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同登记)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6:33: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1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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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城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同登记) 附件: 施工合同.pdf 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泗阳县城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泗阳县城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泗阳县城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泗发改投(2024)42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拟对中国银行家属楼、无名楼、友谊大院、东方商贸城等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修复两防亮化、路面坑洼,实施雨污分流、整治楼宇外墙、屋面防水、提升绿化水平、环境整治、开展便民服务(增设配套设施、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棚)、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合同工期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肆万壹仟陆佰柒拾玖元陆角捌分(¥10141679.68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陈恒靖,2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8月1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的通用条款执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联系电话:;1.1.2.5设计人:名称:;联系电话:;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另行约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见规划红线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或包含在其他内容中,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发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手册》等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及配套图集;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本项目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特殊要求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5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全套施工图两套,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施工内容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监理人要求的提供,包括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以及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相关要求,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监理人和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否则处2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监理人和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承包人提供数量不足的,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提供齐全,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可在未经过承包人允许前提下,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监理人和发包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否则处2000元/次违约金;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签订合同7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两套,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过程中另行协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过程中另行协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过程中另行协商。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审批,6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场没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本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道路和场外道路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或包含在其他内容中,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发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上述工作内容在施工时,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设置,费用可在未经过承包人允许前提下,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或提供给第三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工程竣工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原图全部收回。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或提供给第三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工程竣工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原图全部收回。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按实际符合施工图纸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际偏差量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7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和支付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及指定分包权;建筑材料价格的确认权;合同的解释;等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⑴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协调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施工现场有障碍物承包人应避开,其他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必须施工,相应工期不予延迟。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⑵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①承包人负责将电源接入施工现场,并单独装表计量。从电源至施工各用电点的线路、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电线、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如施工现场无电源可利用,承包人进场后须自备发电机组以完成本合同任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购置、租赁、使用等)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承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②承包人负责将水源接入施工现场,并单独装表计量。从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线路、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电线、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由承包人承担。如施工现场无水源可利用,承包人进场后须自行解决以完成本合同任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外接施工、打井、购置、租赁、使用等)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承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③如施工现场现有的施工水源、电源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须增加的外接工作、打井工作及电源供应负荷增加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应的费用也由承包人承担。该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承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⑶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8⑷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应由发包人办理的相关施工手续,承包人应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因承包人原因手续未能及时办结,所引起的相关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⑸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⑹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⑺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⑻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如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发包人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①从合同价款扣除,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所属工人;②解除本合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国家验收规范需要提供的一切材料,同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作内容要求,分别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竣工图纸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城建档案馆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的措施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时可根据工程实际与其施工时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增补。尤其是排水、地下降水、现场的垃圾清运等应将之考虑计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是否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内容要求增加与调整(一切在投标时没有计入报价内的项目,均被视作包括在报价或其它项目单价内)。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对“临近市政管网、通信管线、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造成损坏。该防护措施费用和给“临近市政管网、通信管线、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造成的损坏修复与赔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该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在投标前需充分踏勘现场,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时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上述内容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或包含在其他内容中,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发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基坑开挖及基坑降水对“临近市政管网、通信管线、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造成损坏。该防护措施费用和给“临近市政管网、通信管线、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造成的损坏修复与赔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在投标前需充分踏勘现场,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时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上述内容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或包含在其他内容中,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发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④施工现场存在:混凝土地面、建筑垃圾等所有地上、地下障碍物及发包人要求清理的障碍物,承包人必须将其拆除且清理出施工现场。拆除出的土方、材料、设备、发包人有要求处置的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没有要求处置的,运至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进行规范处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拆除、清理和转运、处理。其拆除、清理及转运、处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在投标前需充分踏勘现场,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时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上述内容无论承包人投标时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或包含在其他内容中,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中,在结算时发包人对此项费用不再另行支付。