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A330801001728001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3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预算金额9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室外景观工程
联系方式
  • 姜女士:15305701605
  • 姜女士:15305701605

正文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经衢发改审【2020】206号文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30802-83-01-158978。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047万元,其中绿化工程约93万元,安装工程约850万元(最大给水管径DN150),校园安全设施约46万元,室外排水工程约58万元(最大排水管径为DN500)。建设地址位于:衢州市智慧新城锦西大道东辅道以东、古田路以南、双岭中路以西地块。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外景观、铺装、排水、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约1047.773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以行贿犯罪判决的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三、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4 月14 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 月24 日0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 联系人:任老师、赖女士 联系电话:18157032690、0570-31165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弈谷文体城2区19-3幢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25836,15305701605 2022年4月2日 [A330801001728001001]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QZZF 招标正文.doc 招标正文.doc [xml](审定稿)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xml 3、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2、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1、衢州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招标,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使用本范本。一、总体要求使用指南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致。(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二、招标公告部分6、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部分及由招标人根据以上2、3、4、5四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5、使用本范本时,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纸质及电子招投标文件获取(下载)和递交(上传)地址、投标保证金账户等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4、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7、标段名称。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本次招标内容。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本括号内的代理内容应删除。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实行代建的,则为代建公司。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3、建设地址、建成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填写。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初步设计批复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2、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原则上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2、概算造价。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填写,设计批复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1、本次招标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招标范围相一致。(二)本次招标内容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自主设定,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购买、阅读招标文件,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留出一定的余地。1、网上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的获取5、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等三项内容内,设置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一般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的,一般不得对投标人设置业绩要求。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时间区间为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不少于三年,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检察机关查询。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进行设置。3、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一般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期定额的规定,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计划工期的投标承诺。1、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4、投标截止时间。从开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以免出现临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未具体说明的条款,请根据提示文本、招标公告内容等,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8、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5条后依次排序,如10.6、10.7…7、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列入本栏;凡未列入此栏内容的要求,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否决条款共分符合性、技术标、商务标三个方面,如评标委员会不按商务、技术分组时,招标人可将三个方面内容合并后重新排序。6、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和技术打分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容,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招标文件中不再另附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表,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减资料项目。4、条款号3.4.1。衢州市投标保证金收付使用虚拟子账号方式。由招标人补充。五、工程量清单部分3、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推荐了三种方法:二次平均法、平均价下浮法、有限数量评审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推荐了两种方法:二次平均法、平均价下浮法。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实际选择,选定一种方法后删除未选择的方法。招标人选定平均价下浮法的,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应约定相应的下浮系数及抽取程序。2、所有否决投标的内容均请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评标办法中不再重复,以免产生矛盾和歧义。要求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前,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并不是要求被否决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否决决定予以同意,只是防止评标委员会因审查资料遗漏等失误而采取的措施,同时有助于评标委员会合理客观判决。招标人应协助评标委员会做好询问核实工作。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选定评标办法后,删除其他两种未选择的评标办法。四、评标办法部分投标人前附表设置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栏,在相关表单中无需再设强制性审查表单,以避免前后不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基础上,在其他资料中增设了《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投标人资信评审资料表》、《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四个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七、相关表单部分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补充部分用斜体字填写。六、合同文本部分招标代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项目名称)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标段施工招标第二节投标人须知22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第一章招标公告7目录6.评标275.开标274.投标273.投标文件252.招标文件241.总则22第三章评标办法35第三章评标办法3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9.纪律和监督2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7.合同授予28b.造价鉴定案件所需材料审查根据项目需要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55a.造价鉴定机构从市财政局定点的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定。5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3第六章图纸6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9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59五、投标保证金71四、授权委托书7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6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6一、封面65(二)主要人员简历表80八、项目管理机构79(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79八、项目管理机构78七、施工组织设计73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2十二、其它材料90十一、信用报告89十、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84(二)拟派项目负责人83(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2九、资格审查资料81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外景观、铺装、排水、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约1047.773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经衢发改审【2020】206号文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30802-83-01-158978。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047万元,其中绿化工程约93万元,安装工程约850万元(最大给水管径DN150),校园安全设施约46万元,室外排水工程约58万元(最大排水管径为DN500)。建设地址位于:衢州市智慧新城锦西大道东辅道以东、古田路以南、双岭中路以西地块。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一)投标人: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以行贿犯罪判决的为准);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三)其他: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三、电子评标4、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3.2CA办理: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3.3投标工具(www.qzggz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qzggzy.com)。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09时30分00秒。五、投标文件递交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4月14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18157032690、0570-3116501联系人:任老师、赖女士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招标人: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六、发布公告媒介2022年4月2日联系电话:0570-3025836,15305701605联系人:姜女士地址:衢州市弈谷文体城2区19-3幢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总则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联系人:任老师、赖女士 电话:18157032690、0570-311650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弈谷文体城2区19-3幢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570-3025836,15305701605电子邮箱:450870932@qq.com1.1.4项目名称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1.1.5建设地点衢州市智慧新城锦西大道东辅道以东、古田路以南、双岭中路以西地块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确保创“衢江杯”优质工程。