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正基(2025)2019号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0 12:54: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标金额36.27万元
代理单位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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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刘工:0574-89582321
  • 戚忠法:0574-88211080

正文内容

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一、项目编号:正基(2025)2019号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62710(元)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送审稿),收到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后2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连明,王海亚,王威,刘宜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辉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85.0 83.0 77.0 77.0 73.0 79.0 3.61 82.61 1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7.0 69.0 73.0 71.0 69.0 71.8 6.55 78.35 1 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69.0 52.0 49.0 60.0 67.0 59.4 3.95 63.35 1 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29.5 31.5 41.5 38.5 43.5 36.9 15.0 51.9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40.65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四、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地 址: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2321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8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含群、戚忠法、苗雨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11080 质疑联系人:郑文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115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81.2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正基(2025)2019号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防洪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2宁波市本级水利工程施工1宁波市本级,工程设计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正基(2025)2019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2009:30:00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362710(叁拾陆万贰仟柒佰壹拾元整)2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87400(捌万柒仟肆佰元整)3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332120(叁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4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014(贰拾万零壹拾肆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正基(2025)2019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2009:30:00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符合2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符合3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符合4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正基(2025)2019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2009:30:00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符合2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符合3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符合4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正基(2025)2019号)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362710元(叁拾陆万贰仟柒佰壹拾元整)79.003.6182.611√4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014元(贰拾万零壹拾肆元整)71.806.5578.3523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332120元(叁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59.403.9563.3532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87400元(捌万柒仟肆佰元整)36.9015.0051.90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0月20日1/1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的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3人,营业收入为3132万元,资产总额为57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日期:2025年10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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