○5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对部分合同内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承包人最近一期付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处承包人该部分工程量价款3倍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承包人最近一期付款中扣除。○6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涉及的各小区工程必须按(○1中行家属楼+无名楼+友谊大院、○2东方商贸城)划分为2个施工段,每个施工段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同步施工,其所涉及的管理人员(包括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和施工工人不得有重复。在项目发布开工令前,承包人必须将两施工段上述人员报发包人出备案,如需调岗,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在实际施工中,如发现两施工段上述人员有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调岗的,对管理人员处1000元/人•次,施工工人出500元/人•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陈恒靖;身份证号:;,10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合同工期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工期,如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延误一天赔偿1万元,以合同价款的10%为赔偿上限,此赔偿费的支付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延误工期而导致工程造价上涨的由承包人负责,造成的损失(包括由于承包人工期延误造成的延期交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自愿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本工程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施工过程中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视其情节轻重除责令承包人返工达到约定标准外,由承包人按每次10000元承担违约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承包人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且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第一次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承包人自愿放弃60%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终止施工合同,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为工程继续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承担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按规定投保的内容。承包人必须为场地内所有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确保在工地作业的所有工程机械合法合格,并购买相应的保险。(2)承包人须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发包人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承包人须保障发包人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3)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费用、损失、索偿或诉讼等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18.3其他保险,27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需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需为施工现场承包人派驻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相关保险,承包人应投保第三方责任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串通投标21.1.1承包人被举报或经核查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所列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发包人应书面告知承包人。21.1.2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告知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举证或其举证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视同承包人存在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21.1.3承包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履行,承包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1.1.4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备案合同约定派驻现场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并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常驻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发包人应在进场施工前严格核对进场施工队伍,承包人擅自改变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一律不得进场施工。,2821.1.5实行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现场签到考勤制度。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每月出勤率不低于80%,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21.1.6承包人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通过工程款结算方式,将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扣除,不得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应同时将承包人违约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21.2农民工工资21.2.1承包人(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下同)比选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2.2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21.2.3承包人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不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21.2.4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款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建设方(发包人)须按时足额按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入[工资]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21.2.5承包人应主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表报建设方(发包人)审定。建设方(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实施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审查。21.2.6承包人未按上述21.2.1、21.2.2、21.2.3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2倍的违约金。建设方(发包人)未按上述21.2.4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向承包人支付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2倍的违约金。21.3转包、违法分包21.3.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1.3.2转包、违法分包违约贵任。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经核查,发现承包人存在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的,发包人应书面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问内举证或其证明材料不足以排除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视同承包人存在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29包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制止分包行为。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被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履行,承包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1.4环境保护21.4.1项日开工前,承包人主动履行污染物排放申报制度,积极完善各项申报手续。21.4.2禁止违法夜间施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21.4.3施工、作业现场采取隔离洒水、围挡、场地硬化、料场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破坏施工场地树木,如有损坏,将扣除合同金额5000元的违约金。21.4.4商品混凝土、建筑物料、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严防沿途抛洒、扬散。21.4.5项目建设方(发包人)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同时,应督促承包人采取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承包人应主动积极配合建设方(发包人)依法完善各项环保手续并规范施工,杜绝环境污染及扰民现象发生。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项目建筑物料供应、渣土运输等服务方(承包人)在物料供应、运输服务过程中,违反本条规定情形,导致建筑物料、渣土等沿途抛洒、扬散的,应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21.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2.工程施工类第一条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送审结算价经审核后核减率在5%以下的,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核减率在5%(含5%)-10%(不含10%)之间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核减率在10%(含10%)-15%(不含15%)之间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0%;核减率超过15%(含15%)的,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责任送审结算价核减率超过20%的,依照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实行联动惩戒。第二条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工程变更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变更,并将工程变更资料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确认,经泗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实施的工程变更,不予认可。第三条在绿化种植土中发现少量建筑渣土的,责令整改,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000元;存在大量建筑渣土的,责令整改,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绿化内故意埋放建筑渣土的,责令整改,没收履约保证金20000元。情节恶劣的,依照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实行联动惩戒。第四条工程项目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抽检确定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并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承担违约金5000-50000元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偿付违约金1万元,逾期违约金总价不超过合同价的10%。,30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履职不到位,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30000元并有权解除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承包人管理人员表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书,3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陈恒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仲崇雨项目副经理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左会中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吴同造价管理员工程师质量管理严家季质量管理员材料管理计划管理仲崇晓计划管理安全管理李哲彬安全管理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34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泗阳县城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5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另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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