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XX202510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8:37: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金额45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恒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堂大宗食材优质配送企业征集生鲜蔬菜
联系方式
  • 刘燚:15203855585
  • 刘双武:0377-69685008

正文内容

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XX202510001 2、项目名称: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方式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满足“三餐”所需的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学校食堂三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的需要,服务学生人数约40000人(服务学生人数最终以实际为准),现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选择 10 家企业,提供大宗食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5.2服务地点:学校约93所,人数约4万人,中小学每人每天约7元,21所幼儿园每人每天约3元。总价约4500万元/年。 5.3服务要求:合格并满足征集人实际要求 5.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5.5食材种类: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 5.6框架协议的期限:1年 5.7资金来源:学生自费 5.8费用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5.9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近 3 年来无行贿承诺书 (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审查内容以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00:00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详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 方式:由于西峡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 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招标文件制作、招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招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 1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 联系人:刘燚 联系方式:15203855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36号锦艺国际中心B座15层1521 联系人:刘双武 电 话:0377-69685008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 联系人:李玉山 电话:0377-69680010 采购文件.pdf 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征集文件采购编号:XXX202510001采购人:西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恒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项目概况: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XXX2025100012、项目名称: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方式4、预算金额:450000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为满足“三餐”所需的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学校食堂三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的需要,服务学生人数约40000人(服务学生人数最终以实际为准),现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选择10家企业,提供大宗食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5.2服务地点:学校约93所,人数约4万人,中小学每人每天约7元,21所幼儿园每人每天约3元。总价约4500万元/年。5.3服务要求:合格并满足征集人实际要求5.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5食材种类: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5.6框架协议的期限:1年5.7资金来源:学生自费5.8费用结算方式:据实结算5.9合同履行期限:1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提供近3年来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审查内容以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00:00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详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方式:由于西峡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招标文件制作、招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3)该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招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1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电子交易平台;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西峡县白羽路联系人:刘燚联系方式:152038555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恒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36号锦艺国际中心B座15层1521联系人:刘双武电话:0377-696850083.监督部门信息名称: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地址:西峡县白羽路联系人:李玉山电话:0377-6968001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征集人名称:西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西峡县白羽路联系人:刘燚联系方式:1520385558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36号锦艺国际中心B座15层1521联系人:刘双武电话:0377-696850081.1.4项目名称西峡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1.1.5框架协议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1.2.1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学生自费,已落实1.2.3付款方式据实结算1.3.1采购内容为满足“三餐”所需的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学校食堂三餐大宗食材采购配送的需要,服务学生人数约40000人(服务学生人数最终以实际为准),现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选择10家企业,提供大宗食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1.3.2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的期限:1年1.3.3服务要求合格并满足征集人实际要求1.3.4服务地点学校约93所,人数约4万人,中小学每人每天约7元,21所幼儿园每人每天约3元。总价约4500万元/年。1.3.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1.3.6征集数量10家;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提供近3年来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审查内容以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9.1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勘察,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0.3征集人书面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分包2.1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材料在有效时间内发出的一切电函文件等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30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1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无法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2.3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7.3电子签字和电子签章要求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电子签章的地方必须按征集文件明示的方式电子签章;3.7.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递交网址:http://xxggzyjyzx.xixia.gov.cn/。2、供应商应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YTF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原定投标截时间3天前,在http://xxggzyjyzx.xixia.gov.cn/以补遗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4、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交易系统内;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西峡县)首页---网上开标大厅,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1.11分包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评审专家2人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其5.