1.4.1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1.4.1业绩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上传疑问方式: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报名--提出质疑。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布的澄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00秒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10477736 元。【含暂列金额 450000 元(税前)】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二、缴纳方式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3.5.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外省一级建造师未推行电子证书的,提供“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建造师执业章】。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建办市〔2021〕4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6、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9、不良行为诚信承诺书;10、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以上涉及的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特殊条款处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5.7信用报告信用报告获取:以招标公告(或邀请书)中列明的投标工具“获取信用报告”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具体操作参考: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市本级--信用报告获取办法,(www.qzggzy.comzlxz/008002/008002001/20210419/adf8159e-45ac-483b-9458-71410f372b83.html)特别提醒:信用报告在企业信息入库后方能生成,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入库信息,否则不能投标的后果自负。为维护交易的稳定性,第三方信用报告不因异议等任何原因影响本次评标的有效性。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签字或盖章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3.7.2投标文件份数一、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大厅:(www.qzggz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开标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二、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公证处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www.qzggz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五)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六)商务分计算随机数抽取进入评标环节,资信标、技术标结束后,进行到商务报价评分时:由招标人(公证人员)现场从评标办法“报价评分”列举的方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商务分计算方法需要抽取下浮率等随机数的,由公证处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按评标办法规定抽取。开标活动中需抽取系数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的,投标人可通过直播画面切换进行观看。(七)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五、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 0 人,评标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具体按合同条款执行。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一)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7、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8、投标人在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9、浙江省外企业未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未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10、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二报价不相等作否决投标处理;11、“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自相矛盾或社保关系无法在开标现场查询证实的;1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二)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5.1规费取费由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当规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按另行发文规定执行;5.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应不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90%(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下限)计取;5.3本项目含暂列金额 10477736 元(税前),含暂列级 450000 元(税前),不得更改; 5.4税金应依据国家税法规定的计税基数和税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三)技术标内容1、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内容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或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3定标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一)查询拟中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无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二)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以行贿犯罪判决的为准)。(三)核验拟中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的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书;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C类证书)。(四)投标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上述凡一项核验不合格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二、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系统)外,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如原在建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扫描件(见投标文件格式)②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10.5特别说明一、本招标文件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其中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二、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三、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四、本次项目招标如招标人有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开标现场公证的,公证人员持委托书进场,公证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0、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2、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0.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www.qzggz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www.qzggzy.com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9~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www.qzggzy.com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 。10、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 (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支持移动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7特别说明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编制计价时参考了部分品质较好的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履约时不得降低材料(设备)的品质。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可选用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也可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在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设备)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具体参考品牌详见第五章。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工程量清单;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发布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公告和衢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供下载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并在衢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已报名的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9)资格审查资料;(8)项目管理机构;(7)技术部分;(6)资信部分(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资格审查资料(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7“信用报告”以招标公告(或邀请书)列明的投标工具“获取信用报告”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4.投标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2.5投标文件的拒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中标结果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qz.gov.cn)依法公示,所有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招标人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投标人:(盖单位公章)……2、1、中标价:元。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名+等级建造师)。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期:日历天。中标结果公告附表五:中标结果公告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交易类别□施工 □设计 □监理 □货物 □服务 □招标代理 □总承包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工期: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项目交易所在地监管办备案。二、评标组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4、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四、评审细则8、完成评标报告。7、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6、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和技术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审查。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三)技术标内容之一的,经询标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技术标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商务标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审查,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一)符合性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技术标、商务标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三)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五、询标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二)商务标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商务标审查不合格予以否决,不再进入投标报价的排序。报价审查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信用等级A得3分,B得2.4分,C得1.8分,D得1.2分,E得0分。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招标公告(或邀请书)列明的投标工具“获取信用报告”为准。