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6号远征大厦14层西南户(变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3-11-03 20:55: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10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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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变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估价对象坐落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6号远征大厦14层西南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48990号】的建筑物价值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包含与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价值、债权债务等。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89.52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15层(所在层数为14层)。朝向为:西南,小区名称为:远征大厦,房屋权力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70年)。配套:水、电、中央空调、电梯等。 本案房产仅按照现状进行拍卖,过户及税费多少请咨询相关部门。房产交付状态以实际情况为准,未看房直接竞拍,视为对房产现状已经确认。 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1043896元,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乃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及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对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4、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士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竟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房产所涉及户口迁移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311111002417006035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 看房电话:19139770606(伦老师) 法院0371-60606227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高新法院执行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