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全部随机抽取。5.3.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否,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推荐入围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5.3.6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6.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6.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6.3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6.4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确定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14家(含14家),按照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前提下,最终入围供应商确定为10家。征集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排名前10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2、如果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14家时,实际入围供应商数量以淘汰20%后剩余的数量为准。7.6履约担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预算4500万元;最终的费用结算为实际发生的人数和天数来进行结算系统投标函投标报价填写4500万元;采购预算与实际的金额无关报价要求无;采购标的名称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核心产品食材具有特殊性,不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考核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参考内容如下:日常考核: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被甲方一年下达三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月度考核:甲方每月将对乙方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高于80%的,视为测评合格。一学期连续3次或者全年累计5次满意度低于60%的,无条件终止合同。年度考核: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2次年度考核,考核均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无条件退出。10.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或参考以下内容: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合同签订后,按照每月或者每季度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10.2履约验收方式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应及时向征集人提出验收申请,征集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征集人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验收不合格将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10.4中标公示采购预算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征集人将入围供应商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征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10.5知识产权构成本征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征集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征集人声明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2.征集人声明征集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征集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征集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征集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同义词语构成征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10.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解释权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前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11征集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一10%(工程项目为3%一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5%作为其价格分。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节能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参与投标的产品中如有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代理费收取标准和方式: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规定向入围供应商收取。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框架协议方式进行招标。1.1.2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框架协议类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征集文件由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2资金来源、比例、落实情况、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入围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供应商资格;(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并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验收所需费用等。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在踏勘现场中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次招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征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征集文件2.1征集文件的组成本征集文件包括:(1)征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评审办法;(4)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参考);(5)征集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2.2征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2.2.2征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15天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征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征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征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3.4入围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不审验原件)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等材料。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资料,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响应文件。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5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内容应完整并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项目要求。响应文件中应附招标公告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证明其资格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无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入围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入围供应商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在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征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签章要求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电子签章的地方必须按征集文件明示的方式电子签章;3.7.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具体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3.9响应文件的递交3.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3.9.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通过下载征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3.