投标人诚信评分:(一)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最高为3分,可以是负分)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2、评标基准价: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最高投标限价。其次,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且商务标和技术标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①随机下浮率法本环节需通过抽取随机数确定方法、下浮率等参数的,须在资信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通过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进行到商务报价评分时,方可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随机下浮率法、平均价下浮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二)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满分97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未按抽取的参数计算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1)由招标人代表,从1%、1.5%、2%、2.5%、3%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且商务标和技术标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②平均价下浮法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对排序前3名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注要求进行审查,排序在前且审查通过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返回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并排名;如果前3名均未通过,则按照排名顺序替补进行审查,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一)投标文件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七、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人资信标评分与商务评分之和,如果招标人未选择资信标评审,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等于商务标评分,满分为100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1、开标记录;(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八、完成评标报告(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7、其他建议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5、推荐中标候选人;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3、询标澄清纪要;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确保创“衢江杯”优质工程。三、质量标准关于工期的其它约定: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书为准。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五、项目负责人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前应开具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1)中标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鲁仕卫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324000邮政编码: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3-1幢6层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9U56T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1209210009201433869账号: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0570-3116563电话: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咨询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全过程咨询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施工红线范围内。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地**府规章等,现行的其他相关规定等。1.3法律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如有)或直接发包书面资料(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含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审定预算价(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1)全过程咨询合同(12)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等。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适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印章齐全、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印章齐全的纸质施工图叁套和地勘报告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前;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后5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5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3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的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如有),且修改或优化方案需报咨询人审查批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开工许可等所需的相关资料应由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本合同复印件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复印件等文件需向咨询人提供一份。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与施工有关的必要文件等。1.6.4承包人文件电子版施工图仅供参考,不作为承发包双方施工或计量等依据。承包人在使用电子版本前,务必与纸质版本核对一致后使用。否则,由于电子版的错误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咨询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的施工图,供发包人及有关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咨询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5天内(专项施工方案除外)。须经发包人审批的文件的期限:按本合同7.1.2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咨询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咨询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作为施工现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进出场(包括场内和场外)所需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自行查勘现场,及时与发包人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实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含技术措施费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15%及以上。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变更的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监管等。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原件)、电子版壹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贰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供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全套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入馆存档的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a.分别向发包人、咨询人提供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室至少一间(免费使用),满足发包人和咨询人现场办公的需要。(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本项目施工需符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对建筑工地的要求。本项目施工需符合衢州市文明城市对建筑工地的要求。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负责人:3.2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3.3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3.2.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计取违约金25万元,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另行计取承包人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违约金的收取不免除承包人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3.2.3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到位后因生病长期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发包人向承包人计取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项目负责人到位后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发包人向承包人计取违约金15万元,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发包人向承包人计取违约金20万元,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承包人擅自更换三次及以上的,发包人除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天数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每天计取15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岗的或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项目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有违反,发包人向承包人每次计取15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向发包人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承包人未提交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咨询人应要求限期整改,承包人逾期未改正的,经咨询人核实,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向发包人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天数达到22日以上。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天数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每天每人次计取违约金800元,每月结算,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中直接扣取;不能到岗或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3.5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人员到位后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长期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管理人员的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来人员的等级,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6万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3万元,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中直接扣取。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10万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计取违约金5万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按技术负责人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12万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6万元,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中直接扣取,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关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天数达到22日以上。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本合同中根据投标文件进行安排。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详见施工图。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程等国家相关法规文件明确禁止的分包工程。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分包人。如因承包人无故拖欠分包人工程款,造成本工程进度拖延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按本合同16.2.2(6)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处理。