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739001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4 05:22: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联系方式
  • 陆先生:18969015219
  • 商工:13735597865

正文内容

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交易公告 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739001001) 根据有关规定,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对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二、招标范围:工程位于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内容主要为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概算价:100万元,工期:360 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价:项目实行单价招标,以审核单价下浮率作为本次招标的报价:本工程中标让利率为15%。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 四、投标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建造师资质: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报名环节,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3)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复印件; (4)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开标当天请现场出示“电子社保证明”(现场查验本人支付宝上社保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乐富海邦园14幢104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29日10时30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工         联系电话:13735597865 公告.pdf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招标文件).zip 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739001001)根据有关规定,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对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名称: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二、招标范围:工程位于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内容主要为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概算价:100万元,工期:36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价:项目实行单价招标,以审核单价下浮率作为本次招标的报价:本工程中标让利率为15%。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四、投标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建造师资质: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报名环节,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复印件;(3)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复印件;(4)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55)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开标当天请现场出示““电子社保证明””(现场查验本人支付宝上社保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无效。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乐富海邦园14幢104开标室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10时30分八、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商工联系电话:13735597865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3739001001(明标抽签法)工程名称: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8月备案机关:目录一、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4三、招标要求………………………………………………………………5四、评标方法和标准………………………………………………………10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1六、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12七、联系方式………………………………………………………………12八、工程合同………………………………………………………………12一、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1招标人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2建设地点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3建设规模概算100万元3工程类别市政工程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5质量要求合格6招标范围本工程无具体工程量(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每一项工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道路修复、桥梁修复等。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7工期要求360日历天或施工累计金额至10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8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100%9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加投标)。9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9联合体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即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详见开标程序。1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不采用1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随公告发布,不收取成本费13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投标预备会:不举行。 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8月26日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4投标函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人: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乐富海邦园14幢104开标室 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30分止16开标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乐富海邦园14幢104开标室时间:2024年8月29日 10时 30 分止17评标标准及方法明标抽签法1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支票、汇票、网银等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不允许使用现金)19备注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中标价低于成本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二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凡黑体标注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二、投标须知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日内递交,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明确。3.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由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工作内容及要求: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安排为准,每一项工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累计金额至100万元时或工期满360日历天合同自动终止。三、招标要求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工程造价根据中标费率一次性包干,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本工程均不予调整。2.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实行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向施工单位索赔中标造价1%的违约金。如本工程部分专业投标单位无资质或有资质但资质等级未达到该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允许分包,但需征得业主方同意,中标单位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3.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位,不能更换,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到岗、到位。招标方将按“小额建设工程履约评价办法”,针对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评价,评价结果列入全区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范畴,中标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4.报价依据:(1)按现行计价规则下浮15%进行结算,施工累计金额到100万元时或工期满360日历天合同自动终止。(2)本工程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有关文件规定。5.工期要求:服务期要求为:360日历天或施工累计金额至10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6.工程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2)本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报告由双方主体(包括业主方、施工方)或工程实际的相关主体方共同参与验收并盖章,初评通过后方可到备案机关备案。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措施,做好自身的保险等工作。(2)本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是永乐村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3)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a.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b.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其中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投标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投标人名称。(4)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签到簿上签名。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a.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b.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c.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6)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9.开标:(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符合公告资质要求并有意愿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及时参加开标会议。(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委托代理人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及社保参保证明(现场核验)。未携带以上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作无效标处理。(4)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工程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符合报名资质的报名材料。(5)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主持。a.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b.由符合性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c.由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d.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d.由符合性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投标人。(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作无效标书处理。a.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或涂改后未盖单位公章;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c.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盖印章或签字的;d.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e.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无效)或没有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f.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的;g.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项目负责人有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0.其他要求:(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与有关专业管线单位的配合工作。(4)本工程由招标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处理招标中有异议的问题。(5)订立书面合同20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仓前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中标人未按要求备案的,将取消中标资格。(6)订立书面合同后7天内,中标单位须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施工。四、评标方法和标准1.本工程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2)确定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序号及其代表的号球。以有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签到表上的顺序号作为有效投标人的序号及代表的号球号码。(3)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实施实施抽签。2.抽签规则(1)5名以下投标人,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违反投标承诺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若前三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确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本项目招标。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因本项目无固定工程量,中标方以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进行上报,经业主方竣工验收后送审,审计后一次性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5%,余款2.5%在保修期满后支付。(2)工程结算应在所有竣工资料递交招标人后,符合要求的予以竣工结算。六、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1)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对于条例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专业工程按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令第12号、30号等国家、省、区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等的有关规定执行。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永乐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8969015219招标代理: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商工联系电话:13735597865合同条款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本工程的超重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他:。(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试验、检测费用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无。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执行:(一)按余建[2011]285号文和余建[2012]269号文执行;(二)其他:。其中: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约定:(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2)其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约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级以上的地震;(2)日降雨量达到200毫米以上;(3)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水灾、社会动乱。对以上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以下不可预见因素等同于不可抗力:①、余杭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文内容涉及工程并足以造成发包人无法履行或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②、虽未发文,但余杭区政府以上领导在媒体或公开场合口头指令,涉及工程并足以造成发包人无法履行或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解决方式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廉政责任书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本合同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建设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1、在开工前,甲方应向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手续。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场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阻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第三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12小时内予以响应。第四条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安全保证金为合同价的%,包含于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单独提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第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该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签订时间附件1: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我方决定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的工程标段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本工程的中标让利率为%;并同意中标后按照贵方招标文件要求与贵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拒绝签订合同。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资格等级,证号。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后七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贵方认可。并放弃因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的工程造价变更的索赔权利。7、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8、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9、我方保证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10、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承诺人(盖章):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件一并出示)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4:工程结算承诺书(招标人):若我单位中标承建项目,并郑重承诺: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5%计算)由我单位支付,由你单位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缴。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及余杭区政府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以招标人委托的审计中介机构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或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我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5: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参与工程(招标编号:)投标时递交的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且我单位愿接受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处罚。投标单位(盖公章)投标单位法人章:年月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