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9.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3.9.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1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无4.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评审4.1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4.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评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评标5.1评标委员会5.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5.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5.3.2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要求其对质疑问题进行答复。供应商应及时对质疑进行在线回复,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审委员会。5.3.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推荐入围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5.3.4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候选人的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5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或者入围6.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6.1.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招标,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6.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6.2.1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6.2.2补充招标规则包括:补充招标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招标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招标相同;补充招标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招标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执行。若签订合同的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的70%且签订合同供应商数量上限、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的入围供货商不能满足项目需要,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充供应商。补充的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原签约供应商的协议条。6.3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6.3.1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的履行,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4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5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授予合同7.1授予合同标准7.1.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评审办法确定的入围供应商。7.1.2评审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按照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前提下,最终入围供应商确定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7.2.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框架协议的期限、售后服务等。7.2.2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的,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7.2.3采购人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征集文件资料。除另有约定外,合同授予的征集文件资料由采购人负责保存。7.2.4采购档案可以采用电子形式保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7.3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7.3.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或最高的入围供应商。7.4入围通知7.4.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在发布本项目征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入围结果公示。7.4.2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7.4.3对未入围的投标供应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7.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7.5.1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将于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承包合同,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5.2入围供应商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6履约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条款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电子签章要求符合电子签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信用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服务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框架协议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二、详细评审因素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一、服务方案80分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完善的食材来源制度、食材采购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食品储藏、操作规范、卫生管理控制或管理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检验制度(含留样制度)入库管理、工作防范措施;与学校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了解学校对食材质量、品种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机制等内容;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分工安排与人员的管理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食材的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包括食品质量保障新鲜与调换措施,食品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或方案等内容。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10分)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等,从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的全面性、预见性综合分析。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5分)为更好的服务好本此项目,所提供的相关人员培训方案或措施,保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措施内容等。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5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4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配送方案(人员、车辆、时间、计划等)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西峡县的学校位置,提前规划好路线图,提供配送方案,保证配送的时间按时到达,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食材送到位。包含运送制度、车辆配备安排、线路安排、全流程时间安排、储存条件;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时后的解决措施方案,反应时间、应急配送人员技术能力、服务保障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措施方案等内容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配送到位后,配合好学校食堂做餐的措施方案(10分)供应商在把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配合好学校食堂做餐的服务措施方案,更好的为学校食堂提供便捷服务,为学生吃上一顿及时、质量有保证的餐食。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意外、紧急任务、重要节日、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可能发生的投诉事件,及应对投诉的处理方案,妥善解决好投诉事件;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10分营业利润率5分供应商提出对本项目制定的考核制度内容和退出机制,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详细的考核制度供征集人参考,以及产生违约责任后有序退出本项目所提出的退出机制内容,供征集人参考。