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青山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环城西路142号、江阴市河北街145号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510-8801611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189号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510-86608566电子邮件:498772753@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项目名称)1.1.6项目建设规模毗陵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止于现状通渡路。毗陵路新建道路(二期):道路全长0.447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西止于普惠路。含一座桥梁。文富路新建道路:道路全长1.4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毗陵路以南宽30m,以北宽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起点位于现状青山路,向南延伸与西苑路、璜塘路、毗陵路、支路5平交,终点至现状芙蓉大道辅道。含一座桥梁。璜塘路新建道路(一期):道路全长0.59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文富路,向东延伸与支路2平交,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1:道路全长0.23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起点位于支路2,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通渡路。璜塘路新建支路2:新建璜塘路支路2,总长5991.1.6项目建设规模米,宽24米,总面积14818平方米。其中璜塘路支路2北段长187米,宽24米,面积4610平方米;璜塘路支路2南段长412米,宽24米,面积10208平方米,含一座桥梁。道路均含各类管线、智慧路灯等。总建安费约:29295.73万元。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监理服务期)建设周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1月30日毗陵路新建道路(一期):预计建设周期250天毗陵路新建道路(二期):预计建设周期250天文富路新建道路:预计建设周期365天璜塘路新建道路(一期):预计建设周期250天璜塘路新建支路1:预计建设周期250天新建璜塘路支路2:预计建设周期365天以上为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的开工令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为准。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9295.73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1.3.2监理服务期限包含施工全过程阶段、交验收、质量保修期。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2)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信誉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缴费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7)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条款“1.4.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出。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前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发出。2.2.3招标人答疑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6日17时00分前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查看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自行关注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查看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报价方式□报监理费固定总价,中标后不再调整。☑固定费率,费率=中标价/建安工程费29295.73万元。监理服务费=费率*审定建安工程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3.8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但不得超过收费基准价×60%=539.71×60%=323.83万元。2.本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3.2.4最高投标限价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其中:暂定建安工程费为29295.73万元,收费基价=(708.20-393.40)/20000*9295.73+393.4=539.71万元。收费基准价=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注:此三项调整系数中标后不作调整)暂定收费基准价=539.71*1.0*1.0*1.0=539.71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选项)☑银行保函(必选项)其他形式:□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万元3、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3.4.1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从无锡会员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江阴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方式2、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担保:(1)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单)”的原则。(2)需将有效的投标担保文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②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②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单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核验方式;保单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保单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担保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②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函手续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3、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②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江阴市信用办审核备案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江阴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4、其他要求(1)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请投标单位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jiangyin.gov.cn/ggzy/”→办事指南→《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2)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理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3.4.2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总监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以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按招标文件要求。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生成加密投标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13:30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江阴市长江路188号4楼第四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47:56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优先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不要求8.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8.5.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0-86071301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操作手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工程招标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锡建标[2011]4号)、《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3、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须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1)短信回复确定,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视为对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接受无任何异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评审结论,进行后续评审。4、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5、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6、本项目监理大纲为暗标,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字、语句等。7、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8.215.18.247:56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找到“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8、本项目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9、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10、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规定“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住建部门官网通报事故情况,通报中要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事故所在地设区市范围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月。2.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内外监理企业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省内施工企业限制期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结束,我厅官网事故通报中将标注限制解除时间;监理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后,厅官网发布解除限制通知。3.省外施工企业发生事故的,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通报,暂停其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资格,收回其《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施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结束并回函我厅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撤除通报,限制期解除。4.在我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对有责任的本省施工企业继续实施顶格处罚,一律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上述“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停止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的项目外,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1、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因监理单位不能备案而影响工程验收等,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4、中标单位资质及人员配置应该满足质监部门的相关要求。15、施工现场人员要求:本工程执行澄政规发[2019]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阳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在场时间少于监理时间80%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每月在场时间少于月监理时间50%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每月在场时间少于月监理时间30%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三十的违约金。16、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行为;(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5评标结果异议6.