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DD-2023-00302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21:39: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内蒙古大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生茂数码电子经销部中标金额1.09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便携式计算机
联系方式
  • 杨常宝:4992381
  • 冯冬梅:13624717490

正文内容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3-526540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3-003023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 联系方式:18548584927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生茂数码电子经销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如意和大街东方维也纳T2商业楼力沃商厦一层5号 联系方式:136247174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便携式计算机 1(台) ¥10,988.00 ¥10,988.00 便携式计算机 合同金额: 10,9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大学 2023年10月27日 合同名称:内蒙古大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3-526540甲方:内蒙古大学乙方: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生茂数码电子经销部合同金额(元):10988.00人民币大写: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便携式计算机惠普/HP,惠普(HP)Spectre14x360便携式计算机13代i7-1355U32G1T集成显卡翻转触控笔记本电脑,Spectre14x360,数量:1;惠普(HP)Spectre14x360便携式计算机13代i7-1355U32G1T集成显卡翻转触控笔记本电脑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2010902457179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7.3.22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CPU系列:IntelI7CPU型号:酷睿I7-1255UCPU主频:5.0GHzCPU线程数:12CPU缓存:L3CPU核数:10核内存容量:32GB内存条数:1内存类型:DDR4内存频率:4800MHz硬盘类型:固态硬盘固态硬盘类型:M.2固态硬盘容量:1TB固态硬盘协议:NVME机械硬盘容量:无机械硬盘转速:无机械硬盘缓存:无机械硬盘规格:2.5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无显存频率:0显存位宽:0显示器尺寸(英寸):13色深:10bit刷新率:75Hz触摸屏:有屏幕最大开合角度:360低蓝光模式:不支持最大分辨率(垂直):3000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操作系统:Deepin深度操作系统桌面版软件V15光驱:无光驱颜色分类:黑色无线网卡:有有线网卡:无蓝牙:有DVI接口数量:0ExpressCard插槽:0MiniPCI-E插槽数量:0音频接口数量:1HDMI接口数量:0miniHDMI接口数量:0DP接口数量:0miniDP接口数量:0Type-c接口数量:0多功能Type-c接口数量:0电池容量:80Wh内置音箱:有内置摄像头:有标配鼠标:无标配电脑包:无标配键盘:有平均无故障时间:12万小时质保期限:1年包装清单:笔记本适配器说明书售后服务:24小时1¥10988.0000-第1页-¥10988.00合计产地:上海¥10988.00大写(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产地:上海¥10988.00大写(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产地:上海¥10988.00大写(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产地:上海¥10988.00大写(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产地:上海¥10988.00大写(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服务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并不需要延长质保服务期。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4.是否包安装:否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第2页-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内蒙古大学甲方代表:杨常宝甲方联系人:乃日格联系电话:4992381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6日乙方(公章):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生茂数码电子经销部乙方代表:李生茂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861880101421005515乙方联系人:冯冬梅联系电话:13624717490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如意和大街东方维也纳T2商业楼力沃商厦一层5号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6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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