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10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7分;第三档:内容笼统,具体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全面性可靠性笼统,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第四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供应商提出对本项目作出的营业利润率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体现营业利润率多少,控制营业利润率的方法等内容;第一档:内容完整详尽,内容非常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性可靠性高、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计5分;第二档: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全面性、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人需求,计3分;第三档:内容不完整,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全面性可靠性不完整,计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业绩15分企业实力15分1、供应商有自建仓库且不低于1500平方(涵盖200平方冷冻和保鲜库)得5分。2、冷链运输车辆不低于6辆,得5分3、供应商有自主检测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含量的设备。得5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5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5分)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签订供货合同前根据采购人要求为所投全部食材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5分。投标报价评分不列入评审因素的说明: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5号令)等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第55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注:第一档打分说明:指阐述(说明、方案、或承诺)完整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对于说明,有详尽的说明文件,包括货物或其它技术手段的具体实现方式及相关界面展示,并结合了征集文件中的具体采购需求,不是笼统的表达;有方案的具体实现,包括说明方案的可行性、方案中涉及的货物或其它技术手段的实现方法,方案的优点及能达到的效果;对于承诺,说明了如何能够实现承诺,如实现的技术手段、人员配备等。第二档打分说明:指阐述(说明、方案、或承诺)具有一定的详细,合理性,有一定的针对性。对于说明,有说明文件。能够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对于方案的各方面安排有一定的合理,对可行性、实现方法、优点、效果等方面有一定的说明:对于承诺,能够一定的程度上满足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第三档打分说明:指阐述(说明、方案、或承诺),笼统、模糊。对于说明,有说明文件,但实现手段描述不够全面详细;对于方案,可行性、实现方法、优点、效果等方面有说明;对于承诺,笼统满足相关要求。第四档打分说明:指阐述(说明、方案、或承诺),缺失、较差。对于说明,有说明文件,但实现手段描述缺失、较差;对于方案,可行性、实现方法、优点、效果等方面说明缺失、差;对于承诺,满足相关要求缺失、较差第五档打分说明:指没有阐述(说明、方案、或承诺)1.初步评审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2.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1不符合初步评审条件或征集文件规定其他的投标无效情形2.2涉及所需证件审查由评标专家依据投标企业在市场主体库填报的信息资料扫描件为准。所有资质、证书、业绩、荣誉等原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2.3原件扫描件上传市场主体库请依照系统所指位置进行上传以便评审。没有指出上传位置的原件扫描件请上传至“所需投标材料”中。没有上传至指定位置,只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找到,均视为已上传。3.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了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响应文件中数字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于实质上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对其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进行校核。并对算数上和累积运算上的差错给与修正,这种修整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结果。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其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主动进行的一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4.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响应文件做进一步评审与比较。5.评标保密在确认中标供应商之前,凡属于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凡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供应商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后。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分过程中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7.评标的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后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按照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前提下,最终入围供应商确定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也同时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第四章合同(参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注: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协议采购事项,签署本框架协议。第一条协议适用当事人本协议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在本协议确定的协议期限内,根据征集人需求向乙方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货物或服务,并由服务对象与乙方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向征集人履行协议义务。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包段名称:采购包段编号:服务对象范围: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第三条入围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开展有关工作。按征集人要求,向征集人提供国内和本市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业务服务。入围供应商入围价格:第四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3)顺序轮候第五条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六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项目完成后,根据征集人对第三方工作质量的考核结果,支付不同比例的合同价款。第七条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服务项目结束后,征集人将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业务质量考评表”结果,作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及下一年度框架协议征集的参考。第八条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3)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咨询方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征集人针对项目完成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完成时限超出委托时限或质量不合格的;5)入围供应商将征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丢失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6)入围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需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将解除合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补充规则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有权视情况进行补充。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九条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2、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3、乙方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5、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6、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7、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8、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9、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11、乙方应按采购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13、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以下情况除外:(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14、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15、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16、按本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1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第三方受贿或有类似的行为。