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合同协议书

项目编号HBZJ-23489-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29: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井陉县交通运输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57.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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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陉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合同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4-01-19 一、合同编号:HBZJ-23489-5 二、合同名称:井陉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码:HB2023123480010020 四、项目名称:井陉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 联系方式:霍家奇 供应商: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晋州市光明路东 联系方式:尹中平0311-898928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井陉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 规格型号: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576928.89 合同金额:7576928.8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工期:3个月 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1-19 八、合同公告2024-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通知书_55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19      采购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 中标通知书HBZJ-23489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在2024年01月03日09点00分在井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公开招标活动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中标人。请贵方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井险县交通运输局井险县交通运输局井险县交通运输局井险县交通运输局井险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名称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中标内容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中标价(元)7576928.89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5日预计竣工日期:2024年04月13日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项目经理姚喜军冀213121684142项目总工刘涛冀交安B(21)G00804招标单位(盖章)见证单位(盖章)代理机构(盖章)县2024年01月09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井险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全称):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2.工程地点:井险县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及规模: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建设工程位于井险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宋古城村S037与X013交叉口,终点位于石家庄市矿区景晟工贸有限公司门口,项目全长3.864km,项目路面宽度6.5m,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7.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满足公路四级标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5日,预计竣工日期:2024年04月13日。三、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柒万陆仟玖佰贰拾捌元捌角玖分(¥7576928.89元)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进度按照财政资金预算统筹安排,质保金为3%,质保期为1年。五、承包人项目经理:姚喜军,承包人项目总工:刘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价格清单;(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保证人员、工期、质量等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并要求乙方补齐施工人员或调换队伍,这期间拖延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担,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拖延工期或调换队伍的损失。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终止,乙方已完合格工程按合同价结算,同时乙方无条件先退场。九、纠纷解决办法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井险县人民法院管辖。十、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井险县交通运输局订立。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合同当日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发包人:井险县交通运输局(公章)承包人: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514年1月8日2024年1月18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井险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标段的施工单位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项目名称)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7)发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得违背上述准则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得违背上述准则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项目名称)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中发9通4发包人:井险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承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石家Y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签字)2014年月224年月_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4年月_安全生产合同为在井险县2023年公路桥梁水毁建设工程(项目名称)5标段(北关至高家庄连村路)(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井险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井险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承包人:石家庄通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8日日804年月2014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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