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PT030040雷达料位计采购

项目编号ZJPT03004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08:37: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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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湛江电力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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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ZJPT030040雷达料位计采购 项目编号 ZJPT030040 项目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ZJPT030040 雷达料位计采购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4-29 08:10:14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5-08 08:00:00 公告附件 附录G绿色采购品目清单.doc 技术响应表(雷达料位计).xlsx 物资采购合同范本(一般物资)(20260415).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ZJPT030040雷达料位计采购 标段/包编号 ZJPT030040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4-29 08:10:1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5-08 08: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08 08:00:00 开标时间 2026-05-08 08: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4-29 08:10:14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5-08 08:0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略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调顺路168号 联系人 梁旭兰 联系电话 0759-3165529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响应表 (此表已包含,但不限于此,不注明差异,视为全部响应招标要求) 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采购人的技术参数要求 报价人的参数响应情况 申请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产地/品牌/型号 报价品牌的生产厂家 (需填写全称) 备注 1 644883 雷达料位计 参数要求 燃料原煤仓、筒仓煤位监测使用。 要求:量程 120m 温度 -40~80℃ 压力 -0.1~2Mpa 输入 :24VDC二线制 输出:4~20mA 功能:测量,指示和煤粉仓料位信号;形式:连续调频波雷达测量,一体式结构;频率:80GHz调频连续波。电源:24VDC 两线制(M20*1.5)。不受强粉尘、蒸气影响测量;测量介质:固体颗粒料、强粉尘、腐蚀性强、有搅拌、蒸汽大、有结晶附着物。信号输出:4-20mA+hart有效量程:测量距离达到120米;测量精度:±3mm;压力:-0.1-1.0MPa;防护等级:IP67;波束角:3度;外壳材质:铝铸或不锈钢304;天线形式:透镜天线;不锈钢法兰:直径250mm;不锈钢316。仪表工作的环境温度:-40~80摄氏度。工作环境:具备强粉尘抗干扰功能,测量精准可靠;调节法兰直径250mm;不锈钢316 。产品必须质保一年(按投入使用开始计算),在质保期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免费提供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厂)或更换产品,如果还是不能正常投入工作的产品按退货处理。 2 上述2项物资需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可选用推荐品牌:青岛博朗仪表有限公司、西安德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参数满足即可,不指定品牌型号,接受等同或优于推荐品牌的产品。 报价人若选择短名单外的品牌,报价人须提供其中一个推荐品牌与新品牌技术参数响应对比表,内容至少包括品牌名称、产地、关键性能参数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另外,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至少3份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履约证明,履约证明须盖使用单位公章或部门章,发票不作为履约证明)供评审小组评审。不提供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响应。(应用业绩证明资料,采用格式为:序号1业绩合同复印件+对应的合同履约证明,序号2业绩合同复印件+对应的合同履约证明,以此类推。) 请填写报价品牌全称 A 到货时间 请投标方填写送到我司仓库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 天内到湛江电力公司仓库。 逾期交货考核:在买方宽限期3天内仍无法交货的及到货后有质量缺陷需退换的或需现场修复的,按实际换货或修好后的到达买方仓库的时间为合同的实际到货时间,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交货时间及时交货,按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未到货(若成套设备中的部件未到货影响到成套设备的安装投运,则按整套设备未到货考核)款金额2‰的违约金的要求执行。但累计扣款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该项扣款买方可在向卖方支付合同款时直接扣除。 B 特别提醒 报价人所供我司同类型设备,近三年在质保期(含到货验收)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出现问题影响到生产的,该设备的生产厂家列为无效投标人。 C 绿色采购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中优先从附录G绿色采购品目清单中选择并供应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 2、若评审后的最低价出现相同价格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绿色产品>供货期(供货期最短为最优)>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金最高为最优)。若供货期、注册资金均相同且都属于绿色产品的,由评审人员投票确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D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E 随货提供的验收资料,如不提供,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处理(加工件除外) 产品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合格印章);如是成套设备,需提供零部件包装清单等。 F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允许进行相应的经营活动。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经营、有良好信誉。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良好的经营业绩。4、必须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规定的条款。 G 送货须知 1、货物送货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运输要求;2、送货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能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现场;3、进入生产现场须佩戴安全帽,如无安全帽禁止在生产现场下车;4、运输车辆必须停在有停车车位的区域内,不能乱停乱放;5、物资包装箱外必须贴有包装箱的货物清单,同时随物货提供一份送货单。若不清楚送货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6、买方只提供机械卸货(叉车或吊车)的便利, 若需人工卸货,由卖方负责安排人员卸货到指定仓库。另外,为了方便叉车卸货,请安排货车送货,对于用小汽车或其他类型不利于卸货的车辆,卸货过程中发生的碰撞,概不负责。7、同一张采购单的物资一批送货,特殊情况除外。8、送货时间上午8点到11点30分,下午14点到16点30分。 