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自动化消防设施人工地基检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SP-省本级-2024-0171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10:00:5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4.58万元
代理单位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消防设施人工地基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联系方式
  • :19991523916
  • :13572178503
  • 陈小平:1820915100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7137 二、合同名称: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自动化消防设施人工地基检测 三、项目编号:ZCSP-省本级-2024-01712 四、项目名称: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自动化消防设施人工地基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80号 联系方式:19991523916 供应商(乙方):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亮丽住宅1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135721785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自动化消防设施人工地基检测 1(项) ¥45,750.00 ¥45,750.00 符合国际及行业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45,7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9月12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02合同.pdf 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4年12月23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质量检测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合同工程名称: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水泵房工程地点:安康市花园大道北委托单位: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H检测单位: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安康市花园大道北签订日期:2021年月22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印制一、总则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委托单位),委托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承担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水泵房的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二、检测内容与要求按照设计意图和委托方的要求及有关规范的规定,为了口提供设计依据或验证设计,检测人工地基的工程质量,进行下列检测: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3根。提供下列资料或参数:ZQ-s曲线:s-1gt曲线;单桩极限承载力值;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口地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口桩端极限端阻力标准值。2.口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根,抽检率/%(且不少于5根),提供下列参数:今局口CASE法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口CASE法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口实测曲线拟合分析法,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口实测曲线拟合分析法,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口桩身完整性;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15根,抽检率100%,提供下列参数:口混凝土质量;桩身完整性;4.口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测/孔,抽检率/_%,提供下列参数:口孔深、孔径、孔斜;口沉渣(虚土)5、口井探(钻探)检测,抽检率/%,提供下列参数:口干密度、压实系数、均匀性;口湿陷性;口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T16、口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孔(点)7.口基桩超声波质量检测/根,抽检率%,提供下列参数:口混凝土质量;口缺陷类型及相关资料;8.口干密度跟踪检测/点,提供下列参数:口含水率;口压实系数;9.口支护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根,抽检率%,提供下列参数:口混凝土质量;口桩身完整性;10.口土钉抗拔承载力检测根,提供下列参数口土钉轴向拉力标准值;口土钉施工质量;11.口锚索验收试验根,提供下列参数:口锚索轴向拉力标准值;口锚索施工质量;三、委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向检测单位提供有关详细的工程地质、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资料;2、负责静载荷检测中试桩桩头(测点试坑)以及锚桩桩头的处理工作:负责低应变检测中被检测桩桩头的处理工作;3、为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设备进出场及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4、为检测单位尽可能提供工作方便及配合;5、按照本合同的方法向检测单位支付检测工作费用(详见第六条):6、按照合同要求,享有检测成果报告;同时,对检测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7、由于计划变更、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时提供检测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不具备等原因,而造成检测工作停工、窝工,应及时向检测单位发出要约,除工期顺延外,委托单位还应按元/台班支付费用。四、检测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有关检测工作的规范、规程、标准、工作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测工作;22、向委托方提供桩头(测点试坑)的处理方案;3、完成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编写和文印等工作;4、按合同要求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报告一式肆份:5、检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6、按照合同要求,享有检测工作报酬。7、因检测原因造成的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其检测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五、风险责任在检测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检测单位应及时向委托单位发出要约,工期另议或顺延。六、工程费用及结算方式1、工程费用楼号检验内容单位工作量加载量试验方法单价(元)小计元)水泵房工程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根33600kN配重堆载15000.0045000.00水泵房工程桩低应变法检验根151150.00750.00用章以上费用合计为457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2、结算方式①、合同签订后,出具检测报告,开具税票后,十日内一次结清。②、口(1)合同签订后付/%(2)现场检测完成后,设备退场时付%;(3)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开具税票后付七、违约责任1、委托单位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一天,按该工程取费的计算;2、检测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检测成果,每拖延一日,应向委托单位交纳该工程取费的违约金;3、因委托单位责任造成检测工作的返工,应另行增加工程费。八、争议的解决方式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后,即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十、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它约定事项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委托单位地址址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委托单位电话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委托单位开户银行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委托单位帐号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章)或委托人(签章)t(单位盖章)检测单位单位名称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中交公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J(单位盖章)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人(签章)(签章)J(单位盖章)检测单位经办人陈小平J(单位盖章)检测单位地址J(单位盖章)检测单位电话1820915100618209151006182091510061820915100618209151006J(单位盖章)检测单位开户银行J(单位盖章)检测单位帐号J(单位盖章)西海专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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