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专业工程分包需经发包人及咨询人书面确认,承包人与分包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咨询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规范、本省监理相关规定及本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的约定,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咨询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约定内容。4.1咨询人的一般规定4.咨询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即:元)。办理期限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办理,限期内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包人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咨询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四间。(1)咨询人超出合同约定权限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咨询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关于咨询人的其他约定:关于咨询人的权限: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签发,工程变更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计量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按监理规范和本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3)咨询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咨询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令。(2)对于咨询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咨询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因本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未完成创“衢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工程质量违约金15万元人民币。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确保创“衢江杯”优质工程。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验收照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咨询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咨询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咨询人,通知中应明确隐蔽工程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并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5.3隐蔽工程检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服从、配合发包人、咨询人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6.1安全文明施工7.工期和进度6.1.7关于承包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违约责任:①发包人在项目工地巡查时发现承包人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应立即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承包人未按期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发包人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②在施工全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有违规操作导致对发包人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在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至85%,结算审核通过后根据结算价付清余款。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咨询人、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3)其他:/。(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1)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2施工进度计划咨询人(或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3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后5日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5日。咨询人(或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3日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5日前向咨询人和发包人提交下一个月进度计划。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施工组织设计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咨询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3日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4.1发包人通过咨询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5日。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日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价格调整的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或咨询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配合完成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等事项。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按工期延误进行扣罚。无论承包人是否提交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包人未正式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承包人的所有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归发包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设置上限,逾期违约金可从履约违约金中扣取,不足部分可从合同结算款中扣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竣工的(经监理审核属合理工期索赔延期的除外),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按2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工期不予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延误的工期予以签证,费用不予以补偿。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或地下文物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7.6.1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7.6不利物质条件(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6.2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经发包人确认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予以签证(因延误工期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溶洞等。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4)经发包方确定的其他条件;(3)持续3日最高温度达到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设备要求(使用商品砼、商品砂浆)。(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1)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价款在/时期的工程造价中扣回。本工程中的/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使用材料设备的,必须按咨询人(发包人)的要求整改到位,同时按本合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处理。(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的,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更换后的材料设备价格由发包人签证确认。(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5)凡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注明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要求采购和施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办理。(4)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在参考品牌表中未注明的材料及设备,承包人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按监理人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样品。样品选定并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承包人共同见证封存后,由监理人负责保管。提供样品的同时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或抄件)和检测(检验、试验)报告。同一系列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选定同一品牌,否则,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和使用。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名称提供样品,表中所述材料及设备品牌是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参考了部分品质较好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可选用参考品牌的材料及设备,也可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及设备。在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设备)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应由原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按16.2.2(6)处理。工程变更的办理程序根据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工程量增加超过幅度以上部分,单价调整;工程量减少超过幅度后减少部分,单价调整。公式如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增减调整原则及公式(以下公式均按调整幅度15%考虑,如调整幅度为25%按以下公式相应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10.4.1条第(3)款处理。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Q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最终完成的工程量;S减——调整减少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式中S增——调整增加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S减=Q0*P0-15%*Q0*P0-(Q0*(1-15%)-Q1)*P1S增=1.15*Q0*P0+(Q1-1.15*Q0)*P1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的差价。变更后材料结算价格的计取顺序是:a投标价;b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对应的《衢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信息价,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c无信息价材料签证价。被替换材料价格扣除方法:材料结算价格采用(a)时,被替换材料按投标价扣除;材料结算价格采用(b)时,被替换材料按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对应信息价,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扣除;材料结算价格采用(c),以替换后的材料除税签证价与替换前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补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注:分部分项工程量为零时,按第(3)款①扣除。P0——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价。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5)采用以“项”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变动(或增减)部分应重新组价,单价按10.4.1条第(3)款处理。(4)如上述条款中工程项目投标综合单价异常,按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口径处理。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通过市场调查等方式提出单价,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根据《关于印发〈衢州市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衢监管办发〔2019〕3号)文件规定共同确认除税签证综合单价。除税签证综合单价不下浮。②无信息价的材料(衢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根据《关于印发〈衢州市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衢监管办发〔2019〕3号)文件规定共同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除税签证材料价不下浮。①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的下降幅度,编制变更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暂列金*(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1+税金费率)-暂估价*(1+税金费率)),确定后的综合单价中,合同如有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8)未尽事宜参照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7)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颁发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按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之规定执行。