18.甲方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汇总公告。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甲方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从入围名单中删除;涉及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一)结果文件存在重大失误;(二)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三)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服务的;(四)拒绝接受委托任务;(五)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对入围单位建立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两年之内不能参与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第十一条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或委托项目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3、乙方严格遵守西峡县相关制度规定。4、委托服务费用的调整: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2、协商不成则提交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协议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四条协议生效及文本1、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双方落款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信息文书送达地址,变更须经书面通知。第十五条协议的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六条协议附件1、本协议附件包括征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2、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本合同实施依据。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5号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3、《南阳市落实〈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指导意见》(宛教〔2024〕157号)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二、合同的签订食材采购管理实行食材市场价、配送公司食材配送价公示制度和学校自主选择制度。学校定期将所需食材提供给各个中标配送公司,公司公示市场价和配送价,学校组织本校供餐管理人员和家长代表,根据公示情况,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所需食材的不同配送公司,并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定价、费用结算、配送流程、服务承诺等。对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学校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采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服务时间、风险条款和其他保证食品安全事项等。对配送食材质量不达标、服务质量差、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师生满意度差等现象,学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可随时终止合同。三、供货及配送周期:供货及配送时间:自年月日开始供货及配送,至年月日截止。四、合同总价、供应的范围、内容1、合同总价:以实际供货人数、天数进行计算。2、食材及价格的确定:所有配送食材品牌、规格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选定。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供应的食品原(辅)材料,鼓励在西峡县境内优先采购,本地确实无法采购的品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自行采购。食材单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广泛询价、议价确定,所有食材单价不得高于西峡县当地市场价格。3、供应的范围:学校约93所,人数约4万人4、大宗食材的内容为:米、面、油、杂粮、时令水果、生鲜蔬菜、肉禽、蛋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菜调料等5、乙方在供货期间,要对服务对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6、乙方有自建仓库且不低于1500平方(涵盖200平方冷冻和保鲜库)。7、冷链运输车辆不低于6辆。8、乙方有自主检测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含量的设备。五、食材质量标准:所配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且与投标文件一致。1、小麦粉为专用馒头粉、特等一级粉,符合国家GB/T1355-1986标准要求。(1)所使用小麦粉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2、大米符合GB/T1354-2018标准要求,优质一级大米,有合格证,并有质量检验报告。(1)所使用大米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3、食用油:(1)所使用食用油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3)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用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4、鲜肉类必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提供两章两证,即: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验讫印章、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公害。猪肉:(1)所使用猪肉的屠宰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3)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通过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鸡肉、牛羊肉:(1)所使用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5,如经学校选择,学校要求提供干调类,干调类必须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配料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名优商品。6、如经学校选择,学校要求提供蔬菜类,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超标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六、供货方式、质量保障及要求1、乙方配送时间、地点:周一到周五上午(含所有调休工作日))9:00前配送到各中小学校(含教学点)。2、每次食材供应周期:米、面、油、干调类根据学校用量实行周配送,肉类、生鲜类实行每天配送。3、所配送米、面、油、调料及其他辅料不超过产品保质期;肉类生鲜菜类保质期1天。4、配送食材标准:如经学校选择,要求乙方配送有生鲜类,乙方配送的生鲜类(蔬菜、肉、鸡蛋、水果等)原料。乙方配送的生鲜类(蔬菜、肉、鸡蛋、水果等)原料,必须从源头种养殖一采购-运输-储存都有安全控制措施,送到学校的肉、蔬菜等生鲜类须干净、安全、卫生。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经过包装,食品包装必须具有保鲜防菌功能,达到食品安全存放相关要求,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无害。七、资金结算1、乙方每天按照各学校订单订量,进行采购并配送。2、学校应规范结算制度,及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3.承包经营的学校建立“索证索票”专项台账,实现采购票证随时登记、采购信息随时查验、食材源头随时可溯;校外供餐的学校实行票证查验制度,企业所有采购票证第一时间上传“校园餐饮阳光智慧平台”,接受学校核对查验。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第45号令)、《南阳市落实〈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对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材料质量、卫生、安全、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食材配送的交通、储藏工具、用具的安全和卫生情况、服务态度等配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大宗食材进行监督、检查,要发现问题并监督乙方整改到位。甲方有权了解和查看乙方财务经营收支状况。2、协助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及时支付结算费用。3、及时签收食材供应清单,做到供应一次签收一次。学校在接收到货物后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配合做好储存、储藏工作。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或价格高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出现包装破损或者感官鉴别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校有权拒收。若发现出现质量问题如霉变、生虫、变味、重量不足等情况的,报经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乙方按1000元/每次的标准,缴纳违约金,一年有3次以上该情况的,甲方终止乙方合同,乙方不再履行合同义务,不支付该批次的货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损失。