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项目编号H-2024-GH2-00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5:27: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18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控制性详细规划
联系方式
  • :22227852

正文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MB2D561142403280244 项目业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 服务机构: 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合同编号: 440606MB2D561142403280244 合同总金额: ¥241,8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16日 服务内容: 编制《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本次调整范围涉及原控规3个街坊,面积为115.52公顷,其中涉及拟调整地块面积为19.19公顷。为贯彻落实顺德区工业立区战略,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满足企业建设发展诉求,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以助力伦教制造业建设和产业发展。 合同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设计合同.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 2024-04-29 规划设计合同2024046:005合同编号:H-2024-GH2-003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国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管理所乙方: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工程地点为顺德区伦教街道,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项目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伦教横五路、兴隆路、羊大路、伦教纵八路、规划一路和新基北路所围合区域,面积为115.52公颐(项目涉及街坊调整,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其中,涉及拟调整地块面积为19.19公顷。甲方提供资料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中若有涉密的,甲方有权要求对方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书。地理信息资料的获取需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前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办理申请使用。三、合同金额1、标准费用本次规划按照控规局部调整、交通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三个部分进行报价:(1)控规局部调整根据《顺德区2022年-2023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本次调整地块总面积19.19公顷,则本次控规局部调整费用为10万元(该费用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地块开发细则两个层面深度内容)(2)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按下列表格2计算费用;《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改革与创新成果》的技术修正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按下列表格2计得费用的80%计算费用:成果内容应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地块开发细则两个层面深度内容:单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地块开发细则类项目,编制费用不应超表格2计费标准的60%;在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与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单独编制地块开发细则,编制费用不应超表格2计费标准的60%。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按上级要求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单独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的,每个报告按8万元增加费用。局部调整涉及各类控制线调整的,按每个控制线调整报告增加10%的难度系数计价,上限不超过30%。表格2序号规划面积(ha)费用基准(万元)计费单价1102100464600元/hal3200884400元/hat43001264200元/ha5>3004000元/ha(2)交通影响评价费用根据《顺德区2022年-2023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需要单独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的,每个报告按8万元增加费用,则本次交通影响评价费用为8万元。(2)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按下列表格2计算费用;《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改革与创新成果》的技术修正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按下列表格2计得费用的80%计算费用:成果内容应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地块开发细则两个层面深度内容:单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地块开发细则类项目,编制费用不应超表格2计费标准的60%;在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与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单独编制地块开发细则,编制费用不应超表格2计费标准的60%。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按上级要求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单独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的,每个报告按8万元增加费用。局部调整涉及各类控制线调整的,按每个控制线调整报告增加10%的难度系数计价,上限不超过30%。t(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费用根据《顺德区2022年-2023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需要单独编制交通影响2评价报告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的,每个报告按8万元增加费用,则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为8万元。(2)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按下列表格2计算费用;《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改革与创新成果》的技术修正类型,以调整、论证地块范围或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为计费面积,按下列表格2计得费用的80%计算费用:成果内容应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地块开发细则两个层面深度内容:单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地块开发细则类项目,编制费用不应超表格2计费标准的60%;在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与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单独编制地块开发细则,编制费用不应超表格2计费标准的60%。局部调整、规划条件论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按上级要求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单独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的,每个报告按8万元增加费用。局部调整涉及各类控制线调整的,按每个控制线调整报告增加10%的难度系数计价,上限不超过30%。(4)总费用本项目总费用=控规局部调整费用+交通影响评价费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为:10万元+8万元+8万元=26万元。2、合同金额综合考虑本项目实际工作需求和双方友好合作,本项目按我司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签订的《顺德区2022年-2023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报价系数93%收取,实际费用为241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3、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外业补充调查、资料、信息的收集,方案调研、编制、修改,汇报、交通、食宿、成本、税金、合同实施过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职责1.1负责配合乙方对本项目开展工作。1.2提供相关的资料。1.3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中若有涉密的,甲方有权要求对方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书。1.4负责组织本项目规划设计成果的评审会议,并承担相关的评审费用。31.5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1.6对乙方的规划设计回访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方便。1.7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交付给甲方的规划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规划成果设计单位署名权、专利技术除外。1.8甲方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规划方案。2、乙方职责2.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规划研究要求,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双方拟定的工期进度表及成果份数,按时提供规划设计图及文本成果。成果符合规划“一张图”管理信息平台入库的要求。2.2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结论,负责对规划成果作不超出原定委托范围和内容的必要调整和补充,至完成审查合格。2.3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仅用于本项目使用,并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2.4负责向甲方对本规划研究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技术交底。2.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编制进度等信息。2.6在本项目规划成果编制完成3年内,关于项目规划范围内的与本规划有关的规划问题,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免费的规划咨询服务。涉及规划变更或修改的除外。2.7如果乙方为广东省外的单位且在广东省内没有分支机构的,必须承诺在项目工作期间,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提供驻场服务,驻场天数原则上不少于45天(特殊项目在单个项目合同中约定),驻场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项目进度要求:本次规划工作时间共计115个日历天,具体安排如下:工作阶段时间(日历天)备注前期准备10115天现状调研15115天初步成果15115天工作阶段时间(日历天)备注中期成果15专家评审成果15技术审查、规委会成果25报批成果10终期成果10备注:以上进度仅为设计方工作时间,不包括委托方内部或与相关科室沟通、公示、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等所需时间。如因委托方或其它原因提出修改计划的,双方应在协商的基础上另行调整确定。六、付款方式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支付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肆拾元整(¥72540.00元)。合同履行后,如甲方自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予退还。2、本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40%,即支付人民币玖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96720.00元)3、本项目取得批复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30%,即支付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肆拾元整(¥72540.00元)4、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及支付申请,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及予赔偿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规划成果,从逾期之日起每超期一天,扣罚合同金额2%;逾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带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2%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3、乙方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承诺的人员配置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专职服务于本项目,按照编制计划主持每次的方案汇报工作,安排项目组成员紧密跟进。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因无法预计的情况需要更换、调离的,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54、在项目编制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调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擅自离岗(或旷工)或人员配备不足;3)未经甲方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参与方案汇报工作累计两次4)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被甲方发现;5)转让委托的编制服务项目或允许他人挂靠从事委托的编制服务。5、一旦出现上述情况1次的(以甲方发出书面警告的份数为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项目合同,并另选编制单位。项目合同解除后按已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编制费按应付编制费的80%支付,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项目合同解除后,自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暂停其接受项目委托的资格。八、争议的解决1、本规划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有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其它1、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6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5、本合同共计页A4纸8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伦教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周杏莊电话:电话:22227852,18676123654地址:地址:顺德区大良政通路7号日期:2024年4月16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金沙支行银行帐号:44463001040021766纳税人识别号:91440606231950492U日期:204年4月16日8

附件下载

  • 佛山市顺德区SD-C-02-03-02、03、08街坊(伦教霞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设计合同.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