③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由组织措施费计算基数变化,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②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发包人可根据具体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管理,对部分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采用投标报价包干,不予调整的计价口径。①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10.4.1条第(1)、(2)、(3)、(4)款规定计价。(6)措施项目调整。因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万元以上的变更,在完成价格调整并经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出具报告后,其相应进度款按审定变更造价的50%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完成工程结算后,按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10万元以下的一般变更,在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4.2变更估价程序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根据省、市、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预算价经发包人审定,由承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日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属发包人所有,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此项费用就不存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工程施工期范围内。调整计算出的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衢住建办〔2020〕37号)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约定、执行)。(3)调整方法:/。(2)市场价格约定:/;(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1)综合单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据实赔偿,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6)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5)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无价材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风险,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信息价计取);(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1)工程量按照《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审核。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6)未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发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的,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2)、(5)(6)款约定方法调整。(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的,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2)款约定执行。(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本合同1.13条)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10.4.1(3)条执行。预付款支付的比例或金额:不含暂估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签约合同价的5%(其中工程预付款4%,工资预付款1%)。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个计量周期开始(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二次连续等额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令发出后30日内。。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3)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确认变更联系单的施工内容按实计量。(2)实行其他计价方式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范、各专业工程现行的计价依据(定额)或双方另行明确约定的规则执行。(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1计量原则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月底前报送经监理人审批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投标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情况(施工图及确定的变更联系单的工程量)编制。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按月支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或咨询人核签的报告后30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80%(其中20%打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确认工程量进度款的85%;办理完毕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存档移交、竣工备案手续后支付至确认工程量进度款的90%;竣工结算经市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8.5%;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5.3条有关约定计取、退还。②当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8.5%时,应提供至结算总价款的全额发票。③月完成工程量少于月计划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予以部分支付或不予支付,未支付的工程款待达到支付条件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上报计量的,该期工程款列入下个月度支付。④发包人户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衢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209210009201433869;税号:91330800MA29U56T19;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3-1幢。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按发包人的变更管理办法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30日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如后续承包人进行账户变更的,需提交支付账号变更书面申请资料,变更资料应由承包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发包人认可。12.5支付账户: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照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处理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视同工期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提交竣工验收的处理约定:按合同条款。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日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14.1竣工结算申请选择方式第(2)种方式。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应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临设拆除和竣工退场。确有困难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否则,发包人有权强制实施清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计取履约担保金的20%作为违约金。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2)发包人在签发结算书后60日内,扣留预付款、其他应扣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或提供质保金保函)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结算付款(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按财政统一支付时间完成)。逾期支付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咨询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完成资料核查确认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经咨询人提交的经核查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结算资料,28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复核,并按规定程序送市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核进行结算审核工作。结算审核时间以市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规定为准。因承包人资料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时间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14.2竣工结算审核(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四套,竣工验收合格后超过6个月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日,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按2000元/天向承包人计取违约金,承包人在进度款支付时向发包人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取。超过8个月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根据自有资料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并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实行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如:地下空间、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验收合格)或时间节点分阶段完成工程结算审核。14.4最终结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确认审核结算的责任: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可当单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核的责任:/(5)逾期审核的责任已经完成的竣工结算审核文件由发包人(或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4)结算其它要求:工程结算由发包人送相关单位审核,结算审核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结算金额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计算依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及智慧新城管委会年度预算、结算审核机构入围协议的约定。在承包人无故不支付追加审核费的情况下,可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审核单位,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抵扣,同时由承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发票约定的对应金额的建筑业增值税发票。(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同进度款申请方式。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限为24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1.5%;(1)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验收合格期满24个月,无质量问题,经承包人申请后30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过程结算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3)本合同未明确的内容,按国家相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2)无故逾期未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按本合同14.2(2)相关条款计取违约金。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取。承包人不能因此暂停施工。(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索赔对应损失的费用。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5)无正当理由,承包人拒不执行监理人、发包人指令,发包人书面指出后仍不改正的。