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法院(2024)湘0281法鉴字198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6:03: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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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法院(2024)湘0281法鉴字198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12-27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选择原告湖南省醴陵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醴陵市渌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 委托鉴定事项: 对湖南省醴陵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陵市渌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争议的57489155.15元的工程造价部分进行司法鉴定。 1、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且入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入围鉴定类机构名册》或《湖南省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的报名机构中摇号选择一家机构。 2、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3、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月2日12时00分。 4、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5、摇号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30分。 提示: 1、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确定可以受理本案委托请联系案件承办人,未联系承办人将不予审核通过,重复报名或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 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或查询。 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大楼219办公室(0731-23059033)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19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醴陵市人民法院承办人办公室电话:15343339095 承办人:胡利娥 醴陵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31-23059032 联系人:邓静如 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