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护养护项目(施工服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BHZ-FW-2024-00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09:42: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湖北鑫永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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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5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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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5D002 二、合同名称: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护养护项目(施工服务) 三、项目编号:HBHZ-FW-2024-002 四、项目名称: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护养护项目(施工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 2、地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660号 3、联系方式:87510609 4、供应商(乙方):湖北鑫永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江夏府雅苑10栋1单元3304室 6、联系方式:027-817110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道路应急维护养护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道路应急维护养护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120万元 5、合同金额:12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2.18-2026.2.17,地点: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660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8-2025-0005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2025道路应急合同.pdf 20250002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服务)合同书甲方: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乙方:湖北鑫永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2月8日对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服务)(项目编号:HBHZ-FW-2024-002)的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人行道、路面、坡道、附属设施等应急维修养护。对武汉市城管服务监督平台及各级巡查、督办等检查渠道反馈的道路破损、步砖缺失、步砖破损、路桩、人行坡道、绊脚桩及市政设施等问题提供应急维修养护施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拆除破损人行道、路面、坡道及附属设施并弃运,人行道、路面、坡道修补、新做,隔离桩及其他交管设施修复和设置等。2、清障服务。对各级巡查中发现的东湖风景区内城市道路上影响交通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水马、锥形桶、墩柱、绊脚桩等进行清障处理。3、应急处置服务。(1)具有明确紧急性、时限性办理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予以回复反馈。(2)对存在体积、面积或重量较大等整改疑难因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予以回复反馈。4、信息录入服务。服务期内乙方须协助甲方每月28日前最少录入1000个道路整治问题到城市道路桥隧安全监管平台上,每天录入量不得少于50个,并对当天录入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后立刻上传到平台。5、其他应急处置服务。配合甲方进一步强化道路病害巡查,协助甲方处理道路相关问题的应急处置服务。二、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1)建立机制,快速发现。配合甲方进一步强化道路病害巡查,实现全区道路每7天一次全覆盖,特殊时间(雨雪天气后)将巡查频率提高至3天一次全覆盖。E(2)迅速处置,及时维修。对于一般性的道路破损问题,7天内完成处置,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道路沉陷、空洞等病害,维修人员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设置围挡等安全措施,3天内完成修复施工任务;对于纳入维修计划的中修工程应在计划时间内完工。(3)规范工序,严格质量。道路维修作业要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要求,规范施工工序,确保维修质量,对于保养小修,不得因工程量小、修补面积不大而忽视正常工序,造成修补部位在较短时间内再次破损;对于坑幽等道路病害应利用切割机对破损路面进行切割,要求见方成形且与道路边线齐-平;在将破损路面废料清除后,务必用清扫工具或鼓风机清除剩余沙粒和余料,并洒布粘层油或其他界面剂;对于沥青路面,在将热沥青砼摊铺在路面后,必须利用小型压路机对摊铺沥青部位进行多次碾压至压实;对于水泥路面在铺筑水泥后,注意振捣密实,确保养护时间到位。道路维修一般应采用原结构原材料恢复,如确因抢修需要用其他材料做临时处理的,应尽量与原色保持一致。2、完成维修养护服务任务时限要求对照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办法、武桥隧[2022]3号《2022年武汉市十差道路考核评分办法》及武汉城管服务监督平台的整改要求,完成突击整治工作:(1)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破损类(市政道路、桥梁无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明显破损、沉陷、断裂)问题的整改、照片上传回复等工作。(2)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步砖缺失类(步砖、站卧石完好,无缺失)问题的整改、照片上传回复等工作。(3)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步砖破损类(步砖、站卧石完好,无破损、沉陷、断裂松动)问题的整改、照片上传回复等工作。(4)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人行坡道类(禁止各单位商户在人行道站卧石间用混凝土、木材、钢材等材料设立坡道)问题的整改、照片上传回复等工作。(5)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施完好类(路名牌、路桩完好无破损)问题的整改、照片上传回复等工作。(6)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绊脚桩类(道路平整无绊脚桩钉)问题的整改、照片回复上传等工作。(7)自接到督办问题时间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恶劣天气(大雨大雪等)路面通行保障等工作。(10)自接到甲方或相关部门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市民投诉、第三方、随手拍、市级检查督办的各类市政限时整改问题,且将问题的整改、照片上传回复等工作。(11)其它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回复的紧急督办。3、维修技术规范详见《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CJ36-20164、安全作业要求(1)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对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开展服务工作。(2)乙方应按要求配备设施设备及人员,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服务期间所有服务人员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伤害、意外伤亡及劳动用工纠纷等问题,其导致的所有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立即派专人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因此损害甲方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3)在任何情况下(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及特殊期间),乙方在保证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均应服从甲方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约定内容的工作和应急保障,按相关标准执行。5、质量保修期及售后要求(1)沥青砼路面维修:a)日常(应急)维修内容仅对沥青砼路面面层进行维修更新,质保期为6个月。b)应急抢修内容为暂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的路面病害进行抢修,无质保期。(2)水泥砼路面维修:a)日常(应急)维修工作内容仅水泥砼路面面层维修更新,质保期为6个月。b)应急抢修内容为暂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的路面病害进行抢修,无质保期。-(3)道路伸缩缝维修:质保期1年。(4)人行道步砖维修:a)日常(应急)维修工作按标准进行维修更新的,质保期为1年。b)应急抢修内容为暂时消除人行道安全隐患的路面病害进行抢修,无质保期。(5)售后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对应急维护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派遣单位员工到达现场勘察情况,30分钟内组织人员、机械到达事故现场,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事故现场进行打围,树立抢修公告牌、温馨提示牌等,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与相关部门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有效的人员、车辆疏导措施,并结合现场情况与甲方制定抢修方案。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从2025年2月18日至2026年2月17且。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乙方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四、服务经费和支付方式1、服务经费:(1)单项服务项目结算金额=单项服务项目*单项服务项目成交折扣率98%。(2)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服务项目进行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人民币120万元。(3)“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服务项目按成交折扣率据实结算。(4)如有“服务项目清单”未能体现的工作项目,甲方可以按通知形式,其执行单价由甲方、跟踪审计单位及执行机构参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鄂建办[2018]27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计价表》(鄂建办【2022】20号)等定额标准及当期市场价,乘以成交折扣率,协商确定。.