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5-07-05 19:53:17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 预算金额 | 3.52万元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 相关产品 | 别克牌轿车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小平与被执行人廖贵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25年7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13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永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1)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廖贵顺名下的别克牌轿车进行网络司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别克君越壹辆(车牌号:湘LGS555;车辆品牌型号:别克牌 SGM7155EAA1;发动机号:163593251;车辆识别码:LSGZJ5354HH106316;注册日期:2017年3月13日;行驶里程:158761公里),车辆外观一般。
定向价:55000元,起拍价:35200元,保证金:3500元,增价幅度:500元。
特别提示:拍卖人不懂车辆检测技术,该标的物(车)整体概况一般,有轻微刮痕,标的物过户税费、验车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停车场停车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车辆登记地相关行政部门和停车场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永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现场看样时间集中组织进行。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监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拖车费、停车场停车费、年检年审费、违章处罚款等)和过户税费。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兴县人民法院案件兑现款专户,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行,账号:8002697901110111002566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15073586722 王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35-556803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永兴大道260号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4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湖南省 郴州市 永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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