H 报价须知 在商务网报价时,单价及总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合同书【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买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卖方:合同金额:¥元预付款:无签订日期:年月日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买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买方向卖方购买以下物资:序号计划号物资名称/牌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含 增值税)金额(元)备注合计(含税):¥2.采购物品说明2.1.1.采购物品及说明:卖方销售给买方的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相关的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2.2.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按下列(A、D)执行:A、按国家标准执行;B、按行业标准执行;C、按企业标准执行;D、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要求作为验收标准执行;E、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技术协议中商定的技术要求作为验收标准执行。2.3.3.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由卖方负责包装,按设备包装标准和运输要求包装,包装物不回收。2.4.4.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按下列(B)执行:A、自采购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B、自采购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C、自采购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D、自采购物资性能测试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或自采购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以先到的时间来计算质保期;E、自采购物资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或自采购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以先到的时间来计算质保期;F、需在安装使用条件下进行验收的合同物资由于不具备安装使用条件,从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视同为质量保证期满;G、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自采购物资到货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个月。本保证期不包含由于买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在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免费维修,卖方应于买方通知起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提供修理服务,否则买方可自行选择任何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修理或更换的物品质量保证期应在完成修理或更换后重新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卖方的原因使合同设备故障停机,保证期相应延长。2.5.5.买方验收合格后并不免除卖方随后的质量保证。质保期满后卖方仍有义务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但买方需支付合理的费用。2.6.6.对于生产现场急需物品,到货验收时不符合参数要求的,但可临时满足生产应急需要,买方有权先安装使用(也可根据验收情况差异大小进行让步验收),待卖方提供符合参数要求的物资后再换回不合格物资,同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并按考核条款对供方进行考评。2.7.7.对物品提出异议的期限:买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及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15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须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3.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3.1.1.本合同总价格(含%增值税)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税额元。3.2.2.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起2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卖方开户银行账号支付合同(按实际到货量结算,但不超过本合同确定的数量)总价的100%到货款,合同总价的0%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计利息),如有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卖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复使设备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否则应扣除相应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如不保留质保金情况下,供方仍应在质保期内须免费提供质保服务,否则按考评条款对供方行为进行考评。3.3.3.合同不含税单价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及价税合计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相关税务法规、条例或通知等发布实施的日期为准。3.4.4.买方支付款项后,如因卖方提供的开户信息有误,买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视为买方已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卖方不得要求买方就此款项另行支付,同时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3.5.5.卖方申请付款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若卖方提供虚假发票,卖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4.交货与验收方式4.1.1.本合同的交货日期按下列(A)执行:A、合同签订后()天内送达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仓库,供货期内如遇法定的节假日,交货日期可以顺延(用于非紧急物资);B、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天内送达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仓库;C、合同签订后按买方书面通知时间。4.2.2.交货地点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仓库。4.3.3.运输方式按下列(B)执行:A、铁路运输;B、公路运输;C、水路运输;D、航空运输。风险转移:在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4.4.4.交货方式:由卖方负责运输,并负担全部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入合同总价内。4.5.5.卸货方式及费用负担按下列(B)执行:A、由买方负责,费用自行承担;B、由卖方负责,买方可视情况在叉车、吊车等卸货机械上给予配合,费用各自承担;C、卖方负责,费用自行承担。4.6.6.买方对卖方交付的物品,在验收前均应妥善保管。若验收不合格,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在5天内取回物品。经卖方确认,对于逾期未取回的物品属于卖方的遗弃物,买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其中,对于属于危险品等需要专属资质处置的物品,还应当由卖方承担相关处置费用。4.7.7.验收方法按下列(A、D)执行:A、按国家标准执行;B、按行业标准执行;C、按企业标准执行;D、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要求作为验收标准执行。E、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技术协议中商定的技术要求作为验收标准执行。4.8.8.若合同履行需要技术联络时,双方指定技术联络人:买方技术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卖方技术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负责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技术方面的联络工作。4.9.9.物品需要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服务的,现场服务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额外收费。