4、学校按规定认真做好每餐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计划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对乙方留样工作进行监管,乙方每批次没有留样的,处以该批次货款的金额1%的处罚。5、配合乙方做好食材配送的其他工作。6、对乙方配送食材质量不达标、服务质量差、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师生满意度差等现象,学校可随时终止合同。7、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以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快捷、食材的供应服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并充分认识为学生提供食材所具有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食材配送方案,及时制定食品原材料生产、价格、采购和储存,食材加工、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并在食材供应前提供给甲方。在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规定的加工、生产、销售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2、配送的食材必须是投标文件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材且符合国家关于食材相关规定,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必须把食材的卫生、营养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及时供货,每次供货周期不得超过该食材的保质期;乙方必须具有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能力,有自己的监测化验室及专业检测人员,所供食品必须留样且提供每批次的安全检测报告。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送达各项目学校储藏室的冷鲜肉每批次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蔬菜水果等必须通过自检设备检测农药残留情况,符合食用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3、必须设立专库,食材分类离墙离地摆放,安装联网监控设施,由专人管理,各种制度上墙。仓库应防蝇、防鼠、防蜂螂、防潮、防尘、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材应分类分架存放,贴上标签,离地离墙排列存放。库房内应安装有联网的监控设施,有农药快检设备,每批次食材有快检记录,并定期对库存的食材进行检验,防止配送过期、变质的食材。4、按批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一次供应食材时无偿提供留样食材一份(采购人从提供的食材中随机抽取)。食品原材料要定人定点采购,手续完备。要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即向供应方索取有效的证件及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每周五给学校提供下一周的配送食材清单。5、配送食材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有记录,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6、为确保食品安全,不允许乙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所有食材必须从乙方配送中心统一分装配送,若出现分包或转包;供货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责的权利。7、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按质按时配送食材,对供应的食材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负全责,保证供应的食材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严禁配送不合格食材,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校的一切损失。严把配送检验关,应向受方提供有效资质证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定型的食材(商品)包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和“三无”食材进入学校,并建立好台帐。如有降低食材质量标准、延时、减量、服务态度恶劣、随意变更供应方案、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情况,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确定收取乙方一定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以提高伙食质量金拨付到相应学校,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供货期间所供的午餐食材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私自更换投标产品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延误学生食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一切贵任由乙方承担,另行安排新的生产及配送商供货,并不退还已发生的且保留追责权利。8、所供食材在学生食用过程中,若发生一般性事故,乙方应及时到场,并及时处理,若不及时处理,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发生质量事故,且由于质量问题引起学生腹泻、呕吐,甚至中毒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且不支付该批次货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列入计划供应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9、乙方配送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对配送食材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和装载工具,必须保持安全、清洁、卫生,符合甲方对本项目配送要求。10、乙方从业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持健康证上岗,能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工作标志,保持服饰整洁,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因乙方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使学校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违法违纪记录,思想政治素质过硬。(2)年龄18周岁以上。(3)具有有效健康证。(4)培训合格证。11、乙方应定期与学校询价委员会进行议价(一周一次〉,若议价,甲方有权确定收取乙方一定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以提高伙食质量金拨付到相应学校。1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定期参加例会和培训等,乙方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将按1000元/每次的标准进行处罚。13、供货期间在成员单位检查中发现两次以上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学生就餐或不接受办公室监督管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14、配合甲方做好食材供应的其他工作。九、违约责任1、乙方若中途擅自停止供货、供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2、乙方没有定期与各乡镇中心校询价委员会进行议价(一月一次),乙方配送的食材明显高于同期物价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的,以及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配送食材腐烂、变质,学校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就餐情况下有权拒收食材,报请中心校批准、教体局备案后,学校可以自行购买同等价值的食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解决。3、如果经营期间因配送食材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是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而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上访、网络投诉、打砸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劣质、有害和无证食材等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确定收取乙方一定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以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高伙食质量金拨付到相应学校。5、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中标后经相关职能部门调查落实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的,中标企业与中标供应商不一致的;(2)在招投标工作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3)乙方签约人无故更换的;(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材、使用非食用物质、降低安全保障条件等,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的;(5)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6)供货期间因食材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7)在履约期间,三次不按时按质按量按约定价格供应食材的;(8)在配送过程中态度恶劣√不服从学校安排,且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9)不听从询价委员会议价,不议价或恶意抵制议价结果的;(10)在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食材质量抽检中两次不合格的;(11)不服从甲方、学校管理的,或者甲方每月将对乙方进行的月度考核满意度测评中,年累计3次满意度低于60%的;(12)在教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多次出现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西峡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当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补充条款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津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内容采购需求:以下内容为各类食材的采购要求,供应商需全文承诺,否则视同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原则上否决其投标。