(5)“服务项目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税后包干单价。(6)“服务项目清单”未能体现的工作项目,其价格均不含利润及增值税。其利润及增值税计取标准:“人材机”的企业利润:10%:税收可暂按小规模纳税人3%计取,最终结算按成交乙方由税务部门核定的税率计税。(7)合同单价的调整:合同执行期间,若市场价格(以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浮动超过10%,合同单价将按照浮动比例做相应调整;若市场价格浮动在10%以内(含10%),合同单价不作调整。2、支付方式:每半年根据实际服务工作量经审计后按最终审计金额据实结算。五、服务方式1、服务形式:乙方按照甲方及平台要求,提供武汉东湖风景区内日常应急维修养护施工服务,直至检查合格。2、服务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完成所列服务内容。乙方接到任务后立即安排人员组织实施。乙方应以自己的合法的资质、合格的设备、规范的技术,保证应急项目完成质量、标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3、服务周期:按不同维修类别,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六、人员及设备要求1、基本要求(1)乙方须具有随时履行服务所属的车辆、人员、机械等保障能力;(2)能及时、高速、优质地承接道路应急维修养护任务,确保维修质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并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管理机构检查。2、人员数量及岗位要求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总数量为人(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职业道德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的人员、执证上岗。3、人员待遇要求(1)按照国家法律或省市相关规定,与拟派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各类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足额缴纳五险,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90万元/人/年,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以投标截止时正在执行的国家文件为依据进行报价,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落实到位的。(2)乙方因未能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发生任何意外或员工伤亡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所致的损失,无法通过保险赔付减损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乙方员工发生的任何意外和伤亡事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乙方不得将报价中的社保、福利作为公司利润,否则甲方对其按不诚信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补缴社保并补发福利。因员工个人已在异地购买社保,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愿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或无法在当地缴纳社保的,需将未缴纳的相应社保金额发放到员工个人手上。(4)因招标区域特殊性,本招标所涉及到的服务人员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武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报价应考虑此因素。乙方一旦中标,在合同期内,所有的政府重大政策调整,都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物价上涨、人员福利增加(包含社会保险等福利)、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情况,甲方仍按中标价格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期止。-(5)乙方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如因乙方拖欠服务人员工资造成服务人员上访或被媒体爆光等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4、服务设备要求(1)乙方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车辆、施工机械、作业工具等机械设备。.(2)所有投入车辆必须均购买车辆商业保险,且车辆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辆。(3)机械设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机械维护保养费、保险费、折旧费、燃油费、车辆违章罚款等一切与机械有关的费用,其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在此次合同价内。七、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按照《城市综合管理考核一览表》、武桥隧[2022]3号《2022年武汉市十差道路考核评分办法》、《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CJ36-2016、《市城管执法委关于调整马路办公考核细则的通知》等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项目实施期间,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考核标准发布,甲方可根据新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考核办法,并及时告知乙方执行。2、甲方对服务单位的作业质量检查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考核。甲方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对路面维修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对路面维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3、甲方及相关单位每月对服务工作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并扣除相应服务费。4、合同期满,甲方汇总年度考核结果,并综合评定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平均分为优,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5、其他验收(考核)要求(1)乙方一年内累计发生超过2次拒绝接受委托工作的情形,甲方可以直接终止服务合同,且不对乙方做任何赔偿,所有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迟维修时间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应向乙方支付的相应委托工作费用的10%。上述情况一年内累计发生超过4次的,甲方可以直接终止服务合同,且不对乙方做任何赔偿,所有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0(3)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或者委托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将责令及时重新维修,并罚款当次维修工作量计费的30%。上述情况一年内累计发生超过4次的,甲方可以直接终止服务合同,且不对乙方做任何赔偿,所有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建议有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且三年内不得承担城市道路维修相关工作。(4)在施工不能满足维修进度需要时,甲方有权对承担维修工作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进行调度,被调动方应服从调度;被调度施工单位在维修养护服务区域以外的作业,本着“谁施工、谁结算、谁质保”的原则,对所维修点位的施工质量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资料。(5)因乙方违约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补偿甲方因此带来的损失。(6)本项目服务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服务。(7)服务期内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对乙方做出处罚。6、《东湖风景区道路应急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服务)考核评分表》,详见附表1。(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领取服务经费;2、乙方有权对本项目提出建议;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4、乙方负责服务过程中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5、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八、合同组成《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验收移交在合同终止前3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移交。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终止(一)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乙方员工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2、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3、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4、弄虚造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5、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二)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甲方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十二、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本合同为讨论稿,最后以双方协商后签字稿为准。甲方达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裘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汪(签字或盖章)波(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202年2月签约日期:2025年月8日甲方达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裘人或授权委托人汪(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波签约日期:2025年月8日签约日期:202年2月变;42010310000779昶·61专501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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