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6.5.3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是否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1.2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工期、业绩,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7.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监理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项目管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3.4.2项规定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所有投标人还须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43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管理机构:25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类似工程业绩:4分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评审要点满分的7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K值为整数)。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3投标报价(43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43监理方案(24分)质量控制方案对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优得4-3.6分,良得3.5-3.2分,一般得3.1-2.8分,无评分要点不得分。4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优得4-3.6分,良得3.5-3.2分,一般得3.1-2.8分,无评分要点不得分。4投资控制方案对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优得4-3.6分,良得3.5-3.2分,一般得3.1-2.8分,无评分要点不得分。4安全控制方案对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分,优得4-3.6分,良得3.5-3.2分,一般得3.1-2.8分,无评分要点不得分。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进行评分,优得4-3.6分,良得3.5-3.2分,一般得3.1-2.8分,无评分要点不得分。4对本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的控制措施对控制措施进行评分,优得4-3.6分,良得3.5-3.2分,一般得3.1-2.8分,无评分要点不得分。4备注:1、监理大纲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总篇幅不超过3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2、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3、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本工程监理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机构(25分)总监理工程师(5分)1.1所学专业为市政类专业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1.2在满足评分1.1的前提下,监理执业年限有8年及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至本监理工程投标截止日期止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项目管理机构(25分)总监理工程师(5分)1.3在满足评分1.1的前提下,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否则不得分。5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1.配备2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0.5分/人,最多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1.2在满足评分1.1的前提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人,最多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1.3在满足评分1.1的前提下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得0.5分/人,最多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配备1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4分)2.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3在满足评分2.1的前提下,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3在满足评分2.1的前提下,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4在满足评分2.1的前提下,总监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安装专业)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配备1名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5分)3.1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得1分;(提供毕业证书、注册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2在满足评分3.1的前提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20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3在满足评分3.1的前提下,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安装专业)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4在满足评分3.1的前提下,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配备1名专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4分)4.1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专业,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提供毕业证书、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2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登记证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4具有安全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配备1名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4分)5.1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专业并具有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且职称为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2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3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员配备表及上述人员的证书、上述人员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相关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等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业绩(4分)拟派总监业绩:2020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拟派总监以总监身份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2分/个(共4分)。【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建安费在9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备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之日计算。类似工程项目类型、面积及金额以监理合同上为准。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满足工程现场检测需要:1.全站仪,2.经纬仪,3.激光测距仪,4.水准仪,5.砼回弹仪,6.坍落度检测仪,7.GPS接收机,8.无人机。满足以上规定配置要求得4分,缺一项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全站仪、激光测距仪、经纬仪、水准仪、坍落度检测仪、GPS接收机必须提供检测鉴定证书,无人机须提供购买发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现场设备、检测仪器”后。)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四)核实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3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经投标人签章的;(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4)投标函已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的;(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8)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5)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6)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9)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阴市青山未来社区城市更新项目-南菁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周边市政道路监理;2.工程地点:江阴市城区;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始,至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始,至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全部工程的前期技术咨询、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全过程监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监理范围,包含毗陵路新建道路(一期)、毗陵路新建道路(二期)、文富路新建道路、璜塘路新建道路(一期)、璜塘路新建支路1、璜塘路新建支路2等市政工程。还有与监理服务配套的造价咨询服务,直至完成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协调。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负责本工程前期技术咨询、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理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工作。监理人须提供与监理服务配套的造价咨询服务,为委托人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测算比选、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现场签证费用审核、费用索赔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等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审核工作的专业造价审核服务,此项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中。监理人还应协助委托人开展本工程前期准备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政策、规范及验收标准:2、经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有关文件;3、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监理承诺;4、委托人认可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本项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6、委托人提供的依法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合同或协议;7、委托人有关施工管理办法、规定。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必须得到委托人同意。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通用条件,须经发包人确认行使的权限为:(1)同意分包或确认分包人;(2)图纸变更或变更价款;(3)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延期;(4)确认索赔;(5)预留金(暂列金)的使用;(6)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费用;(7)其他。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需要委托人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开工前提交监理规划3份,每周向委托人提交工程例会记录3份,每月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3份,竣工监理报告及光盘3份。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按约定。