卖方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指导安装,影响到安装进度的,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进行考核。5.违约责任:5.1.1.逾期交货:在买方宽限期3天内仍无法交货的或到货后有质量缺陷需退换的或需现场修复的,均按实际换货或修好后的到达买方仓库的时间为合同实际到货时间,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交货时间交货,按(A)要求执行:(A)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未到货(若成套设备中的部件未到货影响到成套设备的安装投运,则按整套设备未到货考核)款金额2‰的违约金;(B)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金额2%的违约金;无论选择A或者B,但累计扣款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该项扣款买方可在向卖方支付合同款时直接扣除;5.2.2.卖方逾期交货超过30天(包括换货或修复的逾期情形)且影响到生产使用的,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合同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并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进行考评。5.3.3.卖方交货不能满足买方技术质量要求,经2次换货或修复后仍不能满足买方要求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物品并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物品并解除合同的,物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实际费用及买方的损失概由卖方承担,并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进行考评。5.4.4.若成套设备中的部件或备件未到货,不影响到成套设备的安装投运,可不作逾期交货考核。5.5.5.若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或未保留质保金的,但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未履行完毕,应由卖方无条件负责继续履行。不按规定时间履行的,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对供方行为进行考评。拒不履行的,直接列入买方的黑名单。5.6.6.拒收物品,买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拒收部分设备及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并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进行考评。被拒设备或部件由卖方自行处理。5.7.7.若买方同意让步验收,则本合同物品的价款由双方协商另外商定,同时买方对卖方按合同价的5%金额进行违约金考核,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若双方没有对物品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的物品。因物品质量不符导致买方拒绝接收物品的,卖方按合同第5.3款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买方的损失不能确定的,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低于相应合同价的20%。5.8.8.合同履行中卖方物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卖方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实际费用及买方的损失。同时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进行供方考评。5.9.9.卖方应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的正规税务发票交给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拒付相应的款项,且不属违约。5.10.10.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国境内使用物品或物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11.11.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5.12.12.因卖方隐瞒环保违法行为,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合同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并按买方《采购管理》中的供方考评条款进行考评。5.13.13.其它未说明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6.不可抗力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等问题)。7.争议解决方式若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档案查询费等,应由败诉方承担。8.合同生效及有效期8.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生效日期为双方授权代表的签订日期,如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名方的签订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8.2.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采购物资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有关理赔完毕且货款两清之日止。9.其他约定9.1.1.买卖双方同意,将买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的供方履约情况考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作为卖方提供的服务和货物的考评标准。另外,商业伙伴专项合规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9.2.2.如本合同内容为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则招标文件和卖方投标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受其约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和澄清文件对同一问题的约定或描述有冲突的,以最后形成的文件的约定或描述为准。如本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和澄清文件对同一问题的约定或描述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的约定或描述为准。9.3.3.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9.4.4.廉洁合作: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自行承担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工作人员提出违法、违规的索求,卖方应进行实名投诉、举报。9.5.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6.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持三份卖方持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一份。(以下无正文)(签名盖章页)买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邮政编码:524099联系人(采购员):电话:0759-传真: 0759-3219759 (印章)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粤电支行账号:44001382201059000100纳税人识别号:91440800232100932G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年__月__日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销售员):电话:传真: (印章)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年__月__日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时间:合同附件1:湛江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对供方履约情况考评条款1、供方日常履约情况考评条款序号考评条款扣分值提出考评部门一、招标过程1因供方原因,在评标阶段不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进行价格修正的。2分/项·次经营部2因供方原因,投标后又弃标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第二次投标。