(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4)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2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20%以上时,发包人除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按2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扣除承包人所有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保证金的1%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2)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发包人有权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如发包人书面通知三次以上未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如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8)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违约责任:①发包人在项目工地巡查时发现承包人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应立即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承包人未按期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②在施工全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有违规操作导致对发包人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因本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未完成创“衢江杯”优质工程奖的,扣除承包人1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7)承包人施工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承包人应按照本条第(4)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发包人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承包人未按相关规范、规定履约或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或咨询人)合理指令的,发包人每次有权向承包人计取5000元的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向发包人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5)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如经有关部门查实或者有证据证明为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违约金。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转包。施工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转包现象,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衢州市监管办及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9)承包人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并有权直接扣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代发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扣取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及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⑥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⑤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④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③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②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①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违约责任:有证据证明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应按违法分包工程造价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违法分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约定分包内容,分包之前承包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程序进行分包。分包人的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具有履行分包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能力。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⑨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⑧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⑦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⑤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④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③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①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①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3)挂靠。如经有关部门查实或者有证据证明为挂靠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30%的违约金。⑦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⑥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工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各类文件等。(8)发包人单方解除本合同后,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变更(或签证)的施工内容。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没收部分乃至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直至发包人解除本合同。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承包人不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行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50%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如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日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含上游橡胶坝破裂造成伤亡和损失)、暴风雨雪、政府禁令,以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文件为准。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6.2.4因承包方前述违约行为需扣取履约保证金的,如承包人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可以直接从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承包人应当在15天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每天按照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利息;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办理工程一切险等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1工程保险18.保险a.造价鉴定机构从市财政局定点的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定。(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21.3安全质量事故违约:每发生一起一般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根据严重程度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0%至100%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21.2工程质量违约责任:①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批同意,擅自变更的,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②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修复、延期等全部费用。③工程未能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④因本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未完成创“衢江杯”优质工程奖的,扣除承包人1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21.1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容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承包人无违约行为的,凭建设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书面申请退还。21.特别约定(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b.造价鉴定案件所需材料审查根据项目需要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总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商为配合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含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含配合招标人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产生的费用,也包括以下具体内容:21.8开建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衢州市第五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总承包责任单位,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按中标价的2%计取(含税),由承包人支付给总承包责任单位(项目进场前支付50%,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支付剩余50%)。21.7如有涉及到本项目的其他检测费、论证费、深化设计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21.6承包人应按照衢建管【2020】7号《关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和(衢住建办【2018】240号)《衢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按办法要求进行农民工工资管理。21.5承包人应在需要签证的内容(含增减)发生后3日内或在隐蔽之前提交签证申请。若承包人逾期不提交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签证;减少的工程量由监理人提交核减签证申请,按智慧新城管委会相关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实施,视为承包人认同。21.4其他违约:承包人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发生上访等事件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同时,发包人还有权直接扣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用于代发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如扣取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及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6)设备共享:总承包商允许指定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提供的临时脚手架或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起重机械等)。如现场现有的设备无法满足分包工程需要,而需另外增加运输设备、脚手架的,或需要对脚手架进行改造的费用,由指定分包商自行承担;(5)消防及安全:负责按按规定设立灭火器,明确动火、静火管理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指定分包商不得违反;负责按规定协调、监督和检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落实情况,指定分包商不得违反;(4)水电及临时设施: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及其它临时设施:负责对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提供指定分包商人员临时办公和材料存放用房;(3)通道及工作面:总承包商应为指定分包商进场施工提供足够和无障碍的进场通道和工作面,并配合指定分包商进行交界面检查或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坐标和水准点以供参照;(2)进度计划:总承包商根据甲方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指定分包商的进场、施工、验收等计划安排;(1)设计文件:总承包商负责协调指定分包工程的设计文件与其它设计文件的冲突之处,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单和指定分包商协调解决。(12)其它:总承包商负责依上述原则应提供的其它未明确的责任和义务。(11)分包单位可无偿使用总包单位的水电设施,产生的水电费已含在总承包配合费中。(10)成品保护:在指定分包商完成并验收通过后,由总承包商负责移交后的成品保护措施;(9)协助验收:招标人直接发包工程由招标人直接发包单位负责进行报报建、检验、验收,总承包商负责协助。(8)垃圾清运:负责清理指定分包商收集在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如发现建筑垃圾乱放和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由总承包商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商和指定分包商协商解决;(7)工作代理:总承包商应熟悉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并配合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施工,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及土建收口等工作可以由总承包商完成,或者由总承包商和指定分包商协商解决;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3-1幢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21.11承包人在承接项目后,接受发包人按照《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服务主体考评细则(试行)》考核文件进行考核管理。