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序号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1工程开工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10%2按季度支付支付工程进度计量相应监理费的4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60%4结算审核结束后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审定总价计算出最终服务费,累计支付至最终服务费的80%5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束且项目保修期满付清余款(不计息)注:实际付款进度以招标人付款节点为准。监理单位每次申请付款前,需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则本合同期限相应延长,但委托人无需就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中止或延误而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附加工作酬金结算时亦不予计取,相关风险已考虑到投标报价中。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无锡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商务内容,本合同结束前。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规划,专项监理总结报告,本合同结束前。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5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若有涉及到本工程内容的信息公开,需取得委托人同意。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并接受委托人的定期检查,针对委托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予以更正。9.2本工程执行澄政规发[2019]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阳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在场时间少于施工时间80%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每月在场时间少于月施工时间50%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每月在场时间少于月施工时间30%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三十的违约金。9.3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如有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合同价的20%;经委托人要求或批准,总监发生变更的,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收取更换总监的罚金:10万元/次。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合同价的10万元/次;经委托人要求或批准,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监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收取更换相关监理人员的罚金:5万/次。委托人可直接从监理服务报酬中扣除。9.4委托人按本合同规定对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后,原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仍不到岗按非法转包处理。9.5监理人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经委托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更换,继任者的条件不得低于前任者条件。9.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期兼职第二个工程,如有违约,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并终止兼职行为。9.7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不必进行任何解释。监理人应予积极配合,并且继任者条件不得低于前者条件,监理人员必须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每延误一天,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以2000元/天/人罚款。委托人保留对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引起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9.8分包审核:监理人应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分包审核要求,严格审核分包方案,审核拟分包工程内容和范围,审核拟分包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必要时应进行考察确认,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9.9前期技术咨询:监理人应按国家及行业规定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踏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各个专业间的衔接性,以及与施工现场的符合性审查,确保设计图纸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并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预防和解决方案,最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9.10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发生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事故,一旦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委托人可扣除监理人合同价的5%作为处罚;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委托人可扣除监理人合同价的10%作为处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委托人可扣除监理人合同价的50%作为处罚;此外监理人仍须接受管理部门处罚。9.11质量目标:确保不发生质量责任事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一般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1%;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严重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2%。一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委托人可扣除监理人合同价的10%作为处罚,此外监理人仍须接受管理部门处罚。如因监理人造成前述事故的,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监理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监理报酬总额30%的违约金。9.12监理人在施工过程中与第三方所签署的所有资料中与增加工程造价有关的描述需征求委托人的同意,否则监理人将承担增加的费用,并做出相应的赔偿。9.13监理人应严格控制工程造价:①严格控制材料、设备品牌,如需变动,必须经委托人组织论证同意后方可实施。②严格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监理人应组织委托人、设计、施工等相关方会商变更、签证事项,明确具体内容、原因、责任,提出合理建议及暂估价格。③按月整理、汇总工程造价变动情况、工程量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④严格工程款支付管理:认真审核施工方资金申报内容,提出合理的应付工程款数额。⑤对承包人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预审,结算时经审计单位审核,若核减率大于15%,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经济处罚,以核减率15%为基准,按超过15%部分的核减金额的5%扣除监理人合同价相应金额,最高不超过监理合同价的10%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⑦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事宜的控制。9.14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以监理合同价款的1%/天进行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监理合同价款的10%。9.15工程质量罚则: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人要求,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监理合同价款的10%。9.16因非监理人原因工期延误,结算监理费时不予补差。9.17监理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备案人数到工程现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例行对行业检查,发现总监、专监及监理员与投标文件和备案人员不相符,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有关规定的处罚。9.18监理人员食宿问题由监理单位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施工总包单位不提供监理人员住宿及用餐。本工程监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和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的仪器工具等均由监理人提供。同时,双方一致确认,前述设备所需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报酬中,不再另行进行补偿。9.19监理范围包含管线迁改、三通一平、绿化移植(如有)及临时设施的监理工作,不再另行计算监理费用。9.20监理单位须为现场监理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9.21监理人资质及人员配置应该满足住建,人防,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要求。9.22根据实际需要,本工程监理期限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含装饰工程,不含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管理,监理的实际期限应随着实际工期相应延长直至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为止,不另行增加监理费用。9.23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9.24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邻近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时,可以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9.25缺陷责任期内,监理人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监理维修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义务,监督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9.26双方均应保守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尚未对外公开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及信息。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无效、履行、终止或者解除的影响。9.27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第二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时,扣罚现金200元;如因监理人监督力度不够或工作失职造成过程中质量失控,每次处以罚款10000元。9.28监理人必须对现场签证、委托发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等指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在签署签证变更单时,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是否给予费用认可的明确意见之外,还必须附监理人的费用测算,并对其结果负责。监理人拒绝此项服务的,进行1000元/次罚款。9.29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许可不按时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委托人将按照2000元/人·次对监理人进行处罚;监理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工作,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次。9.30监理人须按照委托人要求,对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各参建方及其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根据委托人与各参建方签署的合同文件内容并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9.31工程监理费用结算方式本项目暂定合同总价的计费额暂按建安费29295.73万元进行计算,最终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总价计算方法为:(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其中: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此三项调整系数中标后不做调整)。(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实际监理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结算审定价进行调整,最终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总价=根据结算金额调整后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标折扣率(中标折扣率=%,中标折扣率=中标价/暂定收费基准价)。合同条款“6.2变更”相应内容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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