说明:最终的各类食材种类及数量和要求,以采购人或使用方提供的为准。(一)食材质量标准:所配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1、小麦粉为专用馒头粉、特等一级粉,符合国家GB/T1355-1986标准要求。(1)所使用小麦粉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2、大米符合GB/T1354标准要求,优质一级大米,有合格证,并有质量检验报告。(1)所使用大米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3、食用油:(1)所使用食用油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3)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4)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用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4、鲜肉类必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提供两章两证,即: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验讫印章、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公害。5、猪肉:(1)所使用猪肉的屠宰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3)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4)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6、鸡肉、牛羊肉:(1)所使用品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体系认证。7、干调类(盐酱醋调料)必须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配料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商品。8、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超标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9、蛋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超标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价格确定所有配送食材品牌、规格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选定。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供应的食品原(辅)材料,鼓励在西峡县境内优先采购,本地确实无法采购的品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自行采购。食材单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广泛询价、议价确定,所有食材单价不得高于西峡县当地市场价格。(三)质量保险配送公司在供货期间,要对服务对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四)配送细则1、配送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2、配送公司要有为学校提供快捷、质优、价廉的食材供应服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为学生提供食材所具有的公益性和自身所承担的责任,配送的食材必须是投标文件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材且符合国家关于学生餐相关规定,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必须把食材的卫生、营养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制定食品原材料生产、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留样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食材供应前将公司资质证照复印件、管理制度、安全预案提供给西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4、配送公司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违法违纪记录,思想政治素质过硬。(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从事仓库食材管理、配送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工作标志,保持服饰整洁。5、食材配送公司必须在周一到周五上午(含所有调休工作日)9:30前按时配送到各个学校(含教学点)。米、面、油、调料及其他辅料根据学校用量实行周配送,不得超过产品保质期;肉类生鲜类每天配送。配送过程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6、配送公司配送的生鲜类(蔬菜、肉类)原料,在采购—运输—储存等流程都有安全控制措施,送到学校的肉、蔬菜等生鲜类均要求干净、安全、卫生。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经过定量包装,便于运输和储藏。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和称量必须一致,采购人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次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合同内容执行处罚。食材包装必须具有保鲜防菌功能,达到食材安全存放相关要求,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无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国家相关要求。7、配送的食材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及时供货,每次供货周期不得超过该食材的保质期;在每周五配送食材时,要向每一个供应学校提交下一周的食材清单。配送公司必须具有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能力,有自己的监测化验室及专业检测人员,所供食品必须留样且提供每批次的安全检测报告。8、配送公司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送达各学校储藏室的冷鲜肉,每批次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蔬菜水果等必须通过自检设备检测农药残留等情况,符合食用要求。9、配送食材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有记录,必须使用密封的交通装载工具配送。10、为确保食品安全,配送公司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所有食材必须从配送公司仓储中心统一分装配送。不得私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峡县智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罚。11、学校定期将所需食材提供给各个中标配送公司,公司公示市场价和配送价,学校组织本校供餐管理人员和家长代表,根据公示情况,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所需食材的不同配送公司,并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定价、费用结算、配送流程、服务承诺等。对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学校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采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服务时间、风险条款和其他保证食品安全事项等。对配送食材质量不达标、服务质量差、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师生满意度差等现象,学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可随时终止合同。学校应规范结算制度,及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12、资金结算实行食材市场价、配送公司食材配送价公示制度和和学校自主选择制度。学校每两周将所需食材提供给各个中标配送公司,公司公示市场价和配送价,学校组织本校供餐管理人员和家长代表,根据公示情况,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所需食材的不同配送公司,并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定价、费用结算、配送流程、服务承诺等。对配送食材质量不达标、服务质量差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师生满意度差等现象,学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可随时终止合同。学校应规范结算制度,及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涉及的学校名称:丹水镇第一初级中学、丹水镇第二初级中学、丹水镇第一中心小学、丹水镇第二中心小学、丹水镇第三中心小学、丹水镇第六中心小学、丹水镇实验幼儿园田关一中、田关一小新校区、田关一小老校区、田关镇中心幼儿园阳城镇初级中学、阳城镇中心小学、阳城镇中心幼儿园回车一中、回车二中、回车堂小学、回车垱子岭小学、回车老庙岗小学、回车镇八龙庙幼儿园、回车镇中心幼儿园、回车镇老庙岗幼儿园西峡县第一初级中学、西峡县第二初级中学、西峡县第一高级中学附属学校、西峡县第一实验学校、城区莲花小学幼儿园五里桥初中、五里桥大桥小学、五里桥葛营小学、五里桥封店小学、五里桥黄狮小学、五里桥宋沟小学、五里桥北堂小学、五里桥杨岗小学、五里桥慈梅寺小学、五里桥封湾小学、五里桥中心二园、五里桥中心三园丁河一中、丁河三中、丁河小学、丁河陈阳小学、丁河中心幼儿园重阳一中、重阳二中、重阳中心小学、重阳上街小学、重阳香坊小学、重阳中心幼儿园西坪一中、西坪二中、西坪峡河小学、西坪中心幼儿园寨根初中、寨根小学、寨根中心幼儿园桑坪初中、桑坪小学、桑坪岭岗小学、桑坪北湾小学、桑坪阎王砭小学、桑坪中心幼儿园石界河镇初级中学、石界河镇第一中心小学、石界河中心幼儿园米坪初中、米坪一小、米坪镇中心幼儿园军马河第一初级中学、军马河第二初级中学、军马河第一中心小学、军马河第二中心小学双龙一中、双龙二中、双龙一小、双龙二小、双龙中心幼儿园二郎坪镇初级中学、二郎坪镇中心小学太平镇初级中学、太平镇中心小学、太平镇回龙寺小学、太平镇东坪小学、太平镇中心幼儿园西峡一高、西峡二高、西峡三高、西峡职专特殊学校、县直幼儿园、县直第一幼儿园、西峡县直第二幼儿园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