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陵湖小学、新港六中教学教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CS-CG-CS-202207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翰思教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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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宛陵湖小学、新港六中教学教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9:05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2072 二、项目名称:宛陵湖小学、新港六中教学教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三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翰思教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188号智谷软件产业园1202室 成交金额:125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钢琴 乐曼尔 型号:UP-123 1.教师用钢琴,立式钢琴(88 键)长1500mm,宽600mm,高1230mm,88 键(A2~C6) 2. 具有延音踏板和弱音踏板 3.音板、肋木用松科云杉属、冷杉属等树种 木材,如云杉、鱼鳞云杉等。 4.采用十二平均律。 5. 以小字一组a 音为标准音, 频率应在440HZ~447HZ 范围之内。基准音组内四、五度音应谐和,全音域内的同度音和八度音应谐和。音质:全音域均匀、连贯、无杂音;音量:全音域均匀,能表现不同的强弱音,层次清楚。 6. 演奏性能:白键下沉深度应为9.5mm―11.5mm。在同一台琴上,偏差不大于1.0mm,相邻两键偏差不大于0.5mm。琴键负荷:下降负荷为0.39N―0.74N;回升负荷为0.10N―0.39N。琴键运动灵敏、不相互摩擦。踏板运动平稳、灵活、无杂音,踏下弱音踏板,钢琴弦槌的有效击弦行程应能缩短1/4―1/2。延音踏板的止音、延音性能可靠。 7. 键盘: 白键前端长度应为48.0mm ― ―52.0mm 。每音组白键宽度应符合QB/T3912-1999 表1 中A 的规定。黑键材质一般为ABS 塑键(也可采用乌木)。黑键上端面宽度应符合QB/T3912-1999 表1 中A 的规定。黑键底宽度应为11.0m―12.5mm;黑键长度应为94mm―96mm.。黑键前端距白键面的高度应为11.0mm ― 13.5mm 。琴键间隙应符合QB/T3912-1999 表1 中的规定。琴键面排列平整,各键应倒棱、倒角。中盘底面距底面高度应不低于570mm,白键面距底面高度应不低于640mm。 8.音板应采用不等厚实木复合音板,符合钢2 19500 免费保修三年,故障能1 小时内响应, 6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场并解决问题。琴共鸣系统发音规律。音板、肋木、弦马、音板框结合应牢固,无开裂、不脱胶。 9.琴弦采用ROSLAU 琴弦。 10.弦槌采用德国VFG 羊毛毡,外刚内柔。 11.金属零件:铁板结构应牢固,不应有使用和外观上的缺陷,涂层不得起泡、脱皮:踏板、铰链、压弦条、弦枕、弦枕钮、锁的表面应光洁,不得有锈蚀和变色。 12.使用环境条件:钢琴在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为40%――75%的条件下,不允许有损坏其功能的缺陷出现。 13.每台钢琴应配套钢琴凳一个,设计合理,坚固耐用,与钢琴款型相配、配琴罩一只、键盘呢一条、擦琴布一块、琴脚垫四只。 14.基本结构、外壳符合GB/T 10159---2015《钢琴》的相关要求,击弦机应符合QB/T 2279―2004 的规定,符合JY0001―2003《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JY0002---2005《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2 19500 免费保修三年,故障能1 小时内响应, 6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场并解决问题。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志伟、汪爱华、何强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42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2626055、0563-2616616、0563-30132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2626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  箱:1121990501@qq.com 联系方式:0563-2616616、0563-3013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局长、秀工 电 话:0563-2626928、0563-2616616、0563-3013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采购文件.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