10分/项·次经营部二、合同签订阶段1供方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但能提供书面合理解释的。10分/项·次经营部2供方中标后,由于供方原因不按中标通知书或招标文件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第二次投标。20分/项·次经营部三、合同履行阶段1、安健环【按公司《承包商安健环管理》执行】。2、质量控制1因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造成延误的。2分/次·天请购部门2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在3个工作日处理,未影响生产现场使用的。2分/件·次请购部门3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供方处理完成,但影响生产现场使用的。10分/件·次请购部门4存在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响应配合不积极。15分/件·次请购部门经营部5供方同一备件或材料连续2次供货验收不通过,未影响生产使用的。5分/件·次请购部门经营部6供方同一备件或材料连续2次供货验收不通过,影响生产使用的。15分/件·次请购部门经营部7供货商未按时提供验收资料或其它文件。2分/次请购部门8供方提供的产品,因供方的原因出现一次验收不合格需退货的。5分/件·次请购部门9供方提供的产品,因供方的原因出现二次换货或修复后仍不能满足买方要求的。25分/件·次请购部门3、货期控制1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不超10天的。2分/次经营部2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不超30天的。10分/次经营部3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不超30天的,但影响项目实施的。20分/次经营部4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超30天至60天的。20分/次经营部5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超30天的,但影响项目实施的,直接列入灰名单。/经营部6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超60天以上的。25分/次经营部4、合同范围执行情况1供方不按合同范围履行,不影响现场使用的。5分/项·次请购部门经营部2供方提供的产品,因供方的原因需作让步验收的。5分/件•次请购部门3供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的。20分/项·次经营部4供方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指导安装,影响到安装进度的。10分/项·次经营部四、售后服务及质保1质保期内,供方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但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的。1分/项请购部门2质保期内,供方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但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的。3分/项请购部门3质保期内,供方超过10个工作日内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且对公司造成损失在10000元及以下的。10分/项请购部门4质保期内,供方超过10个工作日内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且对公司造成损失在10000-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的。25分/项请购部门5质保期内,供方超过10个工作日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且对公司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直接列入灰名单。/请购部门6若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或未保留质保金的,但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未履行完毕,应由卖方(乙方)无条件负责继续履行,不按规定时间履行的。10分/项请购部门7若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或未保留质保金的,但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未履行完毕,应由卖方(乙方)无条件负责继续履行。拒不履行的,直接列入黑名单。/请购部门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认定为本单位灰名单供应商,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取消该公司参与本公司的投标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资格重审(不包含外部认定和《广东能源集团供应商灰名单内名单管理办法》叠加认定的情形):序号情形描述认定方式认定结果1经本单位技术部门确认所供物资出现原发性质量问题,使基建、生产运行、综合采购受到明显影响的。内部认定灰名单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管理制度或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明显负面影响的。内部认定灰名单3投标过程中,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信息、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情况,影响明显的。内部认定灰名单4串通投标或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内部认定灰名单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对招标人造成明显影响。内部认定灰名单6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原因,造成网络瘫痪、数据丢失等影响的。内部认定灰名单7根据《广东能源集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日常违章和事故(事件)考核达到相关规定的。内部认定灰名单8合同签订后,存在使用伪造的资质证、许可证件、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或提供虚假的保险单、体检证明等情况,且影响明显的。内部认定灰名单9合同已签订,由于中标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0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供方及时处理,但还是造成公司损失在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直接列入公司灰名单。(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1承包商无正当理由停工超过20天的直接列入灰名单。(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2保修期内,供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且对公司造成损失在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直接列入公司灰名单。(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3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延期供货时间超30天的,但影响项目的实施的,直接列入灰名单。(物资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4供方提供的产品,因供方原因出现不能换货的情形,如未付款的,取消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灰名单。(物资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5质保期内,供方超过10个工作日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且对公司造成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直接列入灰名单。(物资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6供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并对招标方造成明显负面影或损失的,直接列入公司灰名单。(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灰名单17除以上情形,供方在项目单位招投标、签署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广东能源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对项目单位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内部认定灰名单3、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认定为本单位黑名单供应商,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资格重审(不包含外部认定和《广东能源集团供应商灰名单内名单管理办法》叠加认定的情形):序号情形描述认定方式认定结果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违约给项目单位带来重大损失,证据确凿的。