21.10招标单位与各专业承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总承包单位与各专业承包单位就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及费用支付方式须签订协议,并经招标人认可。21.9为便于总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发包人在向专业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时,将征求总包单位的意见,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质量、所用材料等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的,总包单位有权建议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但拒付理由须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全称):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绿化养护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绿化工程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并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接养要求的,整改期间承包人必须继续免费养护至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果保修期(养护期)内有苗木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移除,并在第一个适宜季节补种到位,该苗木养护期以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养护期依次类推。养护管理详细标准及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详见:《智慧新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智慧新城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智慧新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以及补充文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以上文件要求进行养护。如养护质量不能符合智慧新城管委会养护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324000邮政编码: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3-1幢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验收合格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经承包人申请后30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附件2: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0570-3116563电话: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工程的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特订立以下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同等金额违约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同其他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1、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适时部署安全生产任务。一、发包人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项目安全管理的职责,力争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的顺利进行,经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和(以下简称承包人)商定,特签订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浙江省及当地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3: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或季、月作业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列入。3、要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日常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情况记录,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及时处理。2、做好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使全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落实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要求,建立安全工作机构,项目部要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并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一次,对检查的事故苗头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二、承包人主要职责:3、积极支持承包人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信息,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加强业务督促和指导,并尽力帮助承包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0、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区域和部位特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安全生产警告牌,确保附近民房及过往行人的安全。9、各级管理人员应做到不违章指挥,生产工人做到不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要持证上岗,施工中,起重工、筑机操作工、电工、电焊工、爆破工等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法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禁止未经培训无证上岗。7、严格防范措施,要害、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健全,相应建立昼夜值班、巡逻或守护制度,有防盗、防火、防爆等技术警报设备,不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事故。6、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要按规定戴安全帽、穿工作服,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工地。5、各施工班组要坚持每月召开安全会议,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防范措施,作好会议记录。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三、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11、老路附近施工路段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老路车辆、行人的安全,并保持老路的畅通与整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4编制依据:本工程量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补充规定;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按2021年第11期《衢州造价信息》和2021年第11期《浙江造价信息》编制,以上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一:工程量清单说明说明:上述材料(设备)品牌是招标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编制计价时参考了部分品质较好的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履约时不得降低材料(设备)的品质。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可选用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也可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在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设备)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四:招标控制价编制计价参考品牌表三: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下载)本项目暂列金额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中标后该项费用由业主掌握。二:投标报价说明:序号材料名称参考品牌备注1配电箱(柜)内元器件施耐德、西门子、ABB2灯具欧普、雷士、飞利浦、松下、佛山照明、TCL、三雄极光3线缆万马、远东、上上、蓝天、中策、宝胜、熊猫、江南4HDPE双壁波纹管、PE、 PVC 管、PPR、 UPVC 管伟星、中财、公元、金德、联塑、皮尔萨5透气型塑胶面层(荔枝纹)杭州宝力、浙江绿能、山东泰山、恒诺、云锦瑞6硅PU深蓝/中蓝/浅蓝/橘黄色面层江门长河、山东东海、广东万合7胶水江门长河、浙江绿能、海宁海聚8人造草坪青禾、共创、火炬9篮球架金陵、强盟、红双喜其他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由招标人提供)第六章图纸(以上内容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封面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八、项目管理机构七、施工组织设计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投标保证金四、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封面十二、其它材料十一、信用报告十、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九、资格审查资料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传真:邮政编码:电话:网址:地址: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章)6、(其他补充说明)。价格指数权重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必填2工期 日历天必填3缺陷责任期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8质量标准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见价格指数权重表10预付款额度11预付款保函金额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3质量保证金额度…………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非必填项可不填。名称基本价格指数权 重价格指数来源名称代号指数值代号允许范围投标人建议值价格指数来源定值部分A变值部分人工费F01B1 至 变值部分钢材F02B2 至 变值部分水泥F03B3 至 变值部分………………………变值部分变值部分合 计1.00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价格调整时适用本表。表中除“投标人建议值”由投标人结合其投标报价情况选择填写外,其余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四、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银行汇出扫描件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手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七、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己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六:临时用地表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职称、上岗)证名称及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职称、上岗)证名称及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八、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通过网上或电话查询确认,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3、以上填写的信息与递交的附件不能自相矛盾,社保关系在“全国社保查询网”(www.12333sb.com)等进行核实,请现场提供查询密码等(如需)。如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自相矛盾或社保关系无法在开标现场查询证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职称、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附注: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扫描件。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其中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拟派项目负责人(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职务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     证书扫描件(包含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件: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附件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附件三投标人资信评审资料表附件二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其他资料十、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附件一序号资料名称共 页备 注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二、评审打分资料”内容填写。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附件二年月日序号资料名称共 页备 注投标人资信评审资料表附件三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公章)序号资料名称共 页备 注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本表请按评标办法“投标人资信评分”要求填写。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没有选择第4条时,删除下划线部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标段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附件四十二、其它材料十一、信用报告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建造师执业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