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BB2024SQCGJ151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18:13: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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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蚌埠领先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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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B2024SQCGJ1511 二、合同名称: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BB2024SQCGJ151 四、项目名称: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局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 联系方式:0552-2043696 供应商(乙方):蚌埠领先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中荣街工人俱乐部院内职工培训中心大楼附楼二层201号 联系方式:0552-3078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核心交换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锐捷RG-S7805C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990000万元 合同金额:1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履约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九、 其他 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3分0秒 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蚌山区薄改与能力提升-校园网络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编号:BB2024SQCGJ1511甲方: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局乙方:蚌埠领先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24日1/14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7)合同是否分包: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不涉及52.合同金额名(1)合同金额小写:¥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合同履行(1)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4合同验收(1)验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否22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否303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TH(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1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乙方(供应商)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局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公(公章或蚌埠领先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或合同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拥有者性男别住所,住所联系人,王佳,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安徽省蚌埠市中荣街工人俱乐部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院内职工培训中心大楼附楼二层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201号邮政编码,233000,邮政编码,233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7521210qq.com统一社会信用,统一社会11340303MPOT76757P,91340300MA2NFEK684代码,信用代码开户名称蚌埠领先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荣开户银行支行银行账号1280901021000255652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5/1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0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纟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二ru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14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9/14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g金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公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11/1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本项目无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日内组织开展验收。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内约定。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合同签订后,乙方履行为项目具备履约条件的服务,乙方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内容后,甲方履行按照规定支付货款的义务。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无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无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保修期内7*24小时服务、2小时到达现场;保修期外7*24小时、4小时到达现场。1日内更换存在缺陷的货物。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无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无第二节货物回收的约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回收,相关费用自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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