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

项目编号4532926JH20260004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7 12:27:3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涧县永强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357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联系方式
  • :852-1421
  • :8790285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4532926HT20260004901 二、合同名称: 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926JH202600049 四、项目名称: 南涧县统计局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云LZT656)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地 址: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彩云路延伸段体育场以西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8521421 供应商(乙方):南涧县永强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金龙路192号 联系方式:87902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涧县统计局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帕杰罗v73常规保养+故障维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70 合同金额: 0.357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车辆维修 履约地点:大理州南涧县金龙路南涧县永强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4532926HT20260004901采购单位(甲方):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供货商(乙方):南涧县永强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等,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产地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4532926JH202600049-1南涧县永强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1次3570.00合同总价(元)3570.00注:“成交价”中包含设备售价、运输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符合商品展示的标准安装、调试、保修、售后等服务的费用、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说明其它相关费用。采购人若发现框架协议入围产品成交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包括但不限于厂商官网、主流电商官网等售价)的,可向征集人反馈,征集人将依据框架协议进行履约管理。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需方指定的收货人: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一)不需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1.验收标准: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要求方为合格:(1)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与合同相符;(2)具备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以及需方要求的文件资料;2.验收方式: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1)供方送货的,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署电子验收单;(2)通过邮递方式送货的,需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为供方出具电子验收单。如需方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未向供方出具电子验收单,也未对货物提出异议,次日起视为供方交货。(3)电子验收单仅作为需方收到合同规定的货物,并不代表对该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如需方出具电子验收单后发现供方货物存在质量等缺陷,有权继续向供方索赔。(二)需要开机运行方可进行验收的货物需方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授权代表进行现场开机调试并当场验收,或者根据合同规定由需方或者双方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电子验收单。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存在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有权要求供方立即以合格产品予以更换。1/3甲方(公章):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乙方(公章):南涧县永强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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