内部认定黑名单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健环等执行出现严重偏差,造成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环保事件、人身伤亡、网络安全信息泄露等重大影响的。内部认定黑名单3投标过程中,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信息、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情况,影响恶劣的。内部认定黑名单4以行贿谋取中标的。内部认定黑名单5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或者3年内2次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内部认定黑名单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对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内部认定黑名单7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者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的,严重影响招标活动的。内部认定黑名单8根据《广东能源集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日常违章和事故(事件)考核达到相关规定的。内部认定黑名单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后,供方故意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故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内部认定黑名单10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供方及时处理,但还是造成本公司损失在10万元以上,直接列入公司黑名单。(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黑名单11保修期内,供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处理属供方责任的缺陷,且对公司造成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直接列入公司黑名单。(工程项目类)内部认定黑名单12质保期内,因供方原因出现不能换货或修复的情形,直接列入公司黑名单。(物资类)内部认定黑名单13若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或未保留质保金的,但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未履行完毕,应由卖方(乙方)无条件负责继续履行。拒不履行的,直接列入黑名单。(物资类)内部认定黑名单14除以上情形外,供方在项目单位招投标过程、签署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广东能源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给项目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内部认定黑名单四、在年度评审中,年度累计低于60分以下的列为灰名单,不能参与公司的投标活动,1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合格供方的申请。五、被列入本单位级灰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内不能参加本单位的任何投标;被列入本单位级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本单位的任何投标。六、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或控股公司,若其中一公司被列为灰名单、黑名单的供方,则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相应列为灰名单、黑名单供方,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投标活动;如因行业特别竞争不充分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招标(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七、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由相同人员在同一地点办公,若其中一公司被列为灰名单、黑名单的供方,则其他公司列为灰名单、黑名单供方,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招投标活动。合同附件2:商业伙伴专项合规承诺书第一条反商业贿赂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定,乙方承诺坚决遵守以下禁令:(1)禁止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配合或协助甲方人员报销其个人或近亲属的费用,或将甲方人员个人或近亲属费用开具乙方抬头的发票进行报销。(2)禁止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以投资、入股或者受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名义,给甲方人员分发股利、红利、利息等现金或有价证券。(3)禁止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接受或索要甲方及其项目相关员工和员工近亲属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任何有价物或就业机会或项目合作机会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同时禁止给予甲方项目相关员工及近亲属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其他变相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履行的行为。第二条遵守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相关规定:(1)乙方承诺不会违反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相关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2)乙方承诺确认乙方公司及其子公司未雇佣且不会雇佣受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经济制裁或限制的人员作为其董事、高管、员工、代理人和明确被授权代表其行事的其他人员。(3)乙方承诺确认乙方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与受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经济制裁或限制的人员清单中的人员、实体清单中的实体从事任何交易。(4)上述受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主权国家相关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的相关规定、人员清单及实体清单包括其更新或修订以及任何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则。第三条严格约束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及乙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乙方承诺严格要求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遵守合规承诺条款,若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及乙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即视为乙方违反合规承诺。第四条配合甲方的合规检查和审计:乙方理解并接受甲方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同意配合甲方合规检查与审计,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并应在甲方要求情况下及时进行合规整改。第五条责任承担:如果乙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将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加入黑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有权限制或禁止甲方下属公司与之开展交易等。承诺人(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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