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2303-330483-07-01-798910

项目编号2303-330483-07-01-798910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2-03 09:44: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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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03-330483-07-01-798910 项目名称 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已办结 2025-07-18 14:44:27.0 浙规核字第3304832025HY011251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3-06-29 16:39:15.0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3-07-19 10:29:56.0 嘉环桐建〔2023〕77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已办结 2025-12-02 17:13:36.0 桐建消竣字B2025-23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3-05-31 11:24:22.0 330483202300187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3-03-15 16:05:53.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3-05-31 10:31:01.0 33048320230018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退办 2023-05-31 11:02:56.0 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第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已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颁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确认书是建设工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本确认书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SA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1#车间、2#车间、办公楼(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桐乡市崇福镇,杭福路南侧、经四路西侧总建筑面积17604.13㎡;1#车间7753.55,2#车间6588.49,办公楼3262.09;建筑层数为1~6层。3304832025HY0112514,8672.01平方米3304832023A21013建字第330483202300187号/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7月18日-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嘉环桐建〔2023〕77号关于《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原则同意你在桐乡市崇福镇,杭福路南侧,经四路西侧实施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最终形成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的生产规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产品结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若发生重大变更,必须重新依法报批。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提高物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1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水防治方面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钱塘江。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氨氮、总磷纳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纳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应的排放限值。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二)废气防治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等。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散热器+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中相应的排放限值。(三)噪声防治方面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固废防治方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切削液及金属屑、废塑粉、废抹布和手套、含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其他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焊渣、边角料、收集尘、废零部件、一般废过2滤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并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实施后,你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值:工业烟粉尘0.15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0.013吨/年。四、你公司须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积极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五、请执法队崇福分队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六、该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有关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七、你单位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抄送:桐乡市经信局、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崇福镇人民政府、执法队崇福分队、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07月19日印发3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桐建消竣备字B2025-232号(抽中)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12月02日申请1#车间、2#车间、办公楼(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地址:桐乡市崇福镇、杭福路南侧、经四路西侧;1#车间建筑面积:地上面积7753.55㎡;建筑高度:23.95m;建筑层数:地上4层;使用性质:车间;2#车间建筑面积:地上面积6588.49㎡;建筑高度:23.95m;建筑层数:地上4层;使用性质:车间;办公楼建筑面积:地上面积3262.09㎡;建筑高度:28.35m;建筑层数:地上6层;使用性质:办公楼);消防验收备案,备案申请表编号为2025120201,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1.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该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印章)2025年12月02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公FFFFF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日期:2023年03月15日备案机关: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303-330483-07-01-798910项目名称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建设项目主项目代码主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备案类(外商基本建设项目)拟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详细地址桐乡市崇福镇,杭福路南侧,经四路西侧建设性质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除以上条目外的轻工业国标行业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3969)所属行业其他拟开工时间2023年10月拟建成时间2025年10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3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4832023B00458总用地面积(亩)13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235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215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项目拟购置位于桐乡市崇福镇,杭福路南侧,经四路西侧工业用地13亩,建设厂房23500平方米,容积率2.7.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固定资产8000万元,设备费用3900万元。项目拟设立智能家居研发中心,并计划新购国内先进的研发检测中心设备1套、长距台液压冲孔机6台、开式固定台压力机12台、液压摆式剪板机2台、切割锯床14台、整形机2台、焊接机器人34台、悬挂输送设备2条、静电喷粉设备2套、固化设备2套、废气处理装置2套、光伏发电设备1套、叉车4台、货梯2台、空压机2台、变压器1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五千套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家居的生产规模。达产情况下,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年利润1582万元,年销售税金546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王玉飞项目联系人手机15157313275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666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符合条款智能家居平台系统及设备制造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否安全审查决定文号投资方式新建项目土地获取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公FFFFF投资方式为“并购”时需予以申报的情况交易双方情况并购安排并购后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投资方式为“其他”时需予以申报的情况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1441.9610(万美元),总投资使用的汇率6.9350(人民币/美元)合计固定资产投资1153.5688万美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441.9610432.5883562.364814.4196144.19610.00000.0000288.3922资金来源(万美元)自筹资金(含项目注册资金)银行贷款实际利用外资用汇额度1441.9610(0.0000)0.00000.00000.0000项目出资比例无锡鹏展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入1035.0000万美元,占比30.00%。利富通金麦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投入2415.0000万美元,占比7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桐乡利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人类型企业法人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483MABY8P5798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中山东路127号崇福皮草服装品牌园南区28号5层150室成立日期2022年09月注册资金(万)3450.000000币种美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总资产(万美元)1441.9610固定资产净值(万美元)1153.5688法定代表人杜惠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5861680099项登记赋码日期2023年03月15日公FFFFF目变更情备案日期2023年03月15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